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李静法官正在主持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

被告人正在受审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庭审现场全貌
3月19日14时,海淀法院审理“隐瞒权属卖车位 物业主管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3:53:0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3:53:34]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隐瞒权属卖车位 物业主管被公诉”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3:53:51]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法官李静。
    [13:54:08]
  • [主持人]:
    李静,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
    [13:55:24]
  • [主持人]:
    了解了法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3:55:45]
  • [主持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9日间,被告人王某隐瞒本市大兴区某园小区地下车库某车位系非产权车位的情况,谎称系产权车位,以出售该车位为由,与被害人刘女士签订车位使用协议书,骗取被害人刘女士、舒先生(系刘女士丈夫)在本市海淀区等地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给付的方式所交付的车位购买款项共计人民币93000元,欺骗两被害人向物业公司缴纳车位管理费共计人民币2664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13:56:06]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3:57:52]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法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3:58:10]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3:58:51]
  • [审判长]:
    请坐。请值庭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13:59:19]
  • [审判长]:
    现在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13:59:41]
  • [被告人]:
    王某,男,1988年出生,汉族,山东省济南市人,大专文化,案发前系某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秩序主管。
    [13:59:55]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合同合同诈骗一案。本法庭由审判员李静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晓萌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木子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六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云飞出庭为王某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进行辩护;被告人还有权作出最后陈述。被告人和辩护人,你们听明白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4:01:29]
  • [被告人]: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14:04:28]
  • [辩护人]:
    不申请回避。
    [14:04:51]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05:04]
  • [公诉人]:
    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9日间,被告人王某隐瞒本市大兴区某园小区地下车库某车位系非产权车位的情况,谎称系产权车位,以出售该车位为由,与被害人刘女士签订车位使用协议书,骗取被害人刘女士、舒先生(系刘女士丈夫)在本市海淀区等地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给付的方式所交付的车位购买款项共计人民币93000元,欺骗两被害人向物业公司缴纳车位管理费共计人民币26640元。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请依法审判。
    [14:05:36]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们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14:06:13]
  • [被告人]:
    一致,没意见,我认罪。
    [14:06:58]
  • [辩护人]:
    一致,没意见,做罪轻辩护。
    [14:07:18]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14:07:45]
  •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本案证据一并出示。宣读被告人王某的供述、被害人舒先生的陈述、证人周某的证言,出示受案登记表、协议书、增值税发票、转账业务回单、历史明细、车位说明、谅解书、辨认笔录、到案经过、被告人身份材料。本案证据出示完毕。
    [14:10:29]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有何证据需向本庭出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
    [14:20:29]
  • [被告人]:
    没意见,没证据,不申请。
    [14:21:34]
  • [辩护人]:
    没意见,没证据,不申请。
    [14:22:05]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4:22:23]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1、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较大;2、被告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惩处;3、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4、希望被告人吸取教训重新作人。
    [14:22:31]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4:23:16]
  • [被告人]:
    我认罪悔罪。
    [14:23:37]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4:23:58]
  • [辩护人]:
    1、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2、被告人认罪悔罪且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请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14:24:20]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4:24:50]
  • [被告人]:
    希望对我从轻处罚。
    [14:25:08]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期宣布。法警将被告人带下庭。
    [14:25:26]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4:25:57]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4:30:54]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4:31:55]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宋金超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的大力支持。
    [14:32:16]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4:32:40]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4: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