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楼

审判席

公诉人

被告人

辩护人、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庭审现场
7月4日14时,石景山法院审理“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 涉嫌污染环境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北京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08:14]
  • [主持人]:
    依法公开审理的“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 涉嫌污染环境被公诉”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杨森,审判员郭秋香、李婧、人民陪审员孙爱琴、人民陪审员郑纪银、人民陪审员赵玉兰、人民陪审员冷荣芝组成合议庭,由杨森担任审判长,由本院书记员张渝珹、卓越担任法庭记录。
    [14:08:37]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4:09:15]
  • [主持人]:
    2017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闫某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到石景山区某大院内向被告人邹某等人收集废机油,并将废机油制成脱模剂出售给建筑工地使用。去年10月14日闫某再次向邹某等人收集废机油时,公安机关将闫某等人抓获,并在闫某货车上起获废机油1491.6kg,其他含废机油废物2055kg。在邹某库房内起获废机油、油桶、机油滤芯及铁质篦子共计3835.3kg。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机油及其他含废机油废物均属危险废物。被告人闫某、邹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邹某、代某、董某、丁某1、丁某2将污染土壤恢复原状,如不履行时承担土壤修复费用128952元。2.判令邹某、代某、董某、丁某1、丁某2、闫某分别承担应急服务费23011. 8元、14039. 4元、10823. 4元、3937. 2 元、12535. 2 元、21279. 6 元。
    [14:09:29]
  • [主持人]: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4:10:21]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14:10:55]
  • [审判长]: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14:11:53]
  • [审判长]:
    现在核对刑事被告人身份信息
    [14:12:19]
  • [被告人 闫某]:
    男,住河北省沧州市。
    [14:13:40]
  • [被告人 邹某]:
    男,住河南省光山县
    [14:14:19]
  • [审判长]:
    被告人闫某,你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因为什么?
    [14:16:41]
  • [被告人 闫某]:
    2017年10月1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因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14:17:12]
  • [审判长]: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副本都收到了吗?
    [14:17:30]
  • [被告人 闫某]:
    收到了
    [14:17:54]
  • [审判长]:
    什么时间收到的?
    [14:18:04]
  • [被告人 闫某]:
    2018年5月7日。
    [14:18:30]
  • [审判长]:
    被告人邹某,你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因为什么?
    [14:19:12]
  • [被告人 邹某]:
    2017年10月1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因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14:19:35]
  • [审判长]: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副本都收到了吗?
    [14:19:52]
  • [被告人 邹某]:
    收到了。
    [14:20:11]
  • [审判长]:
    什么时间收到的?
    [14:20:25]
  • [被告人 邹某]:
    2018年5月7日。
    [14:20:42]
  • [审判长]:
    现在核对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情况。
    [14:21:51]
  • [被告人 代某]:
    男,户籍地河南省罗山县
    [14:22:30]
  • [被告人 董某]:
    男,户籍地河南省罗山县
    [14:22:42]
  • [被告人 丁某1]:
    男,户籍地河南省罗山县
    [14:23:00]
  • [被告人 丁某2]:
    男,户籍地河南省罗山县
    [14:23:20]
  • [审判长]: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什么时间收到的?
    [14:23:43]
  • [被告人 代某]:
    收到了,2018年5月7日收到的。
    [14:23:54]
  • [被告人 董某]:
    收到了,2018年5月7日收到的。
    [14:24:08]
  • [被告人 丁某1]:
    收到了,2018年5月7日收到的。
    [14:24:23]
  • [被告人 丁某2]:
    收到了,2018年5月7日收到的。
    [14:24:42]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本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人闫某、邹某涉嫌污染环境以及四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由本院审判长杨森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郭秋香、李婧,人民陪审员孙爱琴、郑纪银、赵玉兰、冷荣芝组成;书记员张渝珹、卓越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程国相、于广出庭支持公诉,指派检察院员杨秀莉、张云波出庭支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河北秦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铁乐接受委托出庭担任被告人闫某的辩护人并担任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北京市摩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汪稳、北京市石景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马清明接受指定出庭为被告人邹某辩护;且律师汪稳接受委托担任邹某的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14:25:16]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书记员、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正当理由。申请换人审理。被告人、附带民事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14:25:40]
  • [被告人 闫某]:
    听清楚了。
    [14:26:09]
  • [被告人 邹某]:
    听清楚了。
    [14:26:18]
  • [被告人 代某]:
    听清楚了。
    [14:26:28]
  • [被告人 董某]:
    听清楚了。
    [14:26:36]
  • [被告人 丁某1]:
    听清楚了。
    [14:26:45]
  • [被告人 丁某2]:
    听清楚了。
    [14:26:53]
  • [审判长]:
    是否申请回避?
    [14:27:06]
  • [被告人 闫某]:
    不申请。
    [14:27:17]
  • [被告人 邹某]:
    不申请。
    [14:27:30]
  • [被告人 代某]:
    不申请。
    [14:27:41]
  • [被告人 董某]:
    不申请。
    [14:27:50]
  • [被告人 丁某1]:
    不申请。
    [14:28:01]
  • [被告人 丁某2]:
    不申请。
    [14:28:11]
  • [审判长]: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
    [14:28:31]
  • [辩护人 刘铁乐]:
    不申请。
    [14:31:00]
  • [辩护人 汪稳]:
    不申请。
    [14:31:17]
  • [辩护人 马清明]:
    不申请。
    [14:31:27]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14:32:02]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享有自行辩护及最后陈述的权利。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提出新的证据、辩论权及最后陈述的权利。以上是你们在诉讼中的相关权利,都听清楚了吗?
    [14:32:21]
  • [被告人 闫某]:
    听清楚了。
    [14:32:42]
  • [被告人 邹某]:
    听清楚了。
    [14:32:52]
  • [被告人 代某]:
    听清楚了。
    [14:33:03]
  • [被告人 董某]:
    听清楚了。
    [14:33:12]
  • [被告人 丁某1]:
    听清楚了。
    [14:33:19]
  • [被告人 丁某2]:
    听清楚了。
    [14:33:28]
  • [审判长]:
    现在开始刑事案件部分法庭调查,附带民事被告人退庭候审。
    [14:35:54]
  • [审判长]:
    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37:02]
  • [公诉人]: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京石检公诉刑诉[2017]109号起诉书。
    [14:37:25]
  • [审判长]:
    被告人闫某,刚才宣读的起诉书与送达给你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14:37:45]
  • [被告人 闫某]:
    一致。
    [14:38:02]
  • [审判长]:
    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犯罪的事实有无异议?
    [14:38:17]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4:38:32]
  • [审判长]:
    对认定你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有无异议?
    [14:38:53]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4:39:06]
  • [审判长]:
    是否自愿认罪?
