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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庭审组成人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网络直播员

庭审全景
11月20日9时,门头沟法院审理“爱孙心切赠予房产 姑姑否认被诉法院”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29:42]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爱孙心切赠予房产 姑姑否认被诉法院”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赵某鹏诉称:赵某成与安某系夫妻,生有被告一赵某国、被告二赵某花、被告三赵某丽三名子女。赵某鹏系赵某国之子。2009年,赵某成与安某承租的门头沟区某处11排3号房屋被征收,二人获得一套安置房即601号房屋。2009年10月1日,赵某成与安某签订一份协议,协议表示二人将601号安置房屋赠与孙子赵某鹏。赵某成于2009年11月25日去世,安某于2017年4月30日去世。赵某成与安某去世前尚未将601号房屋过户到赵某鹏名下。赵某成与安某去世后,赵某鹏要求赵某国、赵某花、赵某丽协助配合其办理601号房屋的过户手续,赵某花、赵某丽对赠与协议不予认可,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故赵某鹏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601房房屋归其所有。
    [09:30:39]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杜宇担任审判长,本院书记员潘蕾担任法庭记录,高继伟、杨文红担任人民陪审员。
    [09:32:45]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09:33:22]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09:33:38]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09:33:52]
  • [审判长]: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某鹏与被告赵某国、赵某花、赵某丽,第三人赵某英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
    [09:37:29]
  • [原告]:
    原告赵某鹏,男,1986年11月出生,汉族,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惠民家园二区。(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09:40:00]
  • [被告]:
    被告赵某国,男,1960年5月出生,汉族,无业,住址同赵某鹏。
    被告赵某花,女,1963年10月出生,汉族,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公司退休工人,住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门营。
    被告赵某丽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金,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某花,女,1953年6月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未到庭)
    被告赵某花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某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赵某英,女,1963年6月出生,汉族,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公司退休工人,住址同赵某鹏。
    [09:41:38]
  • [审判长]:
    原告方,对被告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09:43:56]
  • [原告]:
    没有异议。
    [09:44:35]
  • [审判长]:
    被告方,对原告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09:44:59]
  • [被告]:
    没有异议。
    [09:45:15]
  • [审判长]:
    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陈述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记载内容一致,法庭确认双方当事人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杜宇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高继伟、杨文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院书记员潘蕾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如下诉讼权利义务:
    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回避权,略);2、提供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6、申请执行、查阅并复制本院有关的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履行如下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赋予的诉讼权利。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3、如实陈述事实;4、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判。上述权利义务在庭前已经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是否清楚?
    [09:46:11]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听清了
    [09:53:05]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听清了
    [09:53:34]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听清了
    [09:54:49]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听清了
    [09:54:58]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听清了
    [09:55:07]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听清了
    [09:55:19]
  • [审判长]:
    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09:57:01]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不申请
    [09:57:09]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不申请
    [09:57:24]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不申请
    [09:57:32]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不申请
    [09:57:39]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不申请
    [09:57:47]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不申请
    [09:57:57]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不申请
    [09:58:36]
  • [审判长]: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
    [09:59:08]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宣读起诉书(内容略)。诉讼请求:1、判令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惠民家园某单元601号(以下简称601号)房屋归原告赵某鹏所有;2、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补充事实:安某未在赠与合同签字,只是捺印。
    [09:59:24]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没有补充。
    [10:00:08]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阐明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10:00:23]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10:00:44]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宣读答辩状(内容略)。1、我方认为赠与合同是无效的,不存在赠与的事实;2、根据证明签字看,赵某成单方表示意愿,事后未向安某追认,故证明无效;3、从证明形成时间看,无法显示是赵某成真实意思表示,赵某成身体极度虚弱,意识不清,需他人护理,赵某国将证明提前打印好,并非赵某成真实意思表示;4、从证明打印看,是赵某国打印,其并未照看老人,自行打印证明让老人签字,当时安某与赵某成分别在不同医院住院,分别由赵某花、赵某丽照看,剥夺了两个女儿的继承权。综上,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10:01:38]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答辩意见同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意见,补充答辩意见:1、关于本案主体问题,本案是赠与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主体是合同关系,作为合同关系,只能起诉赠与合同主体,即赠与人、受赠人。赵某鹏作为受赠人起诉只能起诉赵某成、安某,故原告起诉被告主体有误,本案是不成立的,赵某丽既不是受赠人,也不是赠与人,是赠与合同以外的人,赵某花、赵某丽、赵某国均不是适格主体,均系案外人;2、本案案由是赠与合同纠纷,但原告诉讼请求是确权,混同合同法与物权法,原告起诉案由与诉讼请求相互矛盾;3、录像题目是赠言,安某说的是“我的一切财产归赵某永,包括房屋”,这个是遗赠,遗赠受继承法调整,法律关系混乱;4、所谓赠言是想证明前面的内容,但实际录像赠言是无效。综上,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起诉。
    [10:03:37]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没有补充。
    [10:07:54]
  • [审判长]:
    第三人赵某英进行答辩
    [10:08:15]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我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成是在肿瘤医院做的手术,是结肠癌,并由我们出钱做的手术,在门头沟区是化疗、抽积水,为了便于照顾老人,我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给赵某成、安某送饭。
    [10:08:33]
  • [审判长]: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简要说明证据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质证时应当首先说明对证据有无异议,有异议的应说明理由,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与辩驳。听清了吗?
