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审判长

合议庭成员

检察员

辩护人

上诉人

庭审直播人员
2019年2月18日14:30直播上海一中院审理一起强迫交易罪案
  • [书记员]: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请检察员入庭。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08:54:28]
  • [审判长]:
    经合议庭审理的另一案件开庭延迟,所以本案开庭时间延迟至15时13分。传原审被告人到庭。现在开庭。
    [08:55:27]
  • [审判长]:
    原审被告人郑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你收到了吗?
    [08:55:47]
  • [上诉人]:
    收到了。
    [08:56:00]
  • [审判长]:
    原审判决书上记载的你的年纪、身份、户籍所在地、因为本案被拘留和逮捕的时间是否准确?
    [08:56:33]
  • [上诉人]:
    准确。
    [08:56:50]
  • [审判长]:
    你以前有没有受过司法机关的刑事处罚?
    [08:57:00]
  • [上诉人]:
    没有。
    [08:57:14]
  • [审判长]:
    你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08:57:24]
  • [上诉人 上诉人1]:
    是的。
    [08:58:14]
  • [审判长]:
    原审被告人张某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你收到了吗?
    [08:58:28]
  • [上诉人 上诉人1]:
    收到了。
    [08:58:41]
  • [审判长]:
    原审判决书上记载的你的年纪、身份、户籍所在地、因为本案被拘留和逮捕的时间是否准确?
    [08:58:51]
  • [上诉人 上诉人1]:
    准确。
    [08:59:00]
  • [审判长]:
    你以前有没有受过司法机关的刑事处罚?
    [08:59:12]
  • [上诉人 上诉人1]:
    没有。
    [08:59:22]
  • [审判长]:
    你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08:59:52]
  • [上诉人 上诉人1]:
    是的。
    [09:00:06]
  • [审判长]: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审被告人郑某、张某某提出的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刑初4141号刑事判决的犯强迫交易罪提起上诉一案。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检察员及辩护人名单,本案合议庭依法由审判员任素贤,会同审判员秦现锋、于书生组成,由任素贤担任审判长,法官助理洪佳一协助法庭工作,书记员董剑皓担任法庭记录。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员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代理检察员张新娜。
    出庭为上诉人郑某辩护的是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农。
    出庭为上诉人张某某辩护的是上海业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联钦。
    [09:00:16]
  • [审判长]:
    根据法律的规定,本案当事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还可以自行辩护;
    4.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09:00:37]
  • [审判长]:
    上诉人郑某,法庭宣读的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吗?是否要求申请回避?
    [09:00:55]
  • [上诉人]: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09:01:06]
  • [审判长]:
    上诉人张某某,法庭宣读的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吗?是否要求申请回避?
    [09:01:28]
  • [上诉人 上诉人1]: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09:01:34]
  • [审判长]:
    上诉人郑某的辩护人,是否要求申请回避?
    [09:01:44]
  • [辩护人]:
    不申请回避。
    [09:01:54]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现在宣读一审判决书。(略)
    [09:02:13]
  • [审判长]:
    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
    [09:02:25]
  • [上诉人]:
    一、自首问题。二、特别严重。关于自首,我是6月4日在安徽接到电话到上海,和家人见面以后直接去投案自首,之后我如实供述。关于特别严重的问题,我们的金额不大,只有6万元多元。还有部分未遂。我们当时业务和业主以及敲墙公司在协商下达成一致。价格是不一样的。达成协议以前,我们没有采用任何过激行为和手段。虽然我们形式上触犯国家法律。
    [09:02:36]
  • [审判长]:
    你的上诉理由是认为自己有自首,以及不是强迫交易罪的特别严重。你对犯罪是否认可?
    [09:02:52]
  • [上诉人]:
    对于罪名认可。
    [09:03:02]
  • [审判长]:
    张某某的上诉理由。
    [09:03:14]
  • [上诉人 上诉人1]:
    关于自首,我是案发当天及时到派出所报案、作笔录。当天下午我接到电话以后就去公安报案。取保以后,接到公安电话,我大约10月2日接到公安电话接受调查。关于互相勾结的问题,我当时和郑某是不认识的。我在公安机关开始否认互相勾结,我只是提供电话给黄某某,他们谈价格过程中我没有参与。本案小区物业有两本帐册,这个房子是我出租给黄某某作为办公室的,我没有收房租。在整个敲墙打洞过程中,郑某也在,我没有和他们参加包括款项、帐目,因为当时我在老家,2月10日到3月10日我在老家,这有微信和电话记录为证。我我的法律意识不强。我管理小区,也有责任,我当时认为是连带责任。保安没有报案,这个责任也在我这里。其他的请辩护人为我辩护。
    [09:03:24]
  • [审判长]:
    你认为自己构成自首。后面的要说明什么问题?