    [14:39:21]
  • [被告人 闫某]:
    认罪。
    [14:39:34]
  • [审判长]:
    庭前是否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14:39:48]
  • [被告人 闫某]:
    签署了
    [14:40:03]
  • [审判长]:
    是否自愿签署具结书?
    [14:40:16]
  • [被告人 闫某]:
    是。
    [14:40:30]
  • [审判长]:
    被告人邹某,刚才宣读的起诉书与送达给你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14:40:43]
  • [被告人 邹某]:
    一致。
    [14:40:59]
  • [审判长]:
    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
    [14:41:12]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4:41:24]
  • [审判长]:
    对起诉书指控你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有无异议?
    [14:41:37]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4:41:51]
  • [审判长]:
    是否自愿认罪?
    [14:42:05]
  • [被告人 邹某]:
    认罪。
    [14:42:19]
  • [审判长]:
    庭前是否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14:42:38]
  • [被告人 邹某]:
    签署了。
    [14:42:50]
  • [审判长]:
    是否自愿签署具结书?
    [14:43:09]
  • [被告人 邹某]:
    是。
    [14:43:24]
  • [审判长]:
    下面分别进行法庭调查。请法警将被告人邹某带出法庭。
    [14:43:41]
  • [审判长]:
    闫某可以就检察院指控的事情陈述一下。
    [14:57:23]
  • [被告人 闫某]:
    我就是2017年6月份,我买个小货,我14号下午到的案发地点,然后被民警当场抓获。因为我年少无知触犯了国家法律,希望对我从轻处罚。
    [14:57:40]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进行讯问。
    [14:57:55]
  • [公诉人]:
    现在对你进行发问,希望你要如实回答争取得到从轻处罚。
    [14:58:11]
  • [被告人 闫某]:
    是。
    [14:58:27]
  • [公诉人]:
    你是什么时候拉废机油的?
    [14:58:40]
  • [被告人 闫某]:
    2017年6月份。
    [14:59:03]
  • [公诉人]:
    在那里收购的废机油?
    [14:59:16]
  • [被告人 闫某]:
    就是在案发地点。
    [14:59:30]
  • [公诉人]:
    你是怎么想干这事情?
    [14:59:41]
  • [被告人 闫某]:
    我在新发地送菜的时候看到有送废机油的,比我老家便宜100、200左右,我就给董某一个电话,后来董某给我打电话,我就买了铁罐,拉废机油。
    [14:59:56]
  • [公诉人]:
    一共去过几次?
    [15:00:15]
  • [被告人 闫某]:
    三次。
    [15:00:29]
  • [公诉人]:
    向丁某1、丁某2、董某都收购过吗?
    [15:00:43]
  • [被告人 闫某]:
    对。
    [15:00:57]
  • [公诉人]:
    你车上的这个铁箱,就是用于专门收购废机油的吗?
    [15:01:10]
  • [被告人 闫某]:
    之前是干什么的不知道,反正我就是用来收废机油的。
    [15:01:25]
  • [公诉人]:
    这个铁箱为什么这么严丝合缝的在你的车上?
    [15:01:43]
  • [被告人 闫某]:
    他可能就这么一个型号。
    [15:01:56]
  • [公诉人]:
    你都是怎么收购这个废机油的?
    [15:02:10]
  • [被告人 闫某]:
    都是给董某。
    [15:02:24]
  • [公诉人]:
    回收的废机油都给谁了?
    [15:02:38]
  • [被告人 闫某]:
    就是加融水剂然后卖给工地。
    [15:02:51]
  • [公诉人]:
    你在拉废机油见到院内因为处理废机油已经受到污染了吗?
    [15:03:03]
  • [被告人 闫某]:
    看到了。
    [15:03:16]
  • [公诉人]:
    你知道你这种行为会造成环境污染吗?
    [15:03:32]
  • [被告人 闫某]:
    知道。
    [15:03:45]
  • [公诉人]:
    公诉人讯问完毕。
    [15:03:58]
  • [审判员 审判员1]:
    闫某的辩护人有无发问?
    [15:04:15]
  • [辩护人 刘铁乐]:
    你知道收购废机油要取得相关的资质证件吗?
    [15:04:31]
  • [被告人 闫某]:
    不知道。
    [15:04:44]
  • [辩护人 刘铁乐]:
    辩护人发问完毕。
    [15:04:56]
  • [审判员 审判员1]:
    邹某的辩护人有发问吗?
    [15:05:07]
  • [辩护人 汪稳]:
    在你第一次到达案发地点收购机油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地上已经有很多废机油?
    [15:05:20]
  • [被告人 闫某]:
    有。
    [15:05:34]
  • [辩护人 汪稳]:
    最早到那个地方收购是什么时候?
    [15:05:45]
  • [被告人 闫某]:
    是2017年8月份去的。
    [15:06:00]
  • [辩护人 汪稳]:
    你所看见地上的油污重不重?
    [15:06:14]
  • [被告人 闫某]:
    差不多,他们在这干的时间应该也不短了。
    [15:06:29]
  • [辩护人 汪稳]:
    发问完毕。
    [15:06:44]
  • [审判员 审判员1]:
    被告人邹某,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15:06:59]
  • [被告人 邹某]:
    不陈述可以吗?
    [15:07:15]
  • [审判员 审判员1]:
    可以,公诉人进行讯问。
    [15:07:26]
  • [公诉人]:
    现在对你进行讯问,希望你要如实回答。
    [15:07:39]
  • [被告人 邹某]:
    什么?
    [15:08:06]
  • [公诉人]:
    我问你几个问题,你可以回答吗?
    [15:08:19]
  • [被告人 邹某]:
    可以。
    [15:08:31]
  • [公诉人]:
    你是什么时间在这个院子里收购废机油的?
    [15:08:44]
  • [被告人 邹某]:
    在2016年吧,两年时间。
    [15:08:57]
  • [公诉人]:
    从被抓再往前推两年是吗?
    [15:09:10]
  • [被告人 邹某]:
    对。
    [15:09:25]
  • [公诉人]:
    具体都是去哪里收购?
    [15:09:37]
  • [被告人 邹某]:
    廖公庄,西黄村。
    [15:09:52]
  • [公诉人]:
    具体是哪些地点?
    [15:10:04]
  • [被告人 邹某]:
    就是这里。
    [15:10:17]
  • [公诉人]:
    都去什么地方收购?
    [15:10:29]
  • [被告人 邹某]:
    小汽配店。
    [15:10:42]
  • [公诉人]:
    收回来的废机油以后怎么处理的废机油?
    [15:10:54]
  • [被告人 邹某]:
    不知道。
    [15:11:09]
  • [公诉人]:
    铁篦子是干什么用的?
