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审判大楼

合议庭成员

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

庭审现场
11月29日10:30,三中院审理“案外人提出异议 执行活动能否被叫停”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王亚楠。
    [17:05:31]
  • [主持人]:
    今天负责审理案件的是我院执行二庭。该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执行二庭法官高可、王成、宫淼组成合议庭。审判长高可,执行二庭法官,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合议庭组成人员王成,从事审判实践的同时注重理论研究,多次获得个人嘉奖、三等功等荣誉。合议庭组成人员宫淼,审判业务扎实,案件调解率高,多次得到当事人赞扬。本院书记员谢鑫担任法庭记录。
    [17:06:02]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今天庭审案件的基本情况。
    [17:13:47]
  • [主持人]:
    在本院执行A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信托公司)与内蒙古B幕墙门窗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C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D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E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F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石某某、哈某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案外人杨某、苏某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案外人提出异议称:请求法院中止对呼和浩特市海西路北侧富城家园小区1号商业楼1-2层某某号房屋的执行,我已全款购买该涉案房屋,我应为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
    [17:14:34]
  • [主持人]:
    现在庭审开始。
    [17:14:45]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关闭通讯设备,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和提问。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17:14:54]
  • [审判长]:
    现在开始听证,在本院执行A信托公司与B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案外人杨某、苏某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今天依法召开听证会。本案由本院法官高可、王成、宫淼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由书记员谢鑫担任法庭记录。下面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申请回避,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案卷材料等权利。当事人应履行按时到庭,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进行举证等责任。各方当事人听清了吗?是否对合并审理有异议?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回避?
    [17:17:13]
  • [双方均]:
    听清楚了,对合并审理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17:18:20]
  • [审判长]:
    下面进行听证调查,先由案外人陈述其主张及相关事实、理由。
    [17:18:39]
  • [案外人]:
    与我方异议申请书及书面代理意见一致。我方请求:请求法院裁定中止对位于呼和浩特市海西路北侧富城家园小区1号商业楼1-2层某某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的查封,并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具体理由为:2017年1月10日,我方与被执行人富某房地产公司就涉案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我方目前已经缴纳全部房款,且已经实际占有该房屋,被执行人富某房地产公司因竣工验收问题尚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向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
    [17:19:50]
  • [审判长]:
    申请执行人一方发表意见,承认或者反驳对方的主张,陈述相关事实、理由。
    [17:20:19]
  • [申请执行人]:
    不同意案外人的异议请求,法院应予驳回。第一、案外人未能证明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第二、案外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足以强制执行的条件。1、在法院查封之前,案外人没有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2、在法院查封之前,案外人未实际占有房屋。3、案外人消极不行使登记权利。4、案外人“购买房屋”不是用于居住目的,且未证明其名下没有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第三、我方对涉案房屋享有合法有效的抵押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具体意见以我方向法庭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为准。
    [17:20:32]
  • [审判长]: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在举证时,应该按顺序,分别说明证据名称、性质、来源、内容、证明目的,在质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发表意见。下面由案外人举证。
    [17:20:49]
  • [案外人]:
    我方提供四组证据,证据名称、内容以及证明目的详见证据目录。
    [17:21:00]
  • [审判长]:
    是否还有其他证据?
    [17:21:14]
  • [案外人]:
    没有。
    [17:21:25]
  • [审判长]:
    申请执行人一方质证。
    [17:21:38]
