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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14时,朝阳法院审理“游乐园空中跌落受伤 6岁女童诉游乐园索赔”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黄硕。今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游乐园空中跌落受伤 6岁女童诉游乐园索赔”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4:31:44]
- [书记员]: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14:34:09]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经到齐,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14:34:20] - [审判长]:请坐。现在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14:34:40]
- [原告代理人]:屈某某(未到庭),女,2011年出生,住北京市房山区。
法定代理人:屈先生(原告之父)
法定代理人:杨女士(原告之母)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晓鹏,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14:39:39] - [被告代理人]:北京龙家信达咨询服务中心,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投资人:张某,男。[14:41:04]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到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14:41:50]
- [原、被告双方]:无异议。[14:42:01]
- [审判长]:本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原告屈某某诉被告北京龙家信达咨询服务中心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口头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王阳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杜国庆、王璧珠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王泉丁担任法庭记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当事人有如下诉讼权利:
1、 如实陈述事实和理由;
2、 提供证据;
3、 委托代理人;
4、 撤回起诉和变更诉讼请求;
5、 提起反诉;
6、 申请回避。
当事人有如下义务:
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 遵守诉讼秩序;
3、 接受合法传唤,按时出庭应诉;
4、 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5、 关闭通讯工具;
6、 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原告、被告明确表示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14:42:17] - [原、被告双方]:听清了,不申请回避[14:42:49]
- [审判长]:现在开庭,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14:43:02]
- [原告代理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已经发生的医疗费50 150.43元、交通费917.9元、营养费2000元(每天100元,主张20天,从2018.8.26开始计算了20天)、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住院期间是2018.8.26至8.29,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估算的)、误工费40 000元(实际是护理费,法定代理人屈先生护理,从2018.8.26至12.18日护理原告,屈先生月工资1万元,我方主张了4个月)、精神损害抚慰金10 000元。
事实理由:原告的母亲杨女士通过第三人经营的网络平台,购买了被告经营的拓展乐园的门票。2018年8月26日,杨女士带领原告前往拓展乐园游玩。在游玩过程中,原告从将近2米高的木块走道上跌落摔伤。当日原告被送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急诊治疗。经医院检查,系因从高处摔伤至左尺桡骨远端骨折。原被告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而未果,遂起诉至法院,根据我侵权责任法第37条,被告应当承担责任。被告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14:43:19] - [审判长]:原告方事实理由中援引了侵权责任法第37条,对于本案案由,原告方是否有变更?[14:44:47]
- [原告代理人]:我方坚持为侵权责任纠纷。[14:45:00]
- [审判长]:被告答辩意见?[14:45:17]
- [被告代理人]:同之前庭前谈话时的意见。我方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发经过不认可,不知道原告是不是在我公司经营场所内玩耍的时候受的伤。原告的证据只能证明团购了一张在我们园子里玩过,但是哪天玩的不确定。原告受伤后,亲子圈和我们联系过,大概是8.28,说是有孩子在我们园子里玩高空滑索玩摔下来了,经过我和工作人员核实,没有这个事情,后来又和我说是在玩拓展项目的时候摔下来的。场所确实是我们在经营,我做这一行十多年了,现场有专业教练,设备定期保养和安检。事发后,我没有给原告垫付过费用。[14:45:30]
