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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9时,延庆法院审理“认为侵犯宅基地面积 起诉被告要求返还”案
- [主持人]: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关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本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延庆法院通讯员郭敏娜。
今天我们将在延庆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认为侵犯宅基地面积 起诉被告要求返还”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本案的审判员。
张晶,延庆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深厚。
了解了本案审判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张某诉称:原告位于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某村的房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使用权人为胡某某,2015年经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胡某某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部分房屋由原告继承。原告亲属在垒前院院墙时,被告出面予以阻止,后双方因宅基地界限问题产生纠纷,经该村村委会和八达岭镇政府调解未果,后被告抢建西房两间。原告认为被告的建房行为已经侵害了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拆除侵占原告宅基地使用权所建的房屋,返还侵占原告宅基地面积6.8平方米。
案件亮点:本案旨在通过庭审过程,向公众宣传要正确处理邻里纠纷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让公众思考面对纠纷时要合法应对邻里矛盾、维护自身权益。[08:54:27] - [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张某某,女,住北京市延庆区某镇某小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赵某某,女,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 。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二李某,女,住北京市延庆区某镇某村。
被告三李某,女,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
被告四刘某,女,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
被告五刘某,女,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09:10:39] - [审判员]:双方对对方的出庭人员有异议吗?[09:30:46]
- [原被告均答]:无异议。[09:32:10]
- [审判员]:法庭对上述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身份核对完毕,报告内容与开庭前在本院办理的身份证明和诉讼代理手续内容相符,其出庭资格合法,准予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某诉五被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张晶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杨光担任法庭记录。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09:33:08]
- [原被告均答]:听清楚了。[09:33:25]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49、50、5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三)原告有撤销、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四)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五)双方有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六)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七)经本庭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09:33:43] - [原被告均答]:听清楚了。[09:34:01]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们在诉讼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二)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挥;如故意违反诉讼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章的规定,视情其节,给予罚款、拘留等;
(三)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以上诉讼义务,听清楚了吗?[09:34:27] - [原被告均答]:听清楚了。[09:34:41]
- [审判员]:在法庭过程中,当事人除有以上诉讼权利、履行以上义务以外,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你们认为我和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09:35:06]
- [原被告均答]: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09:35:27]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也可以宣读起诉状。[09:35:42]
- [原告]:诉讼请求:1、要求五被告拆除侵占原告宅基地使用权所建房屋;2、要求五被告返还侵占原告宅基地面积6.8平方米;3、本案诉讼费用由五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五被告共有房屋与原告房屋相邻,原告与被告就宅基地界限问题产生纠纷,经调解未果。被告抢建西房,原告认为五被告建房行为侵占原告的宅基地面积。[09:36:03]
- [审判员]:原告说一下具体房屋的位置和面积。[09:36:19]
- [原告]:要求拆除侵占原告宅基地面积6.8平方米之上的房屋,也就是西房。[09:36:45]
