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张小平法官正在主持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

被告人正在受审

公诉人正在出示证据

辩护人正在发表辩论意见

庭审现场全貌
5月22日14时,海淀法院审理“未获行政许可私卖香烟 女子非法经营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4:13:3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4:13:45]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未获行政许可私卖香烟 女子非法经营被公诉”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14:06]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审判长张小平。
    [14:14:21]
  • [主持人]:
    张小平,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
    [14:14:36]
  • [主持人]:
    了解了审判长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4:14:51]
  • [主持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8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马某(女)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本市海淀区复兴路“利民超市”内销售卷烟。2018年1月10日,公安机关从上述地点起获其待销售的卷烟共计115种1022条。经核实,上述卷烟全部为真品卷烟,价值共计人民币142990.64元。涉案卷烟现被扣押并由北京市海淀区烟草专卖局代为保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14:15:04]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4:15:21]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4:15:37]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4:16:01]
  • [审判长]:
    请坐。请值庭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14:16:16]
  • [审判长]:
    现在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14:16:31]
  • [被告人]:
    马某,女,1971年出生,汉族,安徽省亳州市人,文盲,无业。
    [14:16:43]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本法庭由审判员张小平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文云、于景艳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杜鹃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慧出庭支持公诉,深宽律师事务所张淑霞律师、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王保民律师出庭为被告人马某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进行辩护;被告人还有权作出最后陈述。被告人,你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14:18:35]
  • [被告人]: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14:20:45]
  • [辩护人]:
    不申请回避。
    [14:21:05]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21:17]
  • [公诉人]:
    2015年8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马某(女)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本市海淀区复兴路“利民超市”内销售卷烟。2018年1月10日,公安机关从上述地点起获其待销售的卷烟共计115种1022条。经核实,上述卷烟全部为真品卷烟,价值共计人民币142990.64元。涉案卷烟现被扣押并由北京市海淀区烟草专卖局代为保管。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请依法审判。
    [14:21:38]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你们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14:22:25]
  • [被告人]:
    没有意见,我认罪。
    [14:23:33]
  • [辩护人]:
    没意见。做罪轻辩护。
    [14:23:49]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14:24:13]
  •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本案证据一并出示。宣读被告人马某的供述和辩解。宣读证人王某等人的证言,出示北京市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出示检验报告、情况说明、涉案物品照片、到案经过、被告人身份证明信息。本案证据出示完毕。
    [14:24:28]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有何意见?
    [14:27:01]
  • [被告人]:
    没意见。
    [14:27:22]
  • [辩护人]:
    没意见。
    [14:27:35]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何新证据需向本庭出示的?被告人、辩护人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书证、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14:27:45]
  • [被告人]:
    没有。不申请。
    [14:30:19]
  • [辩护人]:
    没有。不申请。
    [14:30:35]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4:30:43]
  • [公诉人]:
    审判长、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是无误的。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4:31:08]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4:31:42]
  • [被告人]:
    我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14:32:11]
  • [审判长]:
    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4:32:50]
  • [辩护人]:
    1、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没有前科,系初犯;2、被告人系文盲,法律意识淡薄。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14:39:52]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4:41:16]
  • [被告人]:
    我知道错了,希望再给我一次机会,对我从轻处罚。
    [14:41:37]
  • [审判长]:
    现在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期宣布。法警将被告人带下法庭。
    [14:41:50]
  • [书记员]:
    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4:42:27]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4:42:42]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4:43:02]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宋金超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大力支持。
    [14:43:16]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4:43:32]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4: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