    [15:11:22]
  • [被告人 邹某]:
    就是滤芯,过滤一下,就是用这个过滤机油。
    [15:11:37]
  • [公诉人]:
    这个机油都卖给谁了?
    [15:11:51]
  • [被告人 邹某]:
    闫某。
    [15:12:02]
  • [公诉人]:
    这两年你因为收购废机油赚了多少钱?
    [15:12:19]
  • [被告人 邹某]:
    两万左右。
    [15:12:31]
  • [公诉人]:
    你有收购废机油的许可证吗?
    [15:12:43]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12:54]
  • [公诉人]:
    闫某有吗?
    [15:13:06]
  • [被告人 邹某]:
    不知道。
    [15:13:18]
  • [公诉人]:
    你在倒这个废机油的过程中有没有落在院子地面里的情况?
    [15:13:30]
  • [被告人 邹某]:
    有,但是我都收起来了,舍不得扔。
    [15:13:46]
  • [公诉人]:
    公诉人讯问到此。
    [15:13:58]
  • [审判员 审判员1]:
    辩护人可以进行发问。
    [15:14:11]
  • [辩护人 汪稳]:
    在你收购废机油之前,你放废机油的地方地面上有没有油?
    [15:14:23]
  • [被告人 邹某]:
    有。
    [15:14:34]
  • [辩护人 汪稳]:
    多不多?
    [15:14:46]
  • [被告人 邹某]:
    肯定多,我在住这之前他们也是干这个的。
    [15:14:59]
  • [辩护人 汪稳]:
    你在倒机油的时候,地面上会不会铺什么东西?
    [15:15:12]
  • [被告人 邹某]:
    海绵。
    [15:15:26]
  • [辩护人 汪稳]:
    如果油滴在地上的你有没有清理?
    [15:15:40]
  • [被告人 邹某]:
    有。
    [15:15:56]
  • [辩护人 汪稳]:
    辩护人发问完毕。
    [15:16:09]
  • [审判员 审判员1]:
    闫某的辩护人对其有无发问?
    [15:16:25]
  • [辩护人 刘铁乐]:
    你是否知道收购废机油需要相关的资质和证件?
    [15:16:38]
  • [被告人 邹某]:
    不知道。
    [15:16:51]
  • [辩护人 刘铁乐]:
    发问完毕。
    [15:17:05]
  • [审判员 审判员1]:
    请法警提被告人闫某法庭。
    [15:17:23]
  • [审判员 审判员1]: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15:17:48]
  • [公诉人]:
    公诉人将证据分成四大部分,将用多媒体的方式向法庭出示。首先出示:闫某在侦查机关所作供述。
    [15:18:07]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18:36]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18:48]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18:58]
  • [审判长]: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19:13]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19:24]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19:33]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19:45]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19:59]
  • [公诉人]:
    下面出示:邹某在侦查机关所作供述。
    [15:20:14]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20:32]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20:44]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20:52]
  • [审判长]: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21:04]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21:16]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21:24]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21:33]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21:49]
  • [公诉人]:
    下面出示:证人丁某1的证言。丁某2、代某、董某、闫某的证言,闫某辨认现场笔录、邹某辨认现场笔录、闫某辨认邹福曾、丁某1、丁某2、董某笔录邹福曾辨认闫某笔录、丁某1、丁某2、董某、代某辨认闫某笔录、丁某2、董某与闫某的通话记录。
    [15:22:06]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22:22]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22:35]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22:43]
  • [审判长]: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22:56]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23:08]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23:17]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23:26]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23:42]
  • [公诉人]:
    下面出示:测绘技术报告书、现场方位图、现场照片。
    [15:23:55]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24:10]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24:20]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24:28]
  • [审判长]: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24:59]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25:10]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25:19]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25:27]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25:42]
  • [公诉人]:
    下面出示:抓获视频,取样、称重视频。
    [15:25:56]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26:10]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26:21]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26:29]
  • [审判长]: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26:41]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26:52]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27:03]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27:11]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29:03]
  • [公诉人]:
    下面出示:关于丁某1等六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案件的补充调查报告及环保局查封、扣押清单、搜查笔录、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
    [15:29:21]
  • [审判员 审判员1]: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29:38]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29:50]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29:59]
  • [审判员 审判员1]: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30:12]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30:45]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30:54]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31:02]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31:17]
  • [公诉人]:
    下面出示:关于丁某1等六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案件的第二次补充调查报告,环保局出局的关于第二次补充调查报告与补充调查报告承重结果不一致的说明,北京市石景山区计量检测所鉴定证书。
    [15:31:33]
  • [审判员 审判员1]: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31:48]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32:01]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32:08]
  • [审判员 审判员1]: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32:21]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32:38]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32:48]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32:58]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33:13]
  • [公诉人]:
    下面出示: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公司计量表及表2、公安机关检查笔录、工作说明。
    [15:33:28]
  • [审判员 审判员1]: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33:42]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33:56]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34:03]
  • [审判员 审判员1]: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34:19]
  • [辩护人 刘铁乐]:
    对于油箱应该是直接称重,不应该用推算法。
    [15:34:37]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34:51]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35:02]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35:21]
  • [公诉人]:
    下面出示:危险废品名录、石景山区环保局“关于废气机油以及沾染废机油的物品属于危险废物的说明”北京北达燕园微创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
    [15:35:42]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35:57]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36:10]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36:20]
  • [审判长]: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36:33]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36:56]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37:05]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37:20]
  •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37:36]
  • [公诉人]:
    下面出示:环保局出示的关于闫某非法处置危险废品行为的说明。
    [15:37:58]
  •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38:15]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38:30]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38:43]
  • [审判长]: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39:10]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39:34]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39:47]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39:56]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40:11]
  • [公诉人]:
    下面出示:危险废品名录、石景山区环保局“关于废气机油以及沾染废机油的物品属于危险废物的说明”。
    [15:40:31]
  • [审判员 审判员1]: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40:44]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40:56]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41:04]
  • [审判员 审判员1]: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41:18]
  • [辩护人 刘铁乐]:
    在废物代码04424908在这个代码所指示的危险废物,是其他生产销售的过程中产生的矿油。在文字表述的时候和起诉书是不一致的。
    [15:41:32]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41:44]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41:58]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42:14]
  • [公诉人]:
    下面出示:环保局出示的关于闫某非法处置危险废品行为的说明、关于石景山区西五环路石丰桥下平房所处位置土质性质的复函,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出具的《石景山区五环石丰桥下平方院内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15:42:30]
  • [审判员 审判员1]: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42:48]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42:59]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43:10]
  • [审判长]: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43:23]
  • [辩护人 刘铁乐]:
    既然土地性质是优容地,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平方建设,也没有看到相关的手续。
    [15:43:39]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43:46]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43:57]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诉人继续举证。
    [15:44:14]
  • [公诉人]:
    下面出示:闫某、邹某的到案经过、闫某、邹某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网上对比工作记录。
    [15:44:29]
  • [审判员 审判员1]: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44:43]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44:55]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45:03]
  • [审判员 审判员1]: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45:17]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45:28]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45:36]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45:46]
  • [公诉人]:
    补充出示一下:闫某所驾驶的车辆权属的登记信息。
    [15:46:02]
  • [审判员 审判员1]:
    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46:18]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46:31]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46:39]
  • [审判员 审判员1]:
    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46:52]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5:47:06]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5:47:19]
  • [辩护人 马清明]:
    没有。
    [15:47:27]
  • [公诉人]:
    公诉人举证完毕。
    [15:47:41]
  • [审判员 审判员1]: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15:47:53]
  • [被告人 闫某]:
    不申请。
    [15:48:04]
  • [被告人 邹某]:
    不申请。
    [15:48:12]
  • [审判员 审判员1]:
    辩护人这边?