    [09:03:42]
  • [上诉人 上诉人1]:
    关于强迫交易罪名我是承认的。但是我对情节有异议。
    [09:03:54]
  • [审判长]:
    也就是说你是作有罪辩护,你认为自己不是情节特别严重。
    [09:04:08]
  • [上诉人 上诉人1]:
    是的。我的上诉理由和郑某是一样的。
    [09:04:19]
  • [审判长]:
    郑某辩护人可以发问。
    [09:04:28]
  • [辩护人]:
    郑某,有一些问题需要向你讯问,你要如实回答。
    [09:04:38]
  • [上诉人]:
    知道了。
    [09:04:47]
  • [上诉人]:
    你是否自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
    [09:04:57]
  • [上诉人]:
    是的。
    [09:05:08]
  • [上诉人]:
    你到公安机关以后对于你涉及的问题是否全部交代?
    [09:05:19]
  • [上诉人]:
    如实供述的。
    [09:05:33]
  • [上诉人]:
    一审认定你有一部分没有如实交代,这是哪部分?
    [09:05:45]
  • [上诉人]:
    我也不清楚是哪一部分,我把知道的都说了。不知道的说的可能和其他人有不一致。
    [09:06:01]
  • [辩护人]:
    你和黄某某是什么关系?
    [09:06:08]
  • [上诉人]:
    合作伙伴。他是开装璜公司。2017年我老婆生孩子。
    [09:06:18]
  • [审判长]:
    郑某,你老婆生孩子和本案无关。
    [09:06:28]
  • [嘉宾 辩护人]:
    装璜公司的业务内容?
    [09:06:38]
  • [上诉人]:
    家装和公司装修。
    [09:06:49]
  • [嘉宾 辩护人]:
    也就是说不仅仅是作敲墙打洞?
    [09:06:57]
  • [上诉人]:
    本案是第一次作敲墙打洞业务。
    [09:07:16]
  • [上诉人]:
    开展敲墙打洞业务是个人决定还是公司决定的?
    [09:07:28]
  • [上诉人]:
    当时是好奇。我们装修的时候以前找别人打洞,我们自己办就装修方便了。
    [09:07:38]
  • [嘉宾 辩护人]:
    是装修公司安排的吗的?
    [09:07:45]
  • [上诉人]:
    是的。
    [09:07:59]
  • [辩护人]:
    你对于敲墙打洞的事是否知道?
    [09:08:07]
  • [上诉人]:
    知道了。我没有参与。
    [09:08:20]
  • [上诉人]:
    你每次都到小区吗?
    [09:08:32]
  • [上诉人]:
    是的。黄某某开车带我取得的。
    [09:08:40]
  • [辩护人]:
    你和黄某某谁去得多?
    [09:08:52]
  • [上诉人]:
    黄某某。
    [09:09:03]
  • [辩护人]:
    敲墙打洞主要是谁负责?
    [09:09:16]
  • [上诉人]:
    黄某某。
    [09:09:25]
  • [辩护人]:
    你们对于郑某业务承接以后如何操作?
    [09:09:36]
  • [上诉人]:
    黄某某找工人。也的是我们自己的工人,有的是外面的工人。
    [09:09:48]
  • [嘉宾 辩护人]:
    你们当初为什么去作郑某业务的?
    [09:09:57]
  • [上诉人]:
    我们看到别人作,我们为了方便,所以去作郑某业务。
    [09:10:17]
  • [上诉人]:
    你从谁处承接的业务?
    [09:10:33]
  • [上诉人]:
    卞某某
    [09:10:42]
  • [辩护人]:
    你们付款了吗?
    [09:10:53]
  • [上诉人]:
    支付了。8.6万元。
    [09:11:05]
  • [审判长]:
    郑某辩护人是否需要向另一上诉人发问?
    [09:11:13]
  • [辩护人]:
    不需要。
    [09:11:25]
  • [审判长]:
    张某某的辩护人可以发问。
    [09:11:36]
  • [辩护人]:
    郑某,你在笔录中提到敲墙打洞业务的事是几个人参与的,你提到了另一被告人张某某,你认为张某某如何参与的?
    [09:11:46]
  • [上诉人 上诉人1]:
    我听黄某某说介绍张某某,其他的不知道。
    [09:11:56]
  • [辩护人]:
    你开始时认识张某某吗?
    [09:12:08]
  • [上诉人 上诉人1]:
    不认识。
    [09:12:16]
  • [辩护人]:
    郑某,所谓的事,你是听谁说的?
    [09:12:25]
  • [上诉人 上诉人1]:
    听黄某某说的。
    [09:12:36]
  • [辩护人]:
    在之后你们敲墙打洞中这些业务张某某是否参加?
    [09:12:46]
  • [上诉人 上诉人1]:
    没有。
    [09:12:56]
  • [辩护人]:
    张某某,卞某某是如何介绍给黄某某的?
    [09:13:03]
  • [上诉人 上诉人1]:
    黄某某是作装修的。我也是被他欺骗的。他说其哥哥作敲墙打洞的。他说从卞某某处得到敲墙打洞业务。我开始没有理财他,之后有一次请客吃饭提到这个事,我也没有理财他。开盘的时候黄某某说和卞某某谈好了。我对他们谈的多少钱财等我都不清楚。
    [09:13:15]
  • [嘉宾 辩护人]:
    根据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你确实接受了黄某某的请客吃饭和送的烟酒?
