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法官特写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

被告人

公诉人

辩护人

法庭全景
8月15日10时,海淀法院审理“被指肆意损毁汽车 泄愤女子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0:31:4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0:32:00]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被指肆意损毁汽车 泄愤女子被公诉”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32:19]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法官孙蕾。孙蕾,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10:33:55]
  • [主持人]:
    检方指控,2018年9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廖某为个人泄愤,在海淀区西山壹号院东门主干道上,驾驶一辆大众牌途观轿车肆意冲撞,造成八辆汽车损坏、两人受伤的损害结果。同日,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方认为,被告人廖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10:45:13]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0:50:16]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法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0:51:02]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廖雪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本庭由审判员孙蕾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梁铭全、彭振义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晓萌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卫珅珅出庭支持公诉,北京晋熙律师事务所律师焦岭出庭为你进行辩护,听清楚了吗?
    [10:51:20]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10:52:44]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自行辩护,被告人还有做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均做通俗解释)。被告人听明白了吗?
    [10:53:09]
  • [被告人]:
    明白了
    [10:53:33]
  • [审判长]:
    因为你的民族是苗族,需要翻译吗
    [10:53:53]
  • [被告人]:
    不需要
    [10:54:03]
  • [审判长]:
    是否申请回避?
    [10:54:21]
  • [被告人]:
    不申请
    [10:54:35]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10:55:39]
  • [辩护人]:
    不申请
    [10:55:49]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0:56:07]
  • [公诉人]:
    宣读(2018-893号)起诉书
    [10:56:30]
  • [审判长]:
    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10:57:50]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10:58:05]
  • [审判长]:
    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
    [10:58:31]
  • [被告人]:
    一致
    [10:58:41]
  • [审判长]:
    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无异议。
    [10:58:58]
  • [被告人]:
    没有。
    [10:59:32]
  • [审判长]:
    辩护人对指控的内容有意见吗?
    [10:59:47]
  • [辩护人]:
    没有,做罪轻辩护。
    [10:59:56]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向被告人进行讯问。
    [11:00:45]
  • [公诉人]:
    你何时取得的驾照?
    [11:00:54]
  • [被告人]:
    大概七年前
    [11:01:21]
  • [公诉人]:
    为什么会这么做
    [11:01:59]
  • [被告人]:
    因为自己生活压力大,头脑不清醒。被害人我一个都不认识,对他们没有坏心。
    [11:02:10]
  • [公诉人]:
    你当时开车是要去干什么
    [11:02:37]
  • [被告人]:
    当时是要回去的,但是上了车头脑不清醒
    [11:02:52]
  • [公诉人]:
    想到过你在这样的情况下开车上路会发生危险后果吗
    [11:03:17]
  • [被告人]:
    当时确实没想到
    [11:03:30]
  • [公诉人]:
    现在有什么认识吗
    [11:03:50]
  • [被告人]:
    我错了。
    [11:04:02]
  • [公诉人]:
    辩护人有发问的吗?
    [11:04:28]
  • [辩护人]:
    没有。
    [11:04:44]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
    [11:05:16]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廖雪琴的供述
    [11:05:34]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意见。
    [11:06:13]
  • [被告人]:
    无意见。
    [11:07:44]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意见吗?
    [11:08:18]
  • [辩护人]:
    没有
    [11:08:29]
  • [公诉人]:
    宣读被害人缐某2018年9月13日的陈述
    [11:09:09]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意见。
    [11:10:27]
  • [被告人]:
    没有。
    [11:13:04]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意见吗?
    [11:13:23]
  • [辩护人]:
    没有。
    [11:13:36]
  • [公诉人]:
