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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14时,门头沟法院审理“提供货物被拖货款 维护权益诉至法院”案
- [主持人]: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4:06:43]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提供货物被拖货款 维护权益诉至法院”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某铸锻机械公司诉称:2014年4月,被告某矿山机械公司因经营需要与原告某铸锻机械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购买尖齿、钢丝绳等设备,共计31758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某铸锻机械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但被告某矿山机械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钢丝绳货款157880元未付。多次协商交付货款事项无果后,原告某铸锻机械公司将被告某矿山机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157880元及相应利息。[14:07:04]
- [主持人]: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领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邓光伊担任法庭记录。[14:07:20]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14:07:42]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14:07:54]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14:08:06]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某铸锻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秦皇岛市某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14:10:35]
- [原告]:原告:北京某铸锻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
法定代表人:王某,任董事长职务。(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14:11:52] - [被告]:被告:秦皇岛市某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秦皇岛市海港区。
法定代表人:崔某,任董事长职务。(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某,任秦皇岛市某矿山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经理。[14:12:20]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13:03]
- [原告]:没有。[14:13:10]
- [被告]:没有。[14:13:24]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岭独任审判,本院王倩担任法官助理,书记员邓光伊担任法庭记录。
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各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14:13:40]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14:14:10]
- [被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14:14:23]
- [审判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111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视情节轻重,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第144条的规定,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提起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14:14:41] - [原告]:听清了。[14:14:50]
- [被告]:听清了。[14:14:59]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14:15:12]
- [原告]:2014年4月,被告某矿山机械公司因经营需要与原告某铸锻机械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购买尖齿、钢丝绳等设备,共计31758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某铸锻机械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但被告某矿山机械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钢丝绳货款157880元未付。多次协商交付货款事项无果后,原告某铸锻机械公司将被告某矿山机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157880元及相应利息。[14:15:27]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14:15:41]
- [被告]:原告陈述属实,双方有合作关系,数额属实,可以在法庭调解下主持调解。[14:15:52]
- [审判员]: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14:16:03]
- [原告]:听清了。[14:16:09]
- [被告]:听清了。[14:16:17]
- [审判员]: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14:16:30]
- [原告]:提交证据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2015年1月16日的对账单、2017年10月19日对账单,证明 双方具有合同关系,合同总额30余万元,原告已交付全部费用,经双方对账有2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提交证据四、中国工商银行客户存款对账单,证明在2018年2月被告支付了货款5万元,双方货款还差157 880元。[14:17:12]
- [审判员]:被告质证。[14:17:30]
- [被告]:证据真实性和证明目的都认可。[14:17:40]
- [审判员]:什么时间开始合作的。[14:17:51]
- [被告]:2011年开始合作,这个事是我负责的,这个合同因为厂里整合后厂里负不了钱。[14:18:01]
- [审判员]:原告,除了这个钱还有别的欠款吗?[14:18:13]
- [原告]:没有了。[14:18:24]
- [审判员]:双方可以调解吗?[14:18:33]
- [原告]:可以。[14:18:44]
- [被告]:可以。[14:18:50]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现在休庭。[14:19:01]
- [审判员]: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双方不能达到调解协议,本案继续开庭。原告的诉讼请求有变化吗?[15:07:37]
- [原告]:没有。[15:08:26]
- [审判员]:被告的答辩意见有变化吗?[15:08:36]
- [被告]:没有变化。[15:08:51]
- [审判员]:原告方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交吗?[15:09:01]
- [原告]:没有。[15:09:26]
- [审判员]:被告方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15:09:36]
- [被告]:没有。[15:09:52]
- [审判员]: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15:10:01]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5:10:15]
- [审判员]:被告陈述最后意见。[15:10:25]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给货款不给利息。[15:10:39]
- [审判员]:鉴于双方无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判决书的送达方式?[15:10:57]
- [原告]:给我们邮寄判决书吧。[15:11:31]
- [被告]:我们也是邮寄判决书。[15:11:55]
- [审判员]:本院将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择日宣判。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15:12:08]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邓光伊和王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5:12:42]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5: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