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承办法官

庭审原告

庭审被告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1月24日14:30,昌平法院审理“称编造谎言多次借款 养老院同住者对簿公堂”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
    [14:39:10]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金老太诉称:金老太与被告胡女士同在老年公寓生活。胡女士称自己是大学老师、家境很好,以给保姆支付工资为由向金老太借了2万余元,承诺两周内还清。接下来一个月,被告胡女士编造各种理由向金老太借钱近4万元,并写了借条。但胡女士至今拒绝还钱,还在谎言被揭穿后恶语中伤金老太。于是金老太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胡女士返还借款及利息66000元,并支付精神损害金5000元。
    [14:39:33]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夏琳琳独任审判,书记员王莹担任法庭记录。
    [14:41:14]
  • [主持人]:
    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
    [14:41:33]
  • [审判员]:
    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金某,女,住北京市昌平区。
    被告胡某,女,住北京市海淀区。
    [14:43:09]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44:56]
  • [审判员]:
    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金某诉被告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夏琳琳独任审判,书记员王莹担任法庭记录。
    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14:45:07]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14:46:16]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14:46:27]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4:46:58]
  • [原告]:
    金老太与被告胡女士同在老年公寓生活。胡女士称自己是大学老师、家境很好,以给保姆支付工资为由向金老太借了2万余元,承诺两周内还清。接下来一个月,被告胡女士编造各种理由向金老太借钱近4万元,并写了借条。但胡女士至今拒绝还钱,还在谎言被揭穿后恶语中伤金老太。于是金老太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胡女士返还借款及利息66000元,并支付精神损害金5000元。
    [14:47:19]
  • [审判员]:
    被告方进行答辩。
    [14:47:30]
  • [被告]:
    原告陈述的与事实不符。借款是真实的,但是我并没有撒谎。我父亲的身份和我的职业都是真实的,而且我有退休金。我与原告同住在老年公寓,是朋友关系。原告经常到我的房间来,由于我的房间条件好、能做饭,所以原告看上了我的房间。后来我换养老院,原告想住我的房间所以主动给了我交了新养老院的费用。原告要求我写借条,我写了,这个我承认。
    [15:04:53]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15:35:31]
  • [原告]:
    证据1、借条4张,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
    证据2、银行卡取款明细,证明原告取款后将钱借给了被告。
    证据3、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被告同意给原告6000元利息。
    [15:35:49]
  • [审判员]:
    被告方进行质证。
    [15:36:55]
  • [被告]:
    证据1—证据3、认可。
    [15:37:02]
  • [审判员]:
    被告举证。
    [15:40:56]
  • [被告]:
    没有证据提交。
    [15:41:06]
  • [审判员]:
    举证质证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询问,原告主张的借款本金是多少钱?
    [15:41:53]
  • [原告]:
    58870元加上没写借条的1000元,共59870元。
    [15:48:23]
  • [审判员]:
    原告主张赔礼道歉,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有什么依据?
    [15:52:00]
  • [原告]:
    因为被告侮辱我,还用语言诅咒我。
    [15:52:38]
  • [审判员]:
    结束法庭询问,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5:53:45]
  • [原告]:
    被告骗我,我才把钱借给她的,现在我就要求被告返还借款及利息共66000元。
    [15:53:56]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5:54:56]
  • [被告]:
    借款及利息都认可,今年5、6月份还钱。
    [15:55:15]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鉴于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本庭不再予以调解。现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15:56:11]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57:04]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5:57:19]
  • [审判员]:
    现在休庭,看笔录签字。
    [15:57:39]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王莹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15:57:57]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5: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