    [09:13:29]
  • [上诉人 上诉人1]:
    是的。
    [09:13:41]
  • [上诉人 上诉人1]:
    一审中不认罪的,今天又认罪,为什么?
    [09:13:49]
  • [上诉人 上诉人1]:
    经过管教的教育,我知道了我为什么构成犯罪。我的律师说我至少和他们吃饭,拿了他们的香烟和酒,我想象我可能也有罪。我以前法律意识单薄,希望法庭给我改过的机会。
    [09:14:02]
  • [辩护人]:
    一审以后,你的家属取得大部分被害人谅解,你是否愿意继续退赔?
    [09:14:24]
  • [上诉人 上诉人1]:
    愿意。
    [09:14:37]
  • [审判长]:
    检察员可以向上诉人发问。
    [09:14:45]
  • [嘉宾 检察员]:
    郑某,你说垄断敲墙打洞业务支付8.6万元,如何支付的?
    [09:14:57]
  • [上诉人]:
    是公司给的。第一次是现金,第二次是手机之转帐。
    [09:15:08]
  • [嘉宾 检察员]:
    你认识你和卞某某是谁介绍的?
    [09:15:16]
  • [上诉人]:
    是黄某某提到的。我是不认识他的。
    [09:15:26]
  • [嘉宾 检察员]:
    你和卞某某一起吃饭过?
    [09:15:36]
  • [上诉人]:
    是在这个业务以前吃饭的。黄某某介绍的。
    [09:15:44]
  • [嘉宾 检察员]:
    你和黄某某派人在小区拦截其他敲墙打洞业务的人?
    [09:15:54]
  • [上诉人]:
    有一个人是拦截的。
    [09:16:03]
  • [嘉宾 检察员]:
    这是谁介绍的?
    [09:16:17]
  • [上诉人]:
    我们自己介绍的。
    [09:16:27]
  • [嘉宾 检察员]:
    牛某某是你找到的?
    [09:16:36]
  • [上诉人]:
    不是的。郑某某是我找的。
    [09:16:48]
  • [嘉宾 检察员]:
    张某某,你是涉案小区的物业经理吗?
    [09:17:01]
  • [上诉人]:
    是的。
    [09:17:09]
  • [嘉宾 检察员]:
    你参加吃饭、认识卞某某的事吗?
    [09:17:19]
  • [上诉人]:
    是的。当时黄某某打电话给我,第二天进货我们保安对帐等几个人先到,我后来去的。
    [09:17:30]
  • [嘉宾 检察员]:
    保安队长是谁?
    [09:17:39]
  • [上诉人]:
    周燚
    [09:17:52]
  • [嘉宾 检察员]:
    你以前和黄某某联系过吗?
    [09:18:00]
  • [上诉人]:
    吃饭以前没有联系过。黄某某先联系报案队长,队长没有去。第二次联系才取得的。我就是为了这个事吃一顿饭。
    [09:18:10]
  • [审判长]:
    为什么刘家宏被打?
    [09:18:18]
  • [上诉人]:
    因为他是敲墙打洞的。
    [09:18:29]
  • [审判长]:
    为什么打刘家宏?
    [09:18:39]
  • [上诉人]:
    对方先动手的,我们仅仅拦一下。
    [09:18:49]
  • [审判长]:
    们当时进入小区是从卞某某买的业务,卞某某你认识吗?
    [09:18:59]
  • [上诉人]:
    我不知道。
    [09:19:06]
  • [审判长]:
    卞某某以前是否找你装修过吗?
    [09:19:22]
  • [上诉人]:
    没有。
    [09:19:27]
  • [审判长]:
    卞某某有什么资格操作?
    [09:19:40]
  • [上诉人]:
    不知道。
    [09:19:50]
  • [审判长]:
    一审中你说是张某某接受敲墙打洞业务给你,是否这样?
    [09:19:56]
  • [上诉人]:
    张某某和黄某某。
    [09:20:07]
  • [审判长]:
    你们敲墙打洞价格是否高于其他人?
    [09:20:19]
  • [上诉人]:
    不高。
    [09:20:27]
  • [审判长]:
    你如何把8万多元赚回来?
    [09:20:35]
  • [上诉人]:
    利润总是有的。
    [09:20:44]
  • [审判长]:
    如果小区业主不找你们作敲墙打洞,你们怎末办?
    [09:20:52]
  • [上诉人]:
    那就不找。
    [09:21:00]
  • [审判长]:
    那为什么拦截同行刘家宏?
    [09:21:09]
  • [上诉人]:
    为了让敲墙打洞的人少一点。
    [09:21:31]
  • [审判长]:
    你回答检察员说在张某某、黄某某等一起吃饭过的,提到敲墙打洞业务有你们负责,你们说要求物业配合,张某某如否表态的?
