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海淀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戴国正在主持新闻发布会

海淀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葛玲发言

海淀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杨靖发言

海淀法院与海淀市场监管局工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海淀法院与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合作共建协议签署仪式

海淀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邹玉玲通报一起破产重整案审理情况

海淀区工商联副主席李海龙发言

海淀区国资委副主任白二平发言

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尹正友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发言

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张丽君发言

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潘朝辉发言

海淀法院院长助理、审委会委员李盛荣作总结发言

新闻发布会现场
7月11日9:30,海淀法院召开“破产审判提速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09:25:13]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破产审判提速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发布会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25:23]
  • [主持人]:
    近几年来,海淀法院清算与破产案件申请量大幅度增加,目前,案件总数位居全市法院之首。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服务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海淀法院于2019年5月设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以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于近日审结一起拥有靶向抗癌药物知识产权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通过召开本次新闻发布会,展现海淀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专业化建设、规范化、高效化方面取得的最新成果;向社会公众宣传破产审判在困境企业拯救、僵尸企业清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09:25:47]
  • [主持人]:
    发布会马上开始,敬请关注。
    [09:26:08]
  • [主持人]:
    本次发布会由海淀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戴国主持。
    [09:26:24]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欢迎大家出席新闻发布会。我是海淀法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戴国,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到会的各位嘉宾: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张丽君;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潘朝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尹正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白二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支文利;海淀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李海龙。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我院出席发布会的人员包括:院长助理、审委会委员李盛荣;政治部副主任葛玲;破产审判庭庭长杨靖;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邹玉玲。今天到会的媒体有: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北京青年报、China Daily、人民法治网、北京政法网;北京电视台、海淀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本次发布会,作为我院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活动之一,主题是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是核心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我院充分贯彻上级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方面的工作部署,以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对标世行关于“办理破产”指标的要求,重视破产审判的经济社会效益;加强疑难复杂案件研判力度,重视重整识别,充分发挥重整制度在困境企业拯救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通过一系列工作开展,我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现予以发布。下面由政治部副主任葛玲介绍我院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情况。
    [09:37:35]
  • [葛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记者、各位同事,近几年来,受经济下行与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清理僵尸企业政策影响,我院清算与破产案件申请量大幅度增加,案件总数位居全市各法院之首。机遇与挑战并存,我院认为应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树立大局意识,提高认识,重视破产审判工作。该项工作的加强,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正当其时,既是为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也是为了满足我院大量案件的审理需要。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19年5月在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设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该庭目前共有26人,其中员额法官8名。该庭审理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强制清算、破产与公司类纠纷等。我院挑选具有专业知识背景或丰富审判经验的商事法官和助理组建专业化的审判单元,专案专审,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提供基础性保障。在新人招录方面向破产审判庭适度倾斜,注重专业人才储备,形成梯队化的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破产法官绩效考核,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破产法官实行单独考核,使考核办法与破产审判规律相吻合,提高破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破产审判工作正在由点及面,全面铺开。我院正在以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抓手,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更加规范化化、高效化。我的发言到此,谢谢大家。
