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吕海菲法官正在主持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

被告人正在受审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庭审现场全貌
5月16日11时,海淀法院审理“被指假冒警察持‘枪’坐‘霸王车’ 男子被控涉嫌招摇撞骗”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0:31:58]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0:32:22]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被指假冒警察持‘枪’坐‘霸王车’ 男子被控涉嫌招摇撞骗”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32:36]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法官吕海菲。
    [10:33:03]
  • [主持人]:
    吕海菲,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
    [10:33:12]
  • [主持人]:
    了解了法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0:33:25]
  • [主持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2月20日19时至20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北京市西城区乘坐被害人孙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海淀区某处,期间王某使用伪造的人民警察工作证件,并使用枪状打火机冒充真枪将枪口对准孙某,迫使孙某未向其索要39元车费。孙某在王某下车后随即报警,王某于当日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10:33:38]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0:34:11]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法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0:34:28]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0:56:01]
  • [审判长]:
    请坐。请值庭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10:56:50]
  • [审判长]:
    现在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10:57:59]
  • [被告人]:
    王某,男,1974年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大学文化,无业。
    [10:58:16]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涉嫌犯招摇撞骗罪一案。本法庭由审判员吕海菲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汪冬泉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莹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路飞出庭为王某辩护到庭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进行辩护;被告人还有权作出最后陈述。被告人和辩护人,你们听明白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0:59:22]
  • [被告人]:
    听清了,不申请。
    [11:01:28]
  • [辩护人]:
    听清了,不申请。
    [11:04:43]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1:05:36]
  • [公诉人]:
    2018年2月20日19时至20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北京市西城区乘坐被害人孙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海淀区某处,期间王某使用伪造的人民警察工作证件,并使用枪状打火机冒充真枪将枪口对准孙某,迫使孙某未向其索要39元车费。孙某在王某下车后随即报警,王某于当日被抓获归案。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请依法审判。
    [11:05:56]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们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11:06:50]
  • [被告人]:
    一致,没意见,我认罪。
    [11:08:27]
  • [辩护人]:
    一致,没意见。
    [11:08:43]
  • [审判长]:
    公诉人和辩护人有问题向被告人讯问的吗?
    [11:09:17]
  • [公诉人]:
    不需要。
    [11:10:26]
  • [辩护人]:
    不需要。
    [11:10:46]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11:10:54]
  •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本案证据一并简要出示。宣读被告人王某的供述、宣读被害人孙某的陈述、宣读证人刘某等人的证言,出示扣押笔录、扣押清单、扣押决定书,出示枪状打火机照片、工作证照片、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身份证明材料。本案证据出示完毕。
    [11:11:44]
  • [审判长]:
    法庭现在当庭播放行车记录监控视频,被告人和辩护人,你们仔细观看。
    [11:15:29]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你们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11:17:39]
  • [被告人]:
    没意见,我都认。
    [11:19:43]
  • [辩护人]:
    没意见。
    [11:20:33]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有何证据需向本庭出示的?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
    [11:20:50]
  • [被告人]:
    没有证据。不申请。
    [11:22:13]
  • [辩护人]:
    没有证据。不申请。
    [11:22:35]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1:22:50]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1、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2、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综上,请合议庭酌情量刑。
    [11:23:20]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1:25:12]
  • [被告人]:
    没什么好说的,我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我。
    [11:25:27]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1:26:17]
  • [辩护人]:
    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待犯罪事实,且社会危害性较小。建议合议庭从轻处罚。
    [11:26:45]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1:30:14]
  • [被告人]:
    我认罪悔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11:31:48]
  • [审判长]:
    现在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期宣布。法警将被告人带下庭。
    [11:32:13]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1:32:3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1:33:07]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1:46:53]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宋金超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一庭的大力支持。
    [11:47:09]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1:47:36]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