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

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

原告及代理人

被告代理人

庭审现场
6月18日9时,朝阳法院审理“《西虹市首富》被疑侵权 著作权权属、侵权惹争议”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黄硕。今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西虹市首富》被疑侵权 著作权权属、侵权惹争议”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13:26]
  • [书记员]: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09:13:50]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入庭。
    [09:14:04]
  • [审判长]:
    现在核对各方当事人身份。
    [09:14:17]
  • [原告]:
    原告王倩,女,编剧。
    委托代理人 :黄金苹,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09:15:33]
  • [被告代理人]:
    被告:彭安宇,委托代理人:王军,李景健。
    被告:闫非。委托代理人:王军,李景健。
    被告:林炳宝。委托代理人:徐晓芳,李景健。
    被告:星空盛典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谷守霞,李景健。
    被告: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段英子,李景健。
    被告: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高立文,李景健。
    [09:16:59]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
    [09:24:29]
  • [原、被告双方]:
    无异议
    [09:24:46]
  • [审判长]:
    下面开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倩与被告彭安宇、被告闫非,被告林炳宝,被告星空盛典影业(北京)有限公司,被告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被告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此案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法官崔树磊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丽丽、宋京生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任竞炜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权利及义务已在庭前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是否清楚?
    [09:25:06]
  • [原、被告双方]:
    清楚。
    [09:25:26]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包括书记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09:25:38]
  • [原、被告双方]:
    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09:25:55]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09:26:07]
  • [原告代理人]: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六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在电影《西虹市首富》片尾显著位置说明本片是根据原告的剧本《继承者》改编而来;
    2、请求判令六被告在各自新浪官方认证的微博置顶位置持续24小时刊登致歉声明;
    3、请求判令六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6764元(包括律师费20000元以及公证费6764元);
    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09:27:13]
  • [原告代理人]:
    事实与理由:电视剧剧本《财产继承者之“有钱了”》(以下简称“《继承者》”)由原告(笔名:王晗羽)创作于2015年7月至9月之间,并由其完整、独立享有该剧本著作权。创作完成后,《继承者》剧本虽未被直接发表公之于众,但为了寻求合适的投资人以及制片方,原告曾经通过中间人的方式小范围对外传播该剧本。
    电影《西虹市首富》的编剧为彭安宇、闫非以及林炳宝,根据相关报道,电影剧本始创于2015年12月以后。其后,星空盛典影业(北京)有限公司、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共同摄制了电影《西虹市首富》。
    2018年7月27日,电影《西虹市首富》在中国内地上映,原告在观看影片的过程中发现电影《西虹市首富》与《继承者》剧本在主要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等方面存在大量相同或近似。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形下,电影《西虹市首富》剽窃了《继承者》剧本的核心独创情节,严重地侵害了原告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对《继承者》剧本的后续影视化造成了实质性妨碍。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09:27:40]
  • [审判长]: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09:28:10]
  • [被告代理人]:
    被告一被告二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一、原告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其是本案适格主体
    本案中,原告提交的公证书(证据1)中共包括4份文件,分别是:(1)2015年7月22日邮件附件《故事大纲》(下称“《继承者0722》”;(2)2015年8月28日邮件附件《网络系列剧故事大纲》(下称“《继承者0828》”;(3)2015年9月3日邮件附件《网络系列剧故事大纲》(下称“《继承者0903》”;(4)2015年9月11日邮件附件《网络系列剧故事大纲》(下称“《继承者0911》”)。以上文件均通过QQ邮箱发送,邮件收发主体身份不明,且邮件正文没有附带对作者身份的说明或附带可识别作者身份的信息的任何内容。其中,《继承者0722》没有任何署名,无法证明其作者及著作权人。《继承者0828》《继承者0903》《继承者0911》虽标有编剧署名“王晗羽”,但截至目前原告亦未能提交任何足以证明“王倩”即为“王晗羽”的证据。因此,原告目前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原告王倩与“王晗羽”及涉案邮箱使用主体之间的一致性关系,进而无法证明原告系其主张权利的作品的作者及著作权人,无法证明原告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二、被告并未接触过原告涉案作品,也不存在法律上接触的可能性,原告诉称侵权行为缺乏事实基础及法律要件。首先,原告证据中涉及的《继承者0722》《继承者0828》《继承者0903》《继承者0911》均从未公开发表过,故被告不存在通过公开途径接触到上述作品任何内容的可能。其次,原告也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被告曾通过非公开途径“接触”过上述任一作品的内容。据此,被告在并无可能接触到原告涉案作品内容的情况下,不存在实施涉案侵权行为的事实、客观可能性及法律认定的要件。
    三、被告电影《西虹市首富》系基于合法、独家授权独立改编、创作完成,人物设定、人物关系、核心情节桥段等均具有合法的改编来源。电影《西虹市首富》系由被告四星空盛典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取得授权,根据美国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Inc.,下称为“环球影业”)于1985年上映的电影《Brewster's Millions》(中译名:《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或《酿酒师的百万横财》,下称“《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合法改编、独立创作摄制而成。电影《西虹市首富》中的人物设定、人物关系、故事主线、核心情节桥段,均来源于《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符合中国当下社会价值和生活的本土化创作,整个创作过程及全部创作内容不存在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的情形。
    四、原告在脱离作品人物关系及情节逻辑关系的基础上,错误地概括、总结所谓的“相似内容”,存在基础的事实错误。原告诉称的“相似内容”中,部分内容在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中已经存在,部分内容尚不构成原告的独创性表达,其余部分原被告作品之间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原告诉称侵权行为不能成立。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举证质证阶段做详细说明。
    五、被告未实施被诉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如前所述,原告未能证明其适格的诉讼主体身份,且其诉称的侵权行为并不存在,故原告主张的各项诉讼请求均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电影《西虹市首富》是各被告及全体摄制组成员辛勤耕耘、呕心沥血之作,从依法获得电影改编授权,到完成剧本创作,再到摄制电影片、宣传、发行全过程,凝结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智慧和付出,电影完成片市场表现优异,亦获得了高度的行业关注和评价。原告在本案中所诉称的侵权行为完全不能成立,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被告恳请贵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09:28:39]
  • [审判长]:
    其余被告答辩意见?
