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谭轶诚法官正在主持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

被告人正在受审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庭审现场全貌
6月21日14时,海淀法院审理“骑滑板车撞人大动干戈 ‘健身教练’过失致人死亡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3:46:17]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3:46:30]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骑滑板车撞人大动干戈 ‘健身教练’过失致人死亡被公诉”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3:46:44]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审判长谭轶诚。
    [13:47:06]
  • [主持人]:
    谭轶诚,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
    [13:47:18]
  • [主持人]:
    了解了审判长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3:47:33]
  • [主持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2月3日11时许,被告人魏某在本市海淀区清河某街,骑两轮滑板车与被害人芦先生(54岁)相撞,后二人产生言语纠纷,被告人魏某将被害人芦先生踹倒,致其后仰倒地,被告人魏某遂离去。2017年12月5日被害人芦先生死亡,经鉴定其符合头部在摔倒过程中造成颅脑损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的特点。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13:47:59]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3:48:39]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3:48:49]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3:49:15]
  • [审判长]:
    请坐。请值庭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13:49:54]
  • [审判长]:
    现在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13:52:47]
  • [被告人]:
    魏某,男,1988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北京市人,某健身工作室健身教练。
    [13:54:05]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魏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本庭由本院审判员谭轶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于景艳、李文云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杨茜负责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邹振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路飞出庭为被告人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庭在庭前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或申请法律援助,有权自行辩护,被告人还有做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听明白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3:55:14]
  • [被告人]:
    听明白了。不申请回避。
    [13:56:34]
  • [辩护人]:
    不申请回避。
    [13:57:03]
  • [审判长]:
    本案根据案情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审理,如果被告人认罪且如实供述,同意量刑协商意见,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和辩护人听明白了吗?
    [13:57:13]
  • [被告人]:
    我认罪。
    [13:58:26]
  • [辩护人]:
    没有,作有罪辩护,罪轻辩护。
    [13:58:37]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3:58:50]
  • [公诉人]:
    2017年12月3日11时许,被告人魏某在本市海淀区清河某街,骑两轮滑板车与被害人芦先生(54岁)相撞,后二人产生言语纠纷,被告人魏某将被害人芦先生踹倒,致其后仰倒地,被告人魏某遂离去。2017年12月5日被害人芦先生死亡,经鉴定其符合头部在摔倒过程中造成颅脑损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的特点。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请依法审判。
    [13:59:23]
  • [审判长]:
    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无异议?
    [14:00:03]
  • [被告人]:
    一致。没意见。
    [14:00:30]
  • [辩护人]:
    没意见。
    [14:03:05]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
    [14:04:18]
  •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本案证据一并简要出示。宣读被告人魏某供述和辩解、证人苏某证言,出示尸体照片、122报警台电话记录表、诊断证明书、就医记录、受案登记表、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报告、现场勘验、辨认等笔录、现场监控录像、到案经过、被告人身份信息。本案证据出示完毕。
    [14:05:42]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意见?
    [14:09:41]
  • [被告人]:
    没意见。
    [14:10:26]
  • [辩护人]:
    没意见。
    [14:22:23]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有无证据需向本庭出示?
    [14:22:39]
  • [被告人]:
    没有。
    [14:26:20]
  • [辩护人]:
    没有。
    [14:26:31]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14:26:41]
  • [被告人]:
    不申请。
    [14:27:05]
  • [辩护人]:
    不申请。
    [14:27:15]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4:27:25]
  • [公诉人]:
    被告人魏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
    [14:27:41]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4:28:54]
  • [被告人]:
    我认罪,希望从轻处罚。
    [14:29:23]
  • [审判长]: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4:29:51]
  • [辩护人]:
    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且无犯罪前科。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本身具有一定过错。综上请合议庭酌情量刑。
    [14:30:17]
  • [公诉人]:
    本案证据中没有显示被害人有过错。
    [14:35:45]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4:36:14]
  • [被告人]:
    我认罪悔罪。我对不起我家人,和被害人家属说声对不起,我会积极赔偿。
    [14:36:32]
  • [审判长]:
    现在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行宣告。法警将被告人带下去。
    [14:37:49]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4:38:1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4:38:32]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4:39:01]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宋金超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大力支持。
    [14:39:16]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4:39:36]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4: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