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审判大楼

案件合议庭

公诉人

案件审判长

辩护人

庭审现场
5月14日9:30,二中院审理“殴打他人 致人死亡”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殴打他人 致人死亡”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干某于2019年1月1日,在本市大兴区自建楼内一层楼道持灭火器对华某(男,殁年28岁)进行殴打,致华某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干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张某、干某的刑事责任。据此,提起公诉。
    [09:36:27]
  • [主持人]: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09:37:21]
  • [书记员 沈邱繁星]: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请坐。
    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09:37:34]
  • [审判长 丛卓义]:
    请法警提被告人张某、干某到庭。
    (审判长核对被告人自然情况)
    被告人张某、干某,你是们否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副本及附带民事诉状?
    [09:38:04]
  • [被告人张某、干某]:
    收到了。
    [09:39:36]
  • [审判长 丛卓义]:
    什么时间收到的起诉书副本?
    [09:40:09]
  • [被告人张某、干某]:
    2019年3月18日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同年3月29日收到的附带民事诉状。
    4月19日收到起诉书副本。
    [09:40:23]
  • [审判长 丛卓义]:
    起诉书载明你的姓名、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曾任职务、住址、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是否正确?
    [09:40:38]
  • [被告人张某、干某]:
    正确。
    [09:40:52]
  • [审判长 丛卓义]:
    你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09:41:04]
  • [被告人张某、干某]:
    没有。
    [09:41:14]
  • [审判长 丛卓义]:
    辩护人,什么时间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副本的?
    [09:41:29]
  • [被告人张某、干某辩护人]:
    2019年3月20日收到的,超过十天。
    4月19日收到起诉书副本。
    [09:42:24]
  • [审判长 丛卓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第188条第1款之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干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华某诉张某、干某民事赔偿一案。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名单。
    本庭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丛卓义,也就是我本人担任审判长,会同审判员王志东、人民陪审员周文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沈邱繁星担任法庭记录。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张婷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张某的委托,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某、张某律师担任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受被告人干某的委托,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指派金某律师担任被告人干某的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华及其诉讼代理人华贤良、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到庭参加诉讼。鉴于各原告人的身份已经在庭前核实,故当庭不再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第32条、第33条、第197条、第19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93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也就是说,如果认为法庭宣布的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理由,要求更换。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可以申请通知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被告方还享有如下权利: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请求调解、撤诉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等。
    被告人,上述诉讼权利你是否听清楚了?
    [09:42:58]
  • [被告人张某、干某]:
    听清了。
    [09:45:11]
  • [审判长 丛卓义]:
    是否申请回避?
    [09:45:34]
  • [被告人张某、干某]:
    不申请。
    [09:45:52]
  • [审判长 丛卓义]:
    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09:46:10]
  • [被告人张某、干某辩护人]:
    不申请。
    [09:46:26]
  • [审判长 丛卓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否有上诉申请?
    [09:47:59]
  • [民事诉讼原告人]:
    不申请。
    [09:48:13]
  • [审判长 丛卓义]:
    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09:48:27]
  • [民事诉讼原告人]:
    不申请。
    [09:48:39]
  • [审判长 丛卓义]:
    本次庭审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三个阶段。庭审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视频直播。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诉讼代理人华某在侦查阶段做过证人,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到庭外等候。
    首先进行刑事部分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09:48:55]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宣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京二分检刑诉【2019】27号起诉书。(内容略)
    [09:49:29]
  • [审判长 丛卓义]:
    被告人可以坐下,法警将被告人的手铐打开。
    [09:49:41]
  • [审判长 丛卓义]: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的内容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的内容是否一致?
    [09:50:00]
  • [被告人张某、干某]:
    一致。
    [09:50:11]
  • [审判长 丛卓义]:
    将被告人干某带出法庭候审。
    被告人张某,起诉书指控你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09:50:23]
  • [被告人 张某]:
    没有异议。
    [09:50:42]
  • [审判长 丛卓义]:
    下面请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09:50:51]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张,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你的案子,希望你如实回答公诉人的问题。
    [09:51:01]
  • [被告人 张某]:
    好的。
    [09:51:23]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你与干某是什么关系?
