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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1日14:00 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成长路上·法治同行”六一儿童节公众开放日活动
- [李广宇]:亲爱的小朋友们,大家下午好![14:00:42]
- [李广宇]:明天呀,就是六一国际儿童节了,为了一起欢庆这个节日,我们今天举办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了80余名小朋友到最高人民法院来做客。同时啊,我们还邀请了好多同样关心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的大朋友,和小朋友一起欢度节日,也欢迎大朋友们![14:05:42]
- [李广宇]:我也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李广宇,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言人,今天就是由我来做活动的向导。我们今天的活动共有三个阶段,首先呢,要带领大家参观中国法院博物馆;随后,会邀请小朋友们去最高法院的大楼,那里会有个向小朋友赠送图书的活动;最后啊,我们还会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发布的都是保护小朋友的优秀案例。[14:12:51]
- [李广宇]:我们今天的活动有个名字,叫“成长路上·法治同行”,有哪位小朋友知道什么叫“法治”吗?“法治”其实离我们很近,跟我们每一个人都分不开,比如我们每天放学过马路,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那就是法治,我们遵守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哪位叔叔醉驾,那就会威胁到大家的安全,就是犯法,严重的就要由法院判刑,所以呀,法院的工作就是维护法治。[14:18:11]
- [李广宇]:接下来,法院怎么审判坏人呢?法官叔叔开庭要不要穿法袍呀?开庭的时候要不要敲法槌呀?大家可能都很好奇,都想了解,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参观中国法院博物馆,去发现我们在别的博物馆看不到的事情。[14:20:42]
- [李广宇]:(参观完毕)小朋友们!法院博物馆参观完啦,下面,请大家跟着我们的工作人员,去参观赠书活动。一会儿在大台阶上,大家会看到一棵很老很老的树,到时一定要猜一猜是什么树哈。[14:54:17]
- [姜启波]:各位嘉宾、各位记者、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暨“法治教育图书捐赠活动”,欢迎大家的到来!非常高兴看到这么多朝气蓬勃的面孔。刚才,同学们参观了中国法院博物馆,现在我们举行第二项活动,“法治教育图书捐赠”。[15:00:59] - [姜启波]: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此次活动的领导和嘉宾。他们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杨万明同志;
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副巡视员曾建立同志;
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副局长吕艳利同志;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洪亮同志;
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主任、权益部副部长兰青同志;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青妇室副主任李春华同志;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立同志;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家勤同志;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同志。
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的代表。感谢大家百忙之中对本次活动的支持![15:10:30] - [姜启波]:同时到场的,北京市东城区教委代表、北京市前门小学、东交民巷小学、第二十七中学、前门外国语学校的师生代表们。欢迎你们![15:12:19]
- [姜启波]:此外,我们还在贵州、甘肃两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分会场。两地高院也同时组织了“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后面的环节,我们将与他们视频连线进行对话。[15:14:27]
- [姜启波]: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司法案例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活教材”。本次图书编写和捐赠,是人民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化少年法庭特色工作,探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的有益尝试。之后我们还将重点在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组织捐赠,让法治教育惠及更多的青少年及家庭。[15:17:02]
- [姜启波]:下面,进行法治教育图书捐赠,请主席台领导和嘉宾,向现场学生代表赠书。[15:18:48]
- [导播]:学生代表上台领取图书,并合影留念[15:20:11]
- [姜启波]:希望同学们通过阅读本书,能够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健康、茁壮成长。[15:30:40]
- [姜启波]:下面,进入我们的交流互动环节。由于时间关系,将从主会场和分会场共挑选4名同学,对今天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发表感想并进行提问,我们将邀请杨万明副院长为同学们解疑答惑。[15:31:22]
- [北京市东交民巷小学六年级冉浩天]:长大后我也想成为一名法官,请问,将来要成为一名法官需要具备哪些素养呢?[15:33:57]
- [杨万明]:非常感谢这位同学对法官这份职业的认可,也非常高兴和欢迎有朝一日,你能够成为我们法官队伍中的一名优秀成员。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员,承担着法律实施者、公平正义维护者、法治精神传递者的重要角色。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需要经过严格的考验。所以从现在开始,就要以一名法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一要养成良好品行。想要像法官一样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就要从小培养正直善良的品行,从点滴小事做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只有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和道德品行,说话做事才能让别人信服。二要刻苦认真学习。法官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根据法官法规定,要成为一名法官,首先要通过被誉为“天下第一考”的法律资格考试,不好好学习,是没法实现当法官这个理想的。而且法官虽然看起来高高在上,但其承担的压力是非常大的,事关生杀予夺,需要有极强的明辨是非的能力和娴熟的法律技能,所以只通过法律考试还不够,还要接受更专业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只有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三是要勤于锻炼身体。要知道,法官还是一份非常辛苦的职业,没有强健的体格,很难将这份工作做好做久。生命在于运动,大家正处在长身体的阶段,充足的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对身体正常发育至关重要,对培养团结合作、吃苦耐劳的精神也有极大帮助。所以要想健康成长,首先要从锻炼身体开始。最后,希望同学们能发愤图强,刻苦上进,将来无论进入哪个行业,都做一名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15:37:55]