    [09:21:38]
  • [上诉人]:
    张某某说尽力。
    [09:21:50]
  • [审判长]:
    张某某,你在涉案小区的工作之
    [09:22:04]
  • [上诉人 上诉人1]:
    小区物业经理。
    [09:22:10]
  • [审判长]:
    物业经理的职责?
    [09:22:19]
  • [上诉人 上诉人1]:
    小区住户、业主小问题的维修。
    [09:22:27]
  • [审判长]:
    小区保安是否由你负责管理?
    [09:22:37]
  • [上诉人 上诉人1]:
    是总公司派人管理。报案和我是两条线。
    [09:22:45]
  • [审判长]:
    为什么周燚、黄某说敲墙打洞要小区报案配合?
    [09:22:53]
  • [上诉人 上诉人1]:
    我没有说过这个话。
    [09:23:03]
  • [审判长]:
    黄某某和郑某的公司承包小区敲墙打洞以后,你帮他们作了什么事?
    [09:23:38]
  • [上诉人 上诉人1]:
    没有作任何事。
    [09:23:45]
  • [审判长]:
    是否收了什么好处?
    [09:23:57]
  • [上诉人 上诉人1]:
    从黄某某处收了冬虫夏草,600元。黄某某和郑某是合伙人,黄某某说郑某是其哥哥。到最后通过承办人审理时,我还以为他们是两码事。
    [09:24:05]
  • [审判长]:
    证人证言证明你在小区交房的时候安排物业员工使用被告公司的名片放到交房的新风?
    [09:24:12]
  • [上诉人 上诉人1]:
    没有。
    [09:24:23]
  • [审判长]:
    是否安排郑某经营场所?
    [09:24:30]
  • [上诉人 上诉人1]:
    没有。
    [09:24:37]
  • [审判长]:
    你说物业没有办公房屋,但是你提到房屋是给郑某使用的,为什么?
    [09:24:46]
  • [上诉人 上诉人1]:
    我们把房屋借给装璜公司装修办公室的,我们是要收房租。
    [09:24:51]
  • [审判员]:
    张某某,你说仅收郑某公司一包香烟?
    [09:25:01]
  • [上诉人 上诉人1]:
    是的。
    [09:25:12]
  • [审判长]:
    你一审时说还有香烟、老酒、红包,为什么?
    [09:25:18]
  • [上诉人 上诉人1]:
    香烟、老酒、红包都给了
    [09:25:27]
  • [审判长]:
    小区报案组织其他敲墙打洞人员,你是否清楚?
    [09:25:35]
  • [上诉人 上诉人1]:
    我不清楚。14日出了事,有一天业主反映了,案发当天下午我就感觉不对了。所以我到派出所报案了。
    [09:25:44]
  • [审判长]:
    郑某,法庭注意到要花钱把小区了敲墙打洞业务买下来,是每个小区都这样吗?
    [09:25:53]
  • [上诉人 上诉人1]:
    新的小区都是这样的。
    [09:26:03]
  • [审判长]:
    这个钱支付给谁?
    [09:26:10]
  • [上诉人]:
    我们是支付给卞某某。
    [09:26:20]
  • [审判长]:
    他为什么可以把业务卖给你?
    [09:26:36]
  • [上诉人]:
    他有关系。
    [09:26:41]
  • [审判长]:
    卞某某一般是从谁这里取得敲墙打洞业务?
    [09:26:48]
  • [上诉人]:
    我们支付8万元才可以进小区。
    [09:27:00]
  • [审判长]:
    这个钱给谁?
    [09:27:11]
  • [上诉人]:
    中间人。
    [09:27:18]
  • [审判长]:
    中间人把钱财给谁?
    [09:27:27]
  • [上诉人]:
    我不知道。他和他们关系不错。
    [09:27:37]
  • [审判长]:
    是和谁关系不错?
    [09:27:47]
  • [上诉人]:
    不清楚。
    [09:27:54]
  • [审判长]:
    你们花8万元可以进小区敲墙打洞?
    [09:28:02]
  • [上诉人]:
    是的。
    [09:28:11]
  • [审判长]:
    你如何和居民发生关系?
    [09:28:20]
  • [上诉人]:
    发名片。
    [09:28:28]
  • [审判长]:
    是否交房时名片放在心想里面?
    [09:28:45]
  • [上诉人]:
    是的
    [09:28:57]
  • [审判长]:
    没有物业配合,这个事可以作吗?
    [09:29:06]
  • [上诉人]:
    不好作,名片无法塞进去。
    [09:29:13]
  • [审判长]:
    没有物业配合,其他同行是否可以随便进来
    [09:29:21]
  • [上诉人]:
    一般我们作敲墙打洞业务了,其他同行就不来了。
    [09:29:31]
  • [审判长]:
    为什么小区门口有10多个人组织其他同行进小区?