    [09:52:17]
  • [被告人 张某]:
    表哥关系。
    [09:52:49]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和被害人认识吗? 有没有使用过工具?
    [09:53:03]
  • [被告人 张某]:
    不认识。当天下午回宿舍楼睡觉,走到楼梯转角的地方下来一个人,不知道什么原因推了我一下,我跟他发生争执。我殴打了他,用拳头打的。还用手,还有其他。
    记不清了,当时喝多了,喝了七八两白酒。记不清干怎么打的。
    [09:53:24]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以前侦查过程中提到使用过灭火器。 到底拿没拿。
    [09:53:45]
  • [被告人 张某]:
    当时不知道,现场我表哥说有灭火器,我记不清了不知道有没有使用。我就说拿了。
    记不清了。以今天说的为准。他嘴角受伤了。打完之后我回宿舍睡觉了,他回他的住处了。我表哥跟着他回去了,当时房东说各去看各的病了我脚流血了没有去看。他我不知道。然后就是他回去了。我表哥也跟着他回去了。
    [09:54:05]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你怎么被抓获的。
    [09:54:31]
  • [被告人 张某]:
    在停车场,1月8日在大兴停车场被抓获。期间公安机关给我发的短信联系,1月2日或1月3日发的短信。我当时没有回复。当时让我去公安机关交代打架的问题。1月8日在停车场被抓获,干和我一块被抓获。
    [09:54:46]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暂时询问到此结束。
    [09:55:02]
  • [审判长 丛卓义]:
    下面由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09:55:22]
  • [辩护人 张某慧、张某飞律师]:
    你有没有回答用灭火器打人了吗?你是否用灭火器打过他?
    [09:57:52]
  • [被告人 张某]:
    没有。我确实记不清了。当时喝了酒。当时就说现场有灭火器我就说了这么一句。
    记不清了。
    [09:58:32]
  • [辩护人 张某慧、张某飞律师]:
    你在和被害人打架的过程中你自己被摔倒过吗?他有打你吗?打完以后你和对方是否和解?
    [09:58:47]
  • [被告人 张某]:
    摔倒过,记不清了。他推我,后面是殴打躺地的。他用拳头打我的。
    对。当时表示各看各的。当时说不用报警。
    [09:59:07]
  • [辩护人 张某慧、张某飞律师]:
    你知道事情以后你从干顺利那知道的报警,当时怎么想的?当时在现场打架的时候都有哪些人在场?
    [09:59:27]
  • [被告人 张某]:
    当时跟我说是房东他去派出所处理一下。当时在家。我2号外出的。
    有个住户,还有一个送快递还是送外卖的经过、还有房东,我就记得这些。我当时的眼镜丢了。当时楼道的光线非常昏暗。看不清人脸。
    [09:59:46]
  • [审判长 丛卓义]:
    干的辩护人是否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10:00:34]
  • [辩护人 金某]:
    你跟你表哥最开始跟被害人见面是在什么地方?能看出来被害人的心情状态吗?
    [10:01:09]
  • [被告人 张某]:
    一层楼梯口转角的地方。一层到二层有个夹层一个平台。
    没注意。
    [10:01:27]
  • [辩护人 金某]:
    当时能不能看出来对方有喝醉酒这情况?你跟你表哥在之前你们知不知道对方伤到什么程度?
    [10:01:42]
  • [被告人 张某]:
    这个我有。我当时喝醉了看不出来对方状态。
    不知道。我当时确实记不清被抓的状态了。
    [10:02:09]
  • [辩护人 金某]:
    你作为一个成年人要知道口供的后果。
    [10:02:23]
  • [被告人 张某]:
    我确实记不清当天发生的事情。
    [10:02:36]
  • [辩护人 金某]:
    你看到现场有其他人拿灭火器了吗?有其他人拿灭火器打人了吗?你看到对方在过程中有摔倒或者头撞到什么墙面、地板这种吗?
