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5月31日9:15,顺义法院审理“劳动者主张规章无效 起诉单位要求赔偿金”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劳动者主张规章无效 起诉单位要求赔偿金”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被告公司认为原告违反了劳动纪律,向原告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原告不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被仲裁委驳回。原告认为被告所依据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该规章制度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确定。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被告赔偿原告赔偿金、年假工资等款项共计40余万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0:13:27]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0:14:37]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0:14:48]
  • [双方]:
    听清了。
    [10:14:59]
  • [审判长 涂长江]:
    (核实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15:21]
  • [双方]:
    无异议。
    [10:15:37]
  • [审判长 涂长江]:
    经庭前核对,原告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等争议将被告公司申诉至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原告提出的仲裁申诉请求为:1.裁决被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2.被告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400000元;3.被告支付代通知金16666元;4.被告支付2019年年假工资8000元。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就原告的第2、3、4项请求,作出裁决1,驳回原告全部仲裁请求。裁决对被告为终局裁决。被告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原告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就原告的第1项请求,作出裁决2,驳回原告全部仲裁请求。裁决2为非终局裁决。
    原告不服裁决1诉至本案,立案的案号为(2019)京0113民初13585号;原告不服裁决2诉至本案,立案的案号为(2019)京0113民初13584号。
    原告在(2019)京0113民初13584号、(2019)京0113民初13585号民事起诉状所列诉讼请求完全一致,只是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表述不服仲裁裁决的案号存在差异。
    双方对于法庭作出的前述总结有无异议?
    [10:15:48]
  • [双方]:
    没有异议。
    [10:36:52]
  • [审判长 涂长江]:
    鉴于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相互关联,且其诉讼请求在仲裁申诉阶段在仲裁案件中一并提出,原告在两个案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完全重合,只是事实与理由部分表述不服裁决书的案号存在差异,为了便于审理,本院将(2019)京0113民初13584号、(2019)京0113民初13585号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将(2019)京0113民初13585号以口头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将原告在前述两个案件中表述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均在(2019)京0113民初13584号案件全面表述、全面审理,双方有无异议?
    [10:37:02]
  • [双方]:
    没有异议。
    [10:38:40]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原告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上述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涂长江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李芳、张荣凤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韩悦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进行诉讼的义务;
    本庭释明:本次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请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遵守法庭纪律,恪守司法礼仪,维护自身形象。
    对于前述告知和释明内容,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
    [10:38:48]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0:42:09]
  • [审判长 涂长江]:
    原告诉讼请求是否有变更?
    [10:42:16]
  • [原告]:
    撤回起诉状中第三项关于待通知金的诉讼请求。其他没变更。
    [10:42:27]
  • [审判长 涂长江]:
    请被告陈述答辩意见。
    [10:42:38]
  • [被告]:
    答辩意见与仲裁一致。补充意见如下:1、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其违反我公司规定。原告自认的长期擅离岗位符合旷工标准。2、原告的行为违反最基本的劳动法规则,影响了原告的生产经营。其未遵守职业道德,在上班期间按时到岗并准时工作是劳动者的最基本的。并不需要明确约定。原告的岗位需要勤勉尽责。原告是高频率的脱离岗位,工作人员多次找不到原告,不能顺利开展工作。违纪的行为与严重的影响工作。其他员工忍无可忍才举报他,其已经破坏了本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原告的行为已经违背劳动纪律,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合同合情合理。即使法院认定我公司的劳动纪律公示有问题,但其明显劳动法的规定。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10:42:49]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对于仲裁裁决查明并认定的如下事实有无异议:“原告原系被告员工,负责行政性工作,提供实际劳动至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日被告以原告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0:44:07]
  • [双方]:
    没有异议。
    [10:45:10]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争议焦点问题为2019年2月1日被告以原告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有效,下面围绕前述事项举证质证。
    [10:45:17]
  • [原告]:
    同证据目录。
    [10:52:32]
  • [被告]:
    提交书面质证意见。
    [10:52:50]
  • [审判长 涂长江]:
    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交?
    [10:53:28]
  • [被告]:
    提交证据目录。
    [10:53:37]
  • [原告]:
    不认可证明目的。提交书面质证意见。
    [10:53:53]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还有无证据提交?
    [10:54:31]
  • [双方]:
    没有了。
    [10:55:20]
  • [审判长 涂长江]:
    事实方面双方还有无补充?
    [10:55:27]
  • [双方]:
    没有了。
    [10:55:49]
  • [审判长 涂长江]:
    下面开始法庭辩论。
    [10:55:55]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56:05]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56:12]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0:56:19]
  • [双方]:
    不同意。
    [10:56:29]
  • [审判长 涂长江]:
    本庭不再当庭组织调解。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10:56:37]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1:02:15]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1:02:22]
  • [审判长 涂长江]:
    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签字。
    [11:03:29]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1:03:44]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1: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