    [09:41:36]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下面由破产审判庭庭长杨靖介绍我院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
    [09:43:36]
  • [杨靖]:
    近几年,我院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申请量持续增加,至2019年7月10日,收案总量已达260余件。逐年攀升的案件数量反映了海淀区企业对规范化市场退出路径的迫切需求。为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司法供给质量,为困境企业拯救和僵尸企业出清提供便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我院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具体工作如下:一、推行破产清算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强化企业类型识别,精准施策,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我院建立了申请审查案件台账,将受理的破产清算企业大致分为彻底丧失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和经营遇困或创业失败的危困企业。在全面了解企业经营、资产负债等情况的前提下 ,对于那些已长时间停止营业,无财产、无人员、无经营场所的“僵尸企业”,我院将按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破产审理程序,以压缩审理周期,在穷尽可能的财产调查措施,依法清算后,为僵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开辟绿色通道。而针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或创业受挫的危困企业,我们会充分了解其陷入困境的原因,通过听证、专业咨询等方式识别企业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行业前景良好,但因资金链断裂、管理落后等原因暂时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债务和解等方式,进行积极挽救;对于因技术落后或市场需求度不高而明显缺乏挽救价值的企业,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保护功能,在依法保护职工和创业者权利,妥善处理债务的基础上,快速出清,为创业者重新回归市场、开拓事业提供司法保障。二、多方协调、联动,形成审判合力。(一)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规范化,打通企业依法退出市场的“最后一公里”。1、与海淀市场监管局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为企业市场退出提供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我院协助海淀市场监管局在其服务平台展示与清算破产类案件相关的资料并解答相关问题,为选择正确的企业市场退出路径提供指引。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海淀市场监管局向我院破产审判庭开放企业工商登记档案网络查询端口,以便于案件审理。三是推动建立企业信用预警机制,我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或破产申请后,及时向海淀市场监管局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双方共同推动在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企业经营异常、案件受理信息等警示内容,以共同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四是简化注销登记程序,提升市场退出效率。对经过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的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登记。清算组或管理人持法院指定清算组或管理人的决定书、程序终结裁定书向海淀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有权代表企业签署全部注销手续所需文件;除因企业营业执照遗失而须办理遗失执照作废公告外,无须办理其他公告。2、与海淀税务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保护税收债权,共同推进破解破产企业税务注销难题。我院将受理案件信息及时汇总更新并与海淀税务局共享,以便及时查证破产企业税收情况;同时,完善税收债权申报机制,加强税款债权依法保护力度。对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自2019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最新工作要求,即“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双方正在加紧研究落实。(二)搭建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交流互动平台,提高我院破产审判能力和业务水平。在我院已成功运行多年的院校合作共建和智囊专家库机制的基础之上,为搭建专门针对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交流互动的直接平台,为我院破产案件研判水平的提升提供深厚的理论支撑和广阔的学术视野,今天我们还将与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就疑难复杂案件与问题研讨,多类型调研活动开展等内容开展合作。三、建立对破产管理人的个案考评机制,完善对其管理工作的精准监督和履职保障。(一)我院研究制作了管理人个案考评表,为每个案件管理人的履职表现建立考评档案。考评表分为法官版本和债权人版本,其中法官版考评表分列十大项33分项,债权人版考评表共五大项。由案件承办合议庭、债权人分阶段、分节点对其工作表现进行正向打分,同时还设有行为负面清单,从正反两个方向对管理人的履职表现进行全方位评价并建立考评档案制度,以此作为确定管理人工作报酬、参与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的重要考量依据。同时,通过对管理人在案件各阶段、节点及时进行指导和督促,可以严防程序无故拖延,履职不当;在高效推进破产程序的同时,实现对管理人履职的精准化监督。(二)加强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提升审判效率。一是积极协助管理人向登记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开展财产线索的调查和查控;二是解决管理人账户开户难问题,在全市范围内最早与工商银行开展多例合作试点,简化开户流程并解决了在保留企业原有账户情况下开立管理人账户的问题。三是与执行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将财产查控等执行手段导入破产程序。目前已试行通过我院执行局向市高院执行局报送债务人财产统一查询需求,以缩短管理人财产调查周期。后续将进一步与执行部门加强沟通,不断提高破产程序中财产查控的便捷化程度。