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

庭审现场

被告

原告
2019年8月23日09:00直播宝山法院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书记员 宝山法院]: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08:51:11]
  • [审判员 宝山法院]:
    审判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
    原告:上海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军律师。
    被告:王某,女
    审判员: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上海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诉被告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胡鹤飞独任审判,书记员翟爽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审判员:原、被告对上述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一、有权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二、可以自行和解;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四、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判员:原、被告对上述诉讼权利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清楚。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员:原告陈述你方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与诉状一致,1、被告返还剩余借款本金769868.48元;
    2、被告支付拖欠的利息和逾期利息(截止2019年4月11日为12462.89元,自2019年4月1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3、被告支付律师费5000元;
    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5、如果被告不履行前述1-4诉请,原告有权就被告房产优先受偿。
    事实理由详见诉状(略)。
    [09:05:19]
  • [审判员 宝山法院]:
    审判员:被告答辩意见?
    被告:原告所述属实,我一直正常还款,但是今年家里存在资金问题,所以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
    审判员:原告诉求1的依据?
    原告:根合同第12条第一项,累计3个月拖欠本息就可以提前到期,但是被告目前光连续的拖欠就有6期了。
    审判员:原告诉请3的依据?
    原告:合同第20条第2项。
    审判员:由原告举证,并注意向法庭说明所举证据的来源、内容及证明的事实。
    原告: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详见证据目录。
    1、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和抵押人都是被告。
    2、借款凭证。放款时间是2012年12月24日。
    3、个人还款对账单。截止2019年4月11日本金余额是769868.48元,以及相应的拖欠的利息罚息的数额。
    4、房地产登记证明。证明抵押物已经登记,抵押人是被告一人。
    5、律师合同及发票。证明原告为本案已经支付了5000元律师费。
    (原告当庭出示证据原件供法庭核实)
    审判员:被告质证。
    被告:对原告所有证据予以认可,合同是真实的欠款也是属实的。
    审判员:由被告举证,并注意向法庭说明所举证据的来源、内容及证明的事实。
    被告:没有证据。
    审判员:法庭就本案事实询问双方当事人。
    审判员: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本息的计算?
    原告:根据银行的内部系统计算的。
    审判员:关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原告:在合同第14条。
    审判员:被告抵押物目前的状况?
    被告:目前在自住。
    审判员:关于被告提出的希望可以缓交,原告的态度?
    原告:委托人没有给代理人同意缓交的权限,按照正常的规则通常是按照合同操作的。
    审判员:原被告关于事实部分有无补充?
    原告:没有。
    被告:家里确实出现经济状况,目前房子在自住,即使要出售房屋也需要时间,目前被告婚姻出现状况并且还带着孩子,生活困难。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
    [09:07:56]
  • [审判员 宝山法院]: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辩论,请双方当事人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坚持庭审意见。
    被告:坚持庭审意见。
    审判员:双方的辩论意见本庭已充分注意,也已记录在案,法庭辩论结束。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法庭现在征询各方当事人对本案处理的最后意见。
    审判员:双方陈述你方对于本案处理的最后意见。
    原告:请求支持原告诉请。
    被告:坚持庭审意见。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第一百四十二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该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同意。
    被告:同意。
    审判员:鉴于上述情况,法庭不再当庭组织调解。庭后组织双方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依法作出裁判。
    原告:同意。
    被告:同意。
    审判员:今日庭审至此,当事人在休庭后,阅看法庭笔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每页上签名。
    审判员:现在休庭。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感谢各位网友关注!
    [09: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