    [10:02:47]
  • [被告人 张某]:
    都记不清了。
    [10:03:05]
  • [审判长 丛卓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10:03:25]
  • [民事诉讼原告人]:
    公安机关多次询问你的时候,你说确实从地上拿东西打了被害人,具体什么东西你记不清了,再往后的你又说拿东西打被害人了。这三次口供你确实说了你拿了东西打了被害人。
    [10:03:35]
  • [被告人 张某]:
    我当时确实不知道有没有拿灭火器。
    [10:03:48]
  • [民事诉讼原告人]:
    你刚才说双方打完以后你又上三楼找被害人。你的目的是要求被害人给你道歉还是调解?
    [10:03:59]
  • [被告人 张某]:
    那是房东去我们那找的我。
    [10:04:13]
  • [审判长 丛卓义]:
    法庭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如实回答。
    当时在打架现场的时候你使没使用过。你是没使用过还是记不清了?你除了拳脚拿没拿其他东西打过被害人。你在描述一下当时发生争执和冲突的时候你们是怎么打的。
    [10:04:30]
  • [被告人 张某]:
    我确实记不清了。当时我在楼梯口我推了一下,喝酒了比较冲动就和他殴打在一起。后来他就下一楼推了我一下。干顺利的那个我记不清了。
    [10:04:46]
  • [审判长 丛卓义]:
    各方是否有补充发问?
    [10:04:57]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没有。
    [10:05:08]
  • [被告人张某、干某辩护人]:
    没有。
    [10:05:24]
  • [审判长 丛卓义]:
    将张某带出法庭候审,提被告人干到庭。
    被告人干某,起诉书指控你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10:05:40]
  • [被告人 干某]:
    没有异议。
    [10:05:59]
  • [审判长 丛卓义]:
    下面请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10:06:14]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干,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你的案子,希望你如实回答公诉人的问题。
    [10:06:35]
  • [被告人 干某]:
    好的。
    [10:06:57]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你和张是什么关系?和被害人案发前认识吗,把案发当天经过说下。
    [10:07:23]
  • [被告人 干某]:
    表弟关系。
    不认识。1月1日,当天晚上从我家吃完饭和张回到住处,走道楼道中我和张聊天中他说话带不文明用词受害人听到和张发生争执,他将张从二楼平台推到二楼中间的平台,张起来后他二人发生争执。我劝架过程中和被害人用拳头发生争执。之后就到了一楼。到了一楼以后也是用拳头打。至于用没用灭火器记不清了。印象中我记的我碰过灭火器具体干什么我不知道。张我记不清他用没用。因为喝了大量的酒。7点在家吃饭的时候喝的。半斤多酒。之后我看见受害者右眼有点肿我就去劝架叫房东过来。房东沟通下协商解决。被害人就去和房东出去看病了。
    [10:07:56]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在打的过程中有没有人经过?你和张有伤吗?
    [10:08:57]
  • [被告人 干某]:
    记不清了。
    我手破了、额头破了。没去看病。1月8日在停车场被民警抓获。中间接收到公安机关的通知。1月2日12点多接收到的。当时民警打电话说受害者报警了,让张去派出所说原由,我是正好出差了没在北京。给我打电话让张去,也让我配合调查了。我说我出差了没在北京。完就了没联系,到1月8日直接被抓了。
    [10:09:21]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公诉人的讯问暂时到此。
    [10:09:52]
  • [审判长 丛卓义]:
    下面由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10:10:06]
  • [辩护人 金某]:
    当天是第一时间接触到被害人的时候你能看出来被害人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事后对方心情不好。当天能看出来对方喝过酒没?
    [10:10:30]
  • [被告人 干某]:
    没打之前记不清了。事后说心情不好。
    没有印象。
    [10:10:49]
  • [辩护人 金某]:
    在2号时候,警察打电话的时候跟你说过被害人伤到什么程度没只是说去调查?你明确说过去调查过吗?
    [10:11:03]
  • [被告人 干某]:
    没有说。就说去调查。我说我没有在北京我说我在外地呢。他要张小龙的联系方式我给他了。
    我说我得出差拖个四五天回北京我再去。
    [10:11:30]
  • [辩护人 金某]:
    你看到有其他人拿灭火器打对方吗?看到对方有摔倒这种情形吗?
