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审判员

庭审组成人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网络直播员

庭审全景
8月21日9时,门头沟法院审理“未订借条转账他人 索要无果诉至法院”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18:16]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未订借条转账他人 索要无果诉至法院”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刘某某诉称: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为门头沟区某村村民。2017年6月14日,被告刘某口头向原告刘某某借款195 000元,约定2018年前还款,利息为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双方未签订借款协议。随后,原告刘某某由自己名下的北京农商银行卡向被告刘某转出195000元。时至今日,被告刘某仍未归还上述款项,原告刘某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归还借款195000元及相应利息。
    [09:18:39]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周伟男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孙品一担任法庭记录。
    [09:18:53]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09:19:44]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09:20:00]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09:20:16]
  • [审判员]: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今天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关于原告刘某诉被告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
    [09:20:40]
  • [原告]:
    原告:刘某,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农民,公民身份证号码110109196909******.(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杰(刘某之子),1992年7月出生,住址同刘某,无业,公民身份证号码110109199207******.
    [09:21:19]
  • [被告]:
    被告:刘某某,男,1992年10月出生,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公民身份证号码:110109199210******.
    [09:22:35]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23:18]
  • [原告]:
    没有异议。
    [09:23:34]
  • [被告]:
    没有异议。
    [09:23:44]
  • [审判员]:
    原、被告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周伟男独任审判,法官助理苏振、宁帆担任助理工作,书记员孙品一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如下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供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赋予的诉讼权利;
    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3)如实陈述事实。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双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09:24:05]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24:36]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24:51]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案件事实及诉讼请求。
    [09:25:03]
  • [原告]: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为门头沟区某村村民。2017年6月14日,被告刘某口头向原告刘某某借款195 000元,约定2018年前还款,利息为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双方未签订借款协议。随后,原告刘某某由自己名下的北京农商银行卡向被告刘某转出195000元。时至今日,被告刘某仍未归还上述款项,原告刘某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故诉至法院要求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归还欠款及利息19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09:25:34]
  • [审判员]:
    被告方发表答辩意见。
    [09:41:02]
  • [被告]:
    认可收到原告借款195000元,诉讼请求事实认可,我同意还钱,但我现在没钱还。
    [09:41:22]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以及所依据的事实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实自己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09:44:07]
  • [原告]:
    听清了。
    [09:51:38]
  • [被告]:
    听清了。
    [09:51:47]
  • [审判员]:
    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09:52:01]
  • [原告]:
    证据同庭前提交的证据。
    [09:52:25]
  • [审判员]:
    被告陈述质证意见
    [09:52:34]
  • [被告]:
    认可原告证据
    [09:52:44]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有证据提交?
    [09:52:54]
  • [被告]:
    没有证据提交。
    [09:53:05]
  • [审判员]:
    现法庭询问各方当事人问题,各方当事人需要如实回答,如虚假陈述,将承担不利后果,听清楚了吗?
    [09:53:19]
  • [原告]:
    听清了。
    [09:53:29]
  • [被告]:
    听清了。
    [09:53:40]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偿还过原告欠款
    [09:53:52]
  • [被告]:
    我不记得了。可能还过。
    [09:54:06]
  • [审判员]:
    原告,被告是否偿还过你欠款?
    [09:54:26]
  • [原告]:
    还过,还了一万块钱。
    [09:54:33]
  • [审判员]:
    这1万元是利息还是本金?
    [09:54:54]
  • [原告]:
    还的是本金
    [09:55:02]
  • [审判员]:
    原告根据你方诉讼请求中的事实,原告欠款195000元是否包含1万元?
    [09:55:17]
  • [原告]:
    包含,我方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185000元。
    [09:55:47]
  • [审判员]:
    原告还有没有证据提交?
    [09:55:57]
  • [原告]:
    没有。
    [09:56:04]
  • [审判员]:
    原告对事实还有没有补充?
    [09:56:17]
  • [原告]:
    没有。
    [09:56:25]
  • [审判员]:
    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化?
    [09:56:36]
  • [原告]:
    没有。
    [09:56:43]
  • [审判员]:
    被告还有没有证据提交?
    [09:56:55]
  • [被告]:
    没有。
    [09:57:02]
  • [审判员]:
    被告对事实还有没有补充?
    [09:57:15]
  • [被告]:
    没有。
    [09:57:21]
  • [审判员]:
    被告的答辩意见有没有变化?
    [09:57:34]
  • [被告]:
    没有。
    [09:57:41]
  • [审判员]:
    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09:57:56]
  • [原告]:
    同意。
    [09:58:02]
  • [被告]:
    同意
    [09:58:10]
  • [审判员]:
    由于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现在闭庭,庭后看笔录签字。
    [09:58:24]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孙品一和梁佳祎,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09:59:16]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09: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