    [15:48:25]
  • [辩护人 刘铁乐]:
    不申请。
    [15:48:44]
  • [辩护人 汪稳]:
    不申请。
    [15:48:52]
  • [辩护人 马清明]:
    不申请。
    [15:49:05]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5:49:26]
  • [公诉人]: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4条、第193条、第198条和第203条的规定,我们受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经法庭调查,本案全部证据均系侦查机关依法取得,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本案起诉的二被告人构成环境污染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定罪。在证据方面,证据间能够清晰明了展示二被告人将废弃机油堆积在院内。在定性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定性方面,本案中闫某在没有危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邹某购买废机油,邹某在没有危险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多次贩卖给闫某废机油,应该对二被告人定罪处罚。在量刑方面,本案中被告人邹某和闫某与庭前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建议法庭对被告人闫某、邹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到一年,并处罚金。通过今天的法庭审理,公诉人要提醒大家的是,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它关系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于我们每个人的生存息息相关,如果不去关注或者加以破坏的话,危害甚大。被告人闫某、邹某文化水平低,对法律及生态环境几乎没有认知,给环境造成了破坏。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宣传任重道远,此案反应出来的行为绝不是个案,它反映了这种普遍性。也反映出了行业管理有待加强,源头的治理是否落到实处,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15:52:29]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闫某自行辩护。
    [15:52:49]
  • [被告人 闫某]:
    还是希望对我从轻处理,看在我年少无知,对我从轻处罚。
    [15:53:02]
  • [审判长]:
    闫某的辩护人可以发表辩护意见。
    [15:53:15]
  • [辩护人 刘铁乐]:
    1、被告人闫某主观恶性不深,平时遵纪守法,但是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不知道有相关的资质,这个是不知不觉犯罪的。2、作为闫某本身所造成的环境损害后果不是很严重,当场抓获的废机油还没有处置,之前收购的机油,按照其供述,制成脱模剂,销售给工地,这种通用的做法造成的环境污染并不是很明显,闫某没有随意倾倒、排放这种行为。3、闫某的认罪态度很好,庭前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4、闫某是初犯、偶犯,没有前科,之前也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希望合议庭充分考虑,对其从轻处罚。
    [15:53:34]
  • [审判长]:
    公诉人有无新的辩护意见?
    [15:53:51]
  • [公诉人]:
    首先由环保部门出具的对于闫某的行为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的认定,我们应该认同。污染物会直接挥发到空气中,这是客观的事实,当庭我们已经发表了公诉意见,闫某和邹某等人形成共犯,我们可以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我们应该予以重视。
    [15:54:06]
  • [审判长]:
    闫某有无新的辩护意见?
    [15:54:19]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54:31]
  • [审判长]:
    辩护人呢?
    [15:54:43]
  • [辩护人 刘铁乐]:
    首先说这个脱模剂,这个是建筑工地的普遍做法,如果他是有明显的污染环境的做法,但是各地的环保建筑行业是没有的,第二是废机油不具有空气的挥发性。第三是关于刷到树上,是林业部门大面积防害这样做的,可能闫某没有资格做这个东西,但是他这个工艺属于不知所措。第四,闫某犯罪闫某认可,辩护人也认可,但是对于闫某和邹某形成共犯,辩护人有不同意见,这里面有几个条件,一个是明知,邹某本身都不知道需要证件,作为闫某也不知道,谈不到邹某明知闫某没有资质还收受废机油。之前也说了,说闫某污染环境后果不严重,以及结合本案情,二人不应该是共犯,但是并不否认其犯罪。
    [15:55:03]
  • [审判长]:
    公诉人有新的辩论意见吗?
    [15:55:16]
  • [公诉人]:
    刚才辩护人说闫某没有污染环境,严重污染环境是有两高的明确规定的,闫某与邹某因为不明知他人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闫某应该去核实对方的资质,这是一个客观事实。
    [15:55:33]
  • [审判长]:
    闫某有新的意见吗?
    [15:55:46]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5:55:58]
  • [审判长]:
    辩护人呢?
    [15:56:12]
  • [辩护人 刘铁乐]:
    闫某没有非法排放,就是在水里、土壤里面,也没有非法倾倒,他是否构成非法处置,这个由法庭裁判,如果按照量来计算,这个还没有进行处置,所以它的污染后果是不严重的,这个还没有处置,只是当场抓获了。
    [15:56:25]
  • [审判长]:
    公诉人还有吗?
    [15:56:36]
  • [公诉人]:
    没有。
    [15:56:47]
  • [审判长]:
    下面由邹某自行辩护。
    [15:56:59]
  • [被告人 邹某]:
    我感谢政府,就是对我宽大处理就行了,别的没有了。
    [15:57:11]
  • [审判长]:
    还有其他辩论的吗?
    [15:57:25]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5:57:37]
  • [审判长]:
    邹某的辩护人可以发表辩护意见。
    [15:57:49]
  • [辩护人 马清明]:
    1、被告人邹某从事犯罪行为是因为生活所迫,没有社会危害性,被告人已经66岁,进入看守所后已经发生两次危险,处自身患有疾病外,其子也患有疾病,孙女也需要长期治疗。之前也做小工,但是因为年老后没有人雇佣,才从事收购废机油,被告人存在生活所迫,到案后没有逃跑、阻碍等行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具有真实的悔罪表现。2、被告人遗撒废机油的行为,是在前人累加的基础之上,在被告人收购废机油之前,这个院子就已经有别人收购废机油,已经对土地造成了污染。3、被告人认罪认罚,应该对其减轻处罚。
    [15:58:06]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首先由被告人闫某进行陈述。
    [15:58:19]
  • [被告人 闫某]:
    我年少无知,犯下了环境污染罪,我认罪,希望对我从轻处罚,我出去以后一定重新做人。
    [15:58:39]
  • [审判长]:
    被告人邹某进行最后陈述。
    [15:58:56]
  • [被告人 邹某]:
    谢谢你们,我想的都说不出来。
    [15:59:09]
  • [审判长]:
    现在宣布休庭十分钟,把被告人带出法庭,十分钟后继续开庭。
    [15:59:22]
  • [审判长]:
    现在继续开庭,提被告人、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到庭。
    [16:14:13]
  • [审判长]:
    下面进行附带民事诉讼法庭调查,该阶段由审判员李婧负责。
    [16:14:38]
  • [审判员 审判员1]: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起诉书。
    [16:15:11]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石检刑附民公诉[2018]1号起诉书。
    [16:15:25]
  • [审判员 审判员1]:
    刚才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诉讼请求第二项要求的服务费是一一对应的,是吗?
