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审判大楼

案件合议庭

申请执行人方

案件审判长

被执行人方

网络直播现场

庭审现场
12月18日14时,北京二中院审理“一人公司无力偿债 追加股东连带清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是直播主持人。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一人公司无力偿债 追加股东连带清偿”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蓝某公司诉称,被执行人俊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现申请追加俊某公司股东新某公司为被执行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341号裁决书确定的俊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俊某公司、新某公司辩称,两公司均财务独立核算,未出现财产混同情况,请法院驳回蓝某公司的追加申请。
    听证会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14:21:15]
  • [书记员 王皓]: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听证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不准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送通讯工具传播庭审活动,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2、听证参与人应关闭移动电话等通信设备,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请再检查自己的通讯设备是否完全关闭。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听证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始听证。
    [14:25:18]
  • [审判长 姜高华]:
    现在开始听证。首先核对听证参与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各方诉讼参与人及委托代理人对身份信息有无异议?
    [14:25:49]
  • [各方当事人]:
    无异议。
    [14:27:12]
  • [审判长 姜高华]:
    经核对,三方参与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参与听证。本院受理的蓝某公司申请执行俊某公司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蓝某公司向我院提出追加第三人新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姜高华、贾奕良、侯成成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我叫姜高华,担任本案审判长,坐在我右侧的是审判员贾奕良,坐在我左侧的是审判员侯成成,法官助理由雷洋担任,听证会记录由书记员王皓担任。对以上内容,各方是否听清?
    [14:27:45]
  • [各方当事人]:
    已听清。
    [14:28:52]
  • [审判长 姜高华]:
    下面宣布听证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证参与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委托代理权;二、申请回避权;三、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权利;四、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听证参与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时到庭的义务;二、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三、依法负有的举证责任;四、依法负有的其他义务。
    以上权利和义务,是否听清?
    [14:29:09]
  • [各方当事人]:
    已听清。
    [14:29:26]
  • [审判长 姜高华]:
    对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14:29:39]
  • [各方当事人]:
    不申请。
    [14:29:53]
  • [审判长 姜高华]: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申请人蓝某公司陈述你方的异议请求以及相关事实、理由。
    [14:30:08]
  • [申请执行人蓝某公司]:
    请求追加新某公司为(2017)京02执21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2017)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341号裁决书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与俊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要理由:我方申请执行俊某公司仲裁裁决强制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俊某公司至今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俊某公司系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新某公司是其唯一股东,申请人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追加新某公司为(2017)京02执21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与俊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4:30:28]
  • [审判长 姜高华]:
    下面由被执行人俊某公司及第三人新某公司进行答辩,答辩时亦首先明确答辩观点,然后再陈述理由。
    [14:30:48]
  • [被执行人俊某公司、第三人新某公司]:
    我是俊某公司和新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今天听证所作陈述代表两公司的意见。我们不同意蓝某公司的追加请求,请法院依法予以驳回。新某公司虽然是俊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是两家公司财务均独立核算,未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况,因此不符合法定追加的情形,不应追加新某公司为(2017)京02执21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14:31:02]
  • [审判长 姜高华]:
    结合各方陈述,合议庭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申请人的追加请求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变更、追加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的法定追加情形。各方对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是否认可。
    [14:31:17]
  • [各方当事人]:
    认可。
    [14:31:32]
  • [审判长 姜高华]: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听证会召开之前,已经通过邮寄方式组织各方进行了证据交换,现请各方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申请人蓝某公司出示证据,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证明目的。
    [14:31:44]
  • [申请执行人蓝某公司]:
    一共出示两组证据。证据一,被执行人俊某公司及第三人新某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信息,证明俊某公司系一人有限公司,新某公司系俊某公司唯一股东。从工商信息可见,俊某公司和新某公司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都是同一的,我方有理由认为两公司存在混同。证据二,(2017)京02执21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证明被执行人俊某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
    [14:31:57]
  • [审判长 姜高华]:
    请俊某公司、新某公司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方面对蓝某公司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14:32:13]
  • [被执行人俊某公司、第三人新某公司]:
    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认可,但是对证明目的不予认可。
    [14:32:26]
  • [审判长 姜高华]:
    向新某公司释明,根据《变更、追加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新某公司作为俊某公司唯一股东,负有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责任,如举证不能,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请新某公司进行举证。
    [14:32:46]
  • [被执行人俊某公司、第三人新某公司]:
    新某公司、俊某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没有证据提交。
    [14:32:58]
  • [审判长 姜高华]:
    下面合议庭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对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俊某公司是否财产不足以清偿本案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
    [14:33:14]
  • [申请执行人蓝某公司]:
    贵院执行实施部门于2018年7月27日做出(2017)京02执217号之一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说明被执行人俊某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变更、追加规定》第20条之规定。
    [14:33:26]
  • [被执行人俊某公司、第三人新某公司]:
    不清楚执行情况。
    [14:33:40]
  • [审判长 姜高华]:
    请俊某公司再次确认你公司的企业类型及新某公司为唯一股东的事实?
    [14:33:53]
  • [被执行人俊某公司、第三人新某公司]:
    工商登记信息属实,俊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新某公司为其唯一股东。
    [14:34:04]
  • [审判长 姜高华]:
    新某公司还有其他证据证明俊某公司财产独立于新某公司财产?能否向法院提交两公司的基本账户信息及交易流水情况。
    [14:34:17]
  • [第三人新某公司]:
    现在无法提交。
    [14:34:30]
  • [审判长 姜高华]:
    从工商登记信息看,新某公司与俊某公司企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法定代表人相同,二者是否存在混同经营情况,请做出说明。
    [14:34:58]
  • [申请执行人蓝某公司]:
    我方认为二者不存在混同情况。
    [14:35:10]
  • [书记员 王皓]:
    各方在事实方面是否还有补充意见?
    [14:35:30]
  • [各方当事人]:
    没有。
    [14:35:39]
  • [审判长 姜高华]: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请各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首先由蓝某公司发表意见。
    [14:35:51]
  • [申请执行人蓝某公司]:
    根据《变更、追加规定》第20条之规定, 俊某公司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新某公司系其唯一股东,现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应依法追究其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4:36:03]
  • [审判长 姜高华]:
    下面由俊某公司、新某公司发表辩论意见。
    [14:36:19]
  • [被执行人俊某公司、第三人新某公司]:
    没有补充意见。
    [14:36:30]
  • [审判长 姜高华]: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请各方依次作最后陈述。
    [14:36:44]
  • [申请执行人蓝某公司]:
    请求支持我方请求,依法追究新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4:37:08]
  • [被执行人俊某公司、第三人新某公司]:
    坚持我方答辩意见,请法院驳回申请人的追加请求。
    [14:37:21]
  • [审判长 姜高华]:
    听证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意见。听证会后,合议庭将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经集体评议作出裁定。今天的听证会到此结束,请各方认真阅读听证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听证会到此结束。
    [14:37:32]
  • [书记员 王皓]: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14:37:56]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研究室王鑫刚辛苦工作,感谢网友关注,再见。
    [14:38:27]
  • [声明]:
    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4: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