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9月19日14时,顺义法院审理“被大货车撞成重伤 要求赔偿三百余万”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被大货车撞成重伤 要求赔偿三百余万”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2017年6月1日,被告驾驶大货车将原告撞成重伤,事故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住院治疗花费巨额医疗费,后经法医鉴定,原告所受损伤符合一级伤残。被告驾驶车辆挂靠在某物流公司名下,但物流公司主张挂靠协议约定了由被告对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不同意赔偿。原告系农村户籍,原告主张按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但是被告并不认可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0余万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4:22:29]
  • [书记员 王利侠]: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4:23:40]
  • [审判长 涂琳]: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4:24:01]
  • [双方]:
    听清了。
    [14:24:07]
  • [审判长 涂琳]:
    (核实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4:24:13]
  • [双方]:
    无异议。
    [14:24:26]
  • [审判长 涂琳]: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被告公司、被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涂琳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振涛、汤红林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王利侠担任庭审记录。被告保险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对其予以缺席审理,视为其放弃了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的权利。
    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原告、被告对于以上的权利和义务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6:19:09]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6:20:22]
  • [审判长 涂琳]: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16:23:35]
  • [原告]:
    事实理由同起诉状。我方提交了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后的诉讼请求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36277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2400元、营养费18900元、护理费1095000元、误工费98280元、残疾赔偿金12481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鉴定费6650元、交通费10859元、住宿费3324元、财产损失500元,共计3349949.93元。因交强险已经赔付12万元,扣除交强险已经赔付部分,最后主张3239950元。财产损失我方考虑一下,不再要了。因为交强险某保险公司已经支付完毕,因此本案我方撤销对某保险公司的起诉。
    [16:23:44]
  • [审判长 涂琳]:
    被告陈述答辩意见。
    [16:24:15]
  • [被告 公司]:
    一是认可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但我方认为我方无责任。因为我公司与被告是挂靠关系,双方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约定被告是实际车主,并且约定交通事故责任由实际车主承担。二是我方对实际车主不存在管理支配关系,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也不享受车辆经营收益,实际车主被告以自己的名义承揽业务,不以我公司的名义承揽业务,被告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责任,因而,我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三是涉案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发在保险期间,应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实际责任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四是原告部分诉求偏高,请法院依法确认。
    [16:27:45]
  • [被告]:
    是分期付款的车辆,车辆实际所有人是被告,车辆挂靠在被告公司名下,卖车的公司就直接将购买的车辆挂靠在了被告公司名下。
    [16:28:12]
  • [原告]:
    被告的车辆不能以个人的名义从事货车运营,或者从事出租车运营,必须挂靠在有客运、出租运营权的公司才能营运。其次,根据最高院道交法适用解释第3条,以挂靠行驶从事道交运营,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可以请求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故请求被告和被告公司从事连带责任。
    [16:28:44]
  • [审判长 涂琳]: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就事故事实举证。
    [16:31:03]
  • [原告]:
    出示事故认定书原件,认可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
    [16:31:13]
  • [被告 全体]:
    认可。
    [16:32:07]
  • [审判长 涂琳]:
    被告就车辆信息和保险关系举证。
    [16:32:17]
  • [被告 公司]:
    事发时被告开的车,车辆挂靠在被告公司名下。主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有商业三者险100万元,挂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有商业三者险5万元,含不计免赔。但我公司与司机被告签订有挂靠协议,实际车主为被告,双方仅为挂靠关系,协议约定被告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意见同答辩状。提交答辩状1份、合作经营协议。
    [16:32:25]
  • [原告]:
    对合作协议真实性认可,但仍要求被告和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6:33:25]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医疗费举证。
    [16:33:48]
  • [原告]:
    就医经过同上次鉴定陈述,除了以上陈述的就医经过,于2017.12.28-2018.1.29,在医院住院32天,于2018.4.20-2018.5.6,在该院住院16天,医疗费暂计到2018.5.6,出示两次住院病历14张、医疗费共计362771元。
    [16:33:55]
  • [被告 全体]:
    原告主张的医疗票据真实性认可,但是医疗费票据77443.77元,因为是收据,故不认可,其它金额认可。
    [16:34:11]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收据能否提交两张票据的发票?
