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庭审现场1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本案审判员与书记员

本案审判员徐宪龙法官

庭审现场2
12月13日14:30,通州法院审理“事故费用较小却无人承担 故诉至法院索要相应赔偿”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窦娟。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事故费用较小却无人承担 故诉至法院索要相应赔偿”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5:10:35]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15:11:43]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5:12:04]
  • [审判员]:
    首先核对当事人:
    原告:宋某某,女,1972年出生,汉族,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农民,住该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某(宋某某之夫),男,1974年出生,汉族,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农民,住该村。
    被告:刘某某,男,1982年出生,汉族,河北省张家口市某村农民,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二路财富中心B座19号底商及10楼21-23号#。
    负责人:王宝,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史美静,河北文昌阁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
    [15:18:34]
  • [审判员]:
    询问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异议吗?
    [15:20:21]
  • [原告]:
    没有异议。
    [15:20:49]
  • [被告]:
    没有异议。
    [15:21:01]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宋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15:21:16]
  • [审判员]:
    本案适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由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徐宪龙独任审判,书记员杨小萌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权利: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询问双方当事人:以上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
    [15:21:54]
  • [原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5:22:20]
  • [被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5:22:32]
  • [审判员]:
    继续宣布当事人诉讼权利: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三)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
    [15:23:12]
  • [原告]:
    听清楚了。
    [15:23:36]
  • [被告]:
    听清楚了。
    [15:23:48]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
    询问双方当事人:以上要求是否听清楚了?
    [15:24:05]
  • [原告]:
    听清楚了。
    [15:24:38]
  • [被告]:
    听清楚了。
    [15:24:52]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方请将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向法庭进行陈述。
    [15:25:14]
  • [原告]:
    事实与理由与起诉书一致。诉讼请求明确为:1、请求被告刘志伟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15877.36元;2、请求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3、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与起诉书一致,没有变更。
    [15:30:47]
  • [被告]:
    被告,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意见。
    [15:34:10]
  • [被告]:
    原告主张的维修费过高,我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100万,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15:34:32]
  • [被告]:
    刘志伟的车辆在我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100万,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原告所诉车辆修理费用各项损失超过市场价格,原告修理清单中包含最后两项代购费200元,税款2196.36元,对此,我公司不予认可,修理费应包括零件费及工时费,代购费及税费属于修理厂自行承担的费用,不应该向我公司主张,其他项目,我方也认为修理价格偏高,对于车辆损坏的价格及零部件的价格,我方做过定损,换件总计13项,金额为2740元,残值扣除20元,修理费总计2550元,因此我方认可零件费及修理费,扣除残值后,总计5270元。
    [15:34:54]
  • [审判员]:
    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
    [15:35:11]
  • [原告]:
    听清楚了。
    [15:35:28]
  • [被告]:
    听清楚了。
    [15:35:36]
  • [审判员]:
    首先由原告举证。请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编号、名称、来源、证明的事项及要说明的问题。
    [15:35:47]
  • [原告]:
    1. 交通事故认定书1份(原件)
    2. 维修清单1张(原件)
    3. 修理费发票1张(原件)
    4. 原告车辆行驶证1份(原件)
    [15:36:17]
  • [被告]:
    被告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15:36:44]
  • [被告]:
    证据1,认可
    证据2,修理配件没有意见,但是对于价格,我不清楚
    证据3,真实性认可
    证据4,认可
    [15:37:02]
  • [被告]:
    证据1,没有异议。
    证据2-3,真实性认可,关联性不认可,原告车辆的损失都有车辆损坏照片,照片在我公司有保存,对于车辆的损失项目,照片中损坏项目与原告提交的证据不一致,原告提交的证据有将损失扩大的问题,修理价格也高于市场价格。
    证据4,没有异议。
    [15:37:44]
  • [审判员]:
    把证据的原件退还给原告。
    [15:38:17]
  • [原告]:
    好的。
    [15:55:38]
  • [审判员]:
    被告举证。请被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编号、名称、来源、证明的事项及要说明的问题。
    [15:56:26]
  • [被告]:
    1. 照片4张(打印件)
    2. 保单2张(打印件)
    [15:57:19]
  • [审判员]:
    原告针对被告提交证据进行质证。
    [15:57:37]
  • [原告]:
    证据1,没有异议。
    证据2,没有异议。
    [15:58:10]
  • [被告]:
    证据1,没有异议,我公司认为,依据照片损坏情况,可以确定,原告车辆前杠部位附近、后杠、后备箱盖部位损坏情况完全没有达到原告所主张修理清单中如此严重的损坏。
    证据2,没有异议。
    [15:58:36]
  • [被告]:
    你庭后把照片打印出来,提交法庭。
    [15:59:10]
  • [被告]:
    好的。
    [15:59:26]
  • [被告]:
    机动车保险事故损失情况确认书及机动车保险车辆零部件费用清单各1份(原件),证明原告车辆损坏情况及需要花费的修理费及零件换件费用。
    [15:59:49]
  • [审判员]:
    原告针对被告提交证据进行质证。
    [16:00:07]
  • [原告]:
    保险公司提交的证据与我提交的清单差距较大,但是我不懂修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我相信给我修车的修理厂。
    [16:00:21]
  • [被告]:
    没有异议。
    [16:00:59]
  • [审判员]:
    原被告双方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出示吗?