- [姜启波]:好的,谢谢。看到法院工作后继有人我们都感到非常欣慰,也祝各位同学在今后的学习中更上一层楼。[15:39:01]
- [北京市前门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陈子墨]:我们平时在网络交友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5:39:50]
- [杨万明]:好的,这位同学的问题问得非常好。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一些犯罪活动也逐渐地转移到虚拟网络中,呈现出隐蔽性强,侵害范围广,手段多样化等特点。青少年由于心智发育不成熟,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更容易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对象。作为网络原住民的各位同学们,学会在上网时保护自己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大家要了解网络常见的犯罪手段,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为网络好友,更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对涉及个人隐私和财产的要求一定要提高警惕,学会说不。同时,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要沉迷网络游戏,不要主动观看暴力色情的信息,也不要贪小便宜,急功近利。要利用网络进行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地获取成功。在这,也要提醒家长朋友们,对孩子的上网活动要做到正确引导和适当管理,多了解孩子平时的朋友圈,发现孩子有异常举止要及时采取措施。希望广大青少年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巨大便利时,能够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15:43:15]
- [姜启波]:好的,谢谢。网络安全是当前青少年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希望杨院长的建议能帮助大家今后更安全地上网。
现在,我们视频连线贵州、甘肃分会场,听听那里的同学有什么话要说。
让我们先来连线贵州分会场。[15:44:23]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小学5年纪李毓晨]:如果我在学校受到同学欺凌的话,应该该找谁帮助我呢?[15:45:16]
- [杨万明]:好的,谢谢这位同学。你提到的这个问题,也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即当我们面对校园暴力或欺凌行为时要怎么办?如何制止这种行为?下面我就这个问题给出几点建议,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第一,当面对暴力或者欺凌行为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以暴制暴。一定要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告老师或者警察,让有能力保护你和妥善处理事件的人出面制止。第二,回家后要及时与父母进行沟通,必要时由父母出面与涉事的同学及其家长、学校进行交涉。第三,从自身出发,既不要对施暴者存在报复心理,更不能将这种受气的心态转嫁到其他同学身上。要加强自身的发展锻炼,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处理好同学间的关系。此外,我们也有很多法官在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同学们如果有任何学习、生活上的问题,也可以随时寻求他们的帮助。在这里,也要提醒学校和家长,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措施,对学校内部和周边存在的暴力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保障学生安全的成长环境。家长们要学会耐心倾听,除了给孩子物质上的保障外,对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动态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希望同学们都能平安顺利地度过美好的学习生涯。[15:48:42]
- [姜启波]:校园欺凌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两方都是未成年人,都是我们要保护的对象。因此青少年法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还需各方共同努力。
我们再来连线甘肃分会场。[15:49:17] - [甘肃省兰州市第65中学七年级董冠麟]:法律条文那么多,我作为一名中学生而非专业学法律的,怎样才能利用法律更好的保护自己呢?[15:50:18]
- [杨万明]:好的,谢谢这位同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必须从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抓起。所以,这位同学有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是非常好的。
一要明白为什么学习法律。一方面是知法守法,要知道法律的底线在哪里,避免自己做出违背法律的行为;另一方面是懂法用法,当面对不法侵害时,要学会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法律更好地保护自己。
二要知道如何学习法律。要认真学习法治课程,积极参加各类普法活动。要尊重宪法的地位和权威,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尤其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特殊规定,知悉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要懂得怎样运用法律。刚才你说,法律条文太多,无法全部知晓。其实,提高法治素养,除了学习和记忆法律条文、概念外,更重要的是要培养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不仅明白法律“是什么”,而且理解法律“为什么”。就像我们今天赠送的这套普法图书,不仅告诉你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更重要的是引导大家遇到问题时该“怎么办”。
四要促进全面发展。除了学习法律知识,同学们还要树立高尚的道德品质,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增强体质,健全人格,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做一名身心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5:52:39] - [姜启波]:好的,谢谢。希望通过今天的活动,能让广大青少年们进一步了解法律常识,培养法治观念。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互动环节就此结束。非常感谢杨院长,也谢谢几位同学的精彩提问,大家都提出了很好的问题。杨院长不仅对同学们如何加强自身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提出了中肯建议,也对家长、老师乃至全社会共同加强青少年保护提出了殷切希望。望同学们能谨记杨院长的谆谆教导,做一名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下面,有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同志对本次活动做总结讲话。[15:54:38] - [杨万明]:各位嘉宾、各位记者,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欢迎大家,特别是各位同学,走进人民法院。首先,我代表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提前向各位同学致以节日问候,祝大家节日快乐!