    [09:49:45]
  • [被告代理人]:
    其余四被告均同意被告一和被告二的答辩意见。
    [09:50:01]
  • [审判长]: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和“凡是证据材料均需当庭质证的原则”,下面进行举证和质证。先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材料,明确证据材料的数量、名称及所要证明的事实。
    [09:50:15]
  • [原告代理人]:
    此前提供6组证据,补充提交3组证据,我方一共9组证据,具体见证据目录。现在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
    证据一:(2018)京长安内民证字第19363号公证书。证明《继承者》剧本创作于2015年7月至9月之间,原告对其享有著作权的事实以及剧本《继承者》的内容。
    证据二:2 (2018)浙杭西证民字第7800号公证书(内附光盘)。证明被告电影作品《西虹市首富》的内容。
    证据三:电影《西虹市首富》与剧本《继承者》相似情节比对表。证明被告作品《西虹市首富》与原告作品《继承者》存在实质性相似的事实。
    证据四:《委托代理合同》
    证据五:律师费发票
    证据六:公证处收费清单、发票
    证据四至六共同证明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为26764元人民币的事实。
    证据七:证据七 《委托编剧合同》。证明王晗羽是原告王倩作为编剧时长期使用的笔名。
    证据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2016年11月(上旬)全国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公示的通知。
    证据九:电影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
    证据八、九共同证明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进行登记备案的《资本接班人》剧本梗概与电影《西虹市首富》完全不符的事实。
    [09:50:39]
  • [审判长]:
    被告方对原告的证据材料,逐份进行质证
    [09:51:01]
  • [被告代理人]:
    被告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的质证意见如下:
    证据一认可该证据的形式真实性、合法性,不认可关联性及证明目的。
    (1)该证据不能证明发送《继承者》系列文件的“41732046@qq.com”邮箱就是原告本人的邮箱。原告提交的邮箱及邮件本身未附带任何可以证明原告就是“41732046@qq.com”邮箱所有者的标记,且原告提交的公证书证词也未能证明该邮箱归属原告所有,故该证据不能证明于7月22日发送《故事大纲》(以下称“《继承者0722》”)及《继承者0828》《继承者0903》《继承者0911》(以下统称“《继承者》”)的是原告本人。
    (2)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创作了《继承者0722》,进而不能证明原告主张的《继承者0828》《继承者0903》《继承者0911》的主要人物关系、故事主线及情节内容4、情节内容7具有独创性。原告提交《继承者0722》文档中并未标注任何作者的署名,且邮件正文及发件人亦未附带任何可识别作者身份的信息,故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创作了《继承者0722》或对《继承者0722》享有著作权。进而,因《继承者0828》《继承者0903》《继承者0911》在内容上均是对《继承者0722》演绎创作,其主要人物关系、故事主线以及原告主张的情节内容4、情节内容7基本承袭了《继承者0722》,在原告未能证明其本人就是《继承者0722》的作者的情况下,不能证明原告在《继承者0828》《继承者0903》《继承者0911》主张的情节内容4、情节内容7具有独创性。
    (3)原告称其提交的是《继承者》“剧本”,与事实不符。原告在公证书中共提交了四个版本的文件,分别是《继承者0722》《继承者0828》《继承者0903》《继承者0911》,各个文件版本均在标题部分显示其仅是“故事大纲”,并且,从各版本文件内容的体例及篇幅来看,各版本文件仅概括了剧情走向,仅构成剧本大纲,而非完整“剧本”。
    关于原告是否是剧王涵宇本人,我们将结合原告补充提交的证据庭后提交质证意见。
    证据二,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但原告提交的证据(电影录像)并未将电影片尾字幕录制完整,就电影《西虹市首富》的影片内容,应以被告提交的证据3-1内容为准。
    证据三,原告提交的其自行撰写的《电影与剧本相似情节对比表》本身不属于证据。基于原告主张的相似内容,被告电影与原告各版本剧本大纲均不具有实质相似性,原告诉称的侵权行为不能成立。
    证据四、五,认可该证据的形式真实性,不认可该证据内容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1)《委托代理合同》中所列原告委托律师为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的金晶、朱诗漫律师,但本案组织第一次证据交换时,实际出庭的为黄金苹律师,与《委托代理合同》记载内容不一致。故不认可该证据内容真实性。(2)六被告从未接触过原告创作的剧本大纲,且六被告制作的电影《西虹市首富》与原告作品亦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六被告不构成对原告的著作权侵权,不应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均不应由被告负担。
    证据六,认可该证据中杭州市西湖公证处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认可证明目的;认可该证据中长安公证处收费清单的真实性、合法性,不认可关联性及证明目的。(1)原告提交的长安公证处收费清单上未载有公证书号,不能证明该公证费用是本案的公证费用支出。(2)六被告不构成对原告的著作权侵权,不应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故原告支付的公证费均不应由被告负担。
    [09:52:59]
  • [原告代理人]:
    另外,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十。
    [15:34:28]
  • [被告代理人]:
    关于上次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我方不认可该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
    对原告补充提交的证据,证据七委托编剧合同,认可形式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该份证据仍然无法证明王倩就是王涵宇本人。证据八和证据九需要庭后核实后发表质证意见。
    其余被告的质证意见均与被告六的质证意见一致。
    [15:44:09]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材料的数量、名称及所要证明的事实。
    [15:45:33]
  • [被告代理人]:
    第一组:证明六被告合法享有对环球影城制片公司于1985年出品的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改编摄制权的证据。
    1-1 《就翻拍中文电影剧本之服务协议》。2016年9月6日,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LLC)与被告四星空盛典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及被告五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就翻拍中文电影剧本之服务协议》,委托被告一彭安宇及被告二闫非作为编剧,将环球影城制片公司1985年出品的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Brewster's Millions,其他译名:《酿酒师的百万横财》)改编创作为中文电影剧本。
    1-2 《单部影片许可协议》。2017年12月18日,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LLC)与被告四星空盛典影业(北京)有限公司签署《单部影片许可协议》,许可被告四星空盛典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将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改编摄制为一部中文电影,并基于被告一与被告二创作的中文电影剧本进行拍摄。
    1-3 (2018)京方圆内经证字第36430号公证书。结合证据2-2,根据美国版权局(U.S. Copyright Office)官方网站查询的版权登记信息显示,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Inc.)于1985年出品了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并享有该电影的著作权。
    1-4 《环球影城制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证明》(19024291-7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5 《环球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入环球影城制片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和合并证明》(19024291-13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6 《环球影城制片股份有限公司转化为环球影城制片有限责任公司的转化证明》(19024291-8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7 《环球影城制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证明》(19024291-9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8 《特拉华州环球影城制片有限责任公司转化证明》(19024291-10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9 《特拉华州环球影城制片有限合伙有限合伙证明》(19024291-11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10 《特拉华州环球影城制片有限合伙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资格声明》(19024291-12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11 《宝丽金控股I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证明》(19024291-1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12 《宝丽金控股I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证明的变更证明》(19024291-2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13 《USI-UCS控股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合并入PG控股I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证明》(19024291-3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14 《环球影城制片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合并入环球影城制片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证明》(19024291-4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15 《韦斯特沃德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入环球影城制片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证明》(19024291-5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16 《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仅变更注册办公室或注册代理人的变更证明》(19024291-6号领事认证件及翻译件)
    (1)以上1-4至1-16是根据美国特拉华州州务卿办公室出具的13份记载了环球影城制片公司自1965年来进行公司主体设立、转化、更名、合并的证明文件,原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Inc.,另翻译为“环球影城制片股份有限公司”,于1965年设立)自2002年始,经过一系列转化、更名、合并,变更为现存的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LLC,另翻译为“环球影城制片有限责任公司”,最后变更于2014年);
    (2)1985年出品的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著作权亦随前述公司主体更迭历程,由原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Inc.)流转至现存的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LLC)。因此,现存的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LLC)有权在2016年、2017年通过系列协议授权许可被告改编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
    1-17 (2018)京方圆内经证字第38730号公证书及附随光盘。证明(1)2018年4月18日,环球影业(Universal Pictures)通过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公开宣传电影《西虹市首富》系经环球公司授权,改编自1985年电影作品《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见公证书第34-37页);(2)电影《西虹市首富》上映初期(即被告知晓有第三方就电影向被告主张权利前),电影导演及出品方已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并宣传被告制作的电影经授权改编自影片《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事实(见公证书第1-31页)。
    1-18 电影《西虹市首富》片尾鸣谢署名截图。证明就电影《西虹市首富》经授权改编自影片《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事实,被告早已公开在电影片尾字幕的显著位置按照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LLC)在《单部影片许可协议》(证据1-2)中的要求,对电影改编来源进行了鸣谢署名。
    在上次证据交换后我方补充了以下三项证据。
    以下1-19至1-21是证明六被告合法享有对环球影城制片公司于1985年出品的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改编摄制权的证据
    1-19电子银行业务回单(付款)。
    1-20国内支付业务收款回单。
    被告四(证据1-19)及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LLC)(证据1-20)于2016年至2017年间依约向被告五支付了编剧服务费用,证明《就翻拍中文电影剧本之服务协议》(证据1-1)已经履行,被告享有将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改编为中文电影剧本的权利。
    1-21贸易金融业务回单(付款)。被告四于2018年2月向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LLC)支付了许可费,证明《单部影片许可协议》(证据1-2)已经履行,被告享有将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改编摄制为中文电影的权利。
    [15:46:03]
  • [被告代理人]:
    第二组:证明六被告合法改编来源(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影片内容的证据
    2-1 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影片
    2-2 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影片片尾版权声明信息截图。
    共同证明(1)证明环球影城制片公司1985年出品的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内容。(2)证明原告主张的相似内容1、相似内容2、相似内容3、相似内容4在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中均有体现,六被告对相应内容的创作享有合法的改编来源。该电影片尾署名/版权声明“COPYRIGHT ©MCMLXXXV by UNIVERSAL CITY STUDIOS, INC.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 ©1985 环球影城制片公司 版权所有)”,结合证据1-3,证明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于1985年出品,影片版权由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INC.)享有。
    [15:46:47]
  • [被告代理人]:
    第三组:证明六被告创作的电影《西虹市首富》影片内容的证据
    3-1 电影《西虹市首富》影片。证明电影《西虹市首富》的内容。
    其余所有被告的证据均同刚刚代理人提交的证据。
    [15:47:02]
  • [审判长]:
    原告方发表质证意见
    [15:47:17]
  • [原告代理人]:
    该协议是否已经实际履行无法确认,且该协议只授权被告一和被告二,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享有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改编权。且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与西红柿首富内容存在较大不同。
    证据1-3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异议。
    证据1-17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关联性有异议。不能证明西红柿首富的剧本情节是改编自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也不能证明其合法取得了额改编权。证据1-18真实性合法性认可,不认可证明目的,理由同上。证据2-12-2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关联性有异议。其证据不能证明西虹市首富与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剧本存在相似性,也不能证明其他情节内容系由被告自行创作,被告的证据无法反驳西虹市首富与原告剧本相似的事实。证据3-1三性没有异议。对证据1-19—21关联性有异议。证据281/283均载明是剧本费用,246页资本接班人与西虹市首富属于不同的剧本项目。
    [15:47:32]
  • [被告代理人]:
    我们的授权关系通过我们的证据已经非常清楚了。原告称被告三不是委托的编剧,我方证据已经能够证明被告四有权利,其完全有权委托被告创作。原告称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与西虹市首富不具有相似性,只要粗略的看过这两部电影都能看出这两部电影具有的密切的改编来源。
    我们也提交了编剧及导演阐述。
    [15:47:58]
  • [审判长]:
    双方举证是否完毕?