    [16:01:22]
  • [原告]:
    没有。
    [16:01:41]
  • [被告]:
    没有。
    [16:01:53]
  • [被告]:
    没有证据提交了,我方提交一份鉴定申请,申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原告车辆损失价格做出专业的评估。
    [16:02:13]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询问。
    [16:02:42]
  • [审判员]:
    被告保险公司,你公司指定为原告车辆修理的4S店了吗?
    [16:03:02]
  • [被告]:
    不清楚。
    [16:03:20]
  • [审判员]:
    被告保险公司,你对维修项目有异议吗?
    [16:03:43]
  • [被告]:
    有异议,我公司申请对维修项目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16:04:05]
  • [审判员]:
    原告,你怎么支付的维修费?
    [16:04:33]
  • [原告]:
    现金给的。
    [16:04:58]
  • [审判员]:
    什么是代购费?
    [16:05:16]
  • [原告]:
    修理厂买东西所花去的车费。
    [16:07:22]
  • [审判员]:
    被告保险公司,跟你释明一下,这两个鉴定有先后顺序,先对维修项目的合理性进行鉴定,再对原告车辆的损失价格进行鉴定。
    [16:07:41]
  • [被告]:
    好的。
    [16:08:11]
  • [审判员]:
    被告保险公司,你把维修项目合理性的鉴定申请提交法庭
    [16:08:34]
  • [被告]:
    好的。
    [16:09:10]
  • [审判员]:
    被告保险公司,关于增值税的税率,税费谁来担,你查询过相应的法律规定吗?
    [16:10:03]
  • [被告]:
    买家负担税款,普票税率是3%。
    [16:10:44]
  • [审判员]:
    关于维修项目合理性鉴定机构的选择,目前只有一家鉴定机构可以做,双方同意法院指定吗?
    [16:11:01]
  • [原告]:
    同意。
    [16:11:32]
  • [被告]:
    同意。
    [16:11:42]
  • [审判员]:
    鉴定费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如果不按照鉴定机构指定的缴费时间缴纳鉴定费,视为撤回鉴定申请。
    [16:12:00]
  • [原告]:
    好的。
    [16:12:15]
  • [被告]:
    好的。
    [16:12:25]
  • [审判员]:
    原告,你庭后提交修理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维修现场照片
    [16:12:49]
  • [原告]:
    好的。
    [16:13:20]
  • [审判员]:
    被告保险公司,你庭后提交车辆照片,刻成光盘3张
    [16:13:35]
  • [被告]:
    好的。
    [16:14:1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
    [16:14:34]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执焦点,责任大小和适用法律等具体问题进行,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6:15:18]
  • [原告]:
    与诉讼请求一致。
    [16:15:50]
  • [被告]:
    与答辩意见一致。
    [16:16:19]
  • [被告]:
    与答辩意见一致。
    [16:16:42]
  • [审判员]:
    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原告方的最后意见是什么?
    [16:17:06]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6:17:26]
  • [审判员]:
    被告方的最后意见是什么?
    [16:17:40]
  • [被告]:
    坚持答辩及庭上的意见。
    [16:18:01]
  • [被告]:
    与答辩意见一致。
    [16:18:28]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自即日起5日内可到本法庭阅看此次开庭笔录。双方当事人如对以上开庭笔录内容无异议请签字,如有异议,认为记录确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于庭下提出书面补正。现在休庭。
    [16:18:58]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6:34:16]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6: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