    [09:29:45]
  • [上诉人]:
    我们没有这样多人,我们只有5、6个人。他们只有一个牛某某一个人。其他的我不清楚。
    [09:29:57]
  • [审判长]:
    张某某,法庭注意你是认罪的?
    [09:30:11]
  • [上诉人 上诉人1]:
    是的。
    [09:30:21]
  • [审判长]:
    但是你又说自己没有起作用,你是认罪吗?
    [09:30:29]
  • [上诉人 上诉人1]:
    认罪。
    [09:30:38]
  • [审判长]:
    这个矛盾如何解释?
    [09:30:48]
  • [上诉人 上诉人1]:
    我没有作这这个事,但是吃了饭、收受了红包、香烟、酒。
    [09:30:57]
  • [审判长]:
    你没有作这个事,别人为什么给你好处?
    [09:31:05]
  • [上诉人 上诉人1]:
    当时吃饭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们要作这个事。我因为是收了他们的东西、吃饭了,所以我认为构成犯罪
    [09:31:14]
  • [审判长]:
    黄某作证说你知道这个事,表示要配合等,你和黄某的关系如何?
    [09:31:24]
  • [上诉人 上诉人1]:
    我黄某的关系很好。
    [09:31:32]
  • [审判长]:
    黄某会诬陷你吗?
    [09:31:44]
  • [上诉人 上诉人1]:
    我不知道。
    [09:31:53]
  • [审判长]:
    手机里面的黄老三是谁?
    [09:32:01]
  • [上诉人 上诉人1]:
    黄某某。
    [09:32:12]
  • [审判长]:
    黄某某问你了人来捣乱,发生肢体冲突,问你是否把派出所的关系搞定了,他们要去打架为什么要向你请示?
    [09:32:18]
  • [上诉人 上诉人1]:
    当时发微信,有的字我写不出来。
    [09:32:32]
  • [审判长]:
    一审开庭时公诉人宣读和出示了了证据,郑某你对一审的证据有无意见?
    [09:32:36]
  • [上诉人]:
    没有意见。
    [09:32:45]
  • [审判长]:
    张某某,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证据有无意见?
    [09:32:59]
  • [上诉人 上诉人1]:
    没有。
    [09:33:04]
  • [审判长]:
    郑某辩护人,对于一审的证据有无意见。
    [09:33:12]
  • [辩护人]:
    有的。在业主说道停水停电的证人证言,他说是听说的,而不是证人自己遭遇到物业停水停电,我们认为这是传来证据。
    我们在相关证据里面找到收款收条,我们仅看到两张收条,其他的付款的证据,我们没有看到相应的收条。
    我们没有看到扣押帐册。
    在证人证言业主辨认的图片中,有一些辨认的图片是直接指认的,而没有对比参照图。
    [09:33:22]
  • [审判长]:
    张某某辩护人,对于一审的证据有无意见。
    [09:33:39]
  • [辩护人]:
    有的。一审的被害人据说都是业主。但是根据被告人家属了解其中只有一部分是业主。
    李某某的供述,这个供述辩护人注意到其在陈述中认为实际上不是由他,还是经过其他人最后告诉张某某的。
    微信、短信记录其中提到发放名片,但是没有看到相应内容。
    本案中所有的涉案的价格以及帐册,辩护人在核对的时候实际上发现这些相应的金额上条都不是完整对应的。
    [09:33:48]
  • [审判长]:
    检察员,对于一审判决的证据有无意见。
    [09:34:05]
  • [嘉宾 检察员]:
    无。
    [09:34:10]
  • [审判长]:
    对于辩护人的意见有无说明?
    [09:34:27]
  • [嘉宾 检察员]:
    郑某辩护人提出被害人陈述中收到停水停电威胁的问题,一审判决中没有列明,仅是概括的说收到受到人的威胁。所谓的辩护人提出停水停电的事是在一刹案卷中提出的,但是一审法院采纳时是有选择的。
    关于帐目问题,本案涉案金额是通过被害人报案金额以及上诉人的帐本对应的,检察员认为是没有问题的。
    [09:34:35]
  • [审判长]:
    某辩护人,检察员出你所说的停水停电的威胁,一审没有作为证据提供,你对此是什么意见?
