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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14时,石景山法院审理“退休医生再行医 是否受劳动法保护”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3:59:07]
- [主持人]:依法公开审理的“退休医生再行医 是否受劳动法保护”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长贾艳杰、人民陪审员柳志然、王新村组成合议庭,由本院书记员张云担任法庭记录。[14:01:57]
- [主持人]: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全某于2015年5月5日起一直在被告医院工作,职务为骨外科医生,约定保底工资为2万元。原告在被告处工作至2018年9月29日,每周实际工作6天。2018年9月29日,被告以政府拆迁为由,在未支付委托人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原告主张被告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和年假工资,同时也未与原告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劳动者与被告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受法律保护。故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0元、周末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439540.20元、未休年假工资140689.66元、工资差额64800元。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14:02:22]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14:02:38] - [审判长]: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14:12:35]
- [审判长]:原告:全某某,住河北省。(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全某(系原告之妹),女,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北京某中医药研究院某医院,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
法定代表人:欧阳某,院长。(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某,院长助理,住单位宿舍。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某,医院员工,住单位宿舍。[14:14:31]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14:44]
- [各方当事人]:无异议。[14:15:00]
- [审判长]:法庭对上述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核对完毕,报告内容与开庭前在本院办理的身份证明和诉讼代理手续内容相符,其出庭资格合法,准予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原告全某某与被告北京某中医药研究院厂庚医院劳动争议一案,由本院审判长贾艳杰、人民陪审员柳志然、王新村组成合议庭,由本院书记员张云担任法庭记录。[14:15:23]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14:15:58] - [审判长]:双方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14:16:26]
- [各方当事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14:16:34]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事实,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14:18:12]
- [原告]:原告于2015年5月5日起一直在被告医院工作,职务为骨外科医生,约定保底工资为2万元。原告在被告处工作至2018年9月29日,每周实际工作6天。2018年9月29日,被告以政府拆迁为由,在未支付委托人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原告主张被告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和年假工资,同时也未与原告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劳动者与被告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受法律保护,被告上述行为侵害了原告权益,故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周末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439540.20元;3、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休年假工资140689.66元;4、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资差额64800元。(以上四项合计715029.86元)[14:18:29]
- [审判长]: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14:19:03]
- [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是退休人员,不涉及加班费这些。由于我们医院要腾退,我们组织人员,发了告知书,告知书分为退休人员告知书和在职人员告知书。我们和原告的原单位核实过,他是退休人员。[14:19:14]
- [审判长]:原告就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举证。[14:22:05]
- [原告]:证据1、杂志内刊,证明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以及原告每周工作6天的事实;证据2、医院内部通讯录,证明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证据3、被告医院首诊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登记本,证明原告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事实;证据4、被申请人在职期间的纳税凭证记录,证据被告按照劳动关系给原告纳税,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证据 5、2015年端午节值班、2016年春节值班,证明原告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事实;证据6、2017年国庆、2018年中秋节值班表,证明原告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事实;证据7、挂号条,证明原告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值班;证据8、门诊医疗保险处方单,证明原告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事实;证据9、工资单,证明原告约定保底工资2万元以及被告未支付原告加班费和未按约定支付约定工资的事实;9、退职证,证明原告是退职,不是退休。[14:22:16]
