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法官及书记员

庭审现场
12月24日13:40,通州法院审理 “车辆证照被收回 原告起诉要求过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杨艳玲。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车辆证照被收回 原告起诉要求过户”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02:32]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14:07:57]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4:08:21]
  • [审判员]: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谷某,男,1982年2月9日出生,汉族,北京某物流中心货车司机,住河北省。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男,1973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特别授权。
    被告: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14:39:42]
  • [审判员]:
    法定代表人:袁某,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男,1952年2月2日出生,汉族,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职员,住单位宿舍。特别授权。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男,1979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职员,住单位宿舍。特别授权。
    [14:40:47]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4:41:24]
  • [原告]:
    没有。
    [14:41:50]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4:42:04]
  • [被告]:
    没有。
    [14:42:47]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第134条、第161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谷某诉被告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14:43:04]
  • [审判员]:
    本案适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37条第2款、第160条的规定,由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晋怡独任审理,书记员渠守彬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9条、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4:43:57]
  • [审判员]: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14:44:22]
  • [审判员]:
    原告是否听清?
    [14:44:39]
  • [原告]:
    听清了。
    [14:44:51]
  • [审判员]:
    是否申请回避?
    [14:45:07]
  • [原告]:
    不申请。
    [14:45:23]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听清?
    [14:45:35]
  • [被告]:
    听清了。
    [14:46:00]
  • [审判员]:
    是否申请回避?
    [14:46:13]
  • [被告]:
    不申请。
    [14:46:44]
  • [审判员]:
    继续宣布当事人诉讼权利: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示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原告是否听清?
    [14:47:16]
  • [原告]:
    听清了。
    [14:47:32]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听清?
    [14:47:44]
  • [被告]:
    听清了。
    [14:48:24]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原告是否听清?
    [14:49:20]
  • [原告]:
    听清了。
    [14:49:41]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听清?
    [14:50:03]
  • [被告]:
    听清了。
    [14:53:02]
  • [审判员]:
    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或者口头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4:53:36]
  • [原告]:
    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协助将京XXXX东风牌重型货车过户至原告谷某名下;
    2.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4:54:13]
  • [审判员]:
    事实和理由同起诉状?
    [14:54:48]
  • [原告]:
    是的。
    [14:55:02]
  • [审判员]:
    原告,事实和理由是否还有补充
    [14:55:14]
  • [原告]:
    没有。
    [14:55:28]
  • [审判员]:
    被告,刚才原告的当庭陈述听清了吗?
    [14:55:41]
  • [被告]:
    听清了。
    [14:55:52]
  • [审判员]:
    发表你承认或反驳的答辩意见或者宣读答辩状。
    [14:56:08]
  • [被告]:
    同意诉讼请求,同意过户,但是现在我方公司的车辆被法院依法查封,车辆无法出户,如果查封解除,我方同意配合过户;涉案车辆的营运证和车牌是原告自己送回给我们的,不是我方收回的,送回牌照后,我方也再未收取过原告的费用,双方已经签订协议了。
    [14:56:32]
  • [审判员]:
    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原告听清了吗?
    [15:03:05]
  • [原告]:
    听清了。
    [15:03:20]
  • [审判员]:
    被告听清了吗?