    [09:34:50]
  • [上诉人]:
    一审是提到证人证言,其中包括这部分关于停水停电传闻,如果检察员说在一审中对于停水停电说法是没有采纳的,那么对于上诉人采取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是不成立的。本案体现的是对业主采用暴力,我们是不同意的
    [09:34:57]
  • [审判长]:
    法庭问的是一审认定的证据,你对证人证言整体的意见可以在法庭辩论中提出
    [09:35:07]
  • [嘉宾 辩护人]:
    知道了。
    [09:35:17]
  • [审判长]:
    法庭认为一审判决中的证据合法有效,予以确认。
    [09:35:27]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终结,现在进行法庭辩论。上诉人郑某,自行辩护。
    [09:35:35]
  • [上诉人]:
    请辩护人为我辩护。
    [09:35:44]
  • [审判员]:
    请辩护人为我辩护。
    [09:35:52]
  • [上诉人 上诉人1]:
    请辩护人为我辩护。
    [09:36:04]
  • [审判员]:
    郑某辩护人为郑某辩护。
    [09:36:11]
  • [嘉宾 辩护人]:
    一、本案是单位犯罪,原审没有认定。本案认定装璜公司是合法企业。涉案公司有具体组织人员,除了临时人员,还有固定人员。公司收入统一入帐。涉案公司不仅是为犯罪成立,还包括其他合法业务。结合以上情节,我们认为本案应该被认定为单位犯罪,而不是个人犯罪。二、一审法院未对郑某投案自首的行为认定,导致量刑过重。辩护人认为郑某到案以后已如实供述自己所涉及的相关案情,与其他人员的情节有不符合的地方是因为这是上诉人自己没有经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即可构成自首,而且上诉人郑某对罪名有异议也不影响自首成立。所以我们认为本案郑某构成自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上诉人以及涉案人员没有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强迫居民接受服务。根据证人证言,明确问小区业主有无对其进行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相关业主明确回答没有暴力或者暴力威胁。小区居民没有被强迫接受服务,有交易选择权。可以从小区居民客观选择其他敲墙打洞人员和公司,这从郑某庭审过程中的陈述可以知道。相关的交易价格是张某某居民多次协商的。我们可以看到公司人员把敲墙打洞业务开价以后,小区居民可以还价,对成交金额看,有1000、有2000,可能会稍微高于市场价格,但是没有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在一审的时候侦查机关提供了其他装修公司的报价,我们认为市场价格不应该仅根据装修公司的预算价为准。因为在一审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有提供其他敲墙打洞人员的证词,他们的报价和装修公司的报价还是有区别的,所以我们认为所谓的市场价格应该以敲墙打洞人员相关的市场报价为准,而不是以装修公司的价格。因为装修公司在整体业务中有利润,所以对敲墙打洞价格比较低。本案中的敲墙打洞的价格仅比其他敲墙打洞人员贵一倍。可见小区居民没有收到暴力或者威胁。四、一审认定本案情节特别严重,但是原判决中我们认为看到相关说理论证。辩护人认为本案是强迫交易罪,一审判决或者一审公诉人的指控方向是错误的。因为一审判决或者公诉人指控说强迫小区居民接受敲墙打洞业务,从本案证据看,没有强迫小区居民。受到暴力威胁的是敲墙打洞的人员,本案不是接受小区居民接受交易,而是强迫退出特定经营活动的指控方向,所以我们认为指控方向错误,造纸判决结果和量刑错误。因为就最高检和公安部的相关文件,本案只有三个涉及敲墙打洞的,并没有强迫居民的数额。所以本案中我们认为指控的方向是错误的。五、我们认为计算本案的非法所得时应该扣除成本。因为通过庭审和相关证据,可以看到本案除了交易6万多元,但是上诉人他们获得敲墙打洞业务还额外支付了8.6万元的承包费以及从事具体敲墙打洞过程中向施工人员有费用支出。如果作为量刑标准考虑非法所得因素,我们认为应该扣除相应成本。六、本案中,本案上诉人不是典型的恶势力。本案中的业务是从卞某某处承包的。实际上卞某某才是典型的黑恶势力。七、本案中郑某是无从属地位,在公司运作中,黄某某是主导地位,郑某家庭困难。所以我们认为对郑某的具体量刑应该考虑相关情节,并且一审中郑某家属退赃1.5万元,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希望合议庭对辩护人的意见予以充分考虑和采纳。
    [09:36:18]
  • [审判长]:
    郑某辩护人,你说本案是强迫退出经营,你的结论。
    [09:36:35]
  • [嘉宾 辩护人]:
    不应该认定强迫小区居民接受服务,而是根据最高检和公安部的文件中规定强迫退出经营活动。我觉得影响郑某罪名成立。
    [09:36:45]
  • [审判长]:
    你认为郑某构成强迫交易罪?
    [09:37:03]
  • [上诉人]:
    我们认为郑某强迫交易犯罪证据不足。
    [09:37:08]
  • [审判长]:
    你还提出单位犯罪等为什么?
