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楼

审判席

公诉人

被告人

庭审现场
8月6日14:30,石景山法院审理“年轻气盛载客飙车,追逐竞驶终惹祸端”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24:59]
  • [主持人]:
    依法公开审理的“年轻气盛载客飙车,追逐竞驶终惹祸端”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审判员牟芳菲独任审判,书记员范奇伟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硕蕾出庭支持公诉。
    [14:25:26]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2018年5月30日,被告人张某勇载客驾驶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口西向右变更车道时,与董某龙(另案处理)驾驶的小轿车发生别挡,后二人驾车在石景山区阜石路高架桥超速追逐,当两车行驶至石景山区阜石路高架桥喜隆多商场附近时,张某勇驾驶的车辆与董某龙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后,先后与正常行驶的被害人王某驾驶的作业车和被害人王某刚驾驶的指挥车发生碰撞,后在高架桥旁边的水泥隔离墙靠停。事故致王某轻微伤,致作业车、指挥车损坏,修复价格分别为人民币72909元、13420元。张某勇报警后在原地等候,后被民警查获。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4:25:40]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14:25:58]
  • [审判员]: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受审被告人姓名:张某勇 别名(化名):无
    性 别:男
    出 生 地:北京市
    户 籍 地: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小区
    现 住 地:同户籍地
    文化程度:中专文化
    职 业:无业
    是否受过法律处分、行政处罚及种类、时间:无
    [14:27:01]
  • [审判员]:
    被告人张某勇,这次你是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刑事拘留?因为什么?
    [14:44:50]
  • [被告人 张某勇]:
    2018年7月11日被羁押,2018年7月12日被刑事拘留,因为危险驾驶。
    [14:46:29]
  • [审判员]: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了吗?
    [14:46:41]
  • [被告人 张某勇]:
    收到了。
    [14:46:48]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本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勇危险驾驶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审判员牟芳菲独任审判,书记员范奇伟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硕蕾出庭支持公诉。
    [14:46:59]
  • [审判员]:
    被告人张某勇你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本案?
    [14:47:14]
  • [被告人 张某勇]:
    同意。
    [14:47:22]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本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
    [14:47:31]
  • [审判员]:
    被告人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4:47:41]
  • [被告人 张某勇]:
    听清了,不申请。
    [14:48:14]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被告人,听清了吗?
    [14:48:32]
  • [被告人 张某勇]:
    听清楚了。
    [14:48:44]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享有自行辩护及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
    [14:48:52]
  • [被告人 张某勇]:
    听清楚了。
    [14:49:14]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49:25]
  • [公诉人]:
    宣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京石检公诉刑诉[2018]253号起诉书。(宣)
    [14:49:34]
  • [审判员]:
    被告人张某勇,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都听清楚了吗?
    [14:49:45]
  • [被告人 张某勇]:
    听清楚了。
    [14:50:01]
  • [审判员]:
    对起诉书指控你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有什么异议?
    [14:50:32]
  • [被告人 张某勇]:
    没有异议。
    [15:01:37]
  • [审判员]:
    对认定你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有无异议?
    [15:01:47]
  • [被告人 张某勇]:
    没有异议。
    [15:01:57]
  • [审判员]:
    是否自愿认罪?
    [15:02:06]
  • [被告人 张某勇]:
    是。
    [15:02:17]
  • [审判员]:
    公诉人还需要讯问吗?
    [15:02:25]
  •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张某勇自愿认罪,公诉人暂不讯问。
    [15:02:34]
  • [审判员]:
    起诉书提到你当时车辆有乘客,乘客是怎么接的?
    [15:02:43]
  • [被告人 张某勇]:
    通过网约车软件约车接单。
    [15:02:51]
  • [审判员]:
    驾龄多少年?
    [15:03:00]
  • [被告人 张某勇]:
    六年。
    [15:03:08]
  • [审判员]:
    当时你和董某龙驾车,为什么发生追逐竞驶?
    [15:03:16]
  • [被告人 张某勇]:
    在双峪十字路口并线,从左到右。
    [15:03:39]
  • [审判员]:
    并线后对方有什么动作?
    [15:03:49]
  • [被告人 张某勇]:
    摁喇叭。
    [15:04:07]
  • [审判员]:
    然后呢?
    [15:04:15]
  • [被告人 张某勇]:
    他摁喇叭,加速。
    [15:04:22]
  • [审判员]:
    你说什么了?
    [15:04:32]
  • [被告人 张某勇]:
    没说什么。我听见他的车要超过我,肯定是要别我,我就加速让他过不来,然后我就要下窗户伸手指。
    [15:04:44]
  • [审判员]:
    车怎么停的?
    [15:04:57]
  • [被告人 张某勇]:
    他别了我好几回,大声喊让我下来,我看他岁数比较年轻,我感觉要是别停了打架我打不过他。我就赶紧继续开车。
    [15:05:08]
  • [公诉人]:
    你提供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后车鸣笛,你说“你追的上吗?”什么意思?
    [15:05:26]
  • [被告人 张某勇]:
    没什么。
    [15:05:43]
  • [公诉人]:
    别挡了几回?
    [15:05:55]
  • [被告人 张某勇]:
    两三回。
    [15:06:10]
  • [公诉人]:
    事实是你别挡了对方4次。对方别挡了你1次。
    [15:06:21]
  • [审判员]:
    后来车是你自己停的还是撞车了?
    [15:06:35]
  • [被告人 张某勇]:
    我在金安桥那右侧车道,我向左侧并线,前面的踩刹车,踩不住,又往右打方向。
    [15:06:54]
  • [审判员]:
    撞了几辆车?
    [15:07:05]
  • [被告人 张某勇]:
    过后知道是4辆。
    [15:07:36]
  • [审判员]:
    当时车速多少?
    [15:07:47]
  • [被告人 张某勇]:
    具体不知道。
    [15:07:59]
  • [审判员]:
    阜石路限速多少?
