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审判长

合议庭成员

上诉人

被上诉人

庭审直播人员
2018年8月20日14:15直播上海一中院审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下午好!
    [11:27:34]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14:19:27]
  • [审判长]:
    (核对当事人信息)
    [14:20:39]
  • [上诉人]:
    撤销一审判决,请求法院依法改判,要求对方承担运费及连带责任
    [14:21:03]
  • [上诉人]:
    1、上诉状中所述运费总额为64880元,合计金额为767150元,2、已付运费为781055元。其他数字无差错
    [14:21:50]
  • [审判长]:
    上诉人认为已经不欠运费了对么?
    [14:23:58]
  • [上诉人]:
    是的
    [14:24:27]
  • [审判长]:
    被上诉人答辩
    [14:24:36]
  • [被上诉人]:
    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14:24:46]
  • [审判长]:
    核对一审认定事实,有无异议
    [14:27:28]
  • [上诉人]:
    1、是陈和郑个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如果一个法律关系不成立的话,第三个法律关系也不存在。
    [14:27:47]
  • [被上诉人]:
    无异议
    [14:29:44]
  • [上诉人]:
    提交新证据,1、上诉人根据运输车辆单次制作,一审已经提供。证明运输区间为上海至江铃以及单次运费。2.运费总金额为7671502、招商银行明细,证明15.3.31-16.3.28运费为28500元,资金往来对象为诉讼双方,3、农行明细,证明15.1.14-12.31,上诉人郑个人向被上诉人支付运费。实际上运输合同为个人之间合同。4、汽车申请单和提货单。证明16.4.4郑向对方出具欠条是这两次产生的运费。所以形成了108元运费的事实。货运申请单是16.3.31运输。
    [14:29:52]
  • [审判长]:
    发表质证意见
    [14:38:04]
  • [被上诉人]:
    第一部分有部分是认可的,对方提交的材料、还有银行明细我要去核对下。第4份,我也要核对下。一周后提交法庭。
    [14:38:20]
  • [审判长]:
    陈述补充事实
    [14:39:24]
  • [上诉人]:
    事实补充说明,一审起诉时,原告在起诉状中说了运费,一审法院应查明运费支付情况。一审未查明上诉人已经支付的金额数量。一审未查明运输的区间及路线。其他没有了
    [14:40:38]
  • [被上诉人]:
    没有补充
    [14:42:48]
  • [审判长]:
    结算方式
    [14:42:59]
  • [被上诉人]:
    是依据运输单,是按月结算。结算后会有对账单。我方按照对账单,有全额付款,也有回扣结算。是属于滚动结算。对账单已经提交法庭了。双方都有一套账单。我现在提供的是全套的。是作为第一组证据提交的。
    [14:43:08]
  • [被上诉人]:
    不认可上诉人结算方式,是按年结算的,对账是为了年底有一个总的
    [14:46:08]
  • [审判长]:
    上诉人为何要以个人名义发生关系
    [14:47:20]
  • [上诉人]:
    因为对方无法开发票
    [14:48:18]
  • [被上诉人]:
    不认可。以公司名义发单,所以是公司之间关系。
    [14:48:33]
  • [审判长]:
    为何出具欠条
    [14:49:39]
  • [上诉人]:
    账单已经结清,就差这两笔。
    [14:49:52]
  • [审判长]:
    合计计算为何不两笔款项相加
    [14:50:47]
  • [上诉人]:
    我们写的不规范。是习惯
    [14:51:37]
  • [审判长]:
    有之前欠条证明么
    [14:52:22]
  • [上诉人]:
    没有,当时对方和我在争吵,比较着急,
    [14:52:38]
  • [审判长]:
    两笔运费是通过何种方式退出
    [14:53:20]
  • [上诉人]:
    拿两张单子对出来的
    [14:53:35]
  • [审判长]:
    被上诉人运费是在怎么算出的
    [14:53:59]
  • [被上诉人]:
    根据账单原件和部分复印件,一笔一笔对出
    [14:54:19]
  • [审判长]:
    上诉人有证据证明你个人资产独立于公司么
    [14:54:41]
  • [上诉人]:
    没有
    [14:55:01]
  • [审判员]:
    被上诉人,只为公司提供服务?
    [14:55:34]
  • [被上诉人]:
    只和公司签合同,从09年开始,发生金额总数没有计算过
    [14:55:49]
  • [上诉人]:
    没统计。但我们知道15.1.-16.4数额清楚
    [14:56:35]
  • [被上诉人]:
    对于15年的这段时间,总数我们也没核对过
    [14:58:17]
  • [上诉人]:
    根据对方付款记录。13年是52万余元,14年较少,15年以后70万余元。
    [14:58:46]
  • [审判长]:
    争议焦点是运输对象是否为两公司之间,所欠运费是否存在,上诉人郑某资产是否独立于公司
    [15:00:07]
  • [上诉人]:
    双方是郑某和被上诉人之间的关系,一审提交的交易明细可以证明,都是个人之间的款项支付。所有业务是郑某和陈某个人之间的结算。2、16-.4.4出具欠条的真实意思是两次运费结算。因为上诉人提交了一份提货单和汽车申请。3.我们钱款已经付清,15.1-16.3,累计产生金额确定,从产生运输和已经支付的数额比较看,我们已经支付完毕。因此被上诉人也认为欠费为15年运费。4、如果欠条为108万余元,有悖常理,因为每年业务量也只有四五十万,从运输的货车数量和运输期间来看,即便每天都在运输,也不会产生这么多运费。因此郑某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15:00:49]
  • [被上诉人]:
    本案关系是个人之间的关系,证据和意见同一审。所欠运费问题,对方拉出明细只能证明是16.4之前的运费。对方每年付款数额差异较大,是根据实际运输量结算,往年数额没有参考价值。对方不是本人一个人运输全部,也会把业务给别人运输。对方认为欠条是两笔,没有证据证明。郑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15:07:35]
  • [审判长]:
    是否愿意调解?
    [15:10:20]
  • [上诉人]:
    不愿意
    [15:10:29]
  • [审判长]:
    最后陈述
    [15:10:37]
  • [上诉人]:
    支持上诉请求
    [15:10:47]
  • [被上诉人]:
    驳回上诉
    [15:10:57]
  • [审判长]:
    庭审后核对笔录并签字,现在闭庭
    [15:11:11]
  • [主持人]:
    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6: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