    [15:48:21]
  • [原、被告双方]:
    完毕。
    [15:48:34]
  • [审判长]:
    原告方、被告方提到的邮箱有一次是没有署名的,这部分有补充吗?
    [15:49:29]
  • [原告代理人]:
    2015之前,就是我使用,我可以提交2015之前的合同,因为qq邮箱实名认证,一直以来都是署名王含羽。可以当庭登陆。
    [15:49:49]
  • [审判长]:
    被告方提到0722邮件中故事待岗没有署名是什么情况?
    [15:50:11]
  • [原告代理人]:
    当时继承者作品,当时已经说明故事不是我一个人原创,当时有其他合作者,很早就开始创作,第一篇没有署名,是和他人合作的作品。但是有证据可以证明之前就开始创作,每一次步骤都有工程文件的记录。继承者人物名称和剧情和后面的0828等是不一样的,我们进行比对时候是采取0828后的大纲进行比对的。
    [15:50:23]
  • [审判长]:
    本案主张权利作品不包括0722大纲是吗?
    [15:51:48]
  • [原告代理人]:
    是的不包括
    [15:52:01]
  • [审判长]:
    以王含羽笔名发表过作品吗?
    [15:52:18]
  • [原告]:
    发表过作品,有相应证据
    [15:52:33]
  • [审判长]:
    20150722到9月份对外发送邮件对象是谁?
    [15:52:48]
  • [原告]:
    是0722的委托人,是之前这个故事的创作者,最初0722是他委托我创作的,他是一个演员和编剧,叫冯鹏,他委托我创作这个剧本。
    [15:54:00]
  • [审判长]:
    0722发的是谁创作的?
    [15:54:19]
  • [原告]:
    创作是我独立创作,是他委托我,所以邮件是发给他的,没有合同,版权还是我。
    [15:54:42]
  • [审判长]:
    后面的3个邮件,为什么还要发?
    [15:55:01]
  • [原告]:
    不是定稿的,后来发修改版本,当时想做一个网剧,接触过业内影视公司等,是冯鹏联系的,只是故事大纲,没有详细剧本。这个故事对于做剧不太成立,成本高就没有拍摄。
    [15:55:20]
  • [审判长]:
    上次申请证人出庭,刚才提到故事大纲曾经以微信形式发给过被告林炳宝?
    [15:56:09]
  • [原告]:
    曾经共同合作创作过其他作品,追踪章鱼保罗,我和他认识,联系只是在2015年底,有人介绍过我们2个认识,加了微信,说开心麻花正在找喜剧剧本,我就发给他,后来再没有联系,再联系发现他把我删了,是在2015年底,2016年初左右。
    [15:59:03]
  • [审判长]:
    0828-0921是三个故事大纲,原告认为这三个是什么关系?
    [15:59:27]
  • [原告]:
    有一定修改,改动幅度不大,基本脉络相同,创作中的工程文件,只发给了他一个人,都发给他了,这里面的细节做过调整和改动。我们认为是同一部作品的不同版本。
    [15:59:41]
  • [被告代理人]:
    针对原告提供的情节比对表。首先,原告在对所谓“相似内容”总结时,存在着严重的失实和错误。原告刻意将双方作品中部分情节进行错误总结和概括,颠倒前后因果关系,或抽取双方作品中并不一致的元素进行拼接组合,由此错误总结得出的相似点不应作为比对基础。其次,原告主张的所谓“相似内容”中,部分内容的创意及相关表达在《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已经存在,被告电影的相应情节具有合法的改编来源,不构成对原告作品的侵权。同时,原告主张的所谓“相似内容”中,绝大部分属于典型的“思想”层面,或属于影视作品或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情节、场景,如:碰瓷、租豪车、豪华装修风格、草坪园艺、高尔夫球场、跑步健身、明星演唱会等,均不能构成原告的“独创性表达”,上述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应纳入作品表达层面相似性的比较范围。再次,对比原告诉称相似内容在涉案作品的具体表达层面来看,原告提交的所有作品与被告电影在情节表达、人物关系、情节前后因果联系、戏剧目的等方面均明显不同,具有实质性的差异。综上,本案中既不存在被告接触原告主张作品的证据,原告主张作品与被告电影之间亦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原告诉称的侵权行为不能成立。
    [16:01:24]
  • [被告代理人]:
    1、原告对于相似点的总结存在多处与作品实际内容不符的情形(如:第2项,将被告电影男主角租婚车描述为“豪车”;第4项,将原告剧本大纲中男主角通过花钱实现电影梦想目的的逻辑关系倒置;第5项,将原告剧本大纲中“农场比赛除草”场景描述为“修剪草坪园艺”;第9项,将原告剧本大纲中男主角独自跑步时被卷入马拉松人群的场景描述为“男主角与全民一起跑步健身”;第10项,将原告剧本大纲中男主角面临是否将遗产“赠予”给他人的问题,描述为“男主角面临是否继承”;第12项,将原告剧本大纲中其他人的继承规则归入男主角的遗产继承隐藏规则)及错误概括相似点的情形(如:第3项,双方作品相似部分仅限于“通过某类居住场所、某种宠物形象来体现奢华”;第8项,双方作品相似部分仅限于“男主角通过演唱会达成花钱目的”)。原告为了增加涉案作品的相似度,刻意将部分情节进行错误总结和概括,颠倒前后因果关系,或抽取涉案作品中并不一致的元素进行拼接组合,由此错误总结得出的相似点不应作为比对基础。
    2、 涉案作品的相似点部分属于典型“思想层面”,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如:第1项“主人公遭遇碰瓷讹钱”、第2项“男主角在暴富后租车摆阔”、第3项“通过某类居住场所、某种宠物形象来体现奢华”、第5项“园艺场景”、第6项“高尔夫球场场景”、第7项“烧钱场景”、第9项“跑步健身场景”)。
    3、 涉案作品的相似点部分属于影视作品或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情节、场景,属于公有素材或有限表达(详见附件《关于原告诉称相似内容属于公有领域、常见表达素材的说明》),原告剧本大纲中的相关内容并没有形成独创性的表达,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如:第6项中以“木兰”为名的高尔夫球队、第7项中男主角烧钱、第8项中包场演唱会、第10项中主角遭受绑架、第11项中男主角因真爱而放弃继承遗产、第12项中男主角获悉隐藏规则的出现)。
    4、 被告电影系合法改编自环球影业1985年电影Brewster’s Millions(译名:《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而原告所主张的所谓相似内容中,被告电影涉及的人物关系、部分创意及相关表达(如: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在《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电影内容详见被告证据2-1)中具有相应的改编来源。
    5、 对比涉案情节的具体表达层面来看,双方作品在已构成具体情节的内容中,情节描述、人物关系、前后因果联系、戏剧目的等方面均明显不同,具有实质性的差异。
    6、 原告诉称的12处相似内容分散在原告三版剧本大纲中。其中,原告就 0828版仅主张了相似内容第1、2、4、7、8、11、12项,就0903版仅主张了相似内容第1、3、6项,就0911版仅主张了相似内容第1、2、3、5、7、8、9、10、12项。原告对于任一版剧本大纲所主张的相似内容均无法形成完整的情节串联,且不能构成任何一版剧本大纲的基本表达。
    综合以上,基于原告主张的相似内容,被告电影与原告各版本剧本大纲均不具有实质相似性,原告诉称的侵权行为不能成立。
    [16:02:00]
  • [审判长]:
    被告就主张构成侵权的12处情节发表了意见,原告有补充吗?
