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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14时,昌平法院审理“称编造理由拖延家具制作 客户诉装饰公司赔偿”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黄乾雄。[14:13:24]
- [主持人]:庭审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案件的情况。
原告师先生诉称:2018年8月1日,其与被告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委托被告制作家具多宝阁,双方约定自效果图做好原告签字之日起,20日内被告将家具做完并安装完毕。后原告打电话询问被告制作进度,被告称不知情并将工期拖延至30日。原告遂要求被告尽快询问监督,并将询问结果告知原告,不料此后被告编造各种理由拖延。原告无奈下到被告店里查问,才获知被告因业务关系搬迁,店面已转让,被告随后表示家具即将完成,国庆节前便可安装。原告信以为真,待时日又近,再次电话询问时,被告才承认家具根本未开工制作,此前被告所说均为谎言。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所交款项11200元,违约金1440元,复印材料费66元,共计12706元。[14:14:00]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审判员傅静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新立、门朝慧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陈月担任法庭记录。[14:27:06]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14:28:40]
- [审判长]: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师某,男,住北京市昌平区。
被告: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法定代表人:张某,男,总经理。[14:29:09] - [书记员 陈月]: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30:14] - [审判长]: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本院公开审理原告师某诉被告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傅静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新立、门朝慧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陈月担任法庭记录。
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14:30:36]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14:31:2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14:31:28]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14:31:40]
- [原告]:2018年8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委托被告制作家具多宝阁,双方约定自效果图做好原告签字之日起,20日内被告将家具做完并安装完毕。后原告打电话询问被告制作进度,被告称不知情并将工期拖延至30日。原告遂要求被告尽快询问监督,并将询问结果告知原告,不料此后被告编造各种理由拖延。原告无奈下到被告店里查问,才获知被告因业务关系搬迁,店面已转让,被告随后表示家具即将完成,国庆节前便可安装。原告信以为真,待时日又近,再次电话询问时,被告才承认家具根本未开工制作,此前被告所说均为谎言。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所交款项11200元,违约金1440元,复印材料费66元,共计12706元。[14:32:09]
- [审判长]: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是否有增加或变更?[14:32:59]
- [原告]:没有。[14:33:12]
- [审判长]:被告方是否收到起诉书?[14:33:2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收到了。[14:33:32]
- [审判长]:被告方进行答辩。[14:34:5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前期原告是跟设计师谈的,后来转到我这才聊的。当时报警时设计师就说如果不做了可以退款,后来原告就一直侮辱我所以我就没有退款。现在我也是同意退款的,但是违约金和复印材料费不同意支付。[14:35:09]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本案采取统一出示、统一质证的方式。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复印件还是原件及证明目的。[14:35:30]
- [原告]:证据1、合同
证据2、转账凭证
证据3、定金收据
证据4、复印费收据
证据5、打印凭条[14:35:43] - [审判长]:被告方进行质证。[14:35:5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证据1-3没有意见。
对证据4、5不认可, 不同意支付。[14:36:16] - [审判长]:被告方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14:36:4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没有证据。[14:36:56]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询问。[14:37:07]
- [审判长]: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14:37:18]
- [原告]:2018年8月1日。[14:37:35]
- [审判长]:合同的内容是什么?[14:37:48]
- [原告]:要求被告做一个多宝阁,就是一个放书的书架。[14:38:01]
- [审判长]:本案的案由变更为合同纠纷,双方是否同意?[14:38:16]
- [原告]:同意。[14:38:2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同意。[14:38:36]
- [审判长]:什么时候支付的定金?[14:38:46]
- [原告]:2018年8月1日支付了11200元。[14:38:5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是的。[14:39:09]
- [审判长]:双方约定的工期是多久?[14:40:49]
- [原告]:当时说的是20天,后来改成了30天。[14:40:5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认可。[14:41:06]
- [审判长]:合同上写明工期了吗?[14:42:02]
- [原告]:没写。[14:42:1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当时约定的是一个月。[14:42:20]
- [审判长]:原告主张的违约金如何计算的?[14:42:28]
- [原告]:合同第12.4条。[14:42:38]
- [审判长]:双方的合同是否解除?[14:42:49]
- [原告]:没有。[14:42:5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2018年9月13日双方协商口头解除合同,当时我答应退给原告钱。[14:43:09]
- [原告]:没有。[14:43:18]
- [审判长]:是否给原告发出过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14:43:2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没有。[14:43:37]
- [审判长]:双方是否同意解除合同?[14:43:45]
- [原告]:同意。[14:43:5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同意。[14:44:02]
- [审判长]:45天延误的工期是什么时候的?[14:44:11]
- [原告]:从2018年9月9日开始计算45天。[14:44:47]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在本庭的主持下公开进行调解?[14:44:57]
- [原告]:同意。[14:45:0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同意。[14:45:13]
- [审判长]:双方谈一下调解方案。[14:45:2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原告主张的返还11200、支付违约金1440、复印费66元同意支付。[14:45:29]
- [原告]:同意。[14:45:38]
- [审判长]:诉讼费59元谁负担?[14:45:4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我负担。[14:45:58]
- [审判长]: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师某与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日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于2019年 3月26日解除。
二、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师某12706元。
三、双方就2018年8月1日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再无其他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59元由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7日内交纳。[14:46:07] - [审判长]:双方是否同意此调解方案?[14:47:08]
- [原告]:同意。[14:47:2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同意。[14:47:29]
- [审判长]:以上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意见经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14:47:43]
- [原告]:听清了,同意。[14:47:5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同意。[14:48:05]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陈月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4:48:28]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4: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