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楼

主持人 闫辉

发言人 杨森

发言人 李婧

通报会现场
9月4日11时,石景山法院召开“关于犯罪团伙诈骗老年人案件”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院今天召开“关于犯罪团伙诈骗老年人案件”新闻通报会。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发布会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1:10:27]
  • [主持人]:
    下面为您简要介绍一下发布会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互联网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诈骗案件类型层出不穷,犯罪手段日趋多样,陷阱五花八门,老年人成为了诈骗案件的高发人群,他们一旦上当,遭受的往往是财产和精神的双重打击。最美不过夕阳红,如何有效打击犯罪,防患于未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成为了当前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今天,我院特地召开通报会对北京市法院2015年以来审理的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的主要特点、产生原因以及针对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提出对策建议,并通报三起典型案例,以期为老年人安享晚年、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安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1:11:27]
  • [主持人]:
    本次发布会的主持人为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闫辉,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森,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婧。
    [11:12:30]
  • [主持人]:
    1.主持人宣布新闻通报会开始,介绍发言人、来宾和新闻媒体单位;
    2.石景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森就关于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情况进行通报;
    3.石景山法院刑庭庭长李婧就三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4.主持人宣布新闻通报会结束。
    [11:13:09]
  • [主持人 闫辉]:
    各位代表、来宾、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石景山法院关于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我是通报会主持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闫辉。
    [11:13:59]
  • [主持人 闫辉]: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互联网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诈骗案件类型层出不穷,犯罪手段日趋多样,陷阱五花八门,老年人成为了诈骗案件的高发人群,他们一旦上当,遭受的往往是财产和精神的双重打击。最美不过夕阳红,如何有效打击犯罪,防患于未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成为了当前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11:17:24]
  • [主持人 闫辉]:
    今天,我院特地召开通报会对北京市法院2015年以来审理的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的主要特点、产生原因以及针对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提出对策建议,并通报三起典型案例,以期为老年人安享晚年、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安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1:17:34]
  • [主持人 闫辉]:
    首先,我谨代表石景山法院,对今天莅临通报会的各位代表、来宾及媒体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出席今天通报会的来宾:
    [11:17:41]
  • [主持人 闫辉]:
    北京市人大代表:
    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嘉观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胜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系教师张欣瑞
    北京西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发电运行部安全培训专责工程师张斌
    北京市惠佳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佳丰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总裁张磊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洪
    北京市丰台区颐养康复养老照护中心院长施颖秀
    石景山区人大代表:
    大唐电厂厂长金英强
    石景山区古城街道老古城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马振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盛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联络室干部 郑超然
    出席今天通报会的媒体有:中央电视台、劳动午报、中国商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社区报、石景山电视台、北京政法网等。