    [16:02:49]
  • [原告代理人]:
    被告提交的附件是否是创作西红柿首富的剧本改编来源,关于情节6-12,在布鲁斯特百万横财是否有体现?
    [16:03:06]
  • [被告代理人]:
    我们的改编来源是布鲁斯特百万横财,第6项目没有体现,第七项没有体现。是我们独创的
    [16:03:27]
  • [原告]:
    本案抄袭点,我们不是主张全部抄袭,大的架构是改编布鲁斯特百万横财,我们不否认。一部作品10多处相似,我方只是主张跟我方的相似性,我们没有否认你们改编百万横财的相似度。不同情节相互拼凑形成一个新的故事。不是完全照搬情节,是用了洗稿的方式,这个是影视作品的特殊性。是同样的类型片,都是主人公得要一笔意外横财。
    [16:03:47]
  • [原告]:
    我方指的是资本接班人使用了百万横财的题材,而不是西红柿首富。我方不认可西红柿首富和白万横财有改编关系。
    [16:04:05]
  • [审判长]:
    原告起诉状中说核心独创情节外,你方还认为涉案电影人物关系和你方存在相似,请你方明确。
    [16:04:42]
  • [原告]:
    继承者人物关系以经堂里展开,和好朋友还有恋爱关系,还有信托经理,和涉案电影人设相同, 表姑舅老爷和涉案电影也相似,保安角色在我的剧本是主要反派,在涉案电影是边缘角色,还有商业间谍,我们一共8个人物,全部在西红柿首富中有体现。
    [16:05:21]
  • [审判长]:
    被告方意见?
    [16:05:44]
  • [被告代理人]:
    被告:我们承袭至百万横财,有改编来源,我方不侵权。
    被:
    关于电影《西虹市首富》创作的编剧及导演阐述说明,就电影《西虹市首富》创作事宜,闫非、彭安宇(笔名:彭大魔)以及林炳宝(为简化叙述,以下合称为“我们”)先后进行了将近两年的剧本讨论及创作工作,完成了大量的电影本土化改编、人物及情节创作。现就电影《西虹市首富》的创作历程、创作考量向法院整体阐述并举例说明如下:
    一、电影《西虹市首富》创作背景
    电影《西虹市首富》系由星空盛典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星空盛典”)取得授权,改编自美国环球影城制片公司(Universal City Studios, Inc.,以下简称为“环球影业”)于1985年上映的电影《Brewster's Millions》(中译名:《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或《酿酒师的百万横财》)。
    闫非和彭安宇于2015年末至2016年初期间第一次了解到《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电影。彼时,闫非和彭安宇正在三亚携家人度假,星空盛典的董事章乐斌先生致电告知,环球影业的高层领导了解到二人联合编剧、导演的喜剧电影《夏洛特烦恼》后有意与二人展开合作,并提供了环球影业影片版权库中的一部影片,其主要故事概念是“主人公一个月内要花光十个亿,但有很多规则限制”。闫非和彭安宇随即对该故事概念展开讨论,并询问了周遭的亲戚朋友如何“在一个月内花光十个亿”,得到了千奇百怪的回答。
    闫非和彭安宇从三亚返京后,经环球影业北京商务拓展部门的史蒂文•黄(Steven Huang)邀请,来到环球影业位于北京的办公室(实际为环球影画(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该公司与环球影城制片公司均隶属于NBC环球集团),与专程从美国前来的环球影业发行总裁邓肯•克拉克(Duncan Clark)及环球影业执行副总裁吉米•霍洛沃茨(James Horowitz)会面,并一同观看了环球影业作为内部存档资料的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该电影对白为英文,中文字幕为环球影业临时组织翻译)。
    2016年年中,环球影业与星空盛典就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改编事宜正式达成合作意向。2016年9月,环球影业、星空盛典以及闫非和彭安宇所在的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就翻拍中文电影剧本之服务协议》,确认聘请二人担任改编电影的编剧。随后,林炳宝亦加入改编电影的编剧团队,共同进行电影剧本创作工作。
    二、电影《西虹市首富》剧本创作中闫非、彭安宇、林炳宝的创作分工
    具体到电影《西虹市首富》剧本的创作,我们的创作分工是:在剧本创作初期(尤其是剧本第一稿、第二稿的创作阶段),闫非及彭安宇在对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进行观看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编剧创作会议(闫非称之为“聊”)的形式讨论电影的人物设定、故事主线、核心情节桥段,互相启发、调整、修改、细化剧本情节的设计,并由林炳宝根据会议确定的内容并结合自身的构想完成剧本第一稿、第二稿的具体写作工作。在剧本创作后期(尤其是电影开机拍摄前的最后一稿剧本创作阶段),由闫非和彭安宇执笔对剧本的台词和喜剧“包袱”(注:源自相声术语,指代经过细密组织、铺垫,达到的喜剧效果)部分进行最后的修改和润色。在剧本创作过程中,我们会时常召开编剧创作会议,或者与熟识的演员讨论,根据商业喜剧电影的创作逻辑,尝试代入潜在观众的观影感受,不断调试、修改、翻新已经形成的剧本桥段,使剧本的创作逐渐完善。
    这种创作分工方式主要是因为,闫非和彭安宇此前在“开心麻花”团队已经有超过十年的合作经历,共同创作或执导了舞台喜剧《开心麻花2008•谁都不许笑》、春晚小品《今天的幸福》、喜剧电影《夏洛特烦恼》等,互相之间配合默契,擅长通过对故事、桥段的讨论互相激发灵感,在“说相声”一般的讨论中,实现故事的“梗”(注:网络用语,指笑点,引申为可以引发共鸣的桥段、概念等)和“包袱”的碰撞;同时,闫非和彭安宇也担任着电影的导演,二人在剧本创作前期阶段主抓对人物设定、故事主线的设计,确定电影的基本基调和故事走向,在后期则发挥自身对喜剧台词和“包袱”创作的丰富经验对剧本拍摄稿的细节进行最终润色;而林炳宝作为职业编剧,擅长都市爱情喜剧和惊悚推理题材的电影剧本写作,有扎实的剧本写作功底,因此负责前期创作阶段的剧本写作。
    三、本土化改编电影及商业喜剧电影的一般创作逻辑
    电影《西虹市首富》的创作肇始于《夏洛特烦恼》在影片质量和商业表现上的巨大成功,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与电影出品方、主创团队均希望此次对《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改编可以再度打造一部成功的商业喜剧电影。为此,我们在剧本创作中需要同时兼顾如下三方面的基本创作逻辑:
    第一,改编电影的基本创作逻辑。
    改编是一种“二度创作”形式,任何改编都要经历从“尊重原著”向“大胆突破”的跨越。在此过程中,对原著作品进行适度的取舍尤为重要。
