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张江洲法官正在主持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

原告正在出示证据

二被告诉讼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庭审现场全貌
4月24日9:30,海淀法院审理“称擅自提供广场舞视频下载 ‘糖豆广场舞’APP被诉侵权”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34:35]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09:34:45]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称擅自提供广场舞视频下载 ‘糖豆广场舞’APP被诉侵权”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35:09]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法官张江洲。
    [09:35:18]
  • [主持人]:
    张江洲,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09:35:38]
  • [主持人]:
    了解了法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09:36:03]
  • [主持人]:
    原告北京某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称,原告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二被告北京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亦未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载其经营的手机客户端“糖豆广场舞”上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机下载服务,持续侵权至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235000元。
    [09:36:19]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36:34]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法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09:36:47]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09:37:03]
  • [审判长]:
    请坐。现在核实原被告双方身份信息。
    [09:37:21]
  • [原告]:
    北京久久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托诉讼代理人侯捷,北京市海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穆一鸣,北京市海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09:41:18]
  • [二被告]:
    被告一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被告二北京小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敏,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09:46:50]
  • [审判长]:
    法庭对双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双方向法庭报告的情况与庭前向法庭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记载内容一致,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不持异议,出庭资格都合法有效,本院准予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宣布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原告北京久久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梦之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小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案件由本院法官张江洲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梁铭全、袁卫依法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杨兰莹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原告有权增加、放弃、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承认、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且有权请求法院调解,双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第一,应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第二,应当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第三,应当如实陈述事实,如实举证。双方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听清楚了没有?对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09:48:29]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49:52]
  • [二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50:26]
  • [审判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之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你方起诉的事实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09:50:36]
  • [原告]:
    原告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二被告北京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亦未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载其经营的手机客户端“糖豆广场舞”上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机下载服务,持续侵权至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235000元。
    [09:51:07]
  • [审判长]:
    涉案作品是否下线?
    [09:51:52]
  • [原告]:
    已经下线,我方撤回对第一项诉讼请求的主张。
    [09:52:39]
  • [审判长]:
    请二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09:52:58]
  • [二被告]:
    第一,久久公司不享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第二,无法辨识“北京洋溢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有效盖章,无法看出与授权书之间的关联,无法核实内容真实性;对于授权期限不明确,原告未举证证明“相应授权内容创作完成或者录制完成”的时间,无法确定授权期限,原告无法证明其在公证取证涉案内容时享有权利,亦无法证明其在提起本案诉讼时享有维权的权利。无法证明原告获得所有权利人授权;第三,被告提交的被告并未给原告造成实际影响,不应该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责任;第四,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实际损失。
    [09:58:29]
  • [审判长]: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出示证据,说明证据名称及证明事项。
    [10:01:03]
  • [原告]:
    我方提交6份证据。证据1、涉案专辑封面照片;证据2、授权书;证据3、(2017)京方圆内经证字第22397号公证书;证据4、(2016)京方圆内经证字第12304号公证书;证据5、(2017)京长安内经证字第9455-9458号公证书;证据6、律师费用发票、公证费发票;当庭补充证据1:授权书及说明,证明涉案作品发表之时相关权利授权给杨艺,而后授权给原告;当庭补充证据2:刑事裁定书。
    [10:04:33]
  • [审判长]:
    二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10:05:40]
  • [二被告]:
    收到上述证据,证据1、认可形式真实性,不认可关联性以及证明目的;该证据无法证明北京洋溢文化有限公司为权利人,也无法证明涉案视频内容与权利内容一致;证据2、形式真实性认可,不认可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授权书中无法辨识“杨艺”签名的真实性,亦无法辨识“北京洋溢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有效盖章,无法看出与授权书之间的关联,无法核实内容真实性;对于授权期限不明确,原告未举证证明“相应授权内容创作完成或者录制完成”的时间,无法确定授权期限,原告无法证明其在公证取证涉案内容时享有权利,亦无法证明其在提起本案诉讼时享有维权的权利。无法证明原告获得所有权利人授权;证据3、真实性认可,不认可该项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目的。该项证据形成于2017年6月,与涉案行为公证的时间相隔已超过一年,无法反应涉案行为公证当时的真实情况,该项证据与本案无关;证据4、认可形式真实性,不认可该项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目的。被告一梦之窗公司仅为“tangdou.com”网站的ICP备案单位,“tangdou.com”网站手机端仅提供糖豆广场舞APP的下载途径,不参与糖豆广场舞APP的运营,糖豆广场舞APP中的内容与梦之窗公司无关,梦之窗公司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糖豆广场舞”APP系为舞友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被告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公证内容中存在大量视频内容系重复取证或重复计算,应当从原告主张的侵权数量中剔除,原告主张的侵权片单中存在大量视频在公证下载文件中没有找到相应内容,应当从原告主张的侵权数量中剔除。经比对,公证取证的涉案内容与原告证据1中主张的其享有权利的视频内容不具有一致性;证据5、证据形式没有附件光盘,其他意见核实原件后发表;证据6、质证意见核实原件后发表。当庭补充证据1:形式真实性认可,内容真实性与证明目的不予认可。该证据无授权人四邹里明的签名,该授权无效。该授权书上写明的授权人与原告主张的权利人“杨某”不一致;授权书附件原告未提交。同时相关说明中关于授权的权利内容与授权书矛盾,法庭不应采纳。当庭补充证据2:真实性予以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该裁定书没有认定被告的犯罪行为,所以原告无权主张该项权利。
    [10:06:07]
  • [审判长]:
    下面二被告举证。
    [10:07:57]
  • [二被告]:
    我方提交8份证据,证据1、新闻报道-网页时间戳;证据2、(2013)扬广知民初字第0001号民事判决书;证据3、新闻报道-网页时间戳;证据4、(2017)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5535号公证书;证据5、(2017)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6524号公证书;证据6、后台用户的相关信息;证据7、授权书;证据8、合作协议及付款记录。
    [10:08:43]
  • [审判长]:
    原告发表质证意见。
    [10:10:15]
  • [原告]:
    收到上述证据,对于上述:第1-5组证据的真实性均认可,第6-8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均不认可。对于证据1:证明不予认可。对于证据2:证明关联性不予认可。判决书为一审并不意味着其生效。同时作为个案的判断并未为指导案例。值得注意的是该判决书认定的涉案内容并非为作品。而本案的涉案内容为作品。对于证据3:不能认定其关联性。对于证据4:无提供相关公证视频、只提供15项内容而未提供完整内容。对于证据5:该公证书时间早于原告的公证书时间。不能证明其公证后的侵权事实。对于证据6:该后台用户的相关信息为被告提供不能证明其真实性。对于证据7、8: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可能是被告涉案后补充制作。
    [10:10:35]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询问。二被告陈述双方之间的关系?
