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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10:30,通州法院审理 “货车挂靠到公司 报废金额惹争议” 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货车挂靠到公司 报废金额惹争议”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0:30:00]
- [主持人]: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10:34:06]
-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10:38:39] - [审判员]: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卢某,男,1972年5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告:北京某公司分公司,住址北京市通州区。
法定代表人:张某,经理。
诉讼代理人:李某,女,系该公司员工。
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0:43:45] - [原告]:没有。[10:44:29]
- [被告]:没有。[10:45:45]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第134条、第161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卢某诉被告北京某限公司分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10:47:10]
- [审判员]:本案适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37条第2款、第160条的规定,由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梁联林独任审理,书记员田力男担任法庭记录,法官助理戴萍萍负责其他事务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9条、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示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10:50:33] - [原告]:听清了[10:51:59]
- [被告]:听清了[10:52:10]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或者口头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10:53:28]
- [原告]:诉讼请求明确如下: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国三柴油货车报废补贴款应为原告所得;2、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服务协议,将车辆过户至原告名下;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0年1月22日原告将自己出资购买的货车(京AFxxxx)挂靠到被告名下,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原告所有。原告交纳服务费被告为其办理一切车务手续,原告为车辆实际所有人,对该车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此车为一辆国三即将报废车辆。2019年1月8日被告与原告新签协议,隐瞒国三车报废政府有补贴的事实,协议书中对报废补贴一字未提,且多项为霸王条款,以隐瞒欺骗为目的签订的协议应认为无效协议,原告认为应以谁投资谁收益为原则,报废补贴应为原告所得,如补贴到被告一方应定义为不当得利。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将车辆报废。由原告享有报废补贴款经协商后无果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10:56:26] - [审判员]:发表你承认或反驳的答辩意见或者宣读答辩状。[10:58:34]
- [被告]:1.认可挂靠经营关系,不同意解除合同;2.不同意原告诉讼,同意给补贴款,但是要按照合同执行。[11:01:05]
- [审判员]: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举证。请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内容及要说明的问题。[11:02:29]
- [原告]:证据一:北京某公司协议书;证据二:车辆淘汰补助标准
(证据原件提交法庭)[11:04:13]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11:04:29]
- [被告]:二证据真实性均认可[11:04:43]
- [审判员]:被告是否有证据提交[11:05:33]
- [原告]:1.协议书;2.2019京0112民初某号民事判决书。[11:06:54]
- [审判员]:原告质证[11:07:19]
- [原告]:真实性认可[11:08:39]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询问,解除协议依据[11:09:13]
- [原告]:签订协议时没有补贴[11:10:42]
- [审判员]:原告签订的什么合同[11:10:56]
- [原告]:挂靠合同[11:11:12]
- [被告]:买卖合同,后边写了挂靠。[11:11:28]
- [审判员]:车辆登记在谁名下,谁实际控制车辆[11:11:44]
- [原告]:原告。[11:12:00]
- [审判员]:成交价格给对方了吗[11:12:24]
- [被告]:没有到时间呢[11:12:37]
- [审判员]:挂靠时间是什么时候[11:12:59]
- [被告]:合同期限五年,协议第七条[11:13:19]
- [审判员]:协议书封面为什么是买卖合同[11:13:34]
- [原告]:协议就这么写的,同意卖给对方,但是补贴不包含国三补贴钱,一起写的合同[11:13:48]
- [被告]:买卖合同在先,挂靠合同在后写的,当时已经不给国三办理了,淘汰补助时间2019.10,作价1.6万元[11:14:02]
- [审判员]:国三淘汰补贴是如何[11:14:19]
- [被告]:先报废,一个月后,到北京市财政局申请,预约,两次提交申报,周期需要8个月。[11:14:35]
- [审判员]:车辆是否报废,申请报废补贴的依据[11:14:55]
- [原告]:没有。协议中没有补贴这一项。[11:15:12]
- [审判员]:自己是否能办淘汰补贴[11:15:33]
- [被告]:不可以,需要通过公司,过完户自己可以去报废[11:15:45]
- [审判员]:法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因对方对真实性认可的,法庭予以确认,对对方不认可的,法庭暂不予确认,是否确认以判决书为准。双方提交的证据原件经核实与双方向本院提交的复印件相符,现将证据原件留存法庭。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执焦点,责任大小和适用法律等具体问题进行,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11:16:07]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1:16:29]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及庭上意见。[11:16:44]
- [审判员]:双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11:16:59]
- [原告]:没有。[11:17:27]
- [被告]:没有。[11:17:35]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11:17:49]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1:18:02]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和辩论意见。[11:18:18]
- [审判员]:最后陈述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93条、第96条、第142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愿意调解?[11:18:33]
- [原告]:同意调解庭下调解。[11:18:47]
- [被告]:同意调解庭下调解。[11:18:56]
- [审判员]:鉴于此,法庭调解工作不再进行。庭审笔录当事人可当庭或在5日内阅读,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现在休庭。[11:19:12]
- [主持人]: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11:19:29]
- [声明]: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