    [16:34:19]
  • [原告]:
    7日内能提交医院发票,如7日内我提交不了,医疗费诉讼请求变更为285327.23元。
    [16:34:26]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住院伙食补助费举证。
    [16:34:42]
  • [原告]:
    主张100元*224天=22400元。
    [16:34:50]
  • [被告 全体]:
    认可住院天数,标准过高。
    [16:34:57]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营养费举证。
    [16:35:04]
  • [原告]:
    原告构成一级伤残,结合三期标准,计算到定残前一日,主张378天*50元=18900元。提交鉴定报告。
    [16:36:43]
  • [被告 全体]:
    认可。
    [16:36:55]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误工费举证。
    [16:37:09]
  • [原告]:
    主张7800元/30天*378天=98280元。主张到定残前一日。原告从2011年来北京,在建筑工地工作,现金发放工资,一直跟一个老板干活,吃住也都在一起,提交证人证明3份、取消户籍证明、无农业收入来源证明、在京居住证明、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主张的误工费。申请证人工友刘某和老板姚某出庭作证。
    [16:37:16]
  • [审判长 涂琳]:
    传姚某到庭。
    [16:37:38]
  • [审判长 涂琳]:
    (核实身份后)
    证人应如实陈述事实,做伪证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是否听清?
    [16:38:18]
  • [证人姚某]:
    听清了。
    [16:38:36]
  • [审判长 涂琳]:
    今天到庭你想证明何事?
    [16:38:42]
  • [证人姚某]:
    我想证明原告和我一起干活好几年了。大概2011年春天,原告来跟我一起干活,刚开始在高丽营干活,后来到张镇干活,他和我在张镇大概5年多。
    [16:38:50]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是否有提问,不允诱导性提问。
    [16:39:16]
  • [原告]:
    好的。原告做什么工作?
    [16:39:24]
  • [证人姚某]:
    瓦工、负责砌墙,贴瓷砖类工作。
    [16:39:32]
  • [原告]:
    工资如何发放。
    [16:39:40]
  • [证人姚某]:
    我们一般在农村给私人干活,每月10号左右发些零用钱买生活用品,其余按季度发放。
    [16:39:47]
  • [原告]:
    原告如何居住。
    [16:39:54]
  • [证人姚某]:
    我们租房一起居住。
    [16:40:00]
  • [原告]:
    你们最后一次在哪里居住。
    [16:40:07]
  • [证人姚某]:
    最后一次在张镇居住。
    [16:40:14]
  • [原告]:
    事故发生时原告在做什么?
    [16:40:27]
  • [证人姚某]:
    原告早起去邻村拉东西干活。
    [16:40:38]
  • [审判长 涂琳]:
    被告是否有问题提问?
    [16:40:48]
  • [被告 公司]:
    是否办理过居住证。
    [16:40:55]
  • [证人姚某]:
    没有办理居住证,因为我们是流动性的工作,不固定。
    [16:41:03]
  • [审判长 涂琳]:
    你和原告是何关系。
    [16:41:09]
  • [证人姚某]:
    我们是工友关系,没有亲戚关系。
    [16:41:18]
  • [审判长 涂琳]:
    你们谁是雇主?
    [16:41:25]
  • [证人姚某]:
    我们没有雇主,是几个人合伙干活。
    [16:41:33]
  • [审判长 涂琳]:
    大概有几人合伙?