    一般而言,改编既有作品所看重的是它拥有成熟的故事作为依托。在改编中尤其需要“取”的就是原著作品的故事概念以及人物设定,它们是一部成熟的原著作品的内核之所在,同时也构成了改编作品的创作所必须遵循的规则,为改编设定了方向和边界。具体到《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这部电影,让一个小人物在一个月内花光特定的钱财,并为花钱方式设立一系列规则,就是原版电影的故事核。我们在进行改编剧本具体情节创作的过程中,既要借助这个相对成熟的故事概念,又受到这个故事概念所指向的具体“继承规则”的限制,不能信马由缰。
    在改编作品中,进行跨越国家、民族、文化形态和意识形态的翻拍是最难的。改编的“舍”也就体现在此,改编者需要在尊重原著作品“内核”的基础上观照现实,为原著作品在当下市场环境、社会语境和价值观念中找到最适当、最合理的表现方式,如果只知简单粗暴地照搬、翻译原著作品,缺少对原著作品所在当时当地的市场和社会环境的本土化过程,一般都会造成严重“水土不服”的后果。简言之,对于《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这种诞生于1985年的美国老电影而言,我们需要在剧本改编的过程中,对其中的情节桥段进行符合当下时代的翻新,以及进行符合当下社会价值和生活的本土化创作,例如将原版电影中的“过时”的花钱方式进行花样翻新成当下最新、最“贵”的方式,将原著中的“打棒球”“竞选”替换为更贴近中国观众日常生活的桥段,并为原版电影的改编注入更多中国人对待金钱和财富的观念和思考等。
    第二,喜剧电影的基本创作逻辑。
    借用相声术语来说,最基本的达到喜剧效果的方式是“抖包袱”。但抖好一个“包袱”并不简单,抖包袱有个术语叫“三翻四抖”,意思是说每抖一个“包袱”都需要一个反复铺垫的时间过程。结合我们十余年来对喜剧作品的创作经验,我们十分注重且擅长设计互相之间能产生联动反应的“包袱串”,例如王多鱼请股神拉菲特吃饭的桥段,我们设计成请股神吃饭这个“包袱”直接导致王多鱼购买的夕阳产业股票升值,就形成了新的“包袱”;再如王多鱼做梦烧钱的桥段,我们用“只敢在梦里烧钱”来表现王多鱼对金钱的焦虑,由此设计了第一层“包袱”,而后梦境转变为死去的二爷给王多鱼继续烧钱,进一步将“死人给活人烧钱”以及王多鱼面临越来越多的、花不完的钱的焦虑这两个“包袱”连续抖出来。
    另外,经过我们多年对喜剧创作的摸索,我们深知,最好的“包袱”其实是人物所建立起来的角色喜感。这种“包袱”就像是已经存在人物性格里面的东西,设置好之后,这个人物说出什么言语,做出什么行为,观众都会觉得很好笑。例如,电影中的柳建南在原版电影中是一个道貌岸然但可以轻易被金钱腐蚀的律师,我们在电影中将其身份换成了教育家,并通过“育人”和“园丁”的身份设计让其本性被揭露时更具讽刺感、更“欠儿”(更“贱”),并且顺畅地实现了对原版电影中装修办公室到园丁装饰花园的桥段转换,让剧情时刻充满笑点。
    第三,商业电影的基本创作逻辑。
    成熟的商业电影一般都是类型片。所谓的类型,是一种模式化,但并非电影制作过程的固定程式,而是大众与电影之间形成的以“大众情感模式”为纽带的情绪共鸣。通俗地说,商业片最根本的创作法则就是,摸准观众的脉搏,创造出让观众“爱看”,让观众“想看”的电影故事。而闫非和彭安宇恰恰得益于早年对“开心麻花”系列话剧的创作经历,可以在每次现场表演时及时获得观众的反馈并且根据观众反馈调试、完善剧本的创作,已经积累了丰富的预判观众反馈的经验。我们将在话剧舞台上锤炼到的经验,运用到电影创作上,为电影添加了许多符合商业片逻辑的设计:例如,强化原版电影中较弱的爱情元素,用“欢喜冤家”的人物互动模式打造出符合中国电影消费市场(“爆款”电影一般以女性观众为主要消费群体)期待的爱情喜剧;将我们在创作之初就希望主人公经历的人性考验包装成商业电影中经典的“灵魂黑夜”(注:指代主人公在暂时的黑夜中失去了所有的希望,但黑夜过后就是峰回路转的白天,是商业片常用的制造戏剧冲突的方法),并赋予其“大团圆”的结局等等。
    此外,邀请明星客串电影,也是常见的为商业电影增值的方式。例如,在闫非和彭安宇创作的电影《夏洛特烦恼》中,二人就设计了一系列模仿明星的桥段,取得了极好的反响。延续这一思路,并得益于本次电影的投资规模,我们在电影中设计了许多可以顺理成章地邀请真正的明星前来客串的桥段,比如让主持人(张绍刚)在电视节目中点评王多鱼的花钱作风,让歌星(王力宏)给主人公举办私人演唱会等,这些客串在电影上映后都成为观众津津乐道的彩蛋。
    四、关于人物角色和人物关系的设定
    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以主人公布鲁斯特为核心展开。布鲁斯特是一个小球队的棒球运动员,虽然一直没有获得职业成就但却热爱这项运动,经济上穷困潦倒。舅姥爷的3亿美元遗产从天而降,若想要顺利得到这笔遗产,布鲁斯特必须接受一个考验,那就是他要在30天内先将3000万美元花完,同时很多限制条件被设定在了继承规则中。于是,接下来的整个故事围绕“布鲁斯特如何花掉这3000万元”这一核心线索展开。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核心的人物设定包括遗嘱订立者(也即布鲁斯特的舅姥爷)、遗嘱执行人、资产管理人、负责记账的会计,其中,由于资产管理人与布鲁斯特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也承担了给布鲁斯特继承之路制造障碍的反面人物作用。美丽正直的会计在与布鲁斯特的相处中被其打动,与布鲁斯特产生了感情;而会计的男友作为另一反面人物,表面是一名出入上流社会的“君子”,但却因金钱利益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伪君子;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布鲁斯特的好朋友,一名同样穷困潦倒的运动员,却在布鲁斯特最后身无分文时愿意提供帮助。
    以上几个人物是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中最为基础的人物设定,也构成了发展核心故事脉络的基本人物关系。我们在原版电影核心故事线索下进行改编创作时,认为这几个核心人物设定具有着必要性意义,因此电影《西虹市首富》的核心人物关系与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基本一致。不同之处仅仅在于:(1)去除了原版电影中被资产管理人雇佣去寻找布鲁斯特并引导其与遗嘱执行人、资产管理人见面的人物角色,相应的行为直接由《西虹市首富》中的遗嘱执行人完成;(2)增加了女性角色“莎莎”,作为两位资产管理人派来“色诱”男主角王多鱼试图让其违反继承规则的人物设定;(3)强化了原版电影中较弱的爱情元素,增强男女主角的情感关系,最终达到“结婚”这一爱情“大团圆”结局;(4)在遗嘱订立者“二爷”与遗嘱执行人“金先生”之间增添了情感关系作为暗线,使二爷和金先生的人物形象更为饱满,也为电影中众多“谜团”提供了合理解释(如:男主角王多鱼为何是二爷唯一的合法继承人;金先生为何尽心尽力地执行遗嘱;二爷为何设定继承规则中的终极考验等),呼应并升华了电影中人性/情感至上的价值观。
    两部作品的核心人物关系如下图所示:
    五、关于电影整体情节安排和具体情节创作的思路