    [10:11:43]
  • [被告人 干某]:
    没有看到;当时记不清了。
    [10:11:57]
  • [审判长 丛卓义]:
    张的辩护人是否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10:14:08]
  • [辩护人 张某慧、张某飞律师]:
    公安机关在记录中谈到灭火器对这个问题你当时怎么谈到?
    [10:14:29]
  • [被告人 干某]:
    我印象中碰过。具体怎么碰到的记不清了,印象中触碰过。我参与殴打被害人用拳头了。
    [10:14:44]
  • [辩护人 张某慧、张某飞律师]:
    打完以后房东是你到被害人房间里去还是说房东带被害人到你房间?张在打架过程中,他认为他是吃亏了还是讨便宜了?
    [10:14:56]
  • [被告人 干某]:
    我先去的被害人房间找的房东协调完以后,跟受害者和房东到我房间,被害人我表弟赔礼道歉,说对不起。
    当时应该是吃亏的状态。好像是打倒在地,打倒几次记不清了。
    [10:15:30]
  • [辩护人 张某慧、张某飞律师]:
    警察通知你们去配合调查的时候,你们当时怎么商量?当时你们认为事态有多严重吗?
    [10:15:48]
  • [被告人 干某]:
    没有商量。
    印象中没觉得多严重。当时争执后受害人挺清醒的,他回他卧室了,房东也去了。他说他当时心情不好。
    [10:16:10]
  • [审判长 丛卓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10:17:16]
  • [民事诉讼原告人]:
    灭火器谁使用记不清了?你为什么记不清了。
    [10:17:37]
  • [被告人 干某]:
    我不排除触碰过灭火器。
    因为喝酒喝多了。
    [10:19:34]
  • [民事诉讼原告人]:
    是不是你想推托事情起因责任。你刚才说觉得你们吃到亏了。打完架以后你们是否先到被害人房间去?去的目的是为了道歉吗?
    [10:19:51]
  • [被告人 干某]:
    我喝酒喜欢断片。什么都记不清了。
    对,一方面是道歉一方面是和解去了。
    [10:20:43]
  • [审判长 丛卓义]:
    法庭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如实回答。
    当时和被害人在楼梯里碰到谁先发生的冲突?
    [10:21:53]
  • [被告人 干某]:
    张。受害人先动的手。张先跟被害人打起来的。用拳头打的。张拿没拿东西我记不清了。我打了被害人。我也是用的拳头。我记不清有没有拿东西打人了。我有印象碰过灭火器。
    [10:22:17]
  • [审判长 丛卓义]:
    你碰灭火器什么场景?在打架过程中碰过灭火器吗?
    [10:22:40]
  • [被告人 干某]:
    记不清了。
    [10:22:50]
  • [审判长 丛卓义]:
    各方是否有补充发问?
    [10:23:03]
  • [各方当事人]:
    没有。
    [10:23:16]
  • [审判长 丛卓义]:
    下面由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
    下面请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10:24:08]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宣读: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略)
    [10:24:42]
  • [审判长 丛卓义]:
    被告人,对以上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0:24:54]
  • [被告人张某、干某]:
    没有。
    [10:25:18]
  • [审判长 丛卓义]:
    辩护人,对以上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0:25:38]
  • [被告人张某、干某辩护人]:
    没有。
    [10:25:48]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经审查张在2月3号和其他供述还是属于证据合法性。我们认为被告人还是要被告人如实、自愿表达意思这是一个根本。我们只出示了2月3号为摘要,他不使用灭火器的打他的证据。
    [10:33:51]
  • [审判长 丛卓义]: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是否有异议?
    [10:34:15]
  • [民事诉讼原告人]:
    但是对他证据性质不认可。首先说明对事实起因是被告人单方面陈述是对方和解之后寻衅滋事,事件起因对被害人没有客观证据加以佐证。这份证据和以前四份证据不一致。在合法证据排除以前我认为凡是包括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一些材料都应该作为证据使用。我对这份证据真实性不认可,证明观点不认可。
    [10:34:30]
  • [审判长 丛卓义]:
    公诉人出示的是2月3号的证据,其他的所有供述全部作为证据使用。干顺利辩护人前面也应该作为证据使用。你现在如果反对一会可以在辩护人证据出示阶段提出证据。还有意见吗?