    [16:15:43]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对。
    [16:16:16]
  • [审判员 审判员1]: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陈述,进行答辩,由闫某开始。
    [16:16:43]
  • [被告人 闫某]:
    我认罪认罚。
    [16:16:58]
  • [审判员 审判员1]:
    代理人呢?
    [16:17:10]
  • [辩护人 刘铁乐]:
    起诉书对应的21279.6元,我认为闫某不应该全部承担,闫某车上用于灌装废机油的油罐,用推算的办法测算出了2015吨,这个油罐并没有处置,该费用并没有发生,且该油罐的主要重量体现在它的金属成分上,如果处置油罐可能要重新炼钢或者炼铁,不需要花费每吨6000元的价格。第二是关于废机油,起诉书中说的是做无害化相关的结果,但是据我们所知,废机油经过一系列净化之后,仍然可以再次利用的,它不是一文不值的废物,它是可以再次利用的,如果是6000元一吨,我们没有看到,这个我不认可。
    [16:17:27]
  • [审判员 审判员1]:
    刚才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庭审中已经把这个数字从21279.6变更为21039.6元。
    [16:17:44]
  • [辩护人 刘铁乐]:
    知道了。
    [16:18:02]
  • [审判员 审判员1]:
    邹某进行答辩。
    [16:18:14]
  • [被告人 邹某]:
    我没有。
    [16:18:26]
  • [审判员 审判员1]:
    代理人呢?
    [16:32:07]
  • [辩护人 汪稳]:
    除了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外,不同意其他请求。1、起诉人确定的土壤修复费用单价不具有客观性。2、起诉人确定的应急服务费也不具有客观性。
    [16:32:22]
  • [审判员 审判员1]:
    下面由代某做陈述。
    [16:32:36]
  • [被告人 代某]:
    我没有什么要说的,我相信法律。
    [16:32:52]
  • [被告人 董某]:
    我也不懂,平时就是收破烂的,没有什么文化,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没有什么陈述的。
    [16:33:05]
  • [审判员 审判员1]:
    对诉讼请求有什么意见?
    [16:33:18]
  • [被告人 董某]:
    没有。
    [16:33:31]
  • [审判员 审判员1]:
    丁某1进行陈述。
    [16:33:43]
  • [被告人 丁某1]:
    我认罪,但是那个土地污染不是我造成的。
    [16:34:08]
  • [审判员 审判员1]:
    丁某2进行陈述。
    [16:34:38]
  • [被告人 丁某2]:
    我犯错误我知道了,但是修复的后果我不承担。
    [16:34:53]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庭提供民事赔偿诉讼请求的证据。
    [16:35:08]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将本案证据分成四组,以多媒体方式向法庭出示.下面出示:第一组证据:邹某、代某、董某、丁某1、丁谋、非法收购、贮存、处置废机油对土壤造成污染的证据:1、邹某等6人在环保部门调查询问时和在公安机关讯问时的供述。2、证人张某的证言。3、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出具的“石景山区五环石丰桥下平方院内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4、北京市区环保局“关于丁某1等六人非法处置危险废品严重污染案件的第三次补充调查报告”.5、河北省第二测绘院出具的测绘技术报告书。6、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出具的“关于石景山区西五环石丰桥下平方所处位置土地性质回复函”。
    [16:35:25]
  • [审判员 审判员1]:
    附带民事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6:35:41]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6:35:53]
  • [审判员 审判员1]:
    代理人发表意见?
    [16:36:06]
  • [辩护人 刘铁乐]:
    根据现在出示的证据是有林地,但是现在是出租房,并且没有相关的土地使用证件或者房产证件,这么长时间流动人口居住,并且张某也曾经察看过,整体卷宗材料显示,并非这几个被告造成的整体的污染。
    [16:36:19]
  • [审判员 审判员1]:
    邹某及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16:36:36]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6:36:48]
  • [辩护人 汪稳]:
    本案被告人邹某租住房屋时间并不长,所以造成的房屋污染,不应该全部计算在邹某身上。
    [16:37:00]
  • [被告人 代某]:
    没有
    [16:37:17]
  • [被告人 董某]:
    没有
    [16:37:28]
  • [被告人 丁某1]:
    没有
    [16:37:36]
  • [被告人 丁某2]:
    没有
    [16:37:45]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益诉讼起诉人继续举证。
    [16:37:59]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现在出示第二组证据:被查获时六被告非法贮存危险废物的重量及需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的证据:7、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出局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查封(扣押)决定书(存根)。8、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丁某1等六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案件的第二次补充调查报告”。9、北京市石景山区剂量检测所出具的鉴定证书。10、北京市石景山区环保局出具“关于丁某1等六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案件现场两次承重重量出现偏差问题的说明”。11、北京市石景山区环保局出具的“关于废气机油以及沾染废机油物品属于危险废品的说明”以及出具的“关于丁某1等六人非法处置危险废品案的工作说明”。12、北京北大燕园微构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13、鲁谷派出所出具的“关于丁某1等人污染环境案的工作说明”石景山区环保局出具的“关于丁某1等人污染环境案的工作说明”。14、北京市石景山区环保局出具的“北京市图吗环境案件应急救援队调派单”。15、检察机关对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调查笔录。
    [16:38:34]
  • [审判员 审判员1]:
    附带民事被告人对上述证据可以发表质证意见,首先闫某发表质证意见。
    [16:43:12]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6:43:27]
  • [审判员 审判员1]:
    闫某的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16:43:43]
  • [辩护人 刘铁乐]:
    闫某车上用来装油的油罐是否属于废物,这个没有定论,因为它是一个铁质的油罐,我们案件当中看到的它是盛废机油的,从录像来看它是有废机油的污渍,废机油和废矿物油是有不同的体现,在废物名录里面没有说,被废机油污染的铁质属于被污染的废物。这个工资没有资格出具这个,它这个证言是无效的,环保部门说这个是废物它是没有资质的,也没有经办人的签字,对于油罐的定性我们是有异议的。对于废机油本身是含有一定价值的,这个价值请合议庭予以评判。之前提到的,不管是哪个部门不作为,林地便成了房屋,并且长期出租,这些部门不作为,他们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上三点请合议庭考虑。
    [16:44:00]
  • [审判员 审判员1]:
    邹某及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16:44:16]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6:44:32]
  • [审判员 审判员1]:
    邹某的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16:44:44]
  • [辩护人 汪稳]:
    对于证据14,该证据由石景山区环保局开往红树林,这个调派单也没有环保局的盖章,我们对其真正实施了应急救援存在置疑,另外起诉人将废机油的油桶,全部确定为6000元每吨,这个确定依据是红树林公司的报价单以及催款通知单,但是这两份文件均没有盖章,这个应急费也并没有实际支付,对于应急服务费的发生以及应急服务费的数额应该重新予以核算。
    [16:45:13]
  • [审判员 审判员1]:
    另外四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质证意见吗?