四是筹建无财产企业破产费用基金,为管理人履职提供基础费用保障,尊重市场规律,提高管理人履职积极性。四、充分利用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成果,注重破产审判的经济效益,提升审理效率。一是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在全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律通过该平台发布各种公告,节省纸媒公告成本。二是落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于债务人财产处置,以网络拍卖优先为原则。借助淘宝、京东等大型购物网站的流量优势、网络询价和价值发现功能,提高财产处置效益。三是在我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清算与破产案件立案指引手册,指导申请人规范有序提交申请材料,尽量避免多次补充提交情况发生,为申请提供便利。四是引导管理人通过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网络表决,在个案中建立参与主体微信群等方式实现线上即时信息互通与交流,减少沟通、议事成本,加快案件进程。下一步,拟在我院官方媒体平台设置专门的破产审判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在加强破产法制宣传的同时,提高破产审判的效率和透明度。五、延伸破产审判职能,为重整企业恢复市场竞争力保驾护航。在批准重整计划并终结重整程序后,我院重视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与协助,建立对重整后企业的回访帮扶机制。在2018年4月裁定批准能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通公司)重整计划大半年之后,应能通公司与管理人的邀请,我院对重整企业进行了回访,了解建设工程进展与企业经营恢复情况,对能通公司提出的在相关手续办理、营业继续方面遇到的难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和方案,使重整计划得以顺利执行。鉴于管理人对重整企业的核心资源、经营模式与策略、优劣势等情况有着较为全面的掌握,为保障重整企业平稳过渡,我院引导并支持管理人继续为重整企业提供财务、法律服务,以帮助重生后的企业尽快重建竞争优势。综上所述,我庭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破产审判的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打造具有海淀特色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我的发言到此,感谢大家今天的出席。
    [09:45:39]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下面进行海淀法院与海淀市场监管局工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海淀法院与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合作共建协议签署仪式。
    [09:49:02]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近日,破产审判庭审结一起医药企业破产重整案,北京兴大医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破产程序起死回生,下面由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邹玉玲通报该案审理情况。
    [09:56:42]
  • [邹玉玲]:
    尊敬的各位领导、记者、同事,感谢大家出席发布会。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兴大公司破产重整案的情况。一、基本案情。兴大公司,成立于1985年,主营业务为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药制剂及生物工程的技术开发等,于2012年获得“双环铂”(国药证字H2012-0021)和 “双环铂注射液”(国药证字H2012-0020)两项国家级新药证书。该公司曾先后与包括北京通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盈集团)在内的多轮投资人开展合作,推进“双环铂”项目。但由于前期研发投入大、负债重、管理不善以及经营思路冲突等原因,兴大公司逐步陷入困境并引发多起诉讼。至2018年上半年,已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并被强制执行;2018年6月5日,向我院申请破产重整。二、审理经过。(一)重整识别。我院收到兴大公司重整申请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重整识别。审查发现,兴大公司的核心资产包括两项:一是“双环铂”和“双环铂注射液”两项新药证书;二是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其上在建工程,在本案审查受理期间,以近4.6亿元的价格在外地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拍卖。兴大公司提交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4月30日,资产约5.07亿元,负债约9.44亿元。本院提前了解主要债权人对重整的意见,曾经的收购方,也是兴大公司最大的债权人通盈集团在案件受理前提交了战略投资人意向书。审查后,本院认为,兴大公司的主营项目“双环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如果能引进投资者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进而恢复经营并投产,未来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能性较大,兴大公司具备拯救价值和可能。本院遂于2018年6月15日裁定受理本案。(二)公开竞争选任管理人。鉴于兴大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关联关系均较为复杂,资产、负债规模较大,所涉利益主体众多,为提高管理人水平与案件审理需求的匹配度,经研究,我院决定首次尝试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为此,我院制定了完备的工作方案,组成评审委员会,经过书面初审、竞争意见陈述、评分汇总环节后,当场选出了得分最高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申报)作为本案管理人。为提高重整成功率奠定了管理人基础。(三)重整计划的制定与表决。经审理,无争议债权包括:建设工程优先受偿债权1878万余元;税收债权135万余元;普通债权3.17亿余元。另有两家普通债权人提起了破产债权确认诉讼,争议金额为1.71亿余元。本院指导管理人重点开展投资人招募工作,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淘宝网等平台先后发布两次招募公告,但因兴大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过于复杂等因素,除通盈集团外,无他人表达投资意向。持股比例为90%的原出资人杨旭清是兴大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双环铂”新药技术的发明人,在该研究领域具有相当的声望,曾为兴大公司多年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各方以此为基础开启实质磋商并于多次协商后提出核心内容如下的重整计划框架:通盈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全额债转股,其他债权人全额一次性现金受偿;通盈集团为兴大公司提供后续经营所需资金、人力等多项支持;原出资人保留部分股东权益并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享有一定变更权。