刚才,同学们参观了中国法院博物馆、最高人民法院以及贵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些标志性场所,看到了法官叔叔阿姨们编写的法治教育图书,主会场及两个分会场的同学代表分享了自己参加开放日活动的感想,并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同学们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对法律问题、法院工作、法官职业的浓厚兴趣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非常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强调要求“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加强少年儿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依法公正审判,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长期以来,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以少年法庭为依托,走专业化审判的发展方向,有效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要求。探索创立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回访帮教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少年审判意义重大,效果良好。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青少年犯罪率和重新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少年审判被人们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少年法庭被誉为是人民法院的“金字招牌”。
在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的同时,人民法院还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这是少年审判的特色工作之一。通过庭审直播、以案说法、送法进校园、组织开展模拟法庭、选任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等多种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天赠送给同学们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法治教育丛书”“开心漫漫看”,就是人民法院结合案件审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最新努力和成果。两套书都是由具有丰富少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们,根据自己的办案经历和感悟用心编写的。考虑孩子们的阅读兴趣和理解能力,从体裁、内容、语言等方方面面都作了精心考量,力求达到融知识性、趣味性、启发性为一体的效果。这是法官叔叔阿姨书们为同学们精心制作的节日礼物,希望同学们喜欢,更希望同学们阅读后有收获、受教育,能够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做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合格小公民;同时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的能力,保护自己不受坏人的欺骗和侵害。法官们将一如既往贯彻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严惩侵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政策,为你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同学们,今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我们有决心为青年跑出一个好成绩,也期待现在的青年一代将来跑出更好的成绩。”总书记铿锵有力的话语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希望同学们牢记总书记的谆谆教导,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奋发有为、茁壮成长,以优异的成绩为建国70周年献礼,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征程中,谱写出属于你们这一代人的壮丽篇章!
再次祝同学们节日快乐,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活动!欢迎你们再来,更欢迎你们将来加入法官队伍,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你们的智慧和力量![15:58:46] - [姜启波]:感谢杨院长的讲话。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为每一名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保驾护航。
感谢大家的参与!也提前祝各位同学“六一”儿童节快乐!
谢谢![16:00:36] - [李广宇]:接下来,我们进入开放日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举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的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十大优秀案例。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先生和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先生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请姜启波主任发布十大优秀典型案例。[16:01:29]
- [姜启波]:各位记者,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16:02:17] - [姜启波]: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发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少年儿童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强调指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明确要求“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习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少年儿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16:04:53]
- [姜启波]: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显著下降,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性侵、虐待、校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仍然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等严重暴力行为的案件也是不时有见,对此,党中央高度关注,全社会高度关切。[16:05:22]
- [姜启波]: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依法保护。坚持立足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以少年法庭为依托,通过专业化审判,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要求。依法严惩了大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创立了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回访帮教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构建了“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等党委领导、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很多经验、做法已经上升为法律规定,为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法治体系贡献了司法智慧。[16:06:41]
- [姜启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司法案例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活教材”。结合案件审判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扩大审判活动效果和影响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长期以来一贯坚持开展的特色工作。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经广泛征集、深入研究,从全国各地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大量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中精心筛选出十大优秀案例,并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公开发布,是此项特色工作的延续和深化。[16:07:33]