    [16:45:40]
  • [被告人 代某]:
    没有。
    [16:45:53]
  • [被告人 董某]:
    没有。
    [16:46:03]
  • [被告人 丁某1]:
    没有。
    [16:46:23]
  • [被告人 丁某2]:
    没有。
    [16:46:32]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益诉讼起诉人继续举证。
    [16:54:47]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下面出示第三组证据:关于污染土壤生物堆技术进行修复,并以此计算修复成成本的证据。17、检查机关对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张某的调查笔录。18、检查机关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工作工作人员闫某的调查笔录。19、检查机关对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某的调查笔录。
    [16:56:09]
  • [审判员 审判员1]:
    附带民事被告人对上述证据可以进行质证,首先是邹某进行质证。
    [16:56:39]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6:58:39]
  • [审判员 审判员1]:
    邹某的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16:59:03]
  • [辩护人 汪稳]:
    以调查笔录的方式确定土质修复费用的标准,并不具有相应效力,应该由调查人员的公司出具相关的调查文件,也不能确定被调查人员的身份,以及其是否有能力作出该标准的判定。
    [16:59:30]
  • [被告人 代某]:
    没有。
    [17:00:49]
  • [被告人 董某]:
    没有。
    [17:01:06]
  • [被告人 丁某1]:
    没有。
    [17:01:14]
  • [被告人 丁某2]:
    没有。
    [17:01:32]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益诉讼起诉人继续举证。
    [17:06:34]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20、21对红树林公司李某的调查笔录。
    [17:06:53]
  • [审判员 审判员1]:
    对指控的哪一项、这一项的金额是多少?
    [17:08:09]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是对桥下所有的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有的包括六名被告的,也包括一些其他没有人认领的。其他三项以其他为标准,只向被告人主张了应急废物费。
    [17:08:24]
  • [审判员 审判员1]:
    闫某及代理人说明一下质证意见。
    [17:08:37]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7:08:51]
  • [辩护人 刘铁乐]:
    红树林是一个经营单位,它是一个盈利单位,这种费用不能单凭这个公司的报价就要求我们赔偿,如果是6000元一吨,我们没有看到它说的无害化处理,只是一个报价,口头这么一说,这个报价缺乏科学依据。
    [17:09:07]
  • [审判员 审判员1]:
    邹某及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17:10:08]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7:10:25]
  • [辩护人 汪稳]:
    对于报价单和通知单的真实性均不予认可,最后处置单价并没有看到任何的计算依据,也应该考虑废机油的剩余价值,也应该考虑油桶的处置是否是6000元每吨。
    [17:10:42]
  • [被告人 代某]:
    没有。
    [17:10:56]
  • [被告人 董某]:
    没有。
    [17:11:04]
  • [被告人 丁某1]:
    没有。
    [17:11:13]
  • [被告人 丁某2]:
    没有。
    [17:11:21]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申请法庭传调查报告参与人张某到庭。
    [17:11:37]
  • [审判员 审判员1]:
    传调查报告参与人张某到庭。
    [17:11:49]
  • [审判员 审判员1]:
    张某你的职业、职称。
    [17:12:07]
  • [证人张某]:
    姓名张某,我是北京市环境保卫科学研究院的土壤环境与污染场地修复研究所的副研究员,技术职称是高级,同时也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司法局认定的北京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等级评审专家。
    [17:12:26]
  • [审判长]:
    鉴定人你要如实向法庭提供鉴定意见,作虚假陈述要负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17:13:11]
  • [证人张某]:
    听清楚了。
    [17:13:28]
  • [审判长]:
    请公益诉讼起诉人对鉴定人发问。
    [17:13:42]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石景山区习武换平方院内是否是你院出具,你是否知情?
    [17:14:30]
  • [证人张某]:
    我知情,我是项目负责人,并且负责全部编写。
    [17:14:44]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这个污染物对环境有什么危害?
    [17:14:58]
  • [证人张某]:
    这个是石油烃,这个包括连装的,也包括换装的,他的危害主要是有累计性,一旦污染到土壤或者是地下水中的,他会长期存在。
    [17:15:16]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这个修复都有什么技术,都需要花费多少钱?
    [17:15:37]
  • [证人张某]:
    这个修复方式可以参考原环境保护部,有15种修复技术,通过我专业技术的判断有三种技术,这三种技术进一步考虑修复成本和修复周期的,生物堆修复技术是一个月到六个月,在实际成本每立方的土是300到400。热托福技术主要是屈居与修复成本每立方的土是600,植物修复技术时间比较长,要一年,每平方的土是100元。
    [17:16:12]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土壤修复费用是否还需要承担其他费用?
    [17:16:29]
  • [证人张某]:
    是需要的,除了这个具体修复技术的成本,以及挖掘费用,人工费,是否需要挖到特定的地方去处理,这个需要具体修复的公司来报价确定。
    [17:16:44]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土壤修复的成功标准是什么?
    [17:17:04]
  • [证人张某]:
    我们土壤是受体,修复到原装是最好的,但是一般是很难的,是修复到我们身体的风险可接受的状态,在2011年颁布的场地土壤修复筛选值,是小于6000毫克是可以接受的。昨天2018年7月3日颁布的一个标准是土壤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它分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绿化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一个是筛选值4500毫克每千克,一个是确定值是9000毫克每千克。
    [17:17:20]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发问完毕。
    [17:17:33]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无发问?
    [17:17:46]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7:17:59]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7:18:07]
  • [被告人 代某]:
    没有
    [17:18:16]
  • [被告人 董某]:
    没有
    [17:18:23]
  • [被告人 丁某1]:
    没有
    [17:18:33]
  • [被告人 丁某2]:
    没有
    [17:18:44]
  • [审判员 审判员1]:
    诉讼代理人有无发问?