- [审判长]:双方有无补充证据提交?[14:45:59]
- [原告代理人]:之前庭前谈话时提交了10份证据,已质证。今天补充提交证据一、情况说明[14:46:14]
- [被告代理人]:真实性不认可,我们的合同是和亲子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的合同,这个盖章的天乐宝公司与我们没有合作关系。而且事发之后,只有亲子圈的人跟我们联系过。[14:47:35]
- [原告代理人]:补充提交证据二、4张照片,证明原告前往第一家医院长阳镇良乡的医院,当时看病的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14日44分。这家医院离家近,当时在拓展乐园问工作人员,说不知道附近有什么医院,我们就选择了离家近的医院。照片是4月10日拍摄的,为了取证我们专门去了一趟。[14:48:07]
- [被告代理人]:真实性认可。[14:48:29]
- [原告代理人]:提交补充证据三、手机微信截图,证明原告是在26日12点之后受伤的,这个视频拍摄是在12点21分,当时还没有发生意外,而且通过高德地图来看,从事发地点到我们去的第一家医院需要1个多小时,所以不存在被告说的我们是玩完之后又在别的地方受伤了。[14:48:44]
- [被告代理人]:真实性认可,这个应该是在高空滑索上拍的。[15:11:38]
- [原告代理人]:原告在玩滑索的时候,没有受伤。[15:11:51]
- [审判长]:还有无其他证据提交?[15:20:58]
- [原告代理人]:申请证人刘女士出庭作证。[15:21:11]
- [审判长]:核实证人身份[15:21:29]
- [证人]:姓名刘某某,性别女,1962年出生。[15:22:01]
- [审判长]:证人到庭必须如实陈述自己所知道的客观事实,如有虚假陈述或者作伪证,经本院查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触及刑事法律,将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15:22:26]
- [证人]:明白[15:22:38]
- [审判长]:你跟原告方的关系?[15:22:57]
- [证人]:没有关系,就是两家孩子一起玩的。[15:26:04]
- [审判长]:以前认识吗?[15:26:24]
- [证人]:我家的孙子和原告是同学关系,有时候会一起出去玩。事发当天也是约着出去玩的。[15:26:35]
- [审判长]:出去玩需要买票吗?[15:26:57]
- [证人]:需要,但是我不知道是谁买的票,也不知道是两家一起买的,还是分开买的。[15:27:09]
- [审判长]:有几个人一起去的?[15:27:28]
- [证人]:一共就两家人一起去玩,我带着我家孙子,原告妈妈带着原告和一个小一点的孩子。一共两个大人,三个孩子。[15:27:41]
- [审判长]:你们怎么去的?[15:28:02]
- [证人]:原告的妈妈开车,带着我们一起去的。[15:28:14]
- [审判长]:玩的时候玩了什么项目?[15:28:27]
- [证人]:玩了滑索,两个孩子都玩了,没有发生意外。后来两个孩子一起玩了树上的拓展设备,原告在前面,我家孙子在后面,大概在中间那个位置的时候,原告不知道怎么掉下来了。[15:28:46]
- [审判长]:这个拓展设备有么有人告诉你们有什么拓展条件?[15:29:17]
- [证人]:没有人告诉我们有什么限制。[15:29:30]
- [审判长]:当时有没有工作人员陪同孩子?[15:29:44]
- [证人]:没有,滑索那个项目有工作人员,这个项目没有人员,上面下面都没有。[15:29:57]
- [审判长]:有没有告知家长需要陪同保证安全?[15:33:42]
- [证人]:没有人说过。[15:33:54]
- [审判长]:当天玩这个设备的人多吗?[15:34:12]
- [证人]:我没有注意,当时有正着走的,有反着走的,没有人制止他们。[15:34:25]
- [审判长]:原告和你们家孩子在玩这个设备的孩子中算大的还是算小的?[15:34:37]
- [证人]:有比他们大的,没有看到有比他们小的。[15:37:23]
- [审判长]:身高方面呢?[15:46:28]
- [证人]:没有细看,感觉都差不多。[15:47:35]
- [审判长]:原告几点从设备上摔下来的?[15:48:55]
- [证人]:记不清了,就记得一眨眼就掉下来了,当时摔下来还挺着急的。[15:49:50]
- [审判长]:吃午饭了吗?[15:51:10]
- [证人]:我们自己带着吃的,当时好像有12点多了,一两点了吧,我也没有看时间。[15:51:21]
- [审判长]:摔伤的什么部位?[15:51:32]
- [证人]:掉下来时摔的是胳膊,孩子说胳膊疼[15:52:07]
- [审判长]:左还是右?[15:52:18]
- [证人]:记不住了。[15:52:29]
- [审判长]:最后去了哪个医院?[15:53:04]
- [证人]:去了长阳的社区医院,后来又去了骨亚医院,最后才去的儿童医院,去儿童医院我就没有跟着。[16:11:59]
- [审判长]:为什么要去长阳社区医院?[16:12:24]
- [证人]:当时问了工作人员,他们说不知道哪儿有医院,就去了社区医院。[16:12:34]
- [审判长]:原告向证人询问[16:12:48]
- [原告代理人]:你们进园的时候有没有人进行安全讲解?[16:12:58]
- [证人]:没有。[16:13:13]
- [原告代理人]:地面是什么样的?[16:13:26]
- [证人]:大部分是土地[16:13:40]
- [原告代理人]:有没有什么防护措施?[16:18:39]
- [证人]:没有。[16:18:52]
- [原告代理人]:孩子摔伤之后,园区里面有没有人对孩子进行了救治或者说提供相应的建议?[16:19:03]
- [证人]:没有。[16:19:21]
- [原告代理人]:孩子在去往医院和转院的过程中,有没有收到其他伤害?[16:19:32]
- [证人]:没有。[16:19:45]
- [原告代理人]:没有问题了。[16:19:53]
- [审判长]:被告询问证人[16:20:04]
- [被告代理人]:你一个人在看护孩子吗?[16:20:12]
- [证人]:我一个在这边,他妈妈在那边,离不太远。[16:20:34]