- [姜启波]:十起优秀案例是按照有一定普遍性和不同代表性的标准筛选出来的。既有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案例,也有对受害未成年人给予司法救助的案例,同时还有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案例。其中不少案例是全国首例,如全国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例、全国首例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例、全国首例跨省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案例等,相关案例对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案例所涉及的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特别是能够反映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新动向,如校园欺凌、幼儿园虐童、黑恶势力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套路贷”案例、以招聘童星为名利用网络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例等,值得高度重视。集中发布这批案例,是要向全社会进一步宣示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一定严惩不贷、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一定不遗余力的坚定立场,同时希望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关心重视,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为每一名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保驾护航。[16:09:59]
- [姜启波]:借此机会,还想向在场的记者朋友和广大社会公众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关工作打算。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对于保护未成年免受不法侵害,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前些天,周强院长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对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专门做了研究部署,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的指示,未来一段时间,人民法院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16:11:04]
- [姜启波]:一是依法公正办案,严惩各类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不手软,对未成年人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不动摇,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16:11:29]
- [姜启波]:二是深化司法改革,强化专业审判。少年法庭建设要坚持机构专门化、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要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促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同时保持二者相对独立。最高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少年家事审判机制。[16:11:47]
- [姜启波]:三是充分履行职能,做好延伸工作。对未成年犯罪人,要切实贯彻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受害未成年人,要及时给予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和跟踪帮扶等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或者有关部门没有履行监护、教育、管理等责任或者履责不力的,要根据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或者提出司法建议。[16:12:27]
- [姜启波]:四是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案例研究、大数据分析,及时准确把握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动向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完善司法政策或者提出立法建议。结合案件审判,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巩固和加强审判活动成效。谢谢大家。[16:12:55]
- [李广宇]:谢谢姜启波主任。下面请各位记者结合今天发布会主题提问,姜启波主任和周加海副主任将回答各位媒体朋友的问题。[16:15:52]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记者]:姜主任,此次发布的十大优秀案例与往年相比有哪些鲜明特色?谢谢。[16:28:09]
- [周加海]:我来回答一下记者朋友的提问。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我们利用这个特殊的时间结点发布一些涉及未成年人审判的典型案例,是我们通常的做法。今年我们又是利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结点,专门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十大案例。与以往发布的涉及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相比,这一次我们发布的十大优秀案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一,案件类型多样,这十起案例刚才姜主任已经做了简要介绍,既有严惩对未成年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猥亵、虐待等犯罪的刑事案件,也有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撤销监护权、变更抚养权的民事案件,还有通过前科封存帮助涉案的未成年人被告人顺利回归社会,以及通过跨省联动救助,帮助涉案的未成年被害人走出生活困境和心理阴影的案例。相关的案例虽然类型各有不同,但都体现贯彻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严惩不贷,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司法政策精神。
二,这些案例都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我们在选取这些案例的过程中,是有意选取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涉及到未成年人多发的案件,或者是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比如案例一,这个案例是恶势力集团利用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弱的特点,对他们实施“套路贷”犯罪,通过实施恐吓、纠缠、滋扰等软暴力行为,迫使一些未成年人被害人支付款项。大家都知道,“套路贷”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犯罪类型,这类犯罪危害很大,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套路贷”,更可谓是性质恶劣、危害极大,对这样的犯罪从严惩处,彰显了司法机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态度和决心。
再如案例二,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五名被告人和一名被害人都是未成年在校女生,五名被告人通过辱骂、殴打、逼迫下跪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凌辱,造成被害人无法正常学习的严重后果。她们的行为不仅仅是一般的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更不是同学之间正常的打闹行为,而是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法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依法对五名被告人都分别判处了相应的实刑,就是要坐牢的。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的政策精神,以及在教育感化未成年犯罪者的同时,更要重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
案例四,被告人以所谓的选拔童星为幌子,通过互联网诱骗威胁多名儿童进行视频裸聊,这样的行为没有身体接触,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仍然构成猥亵儿童罪,这也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利用网络猥亵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人民法院对这个被告人依法判处了11年有期徒刑,充分体现了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政策精神,同时也是警示有关方面,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家长,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情况的监管,保障未成年人免受、少受违法犯罪的侵害。
三,这些案例都是意义非常重大的,十起案例中很多都属于全国首例,不少案件在推动完善司法政策,甚至制度建设立法完善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案例三,是我国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判决,这个判决在当年直接推动了2014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和民政部一起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推动了这个司法意见的出台。案例六,全国法院发出的第一道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写入后来的反家庭暴力法积累了重要实践素材。再如案例八,这是作为我们国家比较早的开展前科封存试点工作的案例之一,为后来未成年人犯罪人的前科封存制度写入我国刑法提供了实践的基础。案例九,更是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温情,这个案件的被害人自己是亲眼目睹他的爸爸、哥哥被被告人杀害,自己也受了轻伤,他的身心受到了严重创伤。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法官没有简单的就案办案只是盯着量刑,而是采取多种方法、多方努力,通过联合一审的法院联手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心理干预的方式,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重归正常生活,应该说取得了非常好的办案效果。