    [17:18:57]
  • [辩护人 刘铁乐]:
    这个废机油污染的土壤对人体有哪些损害?后果是什么?
    [17:19:10]
  • [证人张某]:
    污染物叫总石油烃,他是对身体健康具有一定风险的,他本身就存在致癌物,我们的修复目标就是基于健康风险来进行计算的。
    [17:20:23]
  • [辩护人 刘铁乐]:
    您是专门做土壤这块的吗?
    [17:20:39]
  • [证人张某]:
    对。
    [17:21:00]
  • [辩护人 刘铁乐]:
    您对机油了解深吗?
    [17:21:17]
  • [证人张某]:
    我的专业是土壤修复和土壤修复调查。
    [17:24:00]
  • [审判员 审判员1]:
    就土壤调查的方式、方法还有资质进行释明。
    [17:24:15]
  • [证人张某]:
    首先从国家层面来讲,包括法律法规的依据,报告的时候依据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倒责。
    [17:24:26]
  • [审判员 审判员1]:
    调查方法说一下。
    [17:24:42]
  • [证人张某]:
    场地环境评价技术到则上面规范了我们具体工作程序,我们要去现场勘探。
    [17:24:59]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7:25:13]
  • [证人张某]:
    场地环境评价技术到则上面规范了我们具体工作程序,我们要去现场勘探,我们会进行采样,表层采样以及301钻机,在屋里是用挖掘机采样,采样之后是放到实验室进行化学分析,结果出来之后我们进行工作流程编制了这个报告。
    [17:25:28]
  • [审判长]:
    请调查员退庭。
    [17:25:43]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公益诉讼起诉人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17:26:03]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申请法庭传证人董某到庭。
    [17:26:44]
  • [审判员 审判员1]:
    传证人董某到庭。
    [17:26:55]
  • [审判员 审判员1]:
    证人身份信息、与本案的关系。
    [17:27:10]
  • [证人董某]:
    姓名董某,男,现住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某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服务队指挥员。
    [17:27:35]
  • [审判长]:
    证人应当如实向法庭提供证言,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17:28:17]
  • [证人董某]:
    听清楚了。
    [17:28:28]
  • [审判员 审判员1]:
    请证人在如实作证保证书上签名。
    [17:28:42]
  • [审判员 审判员1]:
    首先由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证人发问。
    [17:28:54]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苯胺当中的危险废物是否有你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你是否知情?
    [17:29:07]
  • [证人董某]:
    是我们公司接受的,我知情。
    [17:29:20]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你们公司处理的废物总重多少?供给多少金额?
    [17:29:32]
  • [证人董某]:
    21.4吨,产生费用28万四千多元。
    [17:29:48]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这些费用都是由什么费用组成?
    [17:30:01]
  • [证人董某]:
    运输费,人工费用,收集危险废物,
    [17:30:14]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本案中的废机油,滤芯,是否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17:30:30]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本案中的货车,车内的金属箱为什么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
    [17:30:50]
  • [证人董某]:
    如果强制使用物理方式,可能引起火灾,严重可能引起爆炸,我公司没有处理这种的方式。
    [17:31:12]
  • [辩护人 刘铁乐]:
    废机油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17:31:25]
  • [证人董某]:
    燃烧了。
    [17:31:52]
  • [辩护人 刘铁乐]:
    废机油有几种处理方式?
    [17:32:06]
  • [证人董某]:
    两种。
    [17:32:18]
  • [辩护人 刘铁乐]:
    哪两种?
    [17:32:30]
  • [证人董某]:
    回收利用以及燃烧。
    [17:32:43]
  • [辩护人 刘铁乐]:
    你们这个收费标准是怎么来的?
    [17:32:56]
  • [证人董某]:
    我们公司制订的。
    [17:33:09]
  • [辩护人 刘铁乐]:
    并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核定?
    [17:33:22]
  • [证人董某]:
    对,没有。
    [17:33:33]
  • [审判员 审判员1]:
    其他被告方有无发问?
    [17:33:46]
  • [辩护人 汪稳]:
    你们公司说这个是含油污染物,这个是什么?
    [17:34:00]
  • [证人董某]:
    因为这个还没有处置,说的是地面。
    [17:34:16]
  • [辩护人 汪稳]:
    油桶是怎么处置的?
    [17:34:30]
  • [证人董某]:
    入窑烘烧。
    [17:34:42]
  • [辩护人 汪稳]:
    是否会有残留?
    [17:34:57]
  • [证人董某]:
    没有,但是我也不是技术人员,我也解答的不全面。
    [17:35:15]
  • [审判长]:
    请证人退庭。
    [17:35:37]
  • [审判长]:
    公益诉讼起诉人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17:37:17]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出示证据完毕。
    [17:37:31]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被告人、诉讼代理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17:37:44]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
    [17:37:56]
  • [被告人 邹某]:
    没有。
    [17:38:09]
  • [被告人 代某]:
    没有。
    [17:38:19]
  • [被告人 董某]:
    没有。
    [17:38:27]
  • [被告人 丁某1]:
    没有。
    [17:38:37]
  • [被告人 丁某2]:
    没有。
    [17:38:46]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7:39:03]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7:39:12]
  • [审判长]:
    合议庭可以进行询问。
    [17:39:33]
  • [审判长]:
    被告方,你方有没有专业修复土壤的能力?