- [被告]:(阅)对证据1、对原告在我方上班事实我方认可,但他是退休;证据2、真实性认可;对证据工资单不认可,没有领导签字,原告工资保7000元,每月上班26天,法定节假日不算,都是口头约定的,节假日值班可能不准确,其他证据真实性均认可,但证明目的不认可,我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14:39:21]
- [审判长]:被告提交证据。[14:39:37]
- [被告]:证据1、退休证,证明原告是退休人员(2014.9);证据2、我方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录音资料(文字版);证据3、2018年年底查询的原告信息打印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的,输入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证明原告退休状态;证据4、告知书,证明告知书分两种,一是在职人员,二是退休人员,我方为原告发放的是第二种告知书,原告也都签字了。[14:39:47]
- [审判长]:原告发表质证意见。[14:43:46]
- [原告]:真实性和目的均不认可。鸡西市工作人员对于退休退职没有区分。告知书非原件,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14:44:14]
- [审判长]:手机录音是什么时候录的?[14:46:14]
- [被告]:2018年12月6日。[14:46:35]
- [审判长]:通话双方是谁?[14:46:47]
- [被告]:我和鸡西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电话XXXXXX。[14:46:57]
-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调查。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双方都认可吗?[14:47:09]
- [各方当事人]:认可。[14:47:30]
- [审判长]:被告,原告的职位是什么?[14:47:38]
- [被告]:骨科医生。[14:47:47]
- [审判长]:签过书面协议吗?[14:47:58]
- [原告]:之前签过,2015年元旦左右,是第一次入职。劳动合同找不到了。[14:48:26]
- [被告]:没有签过合同。[14:48:34]
- [审判长]:为什么没有签协议?[14:49:14]
- [被告]:退休人员,我们只是口头协议。[14:49:38]
- [审判长]:原告什么时候开始领退休金的?[14:49:48]
- [原告]:不是退休金,是生活费,需要回去核实。[14:49:57]
- [审判长]:3日内核实领取的金额、时间、性质及发放的单位。[16:19:35]
- [原告]:好的。[16:19:42]
- [审判长]:被告你方认为原告什么时候领取的?[16:20:04]
- [被告]:2014年9月电话录音里说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取证时调查过。[16:20:14]
- [审判长]:原告你对仲裁书仲裁委第三页仲裁委调查核实的内容什么意见?[16:20:30]
- [原告]:真实性认可,但目的不认可,原告属于病退,2015年入职时原告46岁,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6:20:39]
- [被告]:认可,我方给原告原单位咨询过,病退和退休是一样的,但内退不一样,原告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工资,不属于内退。[16:20:46]
- [审判长]: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以及原告退休性质问题需核实原告是内退还是病退,原被告3日内核实清楚,告知法庭。[16:21:09]
- [原告]:好的。[16:21:17]
- [被告]:好的。[16:21:34]
- [审判长]:原告工资待遇如何发放?[16:21:46]
- [被告]:每月7000元,现金发放,上满26天,不包含年休假,退休人员也不涉及节假日值班,也没给原告交保险,因为他退休了。[16:21:58]
- [原告]:工资约定保底20000元,现金发放,有工资单证明,还有录音证据,每月实际发放18000元左右,保险没有上过,五险一金也没有。[16:22:06]
- [审判长]:原告提交录音证据。[16:22:15]
- [原告]:没带。[16:22:23]
- [审判长]:法庭给予双方3天补证期,逾期未提交证据的,视为没有证据,另法庭之前让双方何事的情况也是3日内提交纸质版。[16:22:40]
- [原告]:好的。[16:23:11]
- [被告]:好的。[16:23:19]
- [审判长]:向当事人释明,法庭发现本案法律关系与原告起诉时不一致时,可依职权变更。[16:23:32]
- [各方当事人]:好的。[16:23:38]
- [审判长]:原告对事实还有补充吗?[16:23:46]
- [原告]:没有。[16:23:51]
- [审判长]:被告还有补充吗?[16:23:58]
- [被告]:我方和原告原单位一位工作人员核实原告退休状态,核实过年龄问题、退休问题,对方答复是确实是退休,不是内退,我们咨询完后才和原告建立劳务关系,这些都是口头的,在职的都是纸质合同。[16:24:06]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16:24:19]
- [原告]:同意。[16:24:24]
- [被告]:不同意。[16:24:38]
- [审判长]:因被告不同意调解,故不再进行法庭调解程序。法庭调查到此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6:24:46]
- [原告]: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存在未给付原告加班费等事实,原告系内退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原告属于内退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劳动关系特征,被告应给付原告相应补偿。[16:24:54]
- [审判长]:原告有补充辩论意见吗?[16:25:11]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被告也为原告纳税。[16:25:22]
- [审判长]:被告什么意见?[16:25:27]
- [被告]:是否纳税不区分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 ,原告在仲裁委时一直陈述是病退。[16:25:34]
- [原告]:我方在仲裁委陈述过,但我方不懂才这么说的,我方是在老家生病办了病退,性质是内退。[16:26:23]
- [审判长]:各被告陈述最后意见。[16:26:49]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6:27:00]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退休证上写的是保障局,不是原告原单位。[16:27:31]
- [审判长]:现在休庭,双方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16:27:48]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16:40:42]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6: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