    [10:17:14]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听清了。
    [10:17:33]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听清了。
    [10:17:40]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听清了。
    [10:17:47]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听清了。
    [10:17:54]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听清了。
    [10:18:02]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听清了。
    [10:18:10]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听清了。
    [10:18:17]
  • [审判长]:
    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此案于2018年9月4日9时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已就各自的证据举证,并就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双方当事人就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各自提交的证据有无补充意见?
    [10:18:35]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没有补充。
    [10:18:59]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没有补充。
    [10:19:06]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没有补充。
    [10:19:13]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没有补充。
    [10:19:19]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没有补充。
    [10:19:26]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没有补充。
    [10:19:34]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没有补充。
    [10:19:55]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有无补充质证意见?有无新证据向法庭提交?
    [10:20:08]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没有补充,没有新证据。
    [10:20:41]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没有补充,没有新证据。
    [10:20:56]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没有补充,没有新证据。
    [10:21:06]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没有补充,没有新证据。
    [10:21:12]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没有补充,没有新证据。
    [10:21:22]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没有补充,没有新证据。
    [10:21:30]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没有补充,没有新证据。
    [10:21:39]
  • [审判长]:
    下面就本案事实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双方需要如实回答,听清了吗?
    [10:21:59]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听清了。
    [10:22:11]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听清了。
    [10:22:19]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听清了。
    [10:22:27]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听清了。
    [10:22:35]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听清了。
    [10:22:42]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听清了。
    [10:22:49]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听清了。
    [10:22:58]
  • [审判长]:
    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拆迁单位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主持拆迁,由赵某成作为被拆迁人就门头沟区某排3号房屋(以下简称3号)订立拆迁协议,被拆除公房是赵某成,原被告及第三人对此有无异议?
    [10:23:11]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没有。
    [10:23:59]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没有。
    [10:24:07]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没有。
    [10:24:14]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没有。
    [10:24:21]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没有。
    [10:24:32]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没有。
    [10:24:41]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没有。
    [10:24:48]
  • [审判长]:
    应安置人口包括:赵某成、安某、赵某国、赵某英、赵某鹏,赵某英与他人是什么关系?
    [10:25:02]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我与赵某国是夫妻,赵某鹏是我们儿子。
    [10:25:36]
  • [审判长]:
    原告被告双方对此有无异议?
    [10:25:58]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没有异议。
    [10:26:09]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没有异议。
    [10:26:16]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没有异议。
    [10:26:23]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没有异议。
    [10:26:29]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没有异议。
    [10:26:37]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没有异议。
    [10:26:47]
  • [审判长]:
    关于赵某丽一方答辩意见本案案由有问题,原告方对此什么意见?
    [10:27:00]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我方同意法庭作出调整。
    [10:27:26]
  • [审判长]:
    被告方对此什么意见?
    [10:27:38]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我方认为应该由原告自行调整。
    [10:27:53]
  • [审判长]:
    双方就案由问题能否协商?
    [10:28:07]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我方同意法院判决,作出正确调整。
    [10:28:18]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如果原告自己起诉案由都不能确定,应该自行撤诉。
    [10:28:42]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赠与合同从案由说,我方认为案由没有错误;我方认为被告提出的案由问题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认为可以继续审理;如果法院认为案由不合适,可以做出调整,但我方认为案由没有问题,但我方同意法庭作出调整。
    [10:28:55]
  • [审判长]:
    关于案由问题赵某花、赵某国有无意见?
    [10:29:17]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没有。
    [10:30:18]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同意原告意见。
    [10:30:29]
  • [审判长]:
    第三人有无意见?
    [10:30:44]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同意原告意见。
    [10:30:55]
  • [审判长]:
    基于赠与合同产生的义务就是确权,双方是否同意本案案由调整为所有权确认纠纷?
    [10:31:22]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同意。
    [10:31:35]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同意。
    [10:31:42]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同意。
    [10:31:48]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同意。
    [10:31:54]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同意。
    [10:32:01]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同意。
    [10:32:10]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同意。
    [10:32:19]
  • [审判长]:
    赵某成生前与谁共同生活?