    [10:35:02]
  • [辩护人 张某慧、张某飞律师]:
    没有。
    [10:35:21]
  • [审判长 丛卓义]:
    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10:35:38]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宣读:发、破案经过(略)
    [10:36:13]
  • [审判长 丛卓义]:
    被告人,对以上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0:36:26]
  • [被告人张某、干某]:
    没有。
    [10:36:39]
  • [审判长 丛卓义]:
    辩护人,对以上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0:36:56]
  • [被告人张某、干某辩护人]:
    没有。
    [10:37:09]
  • [审判长 丛卓义]: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是否有异议?
    [10:37:27]
  • [民事诉讼原告人]:
    没有。
    [10:37:38]
  • [审判长 丛卓义]:
    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10:45:34]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宣读:移送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
    [10:45:47]
  • [审判长 丛卓义]:
    被告人,对以上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0:46:23]
  • [被告人张某、干某]:
    没有。
    [10:46:49]
  • [审判长 丛卓义]:
    辩护人,对以上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0:47:05]
  • [被告人张某、干某辩护人]:
    没有。
    [10:47:16]
  • [审判长 丛卓义]: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是否有异议?
    [10:47:39]
  • [民事诉讼原告人]:
    没有。
    [10:47:49]
  • [审判长 丛卓义]:
    审: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10:48:05]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宣读: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
    [10:48:21]
  • [审判长 丛卓义]:
    被告人,对以上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1:37:55]
  • [被告人张某、干某]:
    没有。
    [11:38:07]
  • [审判长 丛卓义]:
    辩护人,对以上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1:38:19]
  • [被告人张某、干某辩护人]:
    没有。
    [11:38:28]
  • [审判长 丛卓义]: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是否有异议?
    [11:38:41]
  • [民事诉讼原告人]:
    没有。
    [11:38:49]
  • [审判长 丛卓义]:
    刑事部分调查结束,现在就民事部分进行法庭调查。
    传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华某到庭。
    首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民事诉状。
    [11:39:29]
  • [民事诉讼原告人]:
    宣读民事诉状。
    [11:39:50]
  • [审判长 丛卓义]:
    下面由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
    首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11:40:03]
  • [审判长 丛卓义]:
    被告人对以上宣读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11:49:14]
  • [被告人张某、干某]:
    没有。
    [11:49:28]
  • [审判长 丛卓义]:
    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对以上宣读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11:49:50]
  • [被告人张某、干某辩护人]:
    没有。
    [11:50:01]
  • [审判长 丛卓义]: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合理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对于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将不予支持,诉讼双方都听清了吗?
    [11:50:33]
  • [各方当事人]:
    听清了。
    [11:50:49]
  • [审判长 丛卓义]: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发问,公诉人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鉴定意见、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发表了质证意见。附带民事部分,诉讼双方也进行了举证、质证,合议庭将在评议时予以考虑,依法确认。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刑事部分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对刑事部分发表意见,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控辩双方进行辩论的顺序进行。控辩双方,应当就起诉指控的事实,当庭出示的证据,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辩论。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1:51:07]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公诉人发布公诉意见。(略)
    [11:51:39]
  • [审判长 丛卓义]: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1:52:51]
  • [被告人 张某]:
    我犯罪了,给别人家属造成了伤害。我愿意承担责任。
    [11:53:03]
  • [被告人 干某]:
    我认同。
    [11:53:15]
  • [审判长 丛卓义]: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1:53:36]
  • [辩护人 张某慧、张某飞律师]:
    灭火器经过两人之手是两人共同在现场殴打,这里面到底从证人描述分析,张本身当时是醉酒状态,在一楼二楼平台休息,走路走不动了。发生争执以后双方经过几轮打架使用全身力气,一个灭火器轮怎么轮,在醉酒状态下,对证人看法存疑。对死亡结果作为共同而不是单一的,我们认为张构成故意伤害至人死亡作为参与人这点我们不否认,但是他单独个人造成的死亡我们不太同意这个观点。请法庭考虑受害人死亡后果不排除其他因素:医疗救治不及时加重。死亡结果应该考虑酌定。请法庭参照故意伤害重伤情节量刑。
    [11:59:04]
  • [辩护人 金某]:
    手持灭火器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到底是谁这么个行为。从目前证据来说,关于被告本人供述辩护人认为应该同时举证前几次录像。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存在过错,希望从法律角度、从证人以及两位被告人的公诉证言来说,被告人情绪不稳定、有喝酒的可能。
    关于被害人死亡原因,殴打也是死亡原因,但并不是死亡的必然结果。
    被告人并没有刻意逃避刑事责任。认罪态度良好。
    [12:12:46]
  • [审判长 丛卓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发表意见。
    [12:13:02]
  • [民事诉讼原告人]:
    以故意伤害罪定二被告。本案对二被告借酒之后殴打被害人,在被害人没有防抗能力的情况下,用灭火器击打被害人的头部,二被告行为非常明显。另外二被告人认罪态度不积极。
    [12:13:16]
  • [审判长 丛卓义]:
    在刚才的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围绕办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内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下面,进行第二轮法庭辩论,可以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
    [12:13:33]
  • [审判长 丛卓义]:
    公诉人有无新的意见?
    [12:14:51]
  • [公诉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张使用灭火器殴打被害人。证人吕证言准确。
    案发后公安机关联系被告人但被告人并无理会,公诉人认为并没有法律量刑情节。根据证据情况认定案件事实。
    [12:19:23]
  • [审判长 丛卓义]:
    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为自己辩护的吗?
    [12:23:47]
  • [被告人张某、干某]:
    没有了。
    [12:23:58]
  • [审判长 丛卓义]:
    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12:24:17]
  • [辩护人 张某慧、张某飞律师]:
    我认为有了分析才有判断。我建议考虑伤害致人重伤去量刑。
    [12:24:31]
  • [辩护人 金某]:
    我们不否认干用拳打被害人。死亡原因受钝器所还伤,不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建议对干量刑10年以下。
    [12:30:33]
  • [审判长 丛卓义]:
    刑事部分辩论结束,现在就民事部分辩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意见?
    [12:33:47]
  • [民事诉讼原告人]:
    应该依法对原告予以赔偿。
    [12:34:24]
  • [审判长 丛卓义]: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有意见?
    [12:34:37]
  • [被告人张某、干某]:
    没有。
    [12:34:51]
  • [审判长 丛卓义]:
    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
    [12:35:06]
  • [被告人张某、干某辩护人]:
    愿意赔偿。没有。
    [12:36:05]
  • [审判长 丛卓义]:
    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如果能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进行调解。
    [12:36:55]
  • [审判长 丛卓义]: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方,能赔偿原告方多少钱?
    [12:38:19]
  • [辩护人 张某慧、张某飞律师]:
    单方赔偿20万。
    [12:38:30]
  • [辩护人 金某]:
    赔偿10万。
    [12:38:41]
  • [审判长 丛卓义]:
    鉴于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均同意调解,但调解金额仍存在分歧,法庭将在休庭后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同刑事部分依法一并判处。
    经过刚才的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对本案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双方观点已经阐明,合议庭将在评议时予以考虑。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由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12:39:01]
  • [被告人 张某]:
    我向被告人的家人表示深深的歉意。我愿意承担一切我应该承担的责任。
    [12:42:12]
  • [被告人 干某]:
    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积极赔偿。
    [12:42:33]
  • [审判长 丛卓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干犯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以及被告人所做的最后陈述,本院均已记录在案,合议庭休庭后进行评议,判决结果另行宣告,庭审笔录休庭后交被告人、辩护人阅签,当庭宣读的证人证言及出示的证据材料,休庭后交付法庭。
    将被告人张某、干某带出法庭。(敲法槌)
    [12:42:47]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网友关注,再见。
    [12:43:52]
  • [声明]:
    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2: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