    如前所述,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讲述的是男主角布鲁斯特得到一笔巨额遗产后,在设定的遗产继承规则之下如何完成花钱挑战的故事。故事整体的设计安排包含两大部分,一是遗产继承规则,二是花钱方式。基于改编作品的基本创作逻辑,我们在进行改编创作时的难点和重点,即是哪些部分应当“尊重原创”而哪些部分需要“大胆突破”。根据我们对原版作品的理解和多年的电影创作经验,最终,电影《西虹市首富》关于遗产继承规则的内容设计基本沿用了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而在具体的花钱方式上则进行了符合中国当下社会生活和价值观的本土化改编。具体说明如下:
    1、关于遗产继承规则
    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中的继承规则是该电影的故事核,也是该电影所处时代“美国梦”式价值观的载体,是电影中所有戏剧冲突的源泉。继承规则的具体内容是:
    男主角继承的遗产金额为3亿美元,但是,他需要先在30天内花光3000万美元,且有以下条件:(1)30天后,不能拥有房子、车子、珠宝等任何资产,只能拥有穿的衣服;(2)可以雇佣任何人,但必须接受他们提供的服务;(3)可以捐5%给慈善,可以赌博输掉5%,但不能送出去,比如购买天价钻石送给流浪汉当生日礼物;(4)不能毁掉本身有价值的任何东西,否则会马上失去资格;(5)不能告诉任何人为什么要花掉这些钱。同时,男主角也可以选择懦夫条款,即当这一切都没发生,直接拿100万美元走人。而如果接受挑战却失败了,男主角将一毛钱都得不到,3亿美元会被托管机构收走,并会被收取高昂的管理费。
    我们认为,就继承规则的丰富程度而言,原版电影的设定已经非常详实,可以继续沿用,但对于其中可能涉及到违反我国法律或违背我国价值观的内容则需要调整和重新设计,为此我们去除了原版电影中可以以“赌博输钱”作为花钱方式的规则,并特别将花钱方式的“合法性”作为新的规则。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这个继承规则的背后体现的是美国式的价值观和财富观,与中国人的观念是不符的。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中,男主角选择了遗产继承挑战,根据继承规则,挑战成功的结局就是他可以“拿着钱走了”,仅此而已。我们意识到,原版电影的这种设计本身是“美国梦”式价值观的体现:只要主人公付出了努力,所有的收益都是正当的。这样的结局是美国市场的“大团圆”结局,但对于中国市场来说,这种结局不仅在戏剧冲突力度上稍显欠缺,而且也不符合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和财富观。为此,我们看到原版电影后第一个思考的问题就是电影的结局要如何去改,结尾怎么去“收”。而基于中国人的价值观念,我们在电影剧本创作之初就顺理成章地设计好,无论主人公在剧情走向中发生何种变故,我们最终均必须设计让他经历一次在金钱和人性/情感(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之间的抉择,因为在中国人的价值观念里,“天降横财”往往是“不义之财”,在“财”与“义”面前,让主人公作出一次正确的选择,让人性和情感的天平压倒金钱和财富本身,才能赋予这笔财富以正当性。当然,考虑到这是一部商业电影,我们要让观众对结局感觉畅快,同时也要兼顾部分观众确实会认为 “我的最终还应当是我的”,因此我们设计,最终如果男主角做出了一个让情感凌驾于财富之上的选择,他就能通过最后的考验,可以继承全部遗产,将其作为继承规则中的终极规则。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我们已经想好了这样一个本土化的结局,想好这个电影怎么“收”,我们才有信心去做好这个改编项目。
    我们想通过电影向观众传达一个中国人骨子里的、正确的价值观:一个有人性的、禁得起考验的“人”才能真正地正当地获得财富。为此,除保留故事主线中的继承规则外,我们在继承规则的前后都对原版电影中的规则进行了丰富。例如,我们在继承规则前增加了前置规则,设计让王多鱼通过了守住守门员的底线、拒绝踢假球的“诚信考验”,才有资格听取继承规则,然后我们又在电影结尾处设计了“金钱与人性/情感”抉择这一终极考验作为遗产继承的终极规则。同时,为了强化我们希望在电影中表达的有关“金钱与人性/情感”抉择这一主旨和价值观,我们为电影中金先生(遗嘱执行人)的人物设定增添了一条原版电影中并不存在的暗线,将他设置为王多鱼二爷的伴侣。结合这一层身份设计,金先生原本可以自行占有二爷的巨额遗产,但他却毫无怨言且尽心尽力地执行伴侣的遗嘱,将遗产尽数交给他们选定的、通过考验的继承人,这本身就在说明,金先生以自己实际的行动展现出自己在“金钱与人性/情感”的抉择中选择人性和情感。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更顺畅地向观众解释电影结局部分对于“金钱与人性/情感”抉择这一终极考验的真谛,这项终极的继承规则承载着的是两位长者的真心期盼,他们设计这样一个终极考验,是想选出一个同他们一样在财富和情感面前可以坚守本心的合格的继承人,一个可以正当地拥有财富的大写的“人”。
    最终,电影《西虹市首富》中呈现的完整的继承规则是:
    第一项,前置规则:男主角需要通过“诚信考验”才能获得接受继承规则考验的资格。
    第二项,继承规则:是故事的主线规则,即男主角继承的遗产金额为300亿人民币,但是,他需要先在一个月内花光10亿,且有以下条件:(1)合法花光这笔钱,一个月后不能剩下任何资产;(2)不可以赠送,不可以做慈善,每一笔都必须花在男主角自己身上;(3)只能雇佣不超过100个人,且必须接受他们提供的等价服务;(4)不准毁坏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不得哄抬物价,超过市场价格的最高标准;(5)这个游戏不能告诉任何人。男主角也可以选择懦夫条款,即当这一切都没有发生,直接拿1000万走人。而如果接受挑战却失败了,男主角将1块钱都得不到,这些钱就会被交给光明信托基金打理,并会被收取高昂的管理费。
    第三项,终极规则:继承规则之下存在一项在剧情前期未向观众披露的对金钱与人性抉择之终极考验,只有通过终极考验,才能真正获得所有遗产。
    [16:06:34]
  • [被告代理人]:
    2、关于花钱方式
    在继承规则的大故事框架之下,整个故事的内容需要围绕“如何花钱”展开。虽然日常生活中人们会有五花八门的花钱方式,但在我们这个电影中,花钱的方式不仅需要符合故事本身继承规则所确立的要求,还需要进行中国本土化的设计,设定符合我们中国观众认知的花钱方式。因此,如何做好故事改编的本土化、让中国观众能产生共鸣,成为了我们在剧本创作阶段考虑最久的问题。
    在原版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中,男主角的花钱方式包括:(1)雇佣摄影师;(2)向银行交租金;(3)雇佣保安队;(4)雇佣私人司机;(5)租豪车;(6)高档餐厅用餐;(7)成立公司;(8)雇佣好朋友做公司高管;(9)包下高级酒店;(10)租衣服;(11)支持女主角男友的慈善活动;(12)雇佣女主角男友等人进行室内装潢;(13)投资冰山项目;(14)买跌停股票;(15)买赔率最高的曲棍球比赛;(16)租下大体育场装修;(17)为公牛队队员租直升机;(18)为公牛队队员做新队服、租公寓;(19)请乐队迎接公牛队队员;(20)聘用理财顾问;(21)买最贵的邮票寄出;(22)向慈善机构捐款;(23)支付碰瓷者高额赔偿;(24)酒吧包场;(25)参加红酒拍卖,买下昂贵红酒现场招待;(26)参加州长竞选(买选票、为选民买单、侮辱竞争对手赔偿精神损失费);(27)举行派对;(28)雇佣女主角作为律师。