- [审判员]:被告答辩。[09:37:02]
- [五被告均答]:1、宅基地使用历史沿革能够证明双方以答辩人自建的西院墙为界;2、翻建房屋经过及现状足可见被告系在自家宅基地内建房,未侵占原告宅基地;3、原告和被告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均不能作为定案依据;4、如果法院不能确认被告上述提及的双方宅基地界限,则本案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原告起诉应予驳回。诸多证据互相之间完全能够相互印证,充分证明被告的观点,即原告家建房时已经最大限度用足其宅基地,被告现在所有建筑及用地,一分一厘没有侵占原告宅基地。几十年的老宅子老院落,全村老少都能够见证,包工队更能见证,铁的事实不容颠覆。[09:50:05]
- [审判员]:下面由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原告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09:50:35]
- [原告]: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明涉案院落原所有权人和院落长度;2、民事调解书,证明涉案院落由原告继承。[09:50:54]
- [审判员]:被告发表质证意见。[09:51:11]
- [五被告均答]:对证据1真实性不持异议,证明目的、证据的有效性和关联性不认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的颁发与事实不符,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不能作为定案理由;对证据2真实性不持异议,证明目的和关联性不认可,不能证明原告对涉案宅基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09:54:11]
- [审判员]:原告继续举证。[09:56:05]
- [原告]:证据3、勘验笔录,证明原被告家宅基地的面积。[09:56:20]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的证据3发表质证意见。[09:56:38]
- [五被告均答]:对证据3本身的真实性认可,但现场勘测的数据不真实。原告家的地基东西长为12.2米,是以北方作为测量基础,南侧并没有进行测量。被告家的地基是以北边也即较宽的地方作为测量基础,因此这份证据不能客观反应两家地基长度。[09:59:27]
- [审判员]:勘验笔录记载的原被告家东西长度是北侧的吗?[09:59:52]
- [原被告均答]:是的。[10:00:08]
- [审判员]:原告继续举证。[10:01:07]
- [原告]:证据4、刘某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0:01:25]
- [审判员]:被告质证。[10:01:43]
- [五被告均答]:真实性认可,但不能全面反应原告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全貌,登记人员操作有问题。被告家后院需要从原告家通行。也就是说在被告的院落之内,通道的面积没有记载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中,但是实际上是由被告使用的。即便被告的宅基地面积登记的小于实际面积,也不一定就是被告侵占原告宅基地面积导致的。原告宅基地西侧为空地,也有可能原告的宅基地向东错位导致的,不是被告侵权导致的。[10:04:12]
- [审判员]:原告继续举证。[10:04:29]
- [原告]:证据5、照片一组,证明被告家对原告的侵权情况。[10:04:59]
- [审判员]:被告发表质证意见。[10:05:12]
- [五被告均答]:对证据5照片的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10:10:25]
- [审判员]:原告还有证据提交吗?[10:10:52]
- [原告]:申请证人马某出庭,证明经调解约定,在争议解决之前,双方都不能施工。[10:11:07]
- [审判员]:允许证人马某出庭作证。[10:11:23]
- [证人]:我是某村村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我出庭作证是要证明原被告发生矛盾经过村委会调解,双方没有商量好之前要停工。被告停工两个多月就又盖房了,其他没有了。[10:14:38]
- [审判员]:各方向证人发问。[10:14:59]
- [原告]:被告多久开始建房的?[10:15:15]
- [证人]:具体时间不清楚。[10:15:30]
- [被告一]:你认识张某吗?和原告什么关系?[10:15:48]
- [证人]:和原告是亲属。[10:16:03]
- [被告一]:张某是什么身份?[10:16:20]
- [证人]:是村主任。[10:16:35]
- [被告一]:所以是村主任主要调解的吗?[10:16:48]
- [证人]:我也有参与。[10:17:03]
- [被告一]:两家之间的2013年之前,两家有墙你有印象吗?[10:18:20]
- [证人]:不太了解情况。[10:18:37]
- [审判员]:双方还有要问证人的吗?[10:18:56]
- [原被告均答]:没有了。[10:19:15]
- [审判员]:证人退庭。双方认可证人的证言吗?[10:19:27]
- [原告]:认可。[10:21:07]
- [五被告均答]:不认可证人说的被告家突然建房。证人没有全程调解,村主任才是负责调解的人员。证人对整个调解过程不是特别清楚。证人不知道争议的宅基地到底归属哪一方。证人是村干部,原告的侄子是村书记,证人与原告有利益关系,证言不完全可信。[10:21:24]
-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10:21:40]
- [原告]:没有了。[10:21:52]
-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10:22:03]
- [五被告]:证据1、关于“94年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发放相关材料”的查询意见 ,证明发证目的是为了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并不是现在完全意义上的确权登记,在测绘制图中,各村在程序上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故,原告持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不能证明被告侵占原告宅基地。[10:25:19]
- [审判员]:原告发表质证意见。[10:25:37]
- [原告]: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查询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告也无法证明原告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存在发放问题。[10:29:14]
- [审判员]:被告继续举证。[10:29:33]
- [五被告]:证据2、航拍图。证明原告先于被告以被告西院墙为界且紧贴被告西院墙建好了现状房屋,被告未侵占原告宅基地使用权。[10:29:51]