    此外,前来参加此次通报会的还有苹果园街道、杨北二社区的20多名社区居民。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来宾的到来表示欢迎!
    [11:18:02]
  • [主持人 闫辉]:
    下面,我向各位介绍一下此次新闻通报会的发言人。
    石景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森。随后,他将向各位通报北京市法院2015年以来审理的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的主要特点、产生原因并针对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提出对策建议。
    石景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婧。她将向各位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11:18:41]
  • [主持人 闫辉]:
    下面,请石景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森进行通报。
    [11:18:50]
  • [发言人 杨森]:
    各位代表、来宾、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来到石景山法院参加此次新闻通报会。近日,石景山法院受理了12起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案件涉及两个诈骗团伙,被害人数达147人,涉案金额近200万元,严重损害了老年人财产权益和社会稳定发展,故我院结合本院案件及北京市相关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下面我向大家做简要的情况通报。
    [11:19:03]
  • [发言人 杨森]:
    一、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主要特点
    经检索,2015年至2019年9月4日,北京市审结涉老年人诈骗类刑事案件37件。该类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案件数据呈现“两多一少”特征
    1.被告人人数多,共同犯罪及团伙犯罪居多
    通过分析上述案件,此类案件的被告人人数平均为3人,且多为共同犯罪或团伙犯罪,甚至是组成犯罪集团。犯罪集团一般组织严密,采取“公司化”方式运作,精细化分工。
    [11:21:09]
  • [发言人 杨森]:
    2.被害人人数多,涉案金额高
    此类案件被害人人数较多,30%以上案件中被害人多达百余人,被害人集中分布在60周岁以上。同时,被诈骗金额一般较高,涉案金额动辄上百万。
    [11:21:17]
  • [发言人 杨森]:
    3.案件绝对数少
    老年人被诈骗案件多发,近两年来有小幅度增长,但是全市范围内审结此类案件绝对数量较小,与大众实践观感并不匹配。原因如下:一是案件侦破难度大,诈骗团伙多流窜作案,加之不法分子反侦察能力逐渐提高,给查办与侦破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二是,报案率低,很多老年人或因嫌麻烦、怕家人知晓、担心遭到打击报复等原因不愿主动报案,导致在具体案件中,被告人部分行为无法被充分评价。
    [11:21:39]
  • [发言人 杨森]:
    (二)定罪量刑特点
    1.诈骗罪之概念及量刑规则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诈骗老年人的财物,应依法从重处罚。
    [11:21:51]
  • [发言人 杨森]:
    2.共同犯罪、犯罪集团的量刑规范
    此类诈骗案件多为共同犯罪或犯罪集团,不同量刑亦不同。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该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需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在犯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的,为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为从犯。对于主从犯的犯罪行为的认定,则根据其具体行为及参与犯罪集团的时间确定。
    [11:22:52]
  • [发言人 杨森]:
    3.案件刑罚特点
    此类案件社会危害性大,案件量刑呈现出重刑率高的特点,在37起案件中,最重量刑为无期徒刑,19人被判处10年以上刑罚,仅2起案件中有从犯被判处缓刑。同时,均会判令犯罪分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以弥补被害老人损失。
    [11:24:24]
  • [发言人 杨森]:
    (三)犯罪行为特点
    1.“套路”不断“翻新”
    犯罪分子经常以“免费”为诱饵,通过开推介会、免费体检、免费看诊、低价旅游、发放礼品等活动博取老人关注及参与。北京法院近5年已审结案件中,诈骗“套路”集中在中医看诊、体检、卖保健品等医疗健康类诈骗、信用卡诈骗几个领域,且不断出现“消灾”“高科技技术”“收购文物”等新套路。
    [11:24:42]
  • [发言人 杨森]:
    2.花样冒用身份
    犯罪分子多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身份,既有真实存在的机关,亦有犯罪分子虚构的组织,其中冒充著名医院医学专家的较多。
    [11:25:21]
  • [发言人 杨森]:
    3.语言夸张,行动“贴心”,直击老人需求“痛点”
    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心理需求,针对老人的情感需要,通常通过嘘寒问暖、热情接待、全程陪护、上门服务等方式,拉近与老人距离;针对老人的健康需求,夸张其产品功效,夸大老人病情,引发老年人内心恐慌。
    [11:25:33]
  • [发言人 杨森]:
    二、 此类案件被害人集中在老年群体的原因
    通过分析上述案件,犯罪分子多选择老人为其诈骗对象多是利用老人自身的特点。
    (一)老年人防骗意识不足
    老年人不甚关注日益出现的诈骗手段,防骗意识低,理性思考不够;同时老年人对事物的的辨识力、认知力有所降低,特别是对一些新鲜事物的认识相对片面,对花样翻新的诈骗“套路”不易识别。
    [11:26:12]
  • [发言人 杨森]:
    (二)老年人大多有发挥“余热”等内心需求
    很多老年人退休后渴望为家庭做贡献,为子女减轻负担,不法分子将骗局粉饰称“创业”“理财”“保健”等名目,并且多次提供“免费”项目,使老年人产生可行可信的错觉。
