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6月25日9:30,顺义法院审理“多年交易未签合同 起诉要求支付尾款”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多年交易未签合同 起诉要求支付尾款”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建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货物,被告给付14万余元价款。原告依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被告仅支付了4万余元货款,余款9万余元至今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9万余元货款。
    庭审马上开始。
    [09:38:27]
  • [书记员 许楠]: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09:39:54]
  • [审判长 牛佳雯]: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09:40:06]
  • [原告]:
    听清了。
    [09:40:15]
  • [审判长 牛佳雯]:
    (核实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41:14]
  • [原告]:
    无异议。
    [09:41:28]
  • [审判长 牛佳雯]: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敲槌)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口头裁定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审判员牛佳雯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刘东华、李金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许楠担任法庭记录。本案被告经本院送达开庭传票后未能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首先告知你们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及应尽的诉讼义务
    当事人有如下诉讼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提起反诉的权利;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当事人有如下诉讼义务: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原告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09:41:34]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43:43]
  • [审判长 牛佳雯]: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述一下你方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09:43:52]
  • [原告]:
    原告与被告建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货物,被告给付14万余元价款。原告依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被告仅支付了4万余元货款,余款9万余元至今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9万余元货款。诉讼请求无变更。
    [09:44:17]
  • [审判长 牛佳雯]:
    因被告未到庭,不再进行法庭答辩环节。下面进行法庭质证,由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明目的。
    [10:02:31]
  • [原告]:
    借条一张,证明被告欠款事实及金额。全部证据出示完毕。
    [10:30:04]
  • [审判长 牛佳雯]:
    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原被告之间的关系?
    [10:30:19]
  • [原告]:
    没有关系,经过别人介绍,原告向被告供应材料。
    [10:30:28]
  • [审判长 牛佳雯]:
    原告陈述一下交易过程?
    [10:30:35]
  • [原告]:
    原告经过别人介绍,向被告供应材料,2009年开始向被告提供材料,是被告当面向原告要货,要货的时候谈好价格,然后原告将货送至被告指定的地点,送到后被告签一个送货单,后来对账单的时候,被告打了一张借条,将送货单都收回去了。双方没有签订过买卖合同,被告已经给过47000元,有转账,也有现金,转账的手续今天没有带,但借条中已经确认了给付款项是47000元。
    [10:31:41]
  • [审判长 牛佳雯]:
    被告是否偿还过47000元之外的货款?
    [10:33:33]
  • [原告]:
    没有偿还过。
    [10:33:44]
  • [审判长 牛佳雯]:
    是否向被告追索过还款?
    [10:33:51]
  • [原告]:
    要过,但是被告总是拖延。
    [10:34:10]
  • [审判长 牛佳雯]:
    原告方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
    [10:34:19]
  • [原告]:
    没有。
    [10:34:37]
  • [审判长 牛佳雯]:
    鉴于原告没有证据提交和事实补充,法庭调查结束,因被告未到庭,不再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进行最后陈述?
    [10:34:44]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34:53]
  • [审判长 牛佳雯]:
    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无误后签字,在5日内可查阅笔录,逾期不查阅将作为正式笔录入卷。
    [10:35:01]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许楠和网管员朱春明。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0:36:54]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0: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