    [17:39:46]
  • [辩护人 刘铁乐]:
    没有。
    [17:39:58]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7:40:11]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庭辩论,首先公益诉讼起诉人发表你方意见。
    [17:40:25]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先就刚才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对对方的问题进行回复。首先是对闫某车内金属箱进行处理,在刑事部分已经在刑事部分进行论述,这里不在赘述,闫某车内的金属箱内外都已经沾满机油,需要把这个金属箱从车内弄出来,这个可能会产生危险,另外对于金属箱费用的计算,我们也是本着有利于被告人的方面,只是主张了,土地修复费用。还有刚才说可不可以对金属箱进行用水冲洗,这个水也会变成废物处理,之后这个金属箱还是不是废物还不能确定。我们在确定土壤修复费用的时候,也不仅仅只是靠这两家的报价,刚才张某也对这个进行了说明,对于污染土壤的费用也就是仅仅主张了修复土壤的费用,其他费用也没有进行主张。
    本案当中的被告均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以环保局将其定为突发环境事件,是石景山区环保局要求红树林进行高温处置,本案当中所有被告均是在没有危险废物许可证的方式下经营的。在被告从事废机油的收集、贮藏之前这些土地也产生了污染,这里面我要说明一下举证责任,污染者应该承担举证责任。最后,本案土地性质为林地,为什么要林地上有这么多房屋,对土地性质的林地的时间以及盖房屋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且这个和本案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邹某、代某、董某、丁某1、丁某2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把这些废机油销售给闫某,污染土地性质是国有林地,案发时六被告所污染的土地需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土壤、地下水及周边环境进行污染,对于邹某、代某、丁某1、丁某2在院内的共同区域,由该四人承担相应责任,关于应急服务费按照六千元的服务标准,按照每名被告应该承担的责任。
    [17:40:55]
  • [审判长]:
    被告方发表辩护意见。
    [17:41:37]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新的辩论意见。
    [17:41:49]
  • [辩护人 刘铁乐]:
    1、车上的运输管不能认定为危险废物。2、罐中废机油的处理,通过证人的证言也可以知道,对于这些机油进行了燃烧,这些机油有利用价值,可以提纯,可以再利用,为什么不选择这样的单位进行处置,来进行加工,这些都是我们的社会财富,现在把它都烧了,这不是最科学的办法。3、所谓处置单位,又是报价单位,这个价格也是他们自己定的,又没有物价局来定价,这个的公平价格是多少,尽管被告人触犯了法律,但是在民事上面,我们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方式,我们认为对闫某的民事诉讼是不能成立的。
    [17:42:10]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被告人代某进行答辩。
    [17:42:38]
  • [被告人 代某]:
    没有。
    [17:42:56]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被告人董某进行答辩。
    [17:43:09]
  • [被告人 董某]:
    没有。
    [17:43:21]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被告人丁某1进行答辩
    [17:43:36]
  • [被告人 丁某1]:
    没有。
    [17:43:48]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被告人丁某2进行答辩。
    [17:44:01]
  • [被告人 丁某2]:
    没有。
    [17:44:15]
  • [审判长]: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是对危险处置的定性、处置的方式方法以及对收取费用的定价。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这些发表新的辩论意见?
    [17:44:30]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首先是国家环保部发表的关于什么是固体废物,第二是关于代理人提出的关于其他生产销售构成中产生的矿物油以及矿物油废物,是否适用于本案闫某的金属箱,国家对于这个代码有明确的解释,其中第七条有解释,这里面我们特别要关注第七类以及第八类是废品的类别,在附表里面我们可以看出一共有九个列别,这可以看出至少有九个,左边的费用类别是包含废润滑油等九个废物。
    [17:44:50]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还有新的辩论意见吗?
    [17:52:00]
  • [辩护人 刘铁乐]:
    在废物类别编号这里面涉及闫某两项,一个是废机油一个是油罐,如果说含废机油的废物也作为危险废品来讲,也应该在这后面加一个及,而我们争议的油罐是因为对应的其他生产销售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的废物,废矿物油与废润滑油在不同的编码,废矿物油就是提炼石油的天然残渣,成为废矿物油是因为它里面有铁轮等成分,时间长就变成了废物机油,即便它是废物也不是危险废物,这个也没有专业机构来进行一个鉴定,这个虽然是在破烂摊买的,但是并不能证明它是一个废物,我们没有这方面的鉴定。另外,起诉人作了一个扩大的解释,把这二者作出了包容关系,你不是这方面的化学专家,你不能这么解释,如果对照名目有争议的话也应该委托专门的机构来鉴定,这个就是我们的分歧点。
    [17:52:40]
  • [审判长]:
    其他被告人?
    [17:53:46]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新的辩论意见。
    [17:53:58]
  • [被告人 代某]:
    没有。
    [17:54:11]
  • [被告人 董某]:
    没有。
    [17:54:22]
  • [被告人 丁某1]:
    没有。
    [17:54:30]
  • [被告人 丁某2]:
    没有。
    [17:54:38]
  • [审判长]:
    公益诉讼起诉人有没有新的辩论意见?
    [17:54:54]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这个08根据之前的列别写的很明确,这并不是我作的扩大解释,而是根据这个作出的明确解释。
    [17:55:08]
  • [审判长]:
    被告方有没有新的辩论意见?
    [17:55:22]
  • [辩护人 刘铁乐]:
    这个油罐以及附着的废机油和这个是不对应的。
    [17:55:35]
  • [审判长]:
    其他被告人?
    [17:55:53]
  • [辩护人 汪稳]:
    没有。
    [17:56:06]
  • [被告人 代某]:
    没有。
    [17:56:20]
  • [被告人 董某]:
    没有。
    [17:56:28]
  • [被告人 丁某1]:
    没有。
    [17:56:36]
  • [被告人 丁某2]:
    没有。
    [17:56:44]
  • [审判长]:
    你们双方有书面辩论意见,请庭后向法庭提交。法庭辩论结束,由公益诉讼起诉人陈述最后意见。
    [17:57:03]
  • [公诉人 公益诉讼起诉人]:
    1、邹某、代某、董某、丁某1、丁某2没有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储、销售废机油,存储不当导致院内被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当对其污染的行为进行恢复原状。3、不仅追究刑事责任,也追究其附带民事责任。
    [17:57:50]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述最后意见,首先是闫某进行陈述。
    [17:58:06]
  • [被告人 闫某]:
    没有意见。
    [17:58:18]
  • [审判长]:
    闫某代理人陈述最后意见。
    [17:58:33]
  • [辩护人 刘铁乐]:
    作为辩护人、代理人,我们也支持国家作这个环境保护,被告人犯法了,他也愿意认罪认罚,为了体现罪情相当的原则,给被告人做一个判决。但是在民事赔偿方面,被告人是为了谋生活,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判决。
    [17:58:48]
  • [审判长]:
    现在由邹某陈述最后意见。
    [17:59:04]
  • [被告人 邹某]:
    我没有。
    [17:59:16]
  • [审判长]:
    邹某代理人陈述最后意见。
    [17:59:31]
  • [辩护人 汪稳]:
    代理人不否认邹某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但是代理人认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土壤修复费以及应急服务费的计算依据,应当重新核算。邹某本身年纪较大,身体患病,以及家庭贫困的情况,在费用上也应该予以考虑。
    [17:59:46]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被告人代某陈述最后意见。
    [18:00:15]
  • [被告人 代某]:
    就希望公平公正就可以了。
    [18:00:30]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被告人董某陈述最后意见。
    [18:00:44]
  • [被告人 董某]:
    希望宽大处理,家里还有孩子等着我们上学,作出合理的判决。
    [18:01:00]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被告人丁某1陈述最后意见。
    [18:01:13]
  • [被告人 丁某1]:
    尊敬的审判长,我媳妇身体残疾,还是恳请法官从轻处罚。
    [18:01:26]
  • [审判长]:
    附带民事被告人丁某2陈述最后意见。
    [18:01:40]
  • [被告人 丁某2]:
    我没有什么说的。
    [18:01:53]
  • [审判长]:
    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休庭后交给法庭。下次开庭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现在休庭。把被告人带出法庭。
    [18:02:08]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
    [18:02:27]
  • [声明]:
    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8: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