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期间,我院多次召集相关方协商,协调冲突,尤其是针对通盈集团与原出资人之间关于股权比例的分配问题以及土地增值税的核算与受偿问题。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2019年4月2日,兴大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上述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会议设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各债权人组均表决通过,而三家出资人则全部投反对票。会后,原出资人均向管理人表示拒绝再次协商表决。管理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本着慎用强裁权的原则,在计划草案已为原出资人保留33%股权份额并赋予其执行变更权的基础上,我院主动尝试与出资人组再次沟通,充分释明利害关系,即原出资人权益的保障系建立在重整的基础上。三家出资人经慎重权衡,于2019年6月20日再次表决并全票通过。届此各表决组均通过草案。本院遂于2019年7月2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程序终结了,但法院的工作还远未结束。目前,我院正在督促各方妥善履行重整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提供必要的协助或协调,指导管理人做好后续监督工作。三、典型意义。本案是在我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坚持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工作方向,挽救拥有良好前景的高新技术危困企业,盘活社会资源,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案例。一是注重重整识别。收到申请后,一方面及时对“双环铂”抗癌化疗药物的抗肿瘤疗效及市场前景开展检索查询,了解行业发展概况;分析其核心资产价值及陷入困境的原因。另一方面提前介入,争取主要债权人的支持。在此基础上,本院初步认定兴大公司的主营业务具备市场价值和挽救可能。二是推动各方深入协商,达成妥协。在审查受理期间及计划草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各债权人、原股东、新投资人意见,在各方矛盾冲突尖锐的情况下,在不同阶段,从多角度开展了大量释法、沟通、说服工作,引导各方深入协商,充分关注并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各方从最初的到处告状,到后来形成对法院和管理人的充分信任并树立对重整的信心,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妥协,保持了兴大公司的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提高了重整效率和成功几率。三是加强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精准监督。除指导管理人及时完成接管、调查等常规工作外,本院还多次与外地法院协调执行拍卖款划转、财产解封等事项,前往税务部门协调财产处置税交纳、税款债权申报等事宜,加强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要求管理人每周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依托我院的管理人个案考评机制,实行对管理人在工作任务分解的基础上,分阶段精准监督。及时督促与指导,防止程序不当拖延,及时解决障碍,保障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案例通报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09:57:46]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有请海淀区工商联副主席李海龙发言。
    [10:01:15]
  • [李海龙]:
    海淀工商联对民营企业政策引领及退出机制是积极的。根据相关政策,工商联一直在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僵尸企业出清做出努力。海淀法院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是助力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有很大的贡献,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及促进就业,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优化营商环境是需要多方协调努力的。
    [10:35:33]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有请海淀区国资委副主任白二平发言。
    [10:41:39]
  • [白二平]:
    首先海淀法院过去在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今年5月底,海淀国企总体保持健康平稳发展,对于亏损企业采取了退出机制,主要包括重整、清算、破产等程序。今年海淀区有11家国企,其中5家通过清算注销,6家通过股权转让。海淀法院在疏解民营企业融资难、企业发展的问题上做出了一系列工作。国有经济带动民营经济,市场做好自身结构优化,通过多种方式与民营、高科技企业共同推进发展。
    [10:42:29]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有请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尹正友发言。
    [10:50:23]
  • [尹正友]:
    我是海淀律师也是做破产的律师,汇报我们的如下识别机制:河流说,要有足够的水量,即有相当的市场价值;要有落差,即企业有明显的价差,河流是弯曲的,是因为遇到了阻碍,作为管理人在工作中遇到难题要涉及结构解决、扶助,企业核心价值受损伤程度,也与各方的结怨程度有关;321工作法是管理的基础工作,接和管,财产状况调查;债权申报审查,信息披露,坦诚沟通。
    [10:51:26]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有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发言。
    [10:56:03]
  • [徐阳光]:
    受学会和中心的委托,我代表两单位对新闻发布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签约表示祝贺。破产审判一直在推动,今天的活动是很好的表现。今日的签约是建立在长期交流合作基础上的产物。2014年人大法学院与海淀法院签订了长期的合作协议。 回顾5年间,2015年 海淀法院与我单位举办重整专题研讨会,这是我单位第一次与法院举办,海淀法院领导们对相关活动非常重视,海淀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在学术界来看是全方位的、专业的审判工作。本次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与海淀法院的签约是我们破产法学会对外签订的第一家法院,这个第一也应属于海淀法院。在今后合作中,我有几点建议:在个案疑难案件处理实现审理完毕后对成功案例及未解决问题进行总结和研究,合作科研项目包括人才合作,用理论实务优势结合推动首都破产审判工作,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建设。今天发布会的召开正当其时,可以更好的服务我们的市场主体的退出和拯救。
    [10:59:11]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有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张丽君发言。
    [11:03:34]
  • [张丽君]:
    海淀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发布会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拒措之一。破产清算工作在保护职工和创业者的利益,为僵尸企业出清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企业再生创造条件。今后针对即将破产的僵尸企业从存量统计、破产方式宣传等方面加大力度,为企业的经营、退出提供支持。
    [11:04:33]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有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办副主任潘朝辉发言。
    [11:07:15]
  • [潘朝辉]:
    海淀法院法官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非常大,海淀区域比较特殊,一些敏感案件带给法官的压力很重。海淀法院审判的新类型案件比较多,审判难度很大,我对于此非常理解。破产清算是对投资者创业者的保护制度,以前顾虑比较多,导致企业启动破产工作很慢,包袱沉重。我与各方在大环境下加快破产审判,增强市场活力,提一点建议:社会、金融机构对创新企业的支持保护度应走在破产审判的前头,毕竟破产审判是最后一个环节。
    [11:07:56]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下面由我院院长助理、审委会委员李盛荣作总结发言。
    [11:09:41]
  • [李盛荣]:
    尊敬的各位嘉宾、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破产案件的公证高效审理,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7月3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商事审判三项重点工作即产权保护、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明确破产审判工作思路和重点,持续深化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我院地处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内各类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云集。市场主体通过自由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是资源得以优化配置的主要方式。我院将以破产审判庭成立为契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第一,提高认识,统一思路,着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我院将破产审判作为全院重点工作来抓,在审判队伍建设方面,补齐短板,配齐配强;进一步强化破产审判业务学习、培训与交流,不断提高审判能力;增强内部协同,持续推动破产案件及时规范受理。第二,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清理僵尸企业重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通过破产程序果断出清,防范债务累积风险。同时,依法积极适用重整制度,准确把握对重整申请的审查标准,综合考量债务人财产价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等因素,在有相应证据证明债务人具有重整价值或重整可行性的,及时受理重整申请。第三,对标世界银行“办理破产”指标要求,坚持破产审判的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世行对营商环境测评的多项指标中涉及到司法审判工作的有两项,一项是执行合同,另一项是办理破产。办理破产指标中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分别是回收率、时间、成本三项指标。回收率计算公式,反映了世行测评标准对于适用重整程序挽救危困企业以恢复其营运价值的重视。时间、成本指标反映了优化营商环境对破产程序提效率、降成本的要求。我们对世行指标的上述要求,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主动对标,加强重整识别,积极挽救具有市场价值的危困企业;实行繁简分流,以办案流程规范化带动审判节奏提速,并通过信息化手段送达文书和召开债权人会议等方式,缩短审理时间,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第四,继续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多方协作,形成合力。破产案件参与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矛盾冲突多元交叉,涉及到工商、税务、社保、公安、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从实践的情况来看,为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完成破产审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我院将继续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的长效化建设,促进各项协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第五,通过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破产法治宣传,向社会公众传播破产法治文化,纠正对破产制度的错误认识。促使竞争失败的主体理性选择正确的市场退出方式;充分发挥破产保护功能,宽容失败,给诚信经营的创业者重新开始的机会,为国家双创政策落实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海淀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力度,发挥破产审判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府院联动、对标营商环境指标要求、强化破产法治宣传,切实为保障经济高质量的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落实、营商环境的优化作出积极贡献。
    [11:11:03]
  • [发布会主持人戴国]:
    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首都营商环境,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方面的积极作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以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为重心,凝心聚力,着力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以促重整、提效率、降成本为工作指引,多措并举,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更上一层楼。海淀区各单位领导、北京市破产法学会领导和记者朋友们今天的出席是对海淀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鼓励和鞭策,一切过往皆为序章,我们将继往开来,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感谢大家的支持,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
    [11:15:17]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1:16:20]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1: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