    [16:41:39]
  • [证人姚某]:
    没谱,我们都是一个县的,但不是一个村,之前就认识,一起过来干活,大概有七八人,平时在村里找活干,干零活,主要帮人盖房子之类的杂活儿。
    [16:42:31]
  • [审判长 涂琳]:
    一般怎么知道谁家需要活儿。
    [16:42:50]
  • [证人姚某]:
    一般都是熟人介绍。
    [16:42:57]
  • [审判长 涂琳]:
    钱怎么分?
    [16:43:03]
  • [证人姚某]:
    我们分工种,如果技术工,工资高,小工工资就少点。技术工是砌墙、抹灰、粘瓷砖之类。小工就是搬砖、和泥之类的,我们是按照一个活儿承包多少钱提前和房东说好。
    [16:43:09]
  • [审判长 涂琳]:
    一般技术工种多少钱、小工多少钱。
    [16:43:21]
  • [证人姚某]:
    小工每天150-180元,大工250-260元。这是这两年的价格。
    [16:43:29]
  • [审判长 涂琳]:
    一个工期大概多长?
    [16:43:38]
  • [证人姚某]:
    我们主要是杂活儿,有的是旧房子拆了,有的是翻新,工期一般说不好,活儿比较杂。
    [16:43:44]
  • [审判长 涂琳]:
    事发前两年,原告跟你一起干过哪几个地方。
    [16:43:53]
  • [证人姚某]:
    事发前两年,我们都是在张镇附近的村儿干活。
    [16:44:04]
  • [审判长 涂琳]:
    你住哪里?
    [16:44:14]
  • [证人姚某]:
    住某村,是租的房子。房租一年已给,给了某位村民,他的电话我现在找不着了,房东和村民应该是亲戚关系,每次收房租都是村民给我打条。
    [16:44:22]
  • [审判长 涂琳]:
    你们一年大概多少活儿。
    [16:45:30]
  • [证人姚某]:
    开春3月份左右开始干活,大概赶到11月底,活儿比较杂,基本都有活儿。
    [16:45:36]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住哪里。
    [16:45:44]
  • [证人姚某]:
    跟我一起住。
    [16:45:50]
  • [审判长 涂琳]:
    房租如何缴纳。
    [16:45:56]
  • [证人姚某]:
    我们一起交纳,还有七八个工友。
    [16:46:04]
  • [审判长 涂琳]:
    房租每月多少元。
    [16:46:11]
  • [证人姚某]:
    一年的房租,2017年前大概4000元,今年涨到了一年6000元。
    [16:46:18]
  • [审判长 涂琳]:
    你的工钱如何结算。
    [16:46:29]
  • [证人姚某]:
    我去出去联系活儿,他们工友干,我也干,工钱我收,收了所有人一起分,10号左右分些生活费,按季度再分,前提是我要回了工钱再分。
    [16:47:23]
  • [审判长 涂琳]:
    你一天多少钱。
    [16:47:33]
  • [证人姚某]:
    我的工钱跟他们差不多,但是是我出去揽活儿,有时候有一些人情往来,有支出消费,所以算钱会给我多点。
    [16:47:42]
  • [审判长 涂琳]:
    工钱有固定的价格吗?
    [16:48:03]
  • [证人姚某]:
    承包活儿的时候跟房东再谈价格,没有固定的价格。
    [16:48:09]
  • [审判长 涂琳]:
    你们之间如何发放工钱?
    [16:48:16]
  • [证人姚某]:
    我们没打过卡,都是现金发放。
    [16:48:24]
  • [审判长 涂琳]:
    询问结束,休庭后在你所陈述的笔录上签字。
    (传唤证人刘某入庭,核实身份后)
    证人应如实陈述事实,做伪证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是否听清。
    [16:48:31]
  • [证人刘某]:
    听清了。
    [16:48:57]
  • [审判长 涂琳]:
    今天到庭你想证明何事。
    [16:49:04]
  • [证人刘某]:
    我想证明原告2011年和我一起干活,之前一个月4000-5000元,他现在抹灰、砌墙技术好了,能达到8000元左右。
    [16:49:11]
  • [审判长 涂琳]:
    双方是否有发问。
    [16:49:22]
  • [双方]:
    没有。
    [16:49:29]
  • [审判长 涂琳]:
    你怎么认识原告的。
    [16:49:38]
  • [证人刘某]:
    我和原告是一个村的,我2010年来北京工作,原告2011年来北京工作,我也是砌墙、抹灰、穿水电都会干。
    [16:50:00]
  • [审判长 涂琳]:
    你们有雇主吗?