    [11:26:51]
  • [发言人 杨森]:
    (三)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诈骗分子主要目的是为了非法取得财物,因此也决定了其作案对象以具有财产可能性群体为主。被害人多集中在有固定收入的退休人员,此类老年人有一定积蓄可供其支配,故多成为诈骗分子觊觎的对象。
    [11:27:30]
  • [发言人 杨森]:
    (四)老年人对于感情、生活有需求
    有些老年人因缺少子女陪伴,渴望温暖与关怀,不法分子专攻老人心理防线,填补老人的感情空白,让老年人对其产生“自己人”错觉。同时,一些老人还有生活上的特殊需求,例如维修家电不方便等,也常为不法分子所利用。
    [11:28:19]
  • [发言人 杨森]:
    (五)老年人客观上易接近
    相较于年轻人,老年人多已退休,具有较多的空闲时间,日常较多时间在小区、公园等地,为犯罪分子接近他们创造了便利条件,从而有利于犯罪分子进一步实施犯罪行为。
    [11:28:28]
  • [发言人 杨森]:
    三、针对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的建议
    (一)老年人自身“擦亮双眼”
    从防范角度而言,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 ,还是要擦亮眼睛,做到识得骗、不受骗,让不法分子无从下手。
    [11:29:07]
  • [发言人 杨森]:
    一是老年人要增强防范意识,熟悉不法分子常见的骗术套路,理性看待保健食品、免费旅游、免费体检等广告和宣传。
    二是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现金交易,发现被骗后应当及时报警并尽可能固定证据。
    三是养成正确的消费观,购买正规厂家及正规医院的保健品,涉及投资等业务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诱惑。
    [11:29:26]
  • [发言人 杨森]:
    (二)子女争做老人最好的“精神保健品”
    一方面,有条件的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陪伴,让老人获得精神赡养,子女的陪伴。另一方面,子女应多向老人普及防骗知识、案例等,有意识提醒老人防骗,关注老人动态。
    [11:30:18]
  • [发言人 杨森]:
    (三)完善社区养老提高老人幸福感
    社区应不断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利用“互联网+”等技术,使老人能享受到更多社区提供的健康、娱乐等各种服务。
    [11:30:31]
  • [发言人 杨森]:
    (四)加强防诈骗宣传的针对性
    普法责任单位可多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老人防骗能力。
    今后,石景山法院将继续关注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等涉民生问题,为平安北京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1:31:06]
  • [主持人 闫辉]:
    下面,请石景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婧通报典型案例。
    [11:31:21]
  • [发言人 李婧]: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至10月间,被告人马某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某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海淀区、丰台区多个小区散发虚假广告,冒充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预约上门进行燃气管道检修,后谎称被害人家中燃气灶漏气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使用假冒名牌燃气灶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 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11:32:03]
  • [发言人 李婧]:
    【法官提示】
    本案被告人所采用的诈骗手段抓住了老年人辨别能力弱、容易相信他人且愿意接受免费服务的特点,这种骗术在北京乃至全国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市民尤其老年人应当特别注意。与本案相似的上门骗术还有以下几种:一是冒充物业、派出所工作人员推销安装报警器。这类骗术从维护“安全”角度出手,再给自己加上“可靠”的身份,挨家挨户上门推销,许多人识别不清上当受骗。二是冒充检疫局、制药局工作人员,哄骗居民买蟑螂药,有的随便喷两下药就要收取高额费用,有的直接推销产品。这类骗术中,骗子利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趁家中只有老年人之机,冒充某单位“工作人员”上门推销一些与日常居家生活相关的物品,诈骗成功率更高。三是张贴小广告、推销净水器,谎称自己是供水集团员工,免费为居民安装净水器,通过收取成本费和押金骗取财物。
    类似的新闻不胜枚举,这种流行骗术的共同特点就是冒充某类专业人员,以此来骗得居民对自己身份的认同进而进行诈骗。再次提醒社会公众,对于报警器、燃气灶等家用设备的安装、维修、更换,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预约服务、购买产品,不要轻信他人购买、更换、维修产品的要求,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11:33:30]
  • [发言人 李婧]:
    典型案例二: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李某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天康通健心脑血管疾病研究所有限公司为依托,伙同杨某、贾某、王某、张某、苏某、程某、刘某甲、余某、刘某新、赵某、刘某乙、王某芳、耿某、徐某等人为实施诈骗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本市石景山区、丰台区等地引诱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免费健康咨询”活动,谎称贾某、张某、苏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北京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知名医院的专家,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以现场看病、开药的方式,将“百邦牌天元胶囊”“百邦牌银杏丹葛胶囊”当作特效药品高价销售给被害人。经查,被告人李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翟某等124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9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等1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李某、杨某、贾某、王某、张某、苏某、程某、刘某甲、余某、刘某新、赵某、刘某乙、王某芳、耿某参与的数额属特别巨大,被告人徐某参与的数额巨大,1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李某伙同杨某等十余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因该犯罪集团系诈骗老年人财物,应依法从重处罚。
    [11:35:49]
  • [发言人 李婧]:
    【法官提示】
    该犯罪集团具备比较显著的团伙犯罪特征,首先是组织形式严密。为了保证健康讲座能吸引老年人参加,杨某招聘多名工作人员,分别担任医生、外联、专员、会务、司机等不同角色。从发传单获取老年人联系方式、电话邀请,到会务人员热情接待,从冒充大医院心脑血管病专家讲座授课、免费看病,到专员陪同、送药上门,全程多名工作人员服务,采用一对一诊断、面对面介绍、多对一陪同的形式,营造一种关怀亲切的环境,从心理上获得老年被害人的信任,更容易使犯罪分子实现诈骗目的。
    其次,该犯罪集团在销售中大量虚构事实。首先将无业人员或者退休多年的普通医院非心脑血管病医生虚构为留美博士、知名大医院心脑血管病专家。随后将保健品宣称为大医院、名医参与研制的新型药品,短期内能溶栓治愈心脑血管疾病;最后将被害人的病情夸大到“不吃药眼睛就要瞎”“癌症早期”“病很严重”“到医院得花40多万元”“再不治就堵了,引起瘫痪或半身不遂,严重就会死亡”,引起老年人恐慌。团伙成员宣扬吃了自己推荐的药“吃一万元就好” “两个疗程可以治好” “半年吃完能痊愈”“一年去根”等,并谎称“该药是内部药一般买不到,是干部病房专用的”,虚假承诺“服药三个月后免费到三甲医院做检查”,获取被害人信任。销售过程并非使用夸张、模糊的广告宣传语,而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及财物。
    [11:38:12]
  • [发言人 李婧]:
    典型案例三: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至7月间,被告人刘某东(另案处理)伙同王某秋、赵某、金某恩、贾某涛、包某刚等多人冒用301医院专家医生等虚假身份向老年人推销、出售“贡宝牌野生灵芝粉” “贡宝胶囊”等伪劣保健品,骗取多名被害人的钱财。其中刘某东负责总体策划,王某秋、赵某、金某恩等人负责扮演专家医生为被害人进行所谓治疗、针灸,贾某涛、纪某东、张某玲、包某刚等多名被告人负责联系、维护“客户资源”,以便推销、出售伪劣保健品。该团伙在石景山区、海淀区、大兴区等多地,先后骗取林某、李某、封某、王某、何某、肖某、程某等十九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金某恩、贾某涛、包某刚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较大或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最终根据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不等,同时并处相应数额罚金的刑罚。此外,该犯罪团伙中还有多名被告人正在审理过程中。
    [11:43:23]
  • [发言人 李婧]:
    【法官提示】
    该案例中,刘某东负责提供伪劣保健品,同时负责租用某些医疗机构场地,组织王某秋、赵某、金某恩等人扮演专家医生为被害人进行“健康知识讲授”,同时为被害人进行治疗、针灸及刮痧等,而贾某涛、纪某东、张某玲、包某刚等业务员则分别与刘某东单线联系,业务员负责联系、维护“客户资源”,组织客户参加讲课听讲座等,以便推销、出售伪劣保健品,对于销售所得赃款与刘某东之间按五五分成。各个业务员之间互不交叉,不能评价为共同犯罪。换而言之,刘某东、假医生与各个业务员之间构成多个共同犯罪体。在各个单独的共同犯罪过程中,刘某东、假医生及业务员之间分工协作,均有积极参与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每个人的行为在整体犯罪过程中的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不区分主从犯。最终,根据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事实、性质,结合各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是否退赔被害人相应损失,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无自首立功的情节等,判处相应刑罚。
    [11:44:12]
  • [发言人 李婧]:
    【结语】
    当今社会,针对老年人的骗局五花八门层出不穷,骗子通常利用老年人有一定存款、缺乏安全感、对骗局的识别能力差等特点,并抓住老年人身体衰老、疾病增多、担心病情严重等心理,通过提供所谓免费“服务”、售卖药品、伪劣保健品等手段想方设法诈骗老年人财物。一方面,犯罪分子多利用赠送“小礼物”、提供免费“服务”、免费“治疗”等手段吸引老年人的注意。因此,遇到所谓的“便宜”,老年人更要提高警惕,加强防骗意识,远离骗局。另一方面,对于购买服用类药物、保健品等产品,更要谨遵医嘱、选择正规产品;对于所谓专家医生的“走穴”治疗、讲座要保持警惕心态,不要迷信他人吹嘘药品、保健品的神奇功效,如遇身体不适,要去正规医院就诊。
    [11:44:35]
  • [主持人 闫辉]:
    感谢两位的通报。同时,感谢在座各位来宾、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石景山法院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各位经常做客石景山法院,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愉快。本次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1: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