- [被告代理人]:你一个人看护两个孩子吗?[16:20:55]
- [证人]:是的。[16:21:08]
- [被告代理人]:孩子带没带安全带?[16:21:20]
- [证人]:带了安全带。[16:21:31]
- [被告代理人]:孩子掉下来时立刻就走了还是?[16:21:44]
- [证人]:掉下来之后受伤了,就赶紧去医院了。[16:21:58]
- [被告代理人]:你的证词说在现场询问一个老太太?[16:22:16]
- [证人]:是在门口碰到了一个老太太,问她哪儿有医院,她说不知道在哪儿。[16:22:27]
- [被告代理人]:没有问题了。[16:22:40]
- [审判长]:证人退庭[16:22:53]
- [审判长]:双方对证人证言发表意见[16:23:08]
- [被告代理人]:证人一个人看护两个孩子,现场我们当天有4个工作人员,因为原告是团购的票,我们也跟平台说过,家长是要全程陪同的,现场的教练是巡视的。因为团购的票比较便宜,人比较多,我们也不可能一对一。刚才证人称孩子系了安全带,根据上次提供的照片来看,孩子也是带着安全带的,系着安全带怎么可能掉下来?即使掉下来,也是悬空的。证人称掉下来之后马上就走了,但是我之前跟原告母亲聊的,她说是掉下来之后玩了一会儿才走的,证人称问了一个老太太,但是我们的员工里是没有老太太的。[16:23:20]
- [审判长]:被告有无补充证据提交?[16:23:50]
- [被告代理人]:我找到了上次庭前谈话时提交的三张照片的拍摄原件,可以看到拍摄时间,向原告出示。[16:24:10]
- [原告代理人]:被告出示的照片并不是上次开庭提交的三张照片。[16:24:27]
- [被告代理人]:我手机里2017年、2018年的照片都有,说明我们的警示牌一直都在。[16:24:41]
- [审判长]:你要向法庭提交的是哪些照片?[16:24:54]
- [被告代理人]:就是我上次开庭提交的3张照片。[16:25:07]
- [审判长]:根据双方提交的照片,该设备在每棵树之间是否可以相通的?[16:25:17]
- [被告代理人]:不可以。[16:25:30]
- [审判长]:也就是说在玩完一段到达一颗树之后,需要孩子自己把绳索挂到另外的绳索上?[16:25:39]
- [被告代理人]:是的。[16:25:55]
- [审判长]:每棵树的平台上有没有安全陪护人员?[16:26:06]
- [被告代理人]:没有。我们有教练巡视,也有警示牌,告知家长陪同。[16:26:22]
- [审判长]:你们的绳索距地面高度?[16:26:32]
- [被告代理人]:初级道是1.5米,高级道是1.7米。通过照片来看,是初级道,对于年龄没有什么限制,4岁以上都可以玩,太大的孩子也不会玩初级道。[16:26:48]
- [审判长]:家长能上设备吗?[16:27:05]
- [被告代理人]:家长也可以上,一般是教练上。[16:27:16]
- [审判长]:这个设备之前发生过受伤的情况吗?[16:27:28]
- [被告代理人]:没有,这是第一例。[16:27:42]
- [审判长]:原告的诉讼请求涉及营养费、护理费,原告明确是否申请鉴定?[16:27:53]
- [原告代理人]:不申请。[16:28:06]
- [审判长]:护理人员屈先生误工的证据,有无补充?[16:28:17]
- [原告代理人]:没有补充了。[16:28:38]
- [审判长]:双方是否还有证据提交。[16:28:49]
- [原、被告双方]:没有[16:28:55]
- [审判长]:鉴于双方均无证据需要提交,本案举证期限于今日届满,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本院将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本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16:29:07]
- [原、被告双方]:明白[16:29:16]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6:29:32]
- [原告代理人]:坚持我方诉讼请求以及庭审意见。[16:29:41]
- [被告代理人]:坚持我方答辩意见以及庭审意见。[16:29:51]
- [审判长]:双方是否同意调解?[16:30:01]
- [原告代理人]:同意调解,但是我们只能接受8万元。[16:30:11]
- [被告代理人]:接受不了,我能接受调解的金额是1万元。[16:30:23]
- [审判长]:最后陈述。[16:30:35]
- [原告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被告多次提出刘某某一个人带两个孩子,证人说的是刘某某带她的孩子,原告的母亲带原告。而且被告强调我们是团购的票,是低价的票,我方认为低价的票并不代表低价的服务。而且被告称有安全带不可能掉下来,但是实际却是发生了跌落的事实,在现场也没有任何防护的工作人员。本案的原告是一个未成年人,其自身安全意识远远低于成年人,我方购买了被告的服务,但是被告未尽到安全义务,应当承担责任。被告一直强调因为没有监控,否认回顾发生的事实,但是在拓展乐园这种公共场合,被告应当安装监控。事发之后,原告的监护人第一时间联系了网络平台,该网络平台的工作人员很快就来医院看望原告,被告却一直未探望过孩子,一直到我们发出了律师函之后,才跟原告母亲了解孩子的情况,被告至今依然对事实百般抵赖。[16:30:47]
-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和之前庭审意见。[16:32:41]
- [审判长]:案件受理费由法院判决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给付,不再做收费退费工作。[16:32:51]
- [原、被告双方]:同意。[16:33:05]
- [审判长]:闭庭,阅笔录签字。[16:33:14]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退庭。[16:33:31]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技术中心的支持,感谢姜真本次直播记录。[16:33:43]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6: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