    宣读被害人黄某2018年9月13日的陈述,一并出示的还有车内的行车记录仪录像文字说明
    [11:14:09]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意见。
    [11:14:25]
  • [被告人]:
    没有。
    [11:14:43]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意见吗?
    [11:14:57]
  • [辩护人]:
    没有。
    [11:15:12]
  • [公诉人]:
    宣读被害人谢某2018年9月13日2时许的陈述
    [11:15:45]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意见。
    [11:16:23]
  • [被告人]:
    没有。
    [11:16:35]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意见吗?
    [11:16:47]
  • [辩护人]:
    没有。
    [11:17:19]
  • [公诉人]:
    宣读被害人潘某2018年9月13日2时许的陈述,宣读被害人韩某2018年9月13日提取的陈述,宣读被害人田某2018年9月13日提取的陈述,宣读被害人松某2018年9月13日0时许的陈述,宣读被害人安某2018年9月13日的陈述,宣读证人刘某的证言,该证人为被告人廖某的丈夫,证明被告人廖某与其丈夫因感情纠纷发生冲突,后驾驶其丈夫表弟的大众牌车冲撞车辆的过程,宣读证人王某(被告人丈夫的弟弟)的廖某被告人证言,证明起因和过程冲撞车车辆的起因及过程,宣读证人杨某(保安)的证言,证实其亲眼所见被告人廖某冲撞车辆的过程。
    [11:17:42]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意见。
    [11:28:46]
  • [被告人]:
    没有。
    [11:29:01]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意见吗?
    [11:31:05]
  • [辩护人]:
    没有
    [11:32:14]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11:35:42]
  • [被告人]:
    不申请
    [11:35:54]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11:36:12]
  • [辩护人]:
    不申请
    [11:36:23]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1:37:12]
  • [公诉人]:
    1。被告人廖雪琴以开车肆意冲撞他人的方式使公私财产财产遭损失,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首先在主观方面,被告人廖雪琴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已由预见,但持放任的态度,系间接故意,案发当日廖雪琴因个人原感情纠纷为泄愤,驾驶涉案车辆在道路上肆意冲撞,一般人均可以预计该行为可能对他人及其他车辆及人身方面见危险的发生,客观上被告人的行为危害了不确定人数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损失,客观构成要件上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成。但被告人的行为并不能构成刑法第115条规定的严重后果;同时造成的多辆车辆受损,但尚未作出相应的价格鉴定,且关于“公私财物受重大损失”的相关标准,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无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财产损失的解释,该解释规定数额为30尚未达到万元,公诉人认为本案情节尚未造成使公私财物造成巨大损失的程度。
    2.被告人廖雪琴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惩处
    3、建议判处被告人廖雪琴有期徒刑三至五年。
    4.宣教意见,通过此案发生希望你今后能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不能侵犯他人权利。
    [11:37:35]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廖某自行辩护。
    [11:39:57]
  • [被告人]:
    没有
    [11:40:17]
  • [审判长]: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1:40:29]
  • [辩护人]:
    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有如下从轻情节:1.被告人此前无前科劣迹明,系初犯偶犯;2.被告人到案后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3.构成自首,根据其9月21时口供,案发后其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导致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4.被告人的行为没有造成较大损失,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5.家庭条件困难,家中有一个孩子因没有考上大学正在复读,婆婆也因为多次摔伤多次住院治疗,家中只有打零工的丈夫在支撑,其愿意赔偿被害人,因家庭经济现状暂时不能赔偿,愿意有能力时进行赔偿。建议法庭综合考虑,同意在检察院的范围内从轻处罚。
    [11:40:42]
  • [审判长]:
    公诉人有无补充意见。
    [11:41:02]
  • [公诉人]:
    没有
    [11:41:11]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廖某作最后陈述。
    [11:41:23]
  • [被告人]:
    我跟我丈夫感情不和,他不听非得吵,我压力大。我父亲去年7月28刚去世,我妈八九十岁了,我婆婆腿摔断过三四次,我老公爱唠叨,我跟他说你别跟我吵,两个孩子上学需要用钱,家中婆婆没人照顾,他不听还跟我吵。我自己生活压力大想死,一了百了。我希望法官轻判让我早日团聚,照顾家里。
    [11:41:46]
  • [审判长]:
    法庭也嘱咐你两句,这次还好只是造成的车辆损失比较严重,人员只是轻微伤等,伤亡还没有更严重的后果,以后做事不要不计后果,自己也是有家庭有孩子的人。
    [11:42:06]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行宣告。将被告人带下去。
    [11:42:2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2:10:15]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2:10:39]
  • [主持人]:
    感谢宋金超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大力支持。
    [12:11:01]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2: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