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审判大楼

案件合议庭

被上诉方

案件审判长

上诉方

网络直播现场

庭审现场
2月21日14时,二中院审理“诉称欠货款 诉求索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诉称欠货款 诉求索赔偿“”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下面简要介绍今天这起案件的案情。
    鲁某公司诉称,2016年6月,公司与宁夏某公司口头约定,宁夏某公司从公司处采购生姜,公司将生姜送至北京丰台区某冷库,货到付款。截至2016年11月16日,宁夏某公司尚欠货款28万余元。经多次催要,宁夏某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拖延,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宁夏某公司辩称,2016年6月至9月前供应的生姜货款,已经全部付清,不存在拖欠。2016年9月14日至10月29日期间,采购生姜货款共计50万余元,自9月14日至2016年12月7日期间付款共计80万余元,其中包含2016年9月30日委托某公司按每斤1.80元的单价采购生姜预付的36万元,因鲁某公司未及时采购,生姜涨价后主动退还16万元,暂扣20万元用于折抵从鲁某公司处直接采购的生姜价款,被告实际付款64万余元。综上,支付的货款已超过原告供货货款。
    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鲁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14:03:11]
  • [主持人]: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14:05:06]
  • [书记员 燕晓鸥]: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请坐。
    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14:05:25]
  • [审判长 潘伟]:
    现在核对到庭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按照上诉人、被上诉人顺序进行。当事人为单位的自报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当事人是个人的,自报一下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以及住址。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陈述一下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只需要自报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
    [14:16:59]
  • [审判长 潘伟]: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到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14:17:33]
  • [双方当事人]:
    没有异议。
    [14:18:06]
  • [审判长 潘伟]:
    经法庭审查,今天到庭的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诉讼。
    (敲法槌)。现在开庭。今天,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这里公开审理上诉人北京市鲁某公司与被上诉人宁夏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是北京市鲁某公司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6民初15787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纠纷案件。希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积极协助本庭审理案件。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名单。本庭由本院法官潘伟担任审判长,法官胡君、法官张君组成合议庭,张子才担任本案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燕晓鸥担任法庭记录。双方是否听清?
    [14:18:59]
  • [双方当事人]:
    听清了。
    [14:19:36]
  • [审判长 潘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申请审判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认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及合议庭成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2、当事人有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当事人有提供证据 、进行辩论 、最后陈述、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4、上诉人有放弃、变更或补充上诉请求和理由、申请撤诉的权利。
    5、被上诉人有承认、反驳上诉人诉讼请求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7、经法庭准许,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
    8、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9、当事人有提供证据并索取收据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14:19:56]
  • [双方当事人]:
    听清楚了。
    [14:20:10]
  • [审判长 潘伟]:
    是否申请回避?
    [14:20:26]
  • [双方当事人]:
    听清楚了,不申请。
    [14:20:38]
  • [审判长 潘伟]:
    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证人出庭或申请鉴定?
    [14:21:10]
  • [双方当事人]:
    不申请。
    [14:21:24]
  • [审判长 潘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2、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如故意扰乱诉讼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拘留等。
    3、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14:21:41]
  • [双方当事人]:
    听清楚了。
    [14:22:21]
  • [审判长 潘伟]:
    本次庭审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法庭调查,主要听取各方诉辩意见,有新证据的进行举证质证工作,合议庭总结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必要的法庭调查。第二阶段法庭辩论,各方要结合各自证据围绕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第三阶段法庭调解。第四阶段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你方的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4:22:39]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原告诉讼请求。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与书面上诉状一致。
    [14:22:54]
  • [审判长 潘伟]:
    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发表答辩意见。
    [14:44:38]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同意一审判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一、上诉人在一审中经过多次开庭仍然无法向法庭说明供货数额,直到最后一次开庭法官责令上诉人确认,上诉人才确认,上诉人代理人和上诉人本人陈述自相矛盾。二、通过本案当中上诉人上诉理由也可以看出其主张被上诉人欠款16万多,又主张被上诉人欠款28万多,可以看出上诉人对欠款并没有了解或进行核实。第一次开庭就是因为上诉人无法说明欠款数额,没有到庭,按撤诉处理。上诉人始终强调单方制作的证据,其单方制作的证据与其提交的电子数据也存在不一致处。上诉人提交了妥仁杰的录音和短信记录,妥仁杰仅参与了部分签收,实际结算和付款均是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王某与上诉人法定代表人程某之间的付款记录,上诉人绕开王某,而是与员工联系。三、即使按照录音证据没有体现上诉人所说数额。录音中数额本身与起诉数额存在冲突。在一审过程中上诉人一直向法庭隐瞒被上诉人向其支付款项的情况,自己单方认定不属于货款,我们在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后,上诉人才承认相应款项,但是认为不是货款。上诉人存在恶意隐瞒及欺骗法官的行为。请求法庭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14:44:54]
  • [审判长 潘伟]:
    双方对于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有无异议?
    [14:45:26]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没有异议。一审判决第三页第二段倒数第三行“对其他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这句话有异议,因为当时一审庭审中对方并没有明确此态度。此外,双方对欠款这个事实也都是认可的。
    [14:45:38]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没有异议。
    [14:45:50]
  • [审判长 潘伟]:
    双方有无新证据提交?
    [14:46:00]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提交了一份支付宝转款记录,证明之前提交证据中的通信号码开头为131手机机主是妥某,微信截图的也是妥某。
    [14:46:10]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没有。
    [14:46:31]
  • [审判长 潘伟]:
    上诉人,为何你们要向对方支付保证金?
    [14:46:48]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因为我方销量大,经常断货,所以向对方交了保证金。本案中的保证金是为了保证国庆节期间不断货,被上诉人在国庆节期间要向超市供货。
    [14:46:59]
  • [审判长 潘伟]:
    被上诉人,你们的实际履行情况是什么?
    [14:47:13]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关于我方向对方支付的金额为1186846的生姜货款金额,对方在一审中是不承认的,在我们提交证据之后对方才承认的。此外,我们在2016年9月30日我方委托对方按照每斤1.8元的单价采购升降,后来因为对方没有及时采购,生姜涨价后对方又主动退还了我们160000元。
    [14:49:15]
  • [审判长 潘伟]:
    你们是怎么确认收货的?有无拖欠情况?
    [14:49:32]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没有拖欠情况,16年是生姜销售最好的时候,那时候应该没有拖欠的。
    [14:49:50]
  • [审判长 潘伟]:
    最开始是什么时候开始供货的?
    [14:50:03]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2016年6月。
    [14:50:18]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认可,是2016年6月9日开始的,第一笔是一万六千多。从7月14日到9月13日对方就欠了31万多。
    [14:50:30]
  • [审判长 潘伟]:
    你们双方对过货吗?
    [14:50:43]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对过。王某让妥某负责对货,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明。
    [14:50:57]
  • [审判长 潘伟]:
    妥某是你们的人吗?他是什么职务?
    [14:51:24]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是我们的职员,他的工作主要就是签订送货单而已。收货过程其实主要是王某负责的,所有付款也都是王某付的。
    [14:51:40]
  • [审判长 潘伟]:
    怎么能体现出你们对过账了?
    [14:52:14]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如果之前的帐没有付清的话,对方不会再后来又给我们付了16万保证金。
    [14:52:27]
  • [审判长 潘伟]:
    上诉人,对此有何意见?
    [14:52:41]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8月份的微信截屏还能够证明对账、验货都是妥某,王某只是负责付款。7月29日之前的帐双方已经结清了,之后的没有结清。如果按对方所说已经结清了,那么9月1日到9月13日双方又是如何交易的?9月15日之前的欠款有16万多,后期还有十几万,加起来一共三十多万。
    [14:52:56]
  • [审判长 潘伟]:
    被上诉人,短信聊天截屏的“物美某”是谁?
    [14:54:49]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不清楚。
    [14:55:11]
  • [审判长 潘伟]:
    手机号是妥某的手机号码?
    [14:55:21]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这个我们也不清楚,妥某离职了,我们也没办法核实。
    [14:55:35]
  • [审判长 潘伟]:
    妥某是什么时候离职的?
    [14:55:54]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2017年4月份。
    [14:56:11]
  • [审判长 潘伟]:
    上诉人,这个截屏中的手机号能打通吗?妥某的手机号是多少?
    [14:56:44]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截屏中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妥某的手机号是138……。我方提供的新证据支付宝截屏能显示该手机号是妥某。
    [14:56:59]
  • [审判长 潘伟]:
    上诉人,你方主张的欠款金额是多少?你方主张的金额依据是什么?
    [15:07:18]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我方一审提交的明细单有载明,132万多。
    送货记账本计算得出的6月9日到7月14日这段时间的欠款。
    [15:07:44]
  • [审判长 潘伟]:
    如何看出哪些付了哪些没付?你方9月11日这个单子和以前的是重复的吗?
    [15:07:56]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这上面写了已付清的都是付了的。
    是的,因为王某说6号、7号这个单子看不清,所以我们又给对方发了一遍。这个都是双方进行了对账的证明。
    [15:08:11]
  • [审判长 潘伟]:
    被上诉人,截屏中的“宁夏物美”微信号是妥某的微信吗?
    [15:08:30]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在一审法院中曾当着法官面演示过,根本不是妥某的微信。
    [15:08:50]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1月6日在18法庭,曾当着法官搜索过支付宝的账号,是妥某的。
    [15:11:14]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那是支付宝账号,和微信无关。我方一直都是否认真实性、关联性的。我印象中一审对方搜索时的不是这个手机号。
    [15:11:31]
  • [审判长 潘伟]:
    上诉人,你方还有无短信记录?
    [15:11:43]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短信记录没有原载体了,已经找不到了。
    [15:12:01]
  • [审判长 潘伟]:
    被上诉人,你方主张支付了118万元,为何比对方主张的货款还要多?
    [15:13:58]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因为当时向对方支付了预付款,没有退给我们,所以对方还欠我们的钱。9月1日之前的钱都清了,9月1日之后钱的多少钱我们都很清楚。关于36万元的陈述,对方从一审以来已经变了三次了。针对对方的主张我方一审时向提起反诉,后法官说让另案起诉。
    [15:14:15]
  • [审判长 潘伟]:
    上诉人,9月14日之后打的款跟你们的出货单是能对的上的吗?
    [15:15:37]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对不上,因为有一些是即时付款即时供货的。双方的经济往来是比较混乱的,比如11月曾断过货,后来对方着急要货我们又给对方供过一次货,类似这种都没有记录。
    [15:15:51]
  • [审判长 潘伟]:
    被上诉人,对该段录音有何意见?
    [15:21:52]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这个录音一审时曾经拿出来展示过,但是对方提交的录音文字版和录音原版有很大区别。我方认为这个录音无法支持对方的主张。对方为何不敢将其与王某的录音拿出来。
    [15:22:09]
  • [审判长 潘伟]:
    对于本案事实还有补充吗?
    [15:22:37]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我认为从各种证据来看,至少能证明对方是欠我们钱的。
    [15:22:55]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没有补充。
    [15:23:24]
  • [审判长 潘伟]: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15:23:35]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没有新的意见。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和录音很明确被上诉人承认欠上诉人货款,且对方曾承认过至少欠15万。
    [15:23:46]
  • [审判长 潘伟]:
    被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15:23:58]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我方认为上诉人对于双方之间的货款是故意混淆的,所以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15:24:14]
  • [审判长 潘伟]: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遵循自愿原则和合法性原则的基础上,可以申请法庭主持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5:24:26]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同意。
    [15:24:37]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不同意。
    [15:24:49]
  • [审判长 潘伟]:
    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当庭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15:25:00]
  • [上诉人 鲁某公司]:
    坚持上诉请求。申请邮寄送达法律文书,地址详见我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15:25:11]
  • [被上诉人 宁夏某公司]:
    坚持答辩意见。申请邮寄送达法律文书,地址详见我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15:25:21]
  • [审判长 潘伟]:
    今天开庭到此结束,各方当事人阅读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如果认为开庭笔录有遗漏和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现在闭庭(敲法槌)。
    [15:25:31]
  • [书记员 燕晓鸥]: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15:25:44]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民四庭贾相力辛苦工作,感谢网友关注,再见。
    [15:27:02]
  • [声明]:
    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