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部全景

审判人员及书记员

原告

被告

直播工作人员
2018年7月23日10:00直播浦东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上午我们通过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图文直播一起浦东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10:16:20]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
    [10:18:58]
  • [审判员]:
    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原告陈述诉讼请求。
    [10:19:30]
  • [原告]:
    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同诉状(略记)。要求返还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0:21:08]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答辩。
    [10:23:33]
  • [被告]: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不是借贷关系,是原告购买的理财产品,委托被告投资,2017.4.17日1.5万元及其他1万元,原告答应以被告名义投资,但收益归原告所有。根据民间借贷解释15条,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异议,平台跑路,被告认为这是投资风险,由原告自行负担。欠条是事后补签,要求撤销,被告不认可其效力。原被告合伙开店,当时拆伙,签署转让协议的事后签了欠条,当时我自己在,还喝酒了,原告还录音了,其他都是原告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原告证据。被告不认可利息,本息之和不能超过借款本金24%,出借人利息过高,请求超过部分要求法院不予支持。基于上述原因,被告不应负担诉讼费。其他详见答辩状。
    [10:24:19]
  • [原告]:
    原被告之间不是投资关系,应为民间借贷,当时原被告是同事关系,被告说她公公有一张白金卡,利息较高,原告认为被告说的是真实的,所以将钱给被告放在白金卡中,但是后来被告拒绝返还本金,最后拖不下去了,被告才告知原告她将原告的钱用于其他投资了。欠条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
    [10:26:35]
  • [审判员]:
    归纳争议焦点,2.5万元的性质是借款还是投资款,被告出具的欠条是否是遭到原告胁迫。双方有无异议?
    [10:27:31]
  • [原告]:
    无异议。
    [10:28:19]
  • [被告]:
    无异议。
    [10:29:35]
  • [审判员]:
    原告举证。
    [10:30:16]
  • [原告]:
    欠条,是原被告2017.10.13日之间签订的,本金是2.5万元并约定
    了利息。转账凭证,两笔,共2.5万元,分别是银行和支付宝转账。录音,两段,证明双方是借款关系。
    [10:31:13]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0:31:34]
  • [被告]:
    欠条是我所写,手印是我摁的,欠条时间真实的。转账凭条认可,我收到款项。录音书面资料,真实性无异议,当时说的内容是对的,但是录音是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录的。
    [10:31:59]
  • [审判员]:
    被告认为是原告理财款,被告有无证据提供?
    [10:40:37]
  • [被告]:
    提供微信聊天记录,2018.4.5日开始的,因为换了手机,之前的没有保存。向法庭提交一份,庭后补交一份。
    [10:40:56]
  • [原告]:
    内容双方说投放在卡里,当时被告跟我们保证本金是没有问题的,被告说是放在她公公的白金卡中,利息较高,没有说被告为原告在其他平台理财。我们是在2017.10.13日写欠条的时候才知道被告是去做其他平台的理财了。微信记录真实性认可,但是还有其他聊天内容说明我们不知道被告将钱放在其他理财平台,到2018.1月份的时候,被告还在声称放在白金卡中。
    [10:41:20]
  • [被告]:
    2017.4.17日转账记录,金额是7800元,按照每个月1000元本金是88元的利息标准,当时是原告女友的钱一起的利息,原告女友在我这里放了5000元。2016.11.26日原告给了被告1万元,2017.4.17日我给了被告7800元利息,然后当天被告又给了我1.5万元理财,7800元是包含原告女友5000元本金的利息。5000元原告女友的本金已经另外归还了。原告女友5000元给我是在2016年4月份。另外还有返利,我庭后继续拉账单。
    [10:41:40]
  • [原告]:
    7800元我们收到过,但是不是利息,原被告合伙开过奶茶店,他们之间存在比较多的转账记录资金往来。
    [10:41:57]
  • [被告]:
    4.17日我们还在上班,没有开店,我们是5月份开店的。
    [10:42:35]
  • [原告]:
    原被告之前是同事,一个公司上班,原告说之前工资都是现金发放的,他们是一个小组,他们会委托其中一个人到银行存款然后转账给组员。按照被告说法,1万元本金的利息不可能这么多。即使加上原告女友的利息,也不可能这么多。
    [10:42:54]
  • [被告]:
    原告在我这里存过另外的一万,可能包含这一万的利息。我们发工资是4.15日,不是我给原告存的工资。
    [10:43:11]
  • [审判员]:
    被告称收到胁迫书写欠条,有无证据?
    [10:43:31]
  • [被告]:
    当时我们三个人合伙21万,每个人划分7万,我退出,我们签了三方合同,然后我们才写了欠条。当时不写欠条也可以,因为是委托理财的,原告要求写个日期,我收到诱导,写了欠条。如果我不写欠条,原告可能不给我开店的钱,但是没有实际威胁的语言或行为。
    [10:43:53]
  • [审判员]:
    本案事实部分双方还有无补充?
    [10:44:09]
  • [原告]:
    无。
    [10:44:22]
  • [被告]:
    无。
    [10:44:37]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
    [10:45:56]
  • [原告]:
    坚持庭审意见。原被告是借款关系,欠条不存在胁迫,当时原被告共同的同事也在场。
    [10:46:14]
  • [被告]:
    坚持庭审意见。是原告委托我买的理财,我没有强迫原告把钱给我,如果是借款,借款当时原告应当让我写条子,为何后来补签。欠条的利息,我喝了酒,不知道上面利息写的是多少,后来才知道利息太高,不能接受。
    [10:46:31]
  • [原告]:
    开始原被告是同事关系,又一起开店,开始的时候出于信任没有要求书写借条,后续原告催讨,但是被告推脱没有偿还,所以补了欠条。
    [10:46:49]
  • [审判员]:
    原、被告最后陈述。
    [10:47:10]
  • [原告]:
    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
    [10:47:50]
  • [被告]:
    坚持庭审意见。
    [10:48:02]
  • [审判员]:
    原告提供的欠条约定的利息,每日1%,与法律规定相悖,原告是否变更诉讼请求?
    [10:48:19]
  • [原告]:
    变更为要求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
    [10:48:31]
  • [被告]:
    清楚了。
    [10:48:44]
  • [审判员]:
    本院将依法择期宣判,双方是否到庭?
    [10:48:57]
  • [原告]:
    不到庭,要求邮寄。
    [10:49:12]
  • [被告]:
    不到庭,要求邮寄。
    [10:49:24]
  • [审判员]:
    现在休庭,当事人阅看上述笔录,认为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和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无误后,请签名认可。
    [10:49:53]
  • [主持人]:
    本次庭审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关注。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