- [审判员]:原告质证。[10:30:18]
- [原告]:对被告的证据2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前几年的照片不能证明是南北贯通的一条直线,最后一张照片恰可以证明被告侵占原告宅基地面积。[10:40:12]
- [审判员]:被告继续举证。[10:40:59]
- [五被告]:证据3、照片复印件及录像光盘。证明被告系以自家原西院墙为界,在自家宅基地内建造房屋,未侵占原告宅基地使用权,原告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范围与实际不符。[10:47:28]
- [审判员]:原告质证。[10:51:50]
- [原告]:被告提交的照片都是局部照片,对真实性和证明目的不认可。[10:54:35]
- [审判员]:被告还有证据提交吗?[10:55:15]
- [五被告]:申请江某某作为证人出庭,证明被告没有侵占原告宅基地面积。[10:55:29]
- [审判员]:允许证人出庭作证。证人要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10:55:56]
- [证人二]:好的,我听清楚了。我出庭作证是要证明我是2013年盖的房子,后来被村里拆了,2018年我又给被告家重新建的房子。其他没有要说的了。[10:56:55]
- [审判员]:双方向证人发问。[10:57:12]
- [原告]:你给被告家建房,有建房合同吗?[10:57:26]
- [证人二]:有合同。[10:57:40]
- [原告]:你与被告家有什么关系吗?[10:57:51]
- [证人二]:没有任何利益关系。[10:58:05]
- [被告 被告二]:2013年你建房的时候,我家老院子是你拆除的吗?[10:58:20]
- [证人二]:是的。[10:58:39]
- [审判员]:你2013年和2018年两次为被告家建房,两次盖房情况有变化吗?[10:59:03]
- [证人二]:2013是建了被房5间,2018年建的是北房3间加西房2间。[10:59:16]
- [审判员]:2013年你建房是是拆了老房子北房几间?[10:59:35]
- [证人二]:是拆了北房3间。[11:00:48]
- [审判员]:为什么2013年房子被拆了?[11:01:02]
- [证人二]:因为房子超过了两层,镇里给拆了。[11:01:17]
- [审判员]:原被告双方还有要问证人的吗?[11:05:21]
- [原被告均答]:没有了。[11:05:43]
- [审判员]:证人退庭。[11:05:54]
- [审判员]:对证人江某的证言双方发表意见。[11:07:04]
- [原告]:质疑证人的身份,同时可以知道被告家不是原拆原建。[11:07:17]
- [五被告均答]:认可证人江某某的证人证言。[11:07:43]
- [审判员]:被告还有证据提交吗?[11:08:25]
- [五被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1:08:40]
- [审判员]:原告发表质证意见。[11:09:02]
- [原告]:真实性认可。过道应该是登记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只是图上没有显示出来。[11:10:05]
- [审判员]:双方还有证据提交吗?[11:10:19]
- [原被告均答]:没有了。[11:10:33]
- [审判员]:下面核实几个问题,被告赵某某你有几个子女?[11:10:47]
- [被告一]:四个子女。[11:11:09]
- [审判员]:原告说一下北房三间的情况。[11:12:51]
- [原告]:记不清了。最初的老房大约是六七十年代的,后来九十年代翻建的,之后没有动过。[11:13:04]
- [审判员]:记不清了。最初的老房大约是六七十年代的,后来九十年代翻建的,之后没有动过。[11:13:17]
- [原告]:没有人居住。[11:13:29]
- [审判员]:被告说一下房屋的翻建情况。[11:14:34]
- [五被告]:建国初期建了北房3间,90年代年盖了3处石棉瓦棚子。2013年拆了北房三间和石棉瓦棚子,建了北房上下各5间,当年被拆了。2018年建了北房3建,南房三间,两处西房各2间。[11:17:27]
- [审判员]:原告,与被告家相邻的院墙是2013年由被告拆除的属实吗?[13:42:47]
- [原告]:不认可,是2018年拆除的。[13:43:02]
- [五被告]:属实,是2013年拆的。[13:43:19]
- [审判员]:两家的院墙是什么情况?[13:43:39]
- [原告]:从北到南是斜的,原告家的南边大北边小。[13:43:54]
- [五被告]:两家的院墙从原告家的第二排北房向下走。[13:44:14]
- [审判员]:被告的宅基地范围什么样?[13:44:29]
- [五被告]:北边宽南边窄。[13:44:55]
- [审判员]:双方申请村委会调解的时候,房屋建的什么程度了?[13:45:11]
- [原告]:有争议的地方还没开始建。[13:45:28]
- [被告 被告二]:刚开始建房的时候。[13:45:42]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13:45:56]
- [原告]:坚持质证意见,被告的证据大部分是现状的证据。[13:46:12]
- [审判员]: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3:46:28]
- [被告一]:被告家建房不是抢建,是经过村里同意的。[13:46:42]
- [被告 被告二]:建房过程中,原告不积极与我方协调。[13:46:58]
- [原告]:被告说建房是经过村里同意需要拿出证据。[13:47:16]
- [审判员]:双方还有补充吗?[13:47:33]
- [原告]:没有了。[13:47:46]
- [五被告均答]:没有了。[13:47:57]
- [审判员]:双方同意调解吗?[13:48:11]
- [原告]:不同意。[13:48:25]
- [五被告]:同意。[13:48:51]
- [审判员]: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法庭不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双方陈述最后意见。[13:49:07]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3:49:22]
- [五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3:49:34]
- [审判员]:今天开庭到此,各方当事人于休庭后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休庭。[13:49:46]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此次直播得到了市高院老师的指导、帮助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延庆法院康雪峰提供技术支持,感谢王芹担任直播记录。
欢迎您继续关注延庆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庭审直播节目,感谢您的关注,再见![13:51:57]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3: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