    [15:03:34]
  • [被告]:
    听清了。
    [15:03:45]
  • [审判员]:
    首先由原告举证。请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内容及要说明的问题。
    [15:04:02]
  • [原告]:
    证据一合同书原件,证明车辆所有权是我方的,挂靠在被告名下,一直不欠被告费用;证据二协议书原件,证明现在车辆营运证、行驶证和牌照都在被告处。
    (证据原件提交法庭)
    [15:04:20]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15:08:58]
  • [被告]:
    对证据一真实性认可,
    证据二真实性认可。
    [15:09:14]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举证
    [15:09:34]
  • [被告]:
    证据一车辆行驶证原件、运输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原件,证明涉案车辆的登记信息;
    证据二查询结果,证明现在我公司车辆全部被法院查封。
    (证据原件提交法庭)
    [15:09:51]
  • [审判员]:
    原告发表质证意见
    [15:11:22]
  • [原告]:
    证据一、二真实性认可,但是对被告无可奈何的态度我方有异议,我方认为因为别的车辆被查封导致我方的车辆过户,跟我方无关,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被告承担。
    [15:11:41]
  • [审判员]:
    双方是否还有证据提交
    [15:11:58]
  • [原告]:
    没有。
    [15:12:19]
  • [被告]:
    没有。
    [15:12:26]
  • [被告]:
    损失不是我方造成的,我方并未拖着不给原告过户,原告要求提供的过户手续我方都已经提供了,现在公司的车辆都被法院查封了,不是公司自己造成的
    [15:12:43]
  • [审判员]:
    关于涉案车辆的综合信息,本院依法向北京市车辆管理所调取车辆信息,显示该车辆先后被两次查封,双方看一下发表质证意见
    [15:13:02]
  • [原告]:
    认可。
    [15:13:15]
  • [被告]:
    认可。
    [15:13:23]
  • [审判员]:
    关于涉案车辆的挂靠费用是否已经结清
    [15:13:38]
  • [被告]:
    之前并未欠费,牌子送回来之后也没有收取费用
    [15:16:04]
  • [审判员]:
    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涉及的诉讼什么情况
    [15:16:19]
  • [被告]:
    涉及四个案子,是不同的交通事故,判决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15:17:01]
  • [审判员]:
    法院判决你方连带承担责任的总额多少
    [15:17:14]
  • [被告]:
    150万元左右。
    [15:17:28]
  • [审判员]:
    现在车辆是否可以出户
    [15:17:43]
  • [被告]:
    出不了,只有一部分将车辆卖给我方后,我方等着解封后处理。
    [15:17:56]
  • [审判员]:
    原告方要求过户车辆的目的
    [15:18:11]
  • [原告]:
    就是为了报废享受国家的保费补贴,在2019年6月30日是第二阶段报废时间结束日期,可以拿到补贴48000元,还有车辆的残值8000元,第三阶段报废时间是到2019年10月31日,补贴是在第二阶段基础上减少20%。
    [15:18:28]
  • [被告]:
    没有那么多补贴,残值现在是350元一吨
    [15:18:42]
  • [审判员]:
    车辆保费的补贴是否随着时间推移变化
    [15:18:57]
  • [被告]:
    补贴会变化,残值基本不变。
    [15:19:08]
  • [审判员]:
    原告对事实有无补充?
    [15:19:22]
  • [原告]:
    查封的真实性认可,但是交通事故不是我方车辆造成的,被告目的是为了低价收回车辆,被告有办法可以解封,收回后自己领取补贴,对于被告此种态度我方不认可。
    [15:19:39]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可以单独解封涉案车辆
    [15:19:56]
  • [被告]:
    不可以,原告如果不信可以去找朝阳法院执行庭核实,因为原告可以拿着双方签订的合同书过去核实。
    [15:20:13]
  • [审判员]:
    原告是否向朝阳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15:20:30]
  • [原告]:
    没有。
    [15:20:42]
  • [审判员]:
    被告对事实有无补充?
    [15:20:55]
  • [被告]:
    没有。
    [15:21:09]
  • [审判员]:
    法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真实性对方认可的直接确认,对方不认可的待核实后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原件退还
    [15:21:26]
  • [原告]:
    听清了、收到全部证据原件。
    [15:21:45]
  • [被告]:
    听清了、收到全部证据原件。
    [15:21:53]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执焦点,责任大小和适用法律等具体问题进行,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5:22:16]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22:31]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5:22:49]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如果涉案车辆可以报废,报废之前还要向税务局交税,20%的税。
    [15:23:06]
  • [审判员]:
    双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15:23:22]
  • [原告]:
    没有。
    [15:23:57]
  • [被告]:
    没有。
    [15:24:16]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
    [15:24:32]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24:47]
  • [审判员]:
    被告陈述最后意见。
    [15:24:58]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5:25:10]
  • [审判员]:
    最后陈述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93条、第96条、第142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15:25:25]
  • [原告]:
    不同意。
    [15:25:40]
  • [被告]:
    原告可以将车辆交给我方,但是现在我方也只能放着,等着车辆解封后办理过户或者报废,因为其他人的车辆都在正常使用,只有原告要求过户
    [15:25:54]
  • [审判员]:
    鉴于此。法庭不再当庭主持双方调解,本案延期宣判,下次开庭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庭审笔录当事人可当庭或在5日内阅读,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现在休庭。
    [15:26:07]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5:26:25]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