    上述花钱方式体现出了较为明显的时代特征和美国文化色彩,例如“邮票”“棒球”“竞选”“曲棍球”,如果我们沿用了这些元素,极大可能会出现没有时代共鸣或“水土不服”的情形,尤其这里最具有亮点的、使得原版电影主人公最终花完钱的“大招”——“参与竞选”,这显然与我国国情并不相符,为此我们需要找到另一个既贴近我国观众日常生活又具有时代性特征的花钱“大招”。我们很快想到并确定了“保险”的方式,例如可能会比较容易引起观众共鸣的心情险、第三者插足险、雾霾险等。但是,改编后的花钱方式又需要与原版电影中“竞选”的内核(把钱花出去并且能受人敬仰)相一致,于是我们在与演员张一鸣(电影《西虹市首富》中“庄强”饰演者)的讨论中受到启发,进一步想到了“脂肪险”—— 只要投保人减肥就能获得理赔。这与当今中国年轻人流行的健身热潮可以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也便于我们对于拍摄场地、镜头调度、画面感、节奏感、演员演绎等方面的把控。
    确定好最后的花钱“大招”后,其他的花钱方式我们还是尽可能沿用了原版电影的设计,并延续了原版电影中对于资本市场和商业社会讽刺与调侃的内核。例如,男主角为了花光钱而投资各种不靠谱的创业项目,并宣称是为了“梦想”,最后这些项目竟然还赚到了钱;故意买进业绩不佳、随时面临退市风险的股票,但却因此提振了产业信心,股票持续走红;花一千万请股神“拉菲特”共进午餐,本想花钱,却因为名人效应使得自己赚到更多。同时,由于电影《西虹市首富》中加重了男女主角的爱情线索,所以我们将一些符合现阶段时代特征的花钱方式与男主角追求女主角的行为相联系,例如“放烟花”“包下电台点歌”“全城张贴求爱广告”“邀请女主角的偶像举办演唱会”等。
    最终,电影《西虹市首富》中设计的花钱方式包括:(1)雇佣保安队;(2)租婚车;(3)租衣服;(4)租下大翔足球队;(5)改造大翔队训练场;(6)包下高级酒店;(7)请雇佣的人员享受盛宴;(8)成立公司;(9)雇佣好朋友做公司高管;(10)邀请恒太队参加友谊赛;(11)包场女主角男友的演讲会;(12)雇佣女主角男友设计打理花园;(13)喝高档酒;(14)买跌停股票;(15)投资陆地游泳器项目;(16)投资冰山项目;(17)包下高尔夫球场做足球训练场;(18)与拉菲特共进午餐;(19)聘用理财顾问;(20)放烟花;(21)全城张贴追求女主的告示;(22)包下电台点歌为女主庆生;(23)邀请王力宏举办私人演唱会;(24)赞助冠名节目;(25)推出脂肪险;(26)为大翔队队员租直升机。
    3、关于具体情节的考量安排
    电影《西虹市首富》中各个具体情节的设计及情节之间前后的串联关系,皆是由我们根据原版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改编而成或来自于我们的原创,现择要说明如下:
    (1) 两次“碰瓷”情节
    在原版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中,男女主角准备开车时遇到了“碰瓷”,但男主角却发现这可以成为众多“花钱方式”之一,于是通过支付“碰瓷者”高额赔偿达到了花钱的目的。事实上,“碰瓷”是近几年中国社会的一项热点话题事件,闫非和彭安宇也曾在春晚中共同执导了一部以“碰瓷”为主题的小品《扶不扶》,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因此,“碰瓷”元素具有着本土化特点,可以保留在电影《西虹市首富》中。但在我们既定的“继承规则”框架内,这种花钱方式本身的“合法性”和“价值观”却值得商榷,因此我们并没有直接按照原版电影中的方式处理“碰瓷”情节。
    电影《西虹市首富》中,我们实际安排了两次“碰瓷”,第一次“碰瓷”发生在男主角尚未继承遗产之前,当然也不会起到“花钱”的作用,我们的目的在于引出女主角出场,同时较为直接地展现了女主角“刚正不阿”的性格特点,制造女主角对于男主角极其厌恶的感情线开端;同时,由于女主角的“刚正不阿”的正义之举,引发男主角被拘留的后续情节。第二次“碰瓷”则发生在男主角猛烈追求女主角但受到女主角排斥之后,女主角发现了当初“碰瓷”的真相,走出她的“灵魂黑夜”后对男主角的态度发生转变,该情节是二人感情关系变化的关键性转折点。这两段“碰瓷”的设计,是在保留原版电影中相应元素下进行的“突破式”创作,体现了我们的独创性安排,同时也为打造男女主角“欢喜冤家”的互动模式起到了推动作用。
    (2)“邀请王力宏举办演唱会”情节
    如前所述,我们在电影中设计了许多可以顺理成章地邀请真正的明星前来客串的桥段,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我们对于商业电影增值与卖座的把控和预估。但同时,与明星产生某种关联也是我们自然而然会想到的一种符合中国女性追星文化的花钱方式,例如包场演唱会,或者是邀请明星一同用餐等等。结合我们改编的创作逻辑和剧情的需要,我们认为这个设计与男主角追求女主角的线索相结合会更“自然”,而与名人共同用餐的点子则用在了“与拉菲特共进午餐”的情节中。同样,我们还是要在“继承规则”的整体框架之下“花钱”,于是我们借鉴了新闻中经常出现的富豪为儿女的婚礼邀请明星举办小型演唱会的点子,选择了“邀请真人明星来到家中为女主角举办私人演唱会”的方式,不仅使男女主角感情升温,更是达到了花钱的目的。而电影中王力宏的出现,也与女主角前男友柳建南“西虹王力宏”的称号形成新的“包袱”,达到喜剧效果。
    (3)“绑架”情节
    故事情节如果顺着“花钱”发展,那么经过了20多种花式花钱后,“大招”也已经使用完了,故事要逐渐开始收尾。按照商业电影的创作规律,我们在结局之前需要一个反转、一个转折、一个属于男主角的“灵魂黑夜”,也就是前面提到的,要让男主角在获得圆满结局之前经历一次终极人性考验。而这个故事中,我们最初设计的核心矛盾就是金钱和人性的较量,也就是说,男主角需要一个契机能够让他做出“为了人性放弃金钱”的选择。须得承认,除了“绑架”之外,我们没有想到其他更加简单、直接的方式让男主角快速面临这个终极抉择。同时,我们考虑到这是部爱情喜剧电影,不希望有真正的“伤天害理”的坏人角色出现,于是我们选择让“好人”假装绑匪绑架,迫使男主角做出选择,这恰好也形成了商业电影中一种较为常见的“反转再反转”套路。
    以上就是我们就电影《西虹市首富》创作问题所进行的详细说明。整个电影的创作过程,凝结了包括我们在内的全体电影出品方及主创团队的智慧和付出。我们也真心地希望,我们创作者的声誉、我们的创作成果都能够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
    [16:07:08]
  • [审判长]:
    原告意见?
    [16:07:22]
  • [原告代理人]:
    补充说明一点,被告所讲的是被告对涉案电影情节结合国情进行改造,被告几个编剧,在市面上寻找剧本,为解除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16:07:35]
  • [审判长]:
    本案中原告起诉了3个编剧,刚才被告就3个编剧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
    [16:07:55]
  • [被告代理人]:
    电影剧本是他们共同创作的,署名也是他们三个
    [16:08:19]
  • [审判长]:
    资本接班人电影,您方做过立项备案和本案是一个电影吗?