    [15:08:10]
  • [被告人 张某勇]:
    80
    [15:15:39]
  • [审判员]:
    开车的时候觉得危险了吗?
    [15:15:57]
  • [被告人 张某勇]:
    意识到了,也害怕。
    [15:16:07]
  • [审判员]:
    害怕人家跟你发生冲突?
    [15:16:17]
  • [被告人 张某勇]:
    对。
    [15:16:27]
  • [审判员]:
    这么快你不害怕吗?
    [15:16:37]
  • [被告人 张某勇]:
    当时想的就是甩开就完了,没想那么多,怕打起来。
    [15:16:54]
  • [被告人 张某勇]:
    打起来是你们两个人的事,开车横冲直撞是危害公共安全。
    [15:17:07]
  • [被告人 张某勇]:
    是的。
    [15:17:50]
  • [审判员]:
    后来民事赔偿怎么解决的?
    [15:18:03]
  • [被告人 张某勇]:
    家属积极赔偿,达成谅解。
    [15:18:15]
  • [审判员]:
    修车的钱和受伤的钱?
    [15:18:26]
  • [被告人 张某勇]:
    对。
    [15:18:35]
  • [审判员]:
    7月11号怎么到案的?
    [15:18:46]
  • [被告人 张某勇]:
    我自己主动去的。
    [15:18:55]
  • [审判员]:
    是民警打电话通知你的吗?
    [15:19:04]
  • [被告人 张某勇]:
    前一天通知的。
    [15:19:49]
  • [审判员]:
    怎么说的?
    [15:19:58]
  • [被告人 张某勇]:
    让我去取车解决这个事。9号说的,10号孩子毕业典礼。11号才去的。
    [15:20:07]
  • [审判员]:
    你被查获后,还有没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事实?
    [15:20:22]
  • [被告人 张某勇]:
    没有。
    [15:20:31]
  • [审判员]: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简要出示证据。
    [15:20:41]
  • [公诉人]:
    审判长,鉴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人申请简要出示证据。包括:1.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交通事故现场图、北京大学首钢医院诊断书、和解协议及收条、车辆维护工时配件结算清单、事故现场以及车辆照片;2.证人朱某强、朱某辉、董某龙的证言;3.被害人王某、王某刚的陈述;4.被告人张某勇的供述与辩解;5.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北京民生物证科学司法鉴定所法医学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6.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7.行驶录像、执法录像、证人提供手机中的视频;8.户籍资料、侦破报告书、到案经过、网上比对工作记录、122报警台事故电话记录表、工作说明等。全部证据出示完毕。(宣)
    [15:20:52]
  • [审判员]: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对指控的事实把证据名称和证明的内容简要进行了说明,有没有需要详细宣读的?
    [15:21:01]
  • [被告人 张某勇]:
    没有。
    [15:21:09]
  • [审判员]:
    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5:21:20]
  • [被告人 张某勇]:
    没有异议。
    [15:21:30]
  • [审判员]:
    针对本案,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或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15:21:43]
  • [被告人 张某勇]:
    没有。
    [15:22:04]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5:22:12]
  • [审判员]:
    审判长,被告人张某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量刑方面,张某勇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念其积极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可再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希望法庭根据张某勇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15:22:25]
  • [审判员]:
    被告人张某勇自行辩护。
    [15:22:47]
  • [被告人 张某勇]:
    我认罪,量刑方面,我出了事之后积极报警,积极抢救伤者,我知道错了。积极赔偿了,达成了被害人的谅解。我当时是怕他把我别停了之后,打架,我打不过他。考虑乘客的情况,我也不敢跟他打架,所以一直开车。这次是我冲动。希望法庭量刑轻一些。
    [15:23:07]
  • [审判员]:
    做这些的时候怎么不想这些?
    [15:23:29]
  • [被告人 张某勇]:
    当时没想。
    [15:23:40]
  • [审判员]: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
    [15:23:49]
  • [被告人 张某勇]:
    我错了。当时脑子冲昏了头了,没多想。开得快,没顾上想,过后才觉得怕。
    [15:23:56]
  • [审判员]:
    法庭对你进行审理,也是告诉你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影响,不仅是惩罚,还希望能达到教育目的。
    [15:24:20]
  • [被告人 张某勇]:
    知道了,谢谢您。
    [15:24:29]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现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起立)。
    [15:24:37]
  • [被告人 张某勇]:
    通过这个事,确实认识到了危险性。我岁数也不小了,太冲动。希望能够教育其他人。希望亡羊补牢。我长教训了,在路上开车应该淡定点。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我。
    [15:24:45]
  • [审判员]: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勇危险驾驶一案作出宣判。(全体起立)
    [15:24:59]
  • [审判员]: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道路上与他人驾车超速追逐竞驶,且造成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受损及他人受伤的后果,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其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念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再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勇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根据被告人张某勇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11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判员牟芳菲,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书记员范奇伟。(全体请坐)
    [15:25:20]
  • [审判员]:
    被告人张某勇,刚才宣判的内容都听清了吗?
    [15:32:21]
  • [被告人 张某勇]:
    听清楚了。
    [15:32:30]
  • [审判员]:
    今天是当庭宣判,本判决将在闭庭后五日内送达给提起公诉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及被告人。
    [15:32:39]
  • [审判员]:
    现在闭庭。
    [15:32:47]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
    [15:32:59]
  • [声明]:
    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