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

本案承办法官及其书记员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合议庭成员

法庭调查

庭审现场
5月7日14时,通州法院审理“称未签购房合同 诉中介退中介费”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称未签购房合同 诉中介退中介费”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3:55:55]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13:56:48]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3:58:07]
  • [审判长]: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张某,男,1991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
    被告: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职务总经理。
    双方对当事人身份有无异议
    [14:08:57]
  • [原告]:
    没有
    [14:11:24]
  • [被告]:
    没有
    [14:11:31]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第134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一法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张某诉被告某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27条第2款的规定,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伟营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董向洁、张慧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曹萌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4条、第49条、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三)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
    [14:11:55]
  • [原告]:
    听清楚了。
    [14:12:21]
  • [被告]:
    听清楚了。
    [14:12:29]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或口头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4:12:45]
  • [原告]:
    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居间服务费4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7年1月5日,原告准备在河北省永清县购房,被告员工胡某玲收取原告居间服务费4万元,后原告发现被告提供的信息不全面,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居间服务费,遭到被告拒绝。现诉至法院。
    [14:13:08]
  • [审判长]:
    被告,刚才原告的当庭陈述是否听清,发表你承认或反驳的答辩意见或者宣读答辩状
    [14:25:34]
  • [被告]:
    第一次参加庭审。我也没找律师。我直接陈述自己想法。原告来燕郊找过我,当时2016年我转行到房地产中介。原告2017年交的手续,那时候房地产买卖交易比较疯狂。之后政策出台较多,也出现了很多类似的纠纷,纠纷多发因为房价下降。我不是总代,我是二代,总代告诉我项目没有问题,我也是受害者。之后政策出台,开发商没法盖房。我是二代,我给总代分钱,给业务员分钱。没买到房,服务费应该谈不上。现在公司倒闭,现在也没有办法。对这种事情,对原告表示同情。我也是受害者。上下游都不会退我钱。我承认这个事实,我想说的是基于我现在的情况,公司倒闭状态,我无力拿出这么多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带你们去实地看,你能不能少要点,我没有能力偿还这么多。
    [14:25:54]
  • [审判长]:
    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举证。请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编号、名称、证明的事项及要说明的问题。
    [14:26:13]
  • [审判长]:
    被告方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14:26:57]
  • [被告]:
    所有的钱都没交给我,直接给了总代。我也给胡某玲一些佣金,给胡7000佣金。
    [14:27:14]
  • [审判长]:
    被告,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14:27:34]
  • [被告]:
    今天没有。只能查转账记录。我把钱上交给总代了。我今天确定不了我交不交的了证据
    [14:27:47]
  • [审判长]:
    法庭给予你5日时间,5日后不交材料,视为未提交任何证据。
    [14:28:02]
  • [被告]:
    明白。
    [14:28:13]
  • [审判长]:
    法庭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询问, 被告方,服务费是4万元吗,给了总代吗
    [14:28:29]
  • [被告]:
    是的。总代是某伟业,我不知道全称。我把钱全部给了总代。我们过路的。
    [14:28:42]
  • [审判长]:
    你拿什么钱给了佣金。
    [14:29:01]
  • [被告]:
    总代返我们两万一千元,我拿这个钱给了佣金。
    [14:29:14]
  • [审判长]:
    4万元,交到哪里了
    [14:29:34]
  • [被告]:
    胡直接收了交给总代
    [14:29:47]
  • [审判长]:
    胡是代表你们公司交的吗
    [14:30:02]
  • [被告]:
    是的。
    [14:30:13]
  • [审判长]:
    收4万元时候,这4万元是服务费吗。
    [14:30:26]
  • [被告]:
    是团购服务费。
    [14:30:38]
  • [审判长]:
    你刚才说少给原告一些,你能给原告多少
    [14:31:11]
  • [被告]:
    我跟总代关系不错,我想找总代能给我退给我一些就一些,我也不想告总代。我自己想扛下来,胡离职了,找他他也不一定给。我现在拿钱我也拿不出来。目前确实没有一分钱。从现在开始到10月份分期付清。我想原告少要点。
    [14:31:25]
  • [审判长]:
    多少钱
    [14:31:41]
  • [被告]:
    2万一千元。
    [14:31:56]
  • [原告]:
    我们来回跑也损失了好多钱,找过开发商,也见不到房。这个钱给谁了,就该找谁。
    [14:32:11]
  • [审判长]:
    原告你同意少一点钱吗
    [14:32:32]
  • [原告]:
    不行。不同意。
    [14:32:45]
  • [审判长]:
    原告你买的项目
    [14:33:00]
  • [原告]:
    永清县开发区,购买的是公寓,商住的。某商贸城的房子,具体叫什么不知道。
    [14:33:13]
  • [审判长]:
    房子没动工吗
    [14:33:29]
  • [被告]:
    具体我也不知道。我跟开发商不联系,我是二代。
    [14:33:43]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执焦点,责任大小和适用法律等具体问题进行,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准使用污秽,讽刺,挖苦等不文明语言,不允许有人人身攻击性言行。现在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4:34:15]
  • [原告]:
    把服务费跟起诉费都要承担。
    [14:34:29]
  • [审判长]:
    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4:34:40]
  • [被告]:
    结合我自身情况,没有大的还款能力,原告适当少收点,给我一定期限,我还。我把员工佣金我自己背下来,我不可能找我员工要钱。我们都是受害方,都是因为政策出现了,大家都是受害者。
    [14:34:54]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14:35:24]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4:35:36]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4:35:50]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首先由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14:36:03]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4:36:15]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4:36:26]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93条、第96条、第142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14:36:39]
  • [原告]:
    同意少要7000元,就是少一个他们员工的佣金。
    [14:37:09]
  • [被告]:
    同意法庭调解。我还需要一定时间,截止到10月份。
    [14:37:32]
  • [审判长]:
    原告提出调解方案?
    [14:38:01]
  • [原告]:
    调解方案10月1日之前给付原告3.3万元,若支付不了,按照4万元进行支付,原告方可申请执行。
    [14:38:24]
  • [被告]:
    同意。
    [14:38:39]
  • [审判长]:
    向双方明确一下调解方案:10月1日之前,被告支付原告3.3万元整;若不能支付,仍按照4万元进行支付,原告方可申请执行。
    [14:39:23]
  • [审判长]:
    诉讼费怎么承担。
    [14:39:39]
  • [原告]:
    原告先预交。之后找被告索要。
    [14:39:53]
  • [审判长]:
    2019年10月1日之前,被告支付原告3.3万元整;若不能支付,仍按照4万元进行支付,原告方可申请执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先有原告垫付。
    [14:40:15]
  • [审判长]:
    法庭调解结束。现在休庭,庭审笔录当事人可当庭或在五日内阅读,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申请补正。
    [14:40:54]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4:41:17]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4: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