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

原告

被告
2019年6月26日16:27直播黄浦法院审理的一起信用卡纠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收看本次直播!
    [16:30:36]
  • [主持人]:
    案情简介:原告诉称,被告在原告处申请办理了银行信用卡。被告使用该卡透支消费后,未按约定归还,至今仍拖欠透支款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仍不归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被告归还人民币5万余元。
    [16:31:26]
  • [书记员]: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法庭纪律宣读完毕。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16:40:21]
  • [审判长]:
    核对当事人
    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上海分中心,住所地上海市西藏南路某号
    负责人:夏天,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浩,上海欧瑞腾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志伟,上海欧瑞腾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未到庭)
    被告:徐某,女,1968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共康八村某号3某室。(被告未到庭)
    [16:40:44]
  • [审判长]: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金融庭,今天公开开庭审理本院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傅朱钢、冯玮、人民陪审员周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傅朱钢担任审判长,冯玮主审,书记员张岚记录。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义务,庭前已经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告。当事人是否清楚?
    [16:41:53]
  • [原告]:
    清楚。
    [16:42:18]
  • [审判长]: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6:42:26]
  • [原告]:
    不申请。
    [16:42:33]
  • [审判长]:
    被告经本院公告传唤,今天未到庭应诉,现缺席审理。
    [16:42:40]
  • [原告]:
    知道。
    [16:42:47]
  • [审判长]:
    开始法庭调查,原告的诉请及事实理由。
    [16:43:00]
  • [原告]:
    1、判令被告徐某归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51,229.73元(其中本金48,446.16元、利息1,025.24元、手续费1,510.84元、违约金247.49元)(暂计至2018年11月15日止);2、判令被告徐某偿付自2018年11月16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49,471.40元×0.5‰×天数);3、诉讼费由被告徐某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徐某在原告处开户办理了银行信用卡一张。被告领卡后使用其所办理的信用卡透支金额暂计至2018年11月15日累计51,229.73元。该卡发生透支后,原告向被告催款,但被告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诉至法院。
    [16:43:10]
  • [审判长]:
    被告未到庭不再进行答辩。
    [16:43:57]
  • [审判长]:
    原告进行举证。
    [16:44:03]
  • [原告]:
    1、银行信用卡个人申请表及附件《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信用卡收费标准表各一份,以证明被告申请办理过银行信用卡,并愿意遵守上述协议及章程。
    2、余额构成表、交易流水,以证明透支金额。
    3、催收历史,以证明原告向被告催款。
    4、银监会批复,证明原告名称变更的事实。
    5、《关于调整信用卡相关服务的公告》,证明原告就2017年起停收滞纳金、开始计收违约金事项向被告进行了告知。
    [16:44:09]
  • [审判长]:
    鉴于被告未到庭,不予质证。本庭对原告的有关举证进行审核后再予认定。 原告对事实和证据还有无补充?
    [16:44:29]
  • [原告]:
    无补充。
    [16:44:42]
  • [审判长]:
    原告,被告欠款本金的证据是哪一组?
    [16:44:48]
  • [原告]:
    详见证据二。
    [16:44:54]
  • [审判长]:
    余额构成表、交易流水对吗?
    [16:45:00]
  • [原告]:
    对的。
    [16:45:11]
  • [审判长]:
    该组证据除了本金还包含什么吗?
    [16:45:19]
  • [原告]:
    包含了本金、利息、手续费等。这些金额都是由银行系统内自动生成的。
    [16:45:26]
  • [审判长]:
    利息的合同依据是什么?
    [16:45:34]
  • [原告]:
    领用合约的第4条第2款:乙方及其附属卡人的非现金交易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的,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免息还款期最长不超过50天。否则,应支付全部透支款项自甲方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透支利息,甲方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透支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
    [16:45:41]
  • [审判长]: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有无依据。
    [16:45:49]
  • [原告]:
    有的,提供2016年9月30日原告在其官网上发布的《关于调整信用卡相关服务项目的公告》。
    [16:45:56]
  • [审判长]:
    原告向被告计收违约金除网上公告外,有无直接向被告送达公告内容的书面证据等?
    [16:46:03]
  • [原告]:
    没有。
    [16:46:10]
  • [审判长]:
    被告在诉讼期间有无还款?
    [16:46:16]
  • [原告]:
    有还款的,详见诉请变更单。
    [16:46:24]
  • [审判长]:
    原告起诉前是否去公安机关报过案。
    [16:46:30]
  • [原告]:
    报过,但未被受理。
    [16:46:41]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6:46:48]
  • [原告]:
    被告有办理涉诉信用卡及使用涉诉信用卡的事实,理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归还透支本金、利息等费用,现在被告透支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其还款的义务,显属过错,请法院依法判决。
    [16:46:56]
  • [审判长]:
    鉴于各被告未到庭,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最后陈述。
    [16:47:06]
  • [原告]:
    望法庭支持诉请。
    [16:47:14]
  • [审判长]:
    被告未到庭,本庭不主持调解。
    [16:47:20]
  • [审判长]:
    现定于2019年6月27日8时50分在本法庭进行宣判。
    [16:47:27]
  • [原告]:
    知道了,不到庭,由法院邮寄判决书。
    [16:47:43]
  • [审判长]:
    今天庭审至此,当事人阅笔录无异议后签字,休庭。
    [16:47:54]
  • [主持人]:
    网络直播到此,本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谢谢关注!
    [16: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