    [16:50:19]
  • [证人刘某]:
    我们几个老乡,有时也有邻村的其他人,合伙给人盖民房。
    [16:50:26]
  • [审判长 涂琳]:
    工程怎么承揽的?
    [16:50:33]
  • [证人刘某]:
    在那里干活,人熟悉了,有熟人介绍。
    [16:50:39]
  • [审判长 涂琳]:
    事发前两年都在哪里干活。
    [16:50:46]
  • [证人刘某]:
    事发前两年在某村和邻村干活。
    [16:50:53]
  • [审判长 涂琳]:
    工钱如何结算。
    [16:51:13]
  • [证人刘某]:
    每月10号分一部分,按季度算清帐。有几个人一起干活就几个人分。
    [16:51:19]
  • [审判长 涂琳]:
    分工种吗?如何区别。
    [16:51:28]
  • [证人刘某]:
    分大工、小工,大工一天将近300元,小工不到200元。
    [16:51:34]
  • [审判长 涂琳]:
    每年从几月开始有活儿。
    [16:51:43]
  • [证人刘某]:
    过了正月十五就有活儿,干到6月收麦子,收完麦子6月再过来,干到9月再回家收秋,干完回北京干活,干到年底。
    [16:51:50]
  • [审判长 涂琳]:
    工钱如何给付。
    [16:51:59]
  • [证人刘某]:
    一般现金,没打过卡。
    [16:52:05]
  • [审判长 涂琳]:
    住哪里?房东叫什么?
    [16:52:11]
  • [证人刘某]:
    住某村,房东叫什么我不清楚,房东是姚某联系的,工钱收来后先用来交房租。
    [16:52:20]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住哪里?
    [16:52:53]
  • [证人刘某]:
    住一起。我们有十几个工友住一起。
    [16:53:00]
  • [审判长 涂琳]:
    庭下在你所陈述的询问笔录签字。
    双方发表质证意见。
    [16:53:20]
  • [被告 全体]:
    证人与原告是老乡,有利害关系,证明力不足。且他们还要回向种地,居住在农村,收入不是完全来源于城镇,故标准应该按农村标准计算。
    [16:53:32]
  • [原告]:
    无补充。
    [16:53:41]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护理费举证。
    [16:53:48]
  • [原告]:
    主张150元*20年*365天=1095000元。鉴定报告写明需一人长期护理。
    [16:53:56]
  • [被告 全体]:
    150元标准过高,20年主张过长。
    [16:54:04]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残疾赔偿金举证。
    [16:54:12]
  • [原告]:
    原告一级伤残,按照城镇标准计算,62406元*20年*100%=1248120元。没有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原告现在是居民家庭户口。提交户口本原件,其它证据同误工费证据,结合证人证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来京务工人员成为北京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且原告长期在北京工作,已经脱离农业生产,根据最高院相关精神,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标准主要参考其经常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根据原告老板和工友证明可看出原告主要工作是瓦工,月收入7800元,原告脱离农业生产,主要从事建筑行业,故伤残赔偿金标准应依据北京市城镇标准计算。
    [16:54:19]
  • [被告 全体]:
    同意按照农业标准计算。原告居住在农村,收入来源于农村。原告未提交居住在城镇1年以上的证明,无社保记录和纳税记录,无法证明收入居住于城镇。
    [16:54:36]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鉴定费举证。
    [16:54:46]
  • [原告]:
    出示鉴定费发票1张,6650元。
    [16:54:53]
  • [被告 全体]:
    认可。
    [16:55:02]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精神损害抚慰金举证。
    [16:55:08]
  • [原告]:
    主张10万元。
    [16:55:15]
  • [被告 全体]:
    认可3万元。