    [09:37:19]
  • [嘉宾 辩护人]:
    如果构成犯罪,上诉人有自首情节、单位犯罪,从属地位,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09:37:27]
  • [审判长]:
    张某某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09:37:37]
  • [嘉宾 辩护人]:
    一、关于本案罪名,在一审中认定张某某构成强迫交易罪共犯,以强迫交易罪定罪,今天庭审中被告人表述认罪。但是辩护人根据辩护职责,我认为被告人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但是辩护人认为张某某不构成强迫交易罪,而应该定型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理由:1、张某某的行为不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首先其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张某某始终没有参加强迫交易的行为、计划等。也没有对之后的结果行动作出直接指挥。其主观上没有共同强迫交易的故意。张某某实际上也没有在强迫交易上有参与行为,仅对他们的行为提供方便。作为张晓军在其中辩护人认为其符合其收受一定财物之后,对郑某、黄某某等提供相应的便利。但是实际上这个便利是在其收受财物中,但是不能认定其有强迫交易。辩护人认为本案罪名更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关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有部分不清楚。1、一审中认定张某某是共犯,理由是其主动介绍敲墙打洞进驻小区。但是根据事实和证据看,张某某仅是被动参加的,而不是主动介绍。本案中只有黄某某在讯问笔录中提到。但是在本案一审过程中因为本案没有一并审理,所以黄某某没有到庭进行交叉质询,所以无法相互引证。而且本案中卞某某也没有任何笔录,这样就无法作出相应的印证,所以辩护人认为这方面证据不足。2、王某某等人的陈述,称其是业主。但是根据笔录和被告人家属的联系,其中有一部分是业主,其他人有的也是敲墙打洞从业人员。他们的证词是有利害关系。这涉及本案刑事案件,我认为这样的表述是不严谨的。3、本案中对应的帐册,实际上我们看到的不是明确的,包括收款凭证只有一部分。所以这仅可以认定其具体金额,根据公诉人的陈述从被害人报案以后他们相应的说法推定出来的。三、关于本案量刑,如果对张某某量刑,还是坚持认为如果要按照相应的犯罪量刑应该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进行量刑。但是考虑到辩护人的职责,退一步说,即便按照强迫交易罪,量刑过重。本案中张某某没有关键作用。而且其主要行为是由黄某某、郑某实施的。张某某仅是作为物业经理提供了相应的便利。而且可以看到一审中被告人张某某仅是第二被告人,不能仅因为张某某在一审中因为对法律认识问题没有认罪就对其从重处罚。2、一审中认定量刑是情节特别严重。辩护人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和敲墙打洞没有直接联系,仅提供便利。对其犯罪量刑如果以强迫交易的人数和金额实际上对张某某是不公平的。此外,在一审中提到对其金额的认定也是要扣除成本。3、本案中辩护人实际上也查阅了相应的强迫交易罪的案例,类似强迫交易案例,本案被告人量刑过重。本案是作为扫黑除恶背景下判决的。我对于这个政策是拥护,但是本案中不能因为这个背景而对被告人承受如此重的处罚。我们希望让被告人可以体会到法律的公平,有利于其改造。4、张某某在一审中经通知以后主动到案。张某某没有及时认罪是对法律认识问题。其二审中当庭认罪,这希望审判长在二审中考虑。5、上诉人张某某在一审以后其家属已经取得了11个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和其家属也愿意进一步赔偿。因此希望二审时考虑这些因素。6、张某某本人实际上没有前科劣迹,张某某家庭负担很重。希望法庭给其重新做人了机会。
    [09:37:44]
  • [审判长]:
    张某某辩护人,你什么时候提供被害人谅解的材料?
    [09:37:59]
  • [辩护人]:
    我是上星期三下午邮寄的。
    [09:38:07]
  • [审判长]:
    检察员,发表评判意见。
    [09:38:18]
  • [嘉宾 检察员]:
    一、一审诉讼程序合法。二、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三、对上诉理由的评判。两个上诉人认罪,辩护人对定罪提出异议。检察员归纳辩护人的意见。对于定性的意见。郑某辩护人提出郑某有自首、单位犯罪的情节。两辩护人都提出量刑过重的问题。
    敢于郑某定罪问题,郑某等人垄断小区敲墙打洞业务。郑某非法限制其他同业人员的业务竞争。郑某某等人证明郑某安排6、7个人在小区门口拦截其他同行进入。其他个体敲墙打洞人员和其他装修公司人员证明小区门口有专人制止同业人员进入。周燚证明看到有人在门口拦截。郑某辩护人提出一审公诉人以及法院判决指控的方向错误。这个说法不正确。本案中有多个业主陈述可以看到小区门口有人把守,他们为了避免麻烦接受了郑某的敲墙打洞。业主是没有选择权的。以强迫交易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本案中被害人没有被殴打等,但是他们心理上已收到了威胁,符合强迫交易罪构成要件。原判定罪正确。
    根据证人证言,张某某介绍卞某某给郑某,没有张某某的帮助他们不可能垄断敲墙打洞业务。黄某某供述他们还为此请张某某吃饭。作为小区报案,他们对于拦截同业人员的行为没有敢于。张某某和郑某在事前有共同意思联系。张某某为郑某等人的行为提供了方便。综上所述原判决定罪正确。
    关于辩护人提出郑某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反对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的才是自首。郑某投案以后没有如实供述,首先其没有承认自己安排多人在涉案小区把守,其仅说安排一个人盯着。其也没有承认自己承揽敲墙打洞的业务高于市场价格。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其自首是正确的。辩护人还提出其犯罪是单位犯罪,黄某某和郑某经过事前商议,他们两个人以个人名义雇佣牛某某等人组织同业人员进入小区。这些人员都是他们自己招募的,因此他们的犯罪行为是个人行为,而不是单位犯罪。