在办理这些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寻求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判决,相关的判决不仅具有先例意义,贡献了改革探索的经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更是在司法政策、立法完善方面、促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制度建设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促进作用。特别希望在场的媒体朋友能够广泛的宣传这些案例,也可以整体宣传,也可以后续对十大案例做深入的挖掘报道,希望通过你们的报道,能够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的关心和重视。谢谢。[16:28:37] - [李广宇]:谢谢周加海副主任,刚才他也提出来,如果有媒体愿意就某一个案例再做进一步的深度挖掘,或者用专题片等其他方式专项报道,最高法院新闻局也乐意为感兴趣的媒体提供进一步的方便,可以和新闻局联系。下面继续提问。[16:30:46]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请问周主任,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避免未成年人免遭犯罪侵害,您有哪些建议?谢谢。[16:35:30]
- [周加海]:这是现在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客观上讲,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诱惑或者是风险在这些年呈增多的趋势。未成年人通过电脑、Ipad、手机等等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群和五花八门的信息,未成年人使用信息网络,一方面有利于他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但另外一方面,由于他们的认识辨别、风险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还比较薄弱,客观上也加大了他们误入歧途或者是遭到违法犯罪侵害的风险。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犯罪侵害,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个人感觉主要要从以下几方面去努力。
首先,需要我们的每一个家庭和每一所学校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家长和老师是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关注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同时,更要关心重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注重与他们经常进行情感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密切关注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以及他们的社会交往等情况。如果发现问题苗头的,一定要及时介入,切实履行监护、教育和保护的职责。
第二,社会各界也要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要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及时发现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的司法机关要尽职履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延伸帮教和法治宣传工作。相关的群团组织也要积极履行专业资源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心理辅导、犯罪预防以及精准救助等工作。我们的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感,要依法封堵有毒有害信息,同时要通过技术手段有效防止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者遭受违法犯罪的侵害。
最后我们倡议,未成年人自身也要增强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自觉地抵制一些低俗、暴力等有毒有害的信息,要控制网络游戏以及使用网络的时间,不能随便与陌生人交友、聊天,要培养自己遵纪守法的意识,如果已经身处险境,甚至已经遭受违法犯罪的威胁侵害的,一定要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者是报警,第一时间要寻求法律的保护。[16:35:51] - [中国少年报记者]:请问今后人民法院将如何加强少年法庭的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谢谢。[16:42:59]
- [周加海]:刚才姜主任介绍时也已经讲到了,人民法院对少年审判工作历来是高度重视,就在前几天,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还专题对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周强院长作了重要讲话。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要实现少年审判工作新发展、新作为、新突破,关键是要有效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反复强调的,少年审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八字方针”,要把最高法院党组会议的精神,周强院长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具体来说,重点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从1984年11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以来,少年法庭工作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不断发展壮大,少年法庭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誉为是人民法院的一块金字招牌。在新的时代、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年审判工作既面临着党和国家特别是社会各界更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的、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任务在客观上更加繁重,要求更高更细的挑战考验。我们一定要从确保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地总结经验,巩固深化改革的成果,同时不断地探索创新,推动我们的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的发展进步。
二,深化司法改革,保障和促进少年审判工作专业化发展。少年法庭30多年的发展经验充分证明,机构专门化、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是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为了推动少年审判工作的继续发展,一定要继续坚持,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和路径,同时要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的融合发展,要建立适应少年审判特点的绩效考核体系,为法官们能够有效开展少年审判所必须的特色工作创造条件,保障少年审判工作能够实现专业化的、可持续的发展。
三,要加强理论和实证研究,不断提升少年审判工作的成效。近年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有关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提案、议案呈逐年上升趋势,涉及的面很广,比如低龄儿童犯罪、性侵儿童、校园欺凌、儿童福利、法制教育、专门学校、虐待儿童、留守儿童的监护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涉及到,我们作为司法机关,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对少年审判的研究工作,特别是要通过大数据强化对司法政策的研究和案例研究,强化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要从中把握住涉及到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动向、规律,有针对性的加强办案指导,为制定立法政策,促进立法完善提供理论的支持和实践支撑。[16:43:26] - [李广宇]:谢谢周加海副主任,也谢谢姜启波主任的发布和两位主任的解答,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6月5日将有一部重要的司法解释发布,请各位记者朋友关注我们正式的预告。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今天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也圆满结束,再次谢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光临,也提前预祝儿童们节日快乐。谢谢。[16: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