  • [申请执行人]:
    针对第一组证据的真实性,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我方认可,对于证明目的不认可。案外人与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时间晚于我方取得涉案房屋的抵押时间,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出卖人富某公司未取得中信的许可,其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该合同未办理预售登记,该预售行为也未办理预售登记,属于案外人消极不行使登记权利,没有根据合理必要的方式行使物权期待权,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该合同第二页第三条明确载明,该商品房性质为商业,不是住宅,不满足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的二十九条的相关情况。第二组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对证明目的不认可。1、合法占有的前提是相关房屋完成消防验收,竣工综合验收,该房屋目前仍为在建工程,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合法占有的前提基础。2、该组证据是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形成的相关材料,作为善意第三人,中信信托基于其不具备法定的合法占有基础,认为该组证据不能成为案外人已经合法占有涉案房屋的事实。3、该组证据中的房屋租金收据明确载明,收到的是商业租金,可见涉案房屋属于商业而非住宅,不符合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9条的情形。对第三组证据的真实性认可,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但对于证明目的不予认可。1、发票及收据均由富某公司开具,不足以证明案外人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事实,案外人应提交相关银行转账凭证,以第三方金融机构出具的财务凭据来证明其付款情况。对于第四组证据中的判决书真实性予以认可,对于证据中的上诉状真实性不予认可。该份判决是富某房地产公司与建筑公司之间的诉讼,与案外人无关,目前富城家园项目未能竣工验收,恰恰证明该涉案房屋不能合法占有的事实。该份证据不能证明案外人积极行使了其合同权利,案外人没有主张富某房地产公司的违约责任。具体质证意见我方庭后向法院提交,以我方提交的书面质证意见为准。鉴于今日案外人向法庭提交了证据,我方会根据其提交的证据准备新的书面答辩意见,庭后提交给法院。
    [17:22:00]
  • [审判长]:
    由申请执行人一方举证。
    [17:22:40]
  • [申请执行人]:
    我方向法庭提交三组证据,证据名称、内容以及证据目的详见证据目录。
    [17:22:54]
  • [审判长]:
    由案外人一方质证。
    [17:23:08]
  • [案外人]:
    对于第一组以及第三组证据,与我方无关,我方不予质证。对于第二组证据,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清单中并没有涉案房屋,并不在抵押范围内。且第二组证据充分证明了A信托作为抵押权人是同意富某房地产公司对房屋进行销售的。
    [17:23:21]
  • [审判长]:
    法庭核实几个问题,请相关当事人回答。问一下案外人,现明确一下,你方是对位于呼和浩特市海西路北侧富城家园小区1号商业楼1-2层某某号房屋提出的异议
    [17:23:38]
  • [案外人]:
    是的,就是对上述房屋提出案外人异议。
    [17:26:19]
  • [审判长]:
    本案以及之前法院审理过的相关内蒙古案件都是基于同一个执行案件产生的,只是查封了不同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在本案中,中信信托是否出具过允许销售的书面材料。
    [17:26:34]
  • [申请执行人]:
    我需要庭下进行核实。
    [17:26:52]
  • [审判长]:
    案外人与被执行人富源公司就涉案房屋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预售许可证号,呼和浩特市颁发预售许可证应是基于抵押权人出具了相关同意出售的文件,因此自今日起,三日之内申请执行人一方须提交相关书面材料至法院,逾期不提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7:27:03]
  • [申请执行人]:
    好的。
    [17:27:22]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先由案外人一方发表意见。
    [17:27:38]
  • [案外人]:
    1、本案的法律适用是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中是不存在是否为唯一住房的规定的。2、关于申请执行人提到的未及时办理预售登记以及网签的说法,在28条中并没有涉及。3、关于合法占有的问题,因为是开发商富源房地产公司将房屋交付给我方的,因此我方为合法占有。
    [17:27:52]
  • [审判长]:
    申请执行人一方发表意见。
    [17:28:04]
  • [申请执行人]:
    关于对《执行异议复议规定》28条的理解,合同是预售的,是要预售登记的,案外人可以了解到。我方理解的,具备交付使用的提交,因此相关的验收要完成,才能称为合法占有,只是交了钥匙,并不是合法占有的情形。因为处分的房屋是抵押物,所以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案外人并不具有。
    [17:28:16]
  • [审判长]:
    双方如果和解意愿,可以庭后自行协商。
    [17:28:29]
  • [双方均]:
    好的
    [17:28:50]
  • [审判长]:
    下面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17:29:12]
  • [双方均]:
    坚持我方意见。
    [17:29:19]
  • [审判长]:
    听证会到此结束,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合议,现在休庭。
    [17:29:3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对本次庭审直播的大力支持。

    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技术部门的技术支持。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全力配合。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警队的积极参与。感谢赵佳丽本次直播记录。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7: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