    [16:55:25]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残疾辅助器具费举证。
    [16:55:31]
  • [原告]:
    按鉴定结论主张,共主张383145.93元。
    [16:55:37]
  • [被告 全体]:
    原告有正式发票的票据金额认可,计算年限过长,标准认可。
    [16:55:44]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交通费举证。
    [16:55:53]
  • [原告]:
    主张10859元,发生事故后,家属来北京看望,以及原告来北京住院、检查复查、鉴定的费用,出示票据A4纸11张。
    [16:56:00]
  • [被告 全体]:
    酌情认可3000元。
    [16:56:12]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就住宿费举证。
    [16:56:19]
  • [原告]:
    主张3324元。原告来北京鉴定居住一晚上,花费150元、原告居住在重症监护室,家属在医院的旅馆花费的。
    [16:56:29]
  • [被告 全体]:
    无法律依据,请法院酌定。
    [16:56:42]
  • [审判长 涂琳]:
    原告还有何诉讼请求?
    [16:56:50]
  • [原告]:
    请法院退还我收据2张,7日给我提交发票。
    [16:57:08]
  • [被告 全体]:
    法院核实,不需要质证了。
    [16:57:15]
  • [审判长 涂琳]:
    退还收据。
    [16:57:22]
  • [原告]:
    收到。
    [16:57:29]
  • [审判长 涂琳]:
    双方是否还有其他证据提交?
    [16:57:36]
  • [被告 公司]:
    提交挂靠协议,我们认为我们没有收费,没有营运利益,应车主承担。
    [16:57:45]
  • [被告]:
    认可挂靠关系,不同意我方自行承担。
    [16:57:56]
  • [原告]:
    认可挂靠关系,要求应承担连带责任。
    [16:58:03]
  • [审判长 涂琳]:
    被告是否有垫付?
    [16:58:10]
  • [被告]:
    我方给了原告4万元现金,要求从我方赔偿责任中扣除。提交协议书和收条。我还花费过部分医疗费,但不在我处。
    [16:58:20]
  • [原告]:
    认可收到被告4万元现金,同意从被告的赔偿责任中扣除。被告花费的部分医疗费我方没主张。
    [16:58:28]
  • [审判长 涂琳]: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16:58:36]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6:58:45]
  • [被告 公司]:
    我认为收取挂靠费才承担连带责任,我们的挂靠不同于原告陈述的挂靠,没收挂靠费不承担连带责任。
    [16:58:51]
  • [被告]:
    希望法院从轻判决,我们家现在没钱了,给原告的4万元都是拼凑的。
    [16:59:00]
  • [审判长 涂琳]: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
    [16:59:28]
  • [被告]:
    我们没钱了,给不了了。
    [16:59:35]
  • [审判长 涂琳]: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本院当庭不再主持调解,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16:59:42]
  • [原告]:
    原告背井离乡来京工作,家中尚有上学的孩子,因为原告受伤,已经辍学。原告是家中经济支撑,医疗费都是东拼西凑来的,原告目前只能在家瘫痪在床,生活自理都需要家人协助,生活质量完全下降,现在原告精神极度不好,完全依靠药物维持,同时因伤致残,必然导致的后遗症给今后的生活会增加可以预见的痛苦,希望法院支持原告的主张。
    [17:00:17]
  • [被告 公司]:
    挂靠关系特殊,无利益,故不担责。
    [17:01:21]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7:01:29]
  • [审判长 涂琳]:
    今天开庭到此,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无误后签字。
    [17:01:47]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7:01:50]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7: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