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审判员和书记员

原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5月27日14时,顺义法院审理“称拖欠运输费三年 起诉要求结清费用”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拖欠运输费三年 起诉要求结清费用”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原告为被告经提供运输服务,被告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2016年4月至8月,运输费用共计7万余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称需先开票后付款,故原告先后于2016年8月24 日和2017年9月27日两次出具发票。被告于2018年5月10日支付运输费用 28 000元,尚欠50 500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运输费用,但被告以各种理拒绝。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运输费用50 500元。
    庭审马上开始。
    [15:19:16]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6:04:00]
  • [审判员 牛佳雯]: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6:04:10]
  • [原告]:
    听清了。
    [16:04:20]
  • [审判员 牛佳雯]:
    (核实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6:04:27]
  • [原告]:
    无异议。
    [16:04:40]
  • [审判员 牛佳雯]:
    到庭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起诉被告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牛佳雯独任审判,书记员王耀飞担任法庭记录。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首先告知你们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及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原告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6:04:48]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16:12:10]
  • [审判员 牛佳雯]:
    本庭释明本次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请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遵守法庭纪律,恪守司法礼仪,维护自身形象。是否听清?
    [16:12:19]
  • [原告]:
    听清了。
    [16:12:40]
  • [审判员 牛佳雯]: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书或者口头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6:12:47]
  • [原告]:
    宣读起诉书(完毕),与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一致。
    事实及理由无变化。
    [16:12:54]
  • [审判员 牛佳雯]:
    因被告未到庭,不再进行法庭答辩,原告出示证据。
    [16:13:23]
  • [原告]:
    证据同证据目录。第一项证据没有原件,只有截图。
    [16:13:31]
  • [审判员 牛佳雯]:
    双方的交易模式?
    [16:15:05]
  • [原告]:
    原被告从2016年年初到8月份合作,本案涉及到未结的运费是2016年4月至8月期间,被告委托原告运输物品,被告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原告需要运输,之前口头商量好价格后,原告去取货,运送至被告指定地点,2016年4月份之前的运费已经全部结清,2016年4月开始总计运输费78500元。被告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运输费用28000元,目前尚欠50500元。
    [16:15:14]
  • [审判员 牛佳雯]:
    双方是否签订过书面合同,或者有送货单等书面证据?为何没有书面证据留存?
    [16:15:46]
  • [原告]:
    没有签过书面合同,也没有其他书面证据,因为时间太长了,司机都已经换了,证据没有保存。
    [16:15:54]
  • [审判员 牛佳雯]:
    原告陈述具体费用发生的时间地点金额?
    [16:16:00]
  • [原告]:
    (陈述具体时间地点金额)
    [16:16:07]
  • [审判员 牛佳雯]:
    微信聊天双方的身份?如何证明双方身份?
    [16:16:25]
  • [原告]:
    对方是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们这边是原告的工作人员,被告的身份只能通过内容来确认。
    [16:16:35]
  • [审判员 牛佳雯]:
    聊天中提到的A公司是谁?
    [16:16:54]
  • [原告]:
    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原告法定代表人同时是原告和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所以,在微信沟通中工作人员也称自己是A公司。但实际为被告承运货物的是原告,开发票的时候用的也是原告的名称。微信沟通时提供的也是原告的账户信息。
    [16:17:33]
  • [审判员 牛佳雯]:
    聊天中提到的高总是谁?
    [16:18:25]
  • [原告]:
    是工作人员的口误,对方是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他说错了,但是在后来的沟通中他一直用的是正确的称呼。
    [16:18:32]
  • [审判员 牛佳雯]:
    转账人身份?是否有证据证明其身份?
    [16:20:41]
  • [原告]:
    是被告的财务人员,关于他的身份没有书面的证据证明。
    [16:20:50]
  • [审判员 牛佳雯]:
    原告如何证明运输合同的相对方是被告?
    [16:20:57]
  • [原告]:
    我方开具了被告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为78500元。此发票证明了双方之间有运输费的产生,即产生了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
    [16:21:15]
  • [审判员 牛佳雯]:
    为何聊天记录中显示欠款是五万整?
    [16:21:38]
  • [原告]:
    认可欠款金额是5万元整。
    [16:21:48]
  • [审判员 牛佳雯]:
    聊天记录中,对方发来的照片为何显示是XXXX?
    [16:21:55]
  • [原告]:
    不清楚。之后2018年8月15号,对方发来的截图我方也无法辨识。
    [16:22:15]
  • [审判员 牛佳雯]:
    原告开具的发票是应被告要求开具的么?发票是否交给被告?什么时间交给哪个人?
    [16:22:22]
  • [原告]:
    是被告要求原告开的,购买方的名称是被告给原告的采购人员的,现在采购人员已经离职了,我们开具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后,对方可以持我们的发票抵扣税款,经我们核实被告已经使用我们的发票抵扣了税款。
    [16:22:31]
  • [审判员 牛佳雯]:
    原告是否有司机出庭证明?
    [16:22:41]
  • [原告]:
    司机已经离职找不到了。
    [16:22:48]
  • [审判员 牛佳雯]:
    原告是否向被告追偿欠款?
    [16:22:54]
  • [原告]:
    追偿过,用微信追偿,被告一直拖着。
    [16:23:00]
  • [审判员 牛佳雯]:
    起诉后被告是否偿还过欠款?
    [16:23:06]
  • [原告]:
    没有。
    [16:23:12]
  • [审判员 牛佳雯]:
    原告对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16:23:18]
  • [原告]:
    没有。
    [16:23:26]
  • [审判员 牛佳雯]:
    法庭调查结束,因为被告未到庭不再进行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原告最后陈述。
    [16:23:33]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6:23:40]
  • [审判员 牛佳雯]:
    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6:23:47]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6:23:54]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6: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