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

原告

被告
2019年8月1日14:30直播黄浦法院审理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收看本次直播!
    [14:34:07]
  • [主持人]:
    案情简介:原告诉称,原被告2016年4月就店铺消防施工工程签订消防施工合同。原告向被告支付了22万余元的工程款。现原告和该店铺的房东租赁合同取消。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无法实际履行,被告应当返还原告相关款项。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22万余元。
    [14:34:30]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审判活动。 请审判员入席。
    [15:04:43]
  • [审判员]:
    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
    原告:某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路某号梅林一村某栋。
    法定代表人:刘某,执行董事(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赵亮,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上海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1755号一幢一层W19-003室。
    法定代表人:金某,公司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郑晋喜,上海晋旭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原告某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严奇独任审判,法官助理虞扬扬,担任今天庭审记录的是书记员毛仕钦。
    [15:06:21]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有变更、撤销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提起反诉的权利;当事人还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质证,要求重新鉴定,进行辩论,发表最后意见,请求调解和申请执行的权利;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对笔录中记载自己陈述部分,确有遗漏和差错,有权申请补正;当事人还有权请求自费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义务依法行使上述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如实回答法庭询问,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发言。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应当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本案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近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
    [15:06:26]
  • [审判员]:
    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
    [15:06:45]
  • [原告]:
    听清楚了。
    [15:07:24]
  • [被告]:
    听清楚了。
    [15:07:29]
  • [审判员]:
    是否申请回避?
    [15:07:33]
  • [原告]:
    不申请。
    [15:07:41]
  • [被告]:
    不申请。
    [15:07:47]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本诉部分法庭调查,原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15:07:51]
  • [原告]:
    1、判令被告返还工程款226890元,以上述金额为本金,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自2019年4月3日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事实和理由:原告诉称,原被告2016年4月就店铺消防施工工程签订消防施工合同。原告向被告支付了22万余元的工程款。现原告和该店铺的房东租赁合同取消。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无法实际履行,被告应当返还原告相关款项。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22万余元。
    [15:08:15]
  • [审判员]:
    被告答辩。
    [15:08:20]
  • [被告]:
    不同意原告诉请,双方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并且已经经过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我方要求原告支付剩余款项。确认已经收到一半的款项。
    [15:08:27]
  • [审判员]:
    是否施工过?
    [15:08:33]
  • [原告]:
    没有施工过。
    [15:08:41]
  • [被告]:
    已经完工了。
    [15:08:47]
  • [审判员]:
    现场情况?
    [15:08:53]
  • [被告]:
    我们没去看过,但是应该在现场。
    [15:09:18]
  • [审判员]:
    原告举证。
    [15:09:50]
  • [原告]:
    详见证据目录。
    [15:09:55]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5:10:11]
  • [被告]:
    1、2、3真实性认可,证据3的证明目的不认可,我们已经施工完毕了。施工许可证确实没有办。
    [15:10:19]
  • [审判员]:
    原告质证。
    [15:10:53]
  • [原告]:
    真实性认可,不同意其证明目的,系争店铺建筑面积是二层,超过1000平,消防法规定施工前必须先办施工许可证,另需要消防单位指定的专门机构验收。被告没有施工过,我们接手这个店铺前上家就是做餐饮的,留下了一部分消防工程。
    [15:11:00]
  • [审判员]:
    利涛餐饮与你们的关系?
    [15:11:10]
  • [原告]:
    是该店铺的前一个租客。
    [15:11:20]
  • [被告]:
    营业执照登记的是利涛,房屋实际是2015年时原告已经在使用了。
    [15:12:29]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终结,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围绕争议焦点,原告陈述辩论意见。
    [15:13:36]
  • [原告]:
    被告作为消防工程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行消防申报,未取得审批不得施工,所以被告不可能施工。被告提供的验收报告也不符合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无权自行找第三方机构自行检测,应当由消防支队指定机构验收。原告提供的判决书也证明原告在2016年年初接手至起诉时只有半年时间并且没有实际使用,综上支持原告诉请。
    [15:13:41]
  • [审判员]:
    被告陈述辩论意见。
    [15:13:48]
  • [被告]:
    原告提供的判决书中提到过消防没有通过验收,应当是证明消防施工已经完毕,只是没有验收合格,实际是因为二楼是违章搭建所以验收不通过。施工许可与是否实际施工并无之间关系,当时原告让我们施工的,图纸也是原告提供的,最终未能验收通过也是原告的过错。我方提供的证据是原告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的,并且也确认了施工单位以及施工项目均合格,我方认为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原告应当支付工程款。
    [15:13:54]
  • [审判员]:
    检测报告哪里显示是你方施工?
    [15:14:06]
  • [被告]:
    第二页。
    [15:14:13]
  • [审判员]:
    双方有无补充辩论意见?
    [15:14:20]
  • [原告]:
    无。
    [15:14:28]
  • [被告]:
    无。
    [15:14:35]
  • [审判员]:
    法庭辩论到此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15:14:39]
  • [原告]:
    坚持本诉诉请,驳回反诉诉请。
    [15:14:45]
  • [被告]:
    驳回本诉诉请,坚持反诉诉请。
    [15:14:54]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是否合意简易程序延长审限三个月?
    [15:15:01]
  • [原告]:
    同意。
    [15:15:09]
  • [被告]:
    同意。
    [15:15:17]
  • [审判员]:
    本案判决时间将另行通知原、被告双方。本案生效后,被告应于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生效判决,将被告应负担部分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司法鉴定费用、公告费等诉讼费用交至本院,逾期缴纳的,本院将依法移送执行。
    [15:15:24]
  • [原告]:
    清楚。
    [15:15:33]
  • [被告]:
    清楚。
    [15:15:39]
  • [审判员]:
    今天庭审到此,退庭后双方应当阅看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笔录若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书记员予以补正。现在休庭。
    [15:15:44]
  • [主持人]:
    网络直播到此,本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谢谢关注!
    [15: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