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承办法官

庭审原告

庭审被告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2月15日9时,昌平法院审理“称美术老师拒签劳动合同 教育公司不服仲裁诉员工”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
    [09:06:52]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某教育公司诉称:被告安先生于2017年4月入职公司,岗位是美术老师,每月工资约6000元。自入职以来,教育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多次要求安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但均遭到安先生的拒绝。由于美术教学项目的合作没有谈成,安先生从教育公司离职。后安先生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支持其请求。现教育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无需支付被告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5500元。
    [09:07:06]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开艳独任审判,书记员闫迎春担任法庭记录。
    [09:07:46]
  • [主持人]:
    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
    [09:08:25]
  • [审判员]:
    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人的身份:
    原告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1张某,女,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代理人2张某,女,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安某,男,住北京市海淀区。
    [09:13:46]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17:57]
  • [审判员]:
    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安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开艳独任审判,书记员闫迎春担任法庭记录。
    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09:18:2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听清了,不申请。
    [09:20:50]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21:11]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09:21:3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被告安先生于2017年4月入职公司,岗位是美术老师,每月工资约6000元。自入职以来,教育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多次要求安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但均遭到安先生的拒绝。由于美术教学项目的合作没有谈成,安先生从教育公司离职。后安先生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支持其请求。现教育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无需支付被告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5500元。
    [09:22:31]
  • [被告]:
    不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我认可劳动仲裁的仲裁结果。
    [09:28:19]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09:29:3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证据1、劳动仲裁的裁决书
    证据2、原告公司前法人洛某私人账户给被告发工资的银行流水明细
    证据3、员工离职审批表
    证据4、原告代理人2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证据5、约谈记录表
    [09:30:34]
  • [审判员]:
    被告方进行质证。
    [09:31:03]
  • [被告]:
    对证据1、认可。
    对证据2、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款项不一定是工资。
    对证据3、认可。
    对证据4、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对证据5、真实性不认可,公司确实跟我约谈过,但内容与记录表上的项目不符,而且上面没有我签字。
    [09:32:33]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方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
    [09:34:38]
  • [被告]:
    证据1、证人证言(光盘),证明我2017年3月就已经在原告公司上班了。
    证据2、银行流水明细记录。
    证据3、微信和短信的聊天记录。
    证据4、与原告公司前员工的微信聊天记录。
    [09:35:12]
  • [审判员]:
    原告方质证。
    [09:36:0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证据1、不认可。
    证据2—3、认可。
    证据4、不认可。
    [09:38:47]
  • [审判员]:
    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询问阶段。被告是什么时候入职原告公司的?
    [09:39:1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2017年2月入职的。根据银行流水显示,2017年3月我公司给他发放了了2月份的工资。
    [09:41:37]
  • [被告]:
    我是2017年3月才入职的。
    [09:42:25]
  • [审判员]:
    双方为什么没有签劳动合同?
    [09:43:0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我们是2017年12月接手的公司,公司前法人洛某是我朋友的朋友。她的员工我们都重新补签了合同,但是被告始终没有签,因为被告说他与公司是帮忙合作的关系。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我们也一直让被告在公司工作了。
    [09:49:55]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事实部分是否还有补充?
    [09:51:3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2]:
    被告是提出离职的同时申请的劳动仲裁,他认为之前在公司是帮忙的性质,另一家公司介入后他觉得是没有签合同的问题。而且他还申请了第二次仲裁,第二次裁决结果的金额和此案涉及的金额不一致。
    [09:54:52]
  • [审判员]:
    结束法庭询问,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09:55:0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首先,我们认为被告的入职时间是2017年2月。其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被告。
    [09:56:24]
  • [审判员]: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09:58:14]
  • [被告]:
    我尊重并认可仲裁结果。
    [10:01:31]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鉴于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本庭不再予以调解。现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10:05:1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
    坚持诉讼请求。
    [10:05:29]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05:45]
  • [审判员]:
    现在休庭,看笔录签字。
    [10:06:09]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闫迎春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10:06:55]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