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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9时,石景山法院审理“被告借款难还 原告请求还款”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10:47]
- [主持人]:依法公开审理的“被告借款难还 原告请求还款”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王旸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刘曦担任法庭记录。[09:11:25]
- [主持人]: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原被告经朋友介绍相识。被告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分别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5月9日分两次将款项82万元借给了被告顾某华。1、于2018年3月27日转账70万元借给被告。3月29日原告被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民间借贷协议,期限为一个月,利息为28000元。同时被告将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房屋门钥匙交由原告保管。4月26日,借款一个月到期后,被告称没钱偿还,继续按月28000元的利息使用该笔款项。目前,尚欠约定利息60200元;2、5月9日,被告再借12万,期限一个月,并参照上笔利息标准给4800元利息。诉讼请求:1、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2万元及利息69800元;2、被告承担本案发生费用。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11:51]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09:13:37] - [审判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原告:张某,男,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顾某华,男,无业,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2018京0107民初25674号原告张某起诉被告顾某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由审判员王旸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刘曦担任法庭记录。[09:18:15]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各方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09:19:40] - [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不申请。[09:20:00]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09:20:14]
- [原告]:(详见起诉书)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2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共欠利息69800元);2、由被告承担因本案发生的一切费用。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经朋友介绍相识。被告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分别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5月9日分两次将款项82万元借给了被告顾某华。1、于2018年3月27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70万元借给被告。由于此笔款项额度较大,2018年3月29日原告被在北京市佳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民间借贷协议,并约定了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利息为28000元。同时被告将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房屋门钥匙交由原告保管。2018年4月26日,借款一个月到期后,原告索要本金,但被告称没钱偿还,再给他用一段时间,并继续按月28000元的利息使用该笔款项。到目前为止,尚欠约定的利息60200元;2、2018年5月9日,被告说家中有急事,对原告提出再借他12万,使用期限一个月,并参照上笔利息标准给4800元利息。原告考虑到借款有利息,另外被告的房产证等原件在自己手上,因此同意借款12万给被告,同时打了借条和收条,尚欠利息9600元。上述款项期限届满,原告多次索要未果,为维护原告权益,故诉至法院。[09:20:29]
- [审判员]: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答辩。[09:23:10]
- [被告]:和原告协商,同意还钱。[09:23:25]
- [审判员]:对本金和利息都有异议吗?[09:24:17]
- [被告]:没有异议。[09:24:25]
- [审判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就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举证,举证时请逐一说明证据名称、内容以及证明目的。[09:24:34]
- [原告]:(提交)证据1、民间借贷协议,借条和收条共2份,一个是2018年3月27日的70万的,还有一个是2018年5月9日的12万的。证据2、中国工商银行流水转账凭证,70万,2018年3月27日。证据3、律师见证书、律师证复印件、委托合同,证明借款事实。[09:29:50]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请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09:30:06]
- [被告]:对证据均没有异议。[09:30:27]
- [审判员]:被告是否有证据提交法庭?[09:30:39]
- [被告]:无。[09:38:07]
- [审判员]:举证质证环节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双方应如实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09:38:29]
- [审判员]:原被告什么关系?[09:39:31]
- [原告]:朋友关系。[09:39:38]
- [被告]:朋友关系。[09:39:43]
- [审判员]:民间借贷协议签订主体是你们双方,签订时间是3月29日?[09:39:52]
- [原告]:是的。[09:40:02]
- [审判员]:第一笔借款发生时间,金额,借款方式?[09:40:18]
- [原告]:2018年3月27日,70万,银行转账。[09:40:27]
- [审判员]:被告,收到吗?[09:40:37]
- [被告]:收到了。[09:40:45]
- [审判员]:第二笔借款,金额,借款方式?[09:40:56]
- [原告]:12万,2018年5月9日,现金。[09:41:04]
- [审判员]:被告,收到了吗?[09:41:11]
- [被告]:收到了。[09:41:21]
- [审判员]:被告借款用途?[09:41:29]
- [被告]:玩牌以及民间借贷协议上写的家中有急事用钱。[09:41:39]
- [审判员]:原告,属实吗?[09:41:47]
- [原告]:属实。[09:42:07]
- [审判员]:两笔借款约定利息了吗?[09:43:05]
- [原告]:约定了。[09:43:16]
- [审判员]:利息标准,如何约定的?[09:43:27]
- [原告]:民间借贷协议中第二条。70万那笔,利息一个月28000。[09:43:37]
- [审判员]:十二万现金约定利息了吗?[09:44:10]
- [原告]:口头约定的,借条中没有记载。[09:44:20]
- [审判员]:如何约定的?[09:44:27]
- [原告]:按照2018年3月27号的约定标准,每个月4800。[09:44:36]
- [审判员]:被告,是这个标准吗?[09:44:45]
- [被告]:是的。[09:44:54]
- [审判员]:民间借贷协议是70万转账后签订的?[09:45:04]
- [原告]:对。[09:45:11]
- [审判员]:两笔款项的还款时间?[09:45:19]
- [原告]:70万的2018年4月26日,12万的是2018年6月9日。[09:45:28]
- [审判员]:被告有异议吗?[09:45:42]
- [被告]:无。[09:45:53]
- [审判员]:被告没有按照协议履行的原因?[09:46:03]
- [被告]:资金困难。[09:46:14]
- [审判员]:原告什么时候向被告主张还款的?[09:46:28]
- [原告]:8月3日。[09:46:39]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09:46:54]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09:47:05]
- [审判员]: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09:47:13]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09:47:26]
- [审判员]:现在闭庭,当事人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09:47:43]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09:47:58]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09: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