    [10:32:30]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赵某国。
    [10:32:43]
  • [审判长]:
    被告方对此什么意见?
    [10:32:58]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对。
    [10:33:09]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我方不清楚。
    [10:33:21]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我父母单独居住,没有与赵某国共同生活。
    [10:33:35]
  • [审判长]:
    被拆迁房屋由谁居住?
    [10:33:52]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我们一家。
    [10:34:01]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开始是由赵某国一家居住,后来他们买房子后就搬走了,我父亲将房子出租了。
    [10:34:14]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我们是1996年买的房子,后来租了两年后就一直我锁着,拆迁的时候我们一家的户口都在3号。
    [10:34:30]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我父母的户口不在3号登记。
    [10:34:46]
  • [审判长]:
    601号房屋安置时间?
    [10:35:04]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2010年6月,当时老人已经去世。
    [10:35:16]
  • [审判长]:
    原被告对安置房落实后老人去世有无异议?
    [10:35:53]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没有异议。
    [10:36:06]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没有异议。
    [10:36:14]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回去与当事人核实。
    [10:36:43]
  • [审判长]:
    601号房屋落实后补缴差额面积款由谁支付?
    [10:36:58]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我。
    [10:37:10]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对。
    [10:37:23]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我不认可,我父亲的钱都给赵某国了,我认为是我父亲的钱。
    [10:37:38]
  • [审判长]:
    601号房屋由谁占用?
    [10:37:56]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赵某鹏。
    [10:38:11]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对。
    [10:38:27]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对。
    [10:38:41]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对。
    [10:38:51]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对。
    [10:39:08]
  • [审判长]:
    双方对证明各自发表意见,还有无新的意见?
    [10:39:28]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我方认为证明是不成立的,赵某成的“某”字写的不是一个字;安某不会写字,也不识字。
    [10:39:40]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安某先捺印,后来又去找赵某成,由赵某成签字,并替安某代签。
    [10:40:09]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我姐姐在中医院照顾我母亲,我妹妹在区医院照顾我父亲,后来我带着赵某花去区医院找我父亲,当时我和赵某丽、赵某花、我父亲都在场了。
    [10:40:34]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赵某花陈述签字时是空白的,没有其他人签字捺印;且没有看到安某捺印、签字。录像内容是属于遗赠,与证明内容相互矛盾,而且录像中安某明确说明自己有时糊涂,明白。
    [10:41:06]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既然原告已经提交,我方认为就应作为证据。
    [10:41:34]
  • [审判长]:
    原告,关于你方提供录像遗言?
    [10:41:47]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录像是佐证安某在证明上手印捺印的真实性;再有证明录像内容与证明内容意思一致,录像并非作为证据提交。
    [10:41:59]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赠言写的是将全部财产给赵某鹏,并非单独指的证明中所涉及房屋,赠言与证明内容不矛盾。
    [10:42:19]
  • [审判长]:
    原告方是否考虑清楚?
    [10:42:36]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以我的意见为准。
    [10:42:47]
  • [审判长]:
    原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10:42:59]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没有。
    [10:43:08]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没有。
    [10:43:15]
  • [审判长]:
    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
    [10:43:28]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没有。
    [10:43:44]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没有。
    [10:43:53]
  • [审判长]:
    原告方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10:44:07]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没有。
    [10:44:21]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没有。
    [10:44:32]
  • [审判长]:
    被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10:44:45]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没有。
    [10:45:04]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没有。
    [10:45:16]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没有。
    [10:45:30]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没有。
    [10:45:42]
  • [审判长]:
    被告方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10:45:53]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没有。
    [10:46:07]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没有。
    [10:46:18]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没有。
    [10:46:29]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没有。
    [10:46:40]
  • [审判长]:
    被告方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10:46:54]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没有。
    [10:47:09]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没有。
    [10:47:19]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没有。
    [10:47:30]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没有。
    [10:47:46]
  • [审判长]:
    第三人对案件事实有无补充?
    [10:48:04]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没有。
    [10:48:13]
  • [审判长]:
    第三人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10:48:24]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没有。
    [10:48:37]
  • [审判长]:
    第三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10:48:48]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没有。
    [10:48:55]
  • [审判长]:
    通过法庭调查,本案争议焦点:2009年10月1日证明效力问题,双方是否认可?