    [16:08:38]
  • [原告]:
    资本接班人是做完西红柿首富后开发的电影,当时女主角是马丽,后来环球找了2位导演,百万横财虽然之前在美国供应,但是我们没有资源,是看不到的,之后有了对方提交的环球改编材料,他们只是在2017年资本接班人开机消息,也是按照资本接班人宣传的,但是开机后就是西红柿首富,何时立项也不知道,开机时间是201712月底,但是他们与环球 的立项是2018年2月。电影7月份就上映了。
    [16:09:01]
  • [被告代理人]:
    原告提到的影片签约时间是201802,实际时间是2017年12月,证据协议中第二页,……影院放映电影签订开发协议,意向书不代表授权书,意向书没有做完证据提交,但是在2016年到正式开机之间双方就联合拍摄进行协商,在2017年12月环球和被告4进行翻拍形式进行制作。2016年5月即达成协议开始的合拍合作,剧本改编创作,我们一直担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有邮件记录。
    [16:09:42]
  • [审判长]: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涉案电影已经上映,原告明确停止侵权的承担方式。
    [16:10:02]
  • [原告代理人]:
    禁止被告在有关网络播出,现有的网络媒介渠道停止播放还有其他公映的方式。片尾说明是主张署名权的问题,是否继续播放是主张的播放的权利。在没有添加我方署名之前停止播放,如果添加署名可以进行播放。
    [16:10:24]
  • [被告代理人]:
    属于诉讼请求不明确
    [16:10:42]
  • [审判长]:
    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庭后提交补充意见
    [16:11:00]
  • [原告]:
    好的。
    [16:11:47]
  • [审判长]:
    本案主张公开刊登致歉声明?
    [16:12:23]
  • [原告代理人]:
    在被告的微博上,全部6个被告分别在各自微博刊登致歉声明,作为侵犯我方著作权公开赔礼道歉的方式。
    [16:12:43]
  • [审判长]:
    除了待补充和核实的问题外,双方对事实还有补充说明吗?
    [16:13:11]
  • [原告代理人]:
    林炳宝和王倩是否合作过章鱼保罗被告能否明确?
    [16:13:30]
  • [被告代理人]:
    这个是原告的举证责任,和本案无关
    林炳宝参与了影片创作,开机在201712,关机是在20180418左右,上映时2018年7月27日
    原告是否看过百万横财?
    [16:14:01]
  • [原告代理人]:
    我在西红柿首富上映后看过。特意找来看的。
    [16:14:22]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本案争议焦点,第一原告王倩现有证据能够证明是本案涉案作品享有权利的著作权人,第二,被告方有无接触作品的可能。第三,原告本案主张著作权侵权的人物关系情节,被告方是否构成侵权?
    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6:14:44]
  • [原告代理人]:
    原告是作品作者,显示继承者编剧是王含羽,原告提交的委托合同,可以证实王含羽是王倩的笔名,可以认定王倩是继承者的作者,原告继承者创作在前,被告3通过微信告知原告,开心麻花正在寻找喜剧剧本,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3发送剧本大纲,后询问进展,被告3说没有进展,后来删除了原告的微信,还曾经和原告一起创作过章鱼保罗作品,被告3哟可能解除过原告的作品,被告作品改编自百万横财,但是百万横财是美国电影,我方观看后,发现和涉案电影有很大差异,由其是本土化的部分,虽然被告提交了反驳意见,但是没有说明本土化的部分和百万横财有哪些相似之处,从授权后,被告自认了西红柿首富和资本接班人是同一项目。我们查看了广电总局备案,没有查到西红柿首富的备案,合法性存在疑问。被告电影西红柿首富和原告继承者存在大量近似,相似之处正是被告电影成功的根本原因,虽然具体呈现方式不同,但是情节设置存在相似,相似点不是概括性,而是有特定情节,具有感知作品来源的情节,不是巧合,而是林炳宝接触有关本土化剧情通过洗稿编制出涉案电影,被告行为存在剽窃原告作品,侵犯原告著作权,请求判如所请。
    [16:15:21]
  • [审判长]:
    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6:15:48]
  • [被告代理人]:
    被告4代理意见
    一、根据目前在案证据,原告的举证未能证明王倩系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
    在本案中,原告称其是剧本《财产继承者之“有钱了”》的唯一著作权人,并提交了四版剧本故事大纲,分别是:(1)2015年7月22日邮件附件《故事大纲》(下称“《继0722》”)王倩有明确的合作创作作者;(2)2015年8月28日邮件附件《网络系列剧故事大纲》(下称“《继0828》”);(3)2015年9月3日邮件附件《网络系列剧故事大纲》(下称“《继0903》”);(4)2015年9月11日邮件附件《网络系列剧故事大纲》(下称“《继0911》”)(原告证据1,即原告证据第1-66页,以下合称“《继》剧本大纲”)。但是,上述证据均不能证明原告为《继》剧本大纲的著作权人。原告证据7合同符合行业规定,王倩是否是适格主体,现有证据无法证明。
    涉案四稿未公开发表,被告没有接触可能性,原告提出曾经将剧本交给过林炳宝,对方没有证据证明该事实,这部分应该没有证据证明,6被告不仅没有接触大纲的可能性,即使对原告涉案大纲,对电影西红柿首富的比对,结合比对意见,原告的主张相似的内容,多是思想层面和表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涉案电影是百万横财改编摄制而成,被告有合法改编来源,双方不构成实质相似,原告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六被告与《继》剧本大纲不存在接触,电影《西虹市首富》与《继》剧本大纲亦不存在实质性相似,六被告未侵权改编、摄制《继》剧本大纲,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综上,六被告在并无可能接触到《继》剧本大纲内容的情况下,不存在实施侵权改编、摄制行为的事实,不存在侵权的客观可能性。同时,原告诉称侵权行为亦缺乏“接触”这一法律要件。
    三,六被告电影《西虹市首富》系基于合法、独家授权独立改编、创作完成,相关人物、情节等均有合法改编来源。
    四,六被告未实施被诉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如前所述,六被告从未接触过《继》剧本大纲,也没有接触《继》剧本大纲的可能性,且涉案两部作品亦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原告诉称的侵权行为并不存在。因此,原告主张的各项诉讼请求均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六被告未实施被诉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西》电影是六被告及全体摄制组成员辛勤耕耘、呕心沥血之作,从依法获得电影改编授权,到完成剧本创作,再到摄制电影片、宣传、发行全过程,凝结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智慧和付出,电影完成片市场表现优异,亦获得了高度的行业关注和评价。而原告在毫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甚至在六被告已就《西》电影具有合法改编来源的情况进行公开声明后,原告仍提起本案诉讼,并为达诉讼目的刻意割裂作品具体表达、歪曲事实、恶意抽象概括所谓“相似内容”,被告有充分理由对其行为动机的正当性作出质疑。
    [16:16:35]
  • [被告代理人]:
    被1,2:原告主张权利作品是在先故事存在改编来源是他人委托创作只发送给冯鹏的改编大纲,从为发给林炳宝,著作权保护独创性,原告是否有独创性,是否有独创性表达,原告作品只是大纲,从未成稿,何来洗稿,即使有具象表达,内容上也是完全不同的,原告诸多情节和百万横财相似,环球影业评估针对王倩著作权侵权的可能性,合同约定委派的方式,我们会依法向司法部门核实。
    综上,原告在本案中所诉称的侵权行为完全不能成立,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六被告不存在侵犯《继》剧本大纲著作权的行为,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作为本案六被告的代理律师,我们恳请贵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以维护六被告的合法权益。
    [16:17:08]
  • [原告代理人]:
    被告说有侵权可能,希望下次庭审被告提交,百万横财是什么时候在大陆有资源的?
    [16:17:27]
  • [审判长]:
    双方是否还有补充辩论意见?
    [16:18:00]
  • [原、被告双方]:
    没有。
    [16:18:16]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16:18:50]
  • [原、被告双方]:
    不愿意。
    [16:19:06]
  • [被告代理人]:
    原告提出著作权侵权主张早于本案诉讼,假设王含羽的微博,就是王倩,微博中提出,西红市首富抄袭她的作品,绝大多数公众认定了2者关系,是碰瓷行为蹭热度。
    [16:19:21]
  • [原告代理人]:
    是对方律师事先转发了碰瓷公开信,关于舆情我们也是有统计的。
    [16:20:04]
  • [审判长]:
    鉴于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当庭主持双方继续调解。现在双方最后陈述。
    [16:20:30]
  • [原告代理人]:
    坚持起诉意见和诉讼请求。
    [16:20:52]
  • [被告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6:21:09]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
    [16:21:21]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请坐。
    [16:21:3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五庭、技术中心的支持,马杰庭审记录。
    [16:22:32]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6: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