    关于量刑问题,张某某的辩护人提出有的被害人写了谅解书。但是到目前法庭也没有收到。这要请法庭庭审以后审查。本案中上诉人郑某、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在量刑方面虽然司法解释没有对情节特别严重作出规定,但是本案中被害人达16人,金额到6万云。这远远超过立案追诉标准,因此对两被告人量刑在法定幅度。并没有量刑畸形轻,建议法庭无法裁判。
    张某某虽然是主动到案,但是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关于作案金额,这些金额是属于犯罪成本,不应该扣除。
    审判长:本案争议焦点是两个上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判决认定的金额是否准确;两个上诉人是否情节特别严重;本案是否单位犯罪;两个上诉人是否自首情节;原判量刑是否过重。针对上述争议焦点,检辩双方可以发表新的意见。
    [09:38:27]
  • [审判长]:
    上诉人郑某,自行辩护。
    [09:38:50]
  • [上诉人]:
    我仅供述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我是无法供述的。我是构成自首的。
    [09:39:02]
  • [审判长]:
    上诉人张某某,自行辩护。
    [09:39:10]
  • [上诉人]:
    卞某某不是我介绍的。郑某说是他听黄某某说是我介绍的。我已供述了我拿了他们的东西。
    [09:39:20]
  • [审判长]:
    郑某辩护人为上诉人辩护。
    [09:39:26]
  • [辩护人]:
    根据本案的证据看,本案的强迫交易是强迫同业人退出经营。同检察员说非法垄断和非法限制其他同业人员,这是符合相关规定就是强迫退出特定经营活动。关于是否强迫小区居民接受业务,从居民的笔录中可以看出王某某、李某、周绪勇等人的笔录中明确提到没有威胁。关于检察员说怕麻烦是心理恐惧,但是本案中这些业主是主动联系上诉人的。在报价协商过程中他们有还价的行为。虽然有的业主说是怕麻烦,但是我们认为这没有达到恐惧的程度。所以我们认为一审要以所谓的怕麻烦来认定强迫小区居民接受高价服务,这和上诉人的感知是不相符的。关于2017年最高检和公安部文件对此有相对应的情节,就应该适用。所以我们认为对于是否强迫交易是指控方向错误,本案应该是排出其他同业人员进行特定经营活动,而且在表现形式上可以看出其暴力是对同业人员而不是小区居民。交易过程中没有暴力行为。所以本案不应认定是强迫小区居民接受高价服务,而是强迫同业人员退出特定经营活动。关于自首,一审判决说上诉人郑某到案之初没有如是供述,关于自首的问题是到案后如实供述。所以只要到案以后如实供述就可以了。郑某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事实就可以不陈述。检察员认为黄某某等人是个人雇佣人员,首先这些人员活动都是以装璜公司的名义开展,地点是在向物业租赁的房屋。发出的名片都是以装璜公司的名义。收的款项都是统一进帐,所以我们认为本案是单位犯罪。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法律是没有相关标准,我们认为没有标准就应该对郑某作出有利的认定。
    [09:39:37]
  • [审判长]:
    张某某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09:39:49]
  • [辩护人]:
    一、张某某提供便利和共同参加是不能等同的。这不能认定是张某某是强迫交易的共犯。二、关于一审量刑,辩护人认为上诉人张某某的量刑过重。理由是除了刚刚说的,我们认为其情节特别严重,我们在一审中已提到了依据。在这个情况下,如果没有相应的依据,也应该参考案例。
    [09:40:01]
  • [审判长]:
    检察员,有无新的意见。
    [09:40:15]
  • [嘉宾 检察员]:
    关于郑某辩护人提出自首问题,郑某没有承认雇佣牛某某来干什么。实际上郑某对此是很清楚的。关于郑某的供述,如果没有其介绍,郑某等人也不能完成在小区内的垄断。
    [09:40:25]
  • [嘉宾 检察员]:
    辩护人提出指控方向问题,检察员说过了,郑某垄断小区敲墙打洞业务,阻止同业人员进入小区,被害人被迫接受敲墙打洞业务。因为前面两点,导致被害人无法介绍其他人员的服务。而且本案中还有暴力威胁,导致心理工具,被迫接受郑某的敲墙打洞业务。
    [09:40:34]
  • [审判长]:
    法庭已以听清楚了双方的意见,已记录在案,法庭辩论终结,根据法律规定,上诉人可以作最后陈述。
    [09:40:47]
  • [上诉人]:
    我母亲80多岁,我的孩子还很小家里困难,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09:40:56]
  • [上诉人 上诉人1]:
    我读书少,希望通过这次教训收到教育,希望法庭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让我早日回到社会。
    [09:41:05]
  • [审判长]:
    郑某、张某某犯强迫交易罪提出上诉一案审理终结,合议庭讲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进行评议,评议以后择日作出裁判。庭审以后上诉人应该的阅看庭审笔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补充和更正。将上诉人还押。
    闭庭。
    [09:41:15]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09: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