    [10:16:28]
  • [二被告]:
    二被告法人是独立运营,经营的业务范围不重叠。
    [10:16:45]
  • [审判长]:
    原告明确涉案app名称?
    [10:17:10]
  • [原告]:
    糖豆广场舞。
    [10:17:22]
  • [审判长]:
    原告在本案中列二被告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的原因?
    [10:17:54]
  • [原告]:
    在公证书公证内容显示为被告一域名中就有被告二app的下载渠道。可见二被告共同运营涉案app。从相关的新闻报道中可知二被告为适格被告。
    [10:18:10]
  • [审判长]:
    二被告明确涉案app的运营主体。
    [10:18:27]
  • [二被告]:
    涉案app的移动端是被告二小糖公司进行运营的,被告一梦之窗公司仅仅是tangdou.com域名的备案单位,梦之窗公不参与被告二软件的实际运营。司仅提供手机端的下载路径,并不提供实际内容,也不参与手机端的运营。
    [10:18:38]
  • [审判长]:
    原告,你方主张涉案作品权利的来源?
    [10:19:10]
  • [原告]:
    来源于原始权利人的授权,涉案视频没有自制内容,不是原告自己录制的,全部都是视频。
    [10:20:00]
  • [二被告]:
    对原告权属全部内容均不认可,原告并没有取得涉案内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理由:涉案内容当中没有署名信息,播放过程中从头至尾没有出现过北京洋溢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的署名。
    [10:20:22]
  • [审判长]:
    二被告对于原告主张你方在涉案app上提供涉案作品的意见?
    [10:21:42]
  • [二被告]:
    持有异议,理由:一、根据原告今天更新的表格上显示涉案内容的数量是522。二、从原告取证的视频内容来看,部分内容与原告光盘内容不相符,没有对应关系。三、根据原告更新的表格中授权出现了第11-14季的内容,而涉案内容仅为第1-9季,无法找到相应的内容。
    [10:22:09]
  • [审判长]:
    原告公证书中涉案内容在涉案app中上传播放的上传主体是?
    [10:23:03]
  • [二被告]:
    用户上传,用户信息需要回去核实后提交法庭。
    [10:23:10]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辩论。由于双方在法庭调查阶段已经充分陈述事实,法庭建议,为提高庭审效率,双方应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法律问题展开辩论,对争议事实尽量不重复。下面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0:23:48]
  • [原告]:
    第一,原告拥有完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第二被告确实实施侵权行为,至于侵权是否为网友上传二被告未提供证据。所以二被告该应就其侵权事实赔偿原告相关损失。
    [10:38:21]
  • [审判长]:
    下面由二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0:41:07]
  • [二被告]:
    第一涉案软件为小糖公司独立运营与梦之窗公司无关。第二,原告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作品形成的起止时间。第三,原告并未实际遭受名誉侵害;第四,原告的授权来源不能确定,原告不是适格主体;第五,原告未能提供向应证据表明其实际主张权利的损失。
    [10:41:22]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10:42:08]
  • [原告]:
    坚持庭审意见。
    [10:42:23]
  • [二被告]:
    坚持质证意见和答辩意见。
    [10:42:34]
  • [审判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0:43:08]
  • [原告]:
    同意调解。调解方案庭后协商。
    [10:43:27]
  • [二被告]:
    同意调解。调解方案庭后协商。
    [10:44:08]
  • [审判长]:
    鉴于双方当事人需要回去考虑,法庭不再当庭进行调解。法院给双方一定时间进行调解,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现在宣布休庭,双方看笔录无误后签字。
    [10:44:15]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0:44:4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0:45:17]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0:46:16]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郑伟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的大力支持。
    [10:46:34]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0:46:50]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