    [10:49:57]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认可。
    [10:50:17]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认可。
    [10:50:24]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认可。
    [10:50:32]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认可。
    [10:50:41]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认可。
    [10:50:52]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认可。
    [10:50:59]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认可。
    [10:51:08]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0:51:23]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1、关于财产所有权问题通过法庭调查可以看出601号房屋归赵某成、安某所有,财产属性客观真实,二人601号房屋对有处分权;2、关于证明形成内容及时间,2009年10月1日,在拆迁协议签订时间后,二人住院期间,赵某花见证了安某捺印过程,赵某花、赵某丽、赵某国同时见证了赵某成签字、捺印,但当庭赵某花、赵某丽否认该事实,却并未向法庭提供相应证据,且庭审前也未提出过反驳意见;3、关于赵某丽答辩赵某成签字问题,不能否认签字不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从证明形成看有赵某成签字、捺印,安某捺印,就说明证明内容是两位老人真实意思表示,赵某花、赵某丽也表示同意;退一步讲,赵某花、赵某丽签字也认可了老人的意见,从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因果关系看,我方已经充分尽到了举证义务,并提交录像佐证安某捺印的真实性;赵某花、赵某丽并未向法庭提交相应反正,二人观点不应得到法庭认可。我方认为证明是成立并生效的,时候赵某鹏自行缴纳房屋相关费用,赠与合同实际履行,并在601号房屋居住。综上,我方认为赵某成、安某赠与意思表示真实,应该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10:51:37]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没有。
    [10:53:38]
  • [审判长]: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0:53:52]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同意原告方意见。
    [10:54:06]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1、关于赵某成签字距离死亡时间过短,且证明内容都是打印的,并非明确表述将601号房屋给赵某鹏,而是说的此楼,表述不明确;安某并未签字,两个老人分别在两个不同医院住院治疗,也没有看到安某捺印,赵某成代签字的处分是无效的,故证明本身是无效的;2、赵某国是本案重要厉害关系人,赵某鹏是其儿子;3、我国赠与合同是以实际交付为准,赵某成与安某身体不好,在不同医院治疗,没有共同商议,故赵某成替安某代签字是无效的。
    [10:54:24]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同意赵某花一方意见。补充:安某不会写字,也不识字,是否向安某宣读也不清楚,所以即便是安某本人捺印,也是无效的;赵某鹏入住601号房屋是基于其是被安置人之一。
    [10:55:21]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没有。
    [10:55:50]
  • [审判长]:
    第三人发表辩论意见
    [10:56:03]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同意原告方意见。
    [10:56:17]
  • [审判长]:
    原告还有无新的补充意见?
    [10:56:28]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2009年老人写了赠与合同时房屋还未交付,安某去世时间是2017年,安某去世之前也未对赵某鹏居住601号房屋提出过异议,也没提出过否认证明内容,所以2009年形成的证明是两位老人真实意愿。
    [10:56:40]
  • [审判长]:
    被告还有无新的补充意见?
    [10:57:06]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我父亲去世后,如果我母亲愿意将房子给赵某鹏的话,可以带着赵某鹏将房子过户到赵某鹏名下,但我母亲没有这么做。
    [10:57:17]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后面的录像证明没有将房子给赵某鹏。
    [10:57:38]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同意原告意见。
    [10:57:55]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没有。
    [10:58:31]
  • [审判长]:
    第三人有无新的补充意见?
    [10:58:42]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同意原告方意见。
    [10:58:52]
  • [审判长]:
    原告还有无新的补充意见?
    [10:59:06]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没有了。
    [10:59:17]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没有了。
    [10:59:25]
  • [审判长]:
    被告还有无新的补充意见?
    [10:59:37]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没有。
    [10:59:47]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没有。
    [10:59:54]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没有。
    [11:00:03]
  • [被告 被告方宋某]:
    没有。
    [11:00:12]
  • [审判长]:
    第三人有无补充辩论意见?
    [11:00:30]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没有。
    [11:00:43]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11:00:58]
  • [原告 原告方张某]:
    坚持诉讼请求。
    [11:01:09]
  • [原告 原告方孙某]:
    坚持诉讼请求。
    [11:01:17]
  • [审判长]:
    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11:01:28]
  • [被告 被告方赵某国]:
    坚持答辩意见。
    [11:01:39]
  • [被告 被告方张某金]:
    坚持答辩意见。
    [11:01:46]
  • [被告 被告方赵某丽]:
    坚持答辩意见。
    [11:01:53]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坚持答辩意见。
    [11:02:00]
  • [审判长]:
    第三人发表最后意见
    [11:02:11]
  • [被告 第三人赵某英]:
    坚持答辩意见。
    [11:02:23]
  • [审判长]:
    鉴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本案缺乏调解基础,法庭不再当庭主持调解工作。原告赵某鹏与被告赵某国、赵某花、赵某丽,第三人赵某英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庭审理结束,下面将休庭由合议庭依法进行评议,待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定期宣告判决,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如无误签字。
    [11:02:37]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潘蕾和孟燕,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1:03:23]
  • [主持人]: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