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5月15日9:15,顺义法院审理“劳动者称曾出具休假证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被索赔”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劳动者称曾出具休假证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被索赔”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被告B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原告于1990年7月入职A公司,双方于2004年7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5月,A公司将原告调至B公司,当时A公司并未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也未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B公司也并未与原告签署劳动合同。2018年9月,B公司向原告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称原告违反了《考勤管理办法》中关于请休假审批手续的规定,但是原告从未见过上述办法,也向单位出具了休假证明。原告对仲裁裁决不服,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B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为原告补缴2018年9月至今的五险一金2万余元;B公司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4万余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09:41:29]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09:59:18]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09:59:31]
  • [双方]:
    听清了。
    [09:59:39]
  • [审判长 李秀文]:
    (核对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59:56]
  • [双方]:
    无异议。
    [10:00:08]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蔡爱华、王淑蚕共同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孙亚卿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申请回避的权利;
    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的权利;
    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双方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10:00:15]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0:57:42]
  • [审判长 李秀文]:
    告知双方当事人,本次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请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恪守司法礼仪,维护自身形象,是否听清?
    [10:57:49]
  • [双方]:
    听清了。
    [10:58:39]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
    [10:58:53]
  • [原告]:
    原告诉称:被告B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原告于1990年7月入职A公司,双方于2004年7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5月,A公司将原告调至B公司,当时A公司并未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也未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B公司也并未与原告签署劳动合同。2018年9月,B公司向原告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称原告违反了《考勤管理办法》中关于请休假审批手续的规定,但是原告从未见过上述办法,也向单位出具了休假证明。原告对仲裁裁决不服,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B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为原告补缴2018年9月至今的五险一金2万余元;B公司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4万余元。
    诉讼请求无变化。
    [10:59:00]
  • [审判长 李秀文]:
    原告,明确第一项诉讼请求,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间?
    [11:03:15]
  • [原告]:
    1991年7月1日至今。
    [11:04:21]
  • [审判长 李秀文]:
    在仲裁时第三、四项仲裁请求与你现在的第一项诉讼请求相互矛盾,解释一下。
    [11:04:34]
  • [原告]:
    是律师写的,我不清楚。
    [11:04:43]
  • [审判长 李秀文]:
    原告,第二项诉讼请求的依据,既然主张与B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又主张由B公司补缴五险一金?
    [11:04:49]
  • [原告]:
    因为从2014年5月1日我借调到B公司,之后的五险一金都是B公司缴纳的,工资也是B公司发的。
    [11:05:14]
  • [审判长 李秀文]:
    第二项诉讼请求是否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11:05:36]
  • [原告]:
    没有。
    [11:05:43]
  • [审判长 李秀文]:
    第三项诉讼请求的工龄补偿明确一下是什么,计算标准?
    [11:05:49]
  • [原告]: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以4300元为基数,补偿年限28年,数额变更为240800元。
    [11:05:58]
  • [审判长 李秀文]:
    第一项诉讼请求主张与A公司至今存在劳动关系,意味着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第三项诉讼请求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这是相互矛盾的,原告解释一下。
    [11:06:09]
  • [原告]:
    我主张双方至今存在劳动关系,撤销第三项诉讼请求。
    [11:06:19]
  • [审判长 李秀文]:
    B公司发表答辩意见。
    [11:06:28]
  • [被告]:
    二被告统一进行答辩,A公司认可1991年7月30日至2014年4月30日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2014年5月1日起原告的劳动关系由A公司转入B公司,故不同意原告第一项的诉讼请求,原告的第二项诉讼请求未经仲裁前置也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11:06:49]
  • [原告]:
    经过我慎重考虑并与家人商量,我申请撤诉。
    [11:07:17]
  • [审判长 李秀文]:
    原告申请撤诉是自愿的么?
    [11:07:27]
  • [原告]:
    是自愿的。
    [11:07:37]
  • [审判长 李秀文]:
    二被告什么意见?
    [11:07:45]
  • [被告]:
    没有意见。
    [11:07:52]
  • [审判长 李秀文]:
    告知双方因原告申请撤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听明白了吗?
    [11:07:58]
  • [双方]:
    明白了,不要求出具书面裁定文书。
    [11:08:14]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休庭,当事人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1:08:20]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1:08:28]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1: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