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娄宇红

娄宇红院长来到直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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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慧永到“无诉讼村”调研诉源治理工作

房山法院组织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房治久安”系列宣传活动

房山法院就诉源治理工作召开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座谈会

“房治久安”系列宣传之——诉源治理再升级,百余村民喜获赔

刘国承法官应邀为燕山地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房山法院研发“智慧调解”APP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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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10:30,房山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娄宇红做客北京法院直播网畅谈该院诉源治理工作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郭声琨书记指出“要坚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开展诉源治理,推进‘无讼’乡村(社区)创建,努力实现矛盾就地解决”;最高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将诉源治理列为今后五年人民法院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任务。房山法院作为北京法院先试先行的典范,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出诉源治理的“房山特色”。
    [09:00:37]
  • [主持人]:
    2019年9月27日10时,房山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娄宇红做客北京法院直播网,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介绍该院诉源治理“房治久安”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社会效果,畅谈该院诉源治理工作的亮点举措和特色机制。届时本网将同步进行直播,敬请关注。
    [09:05:29]
  • [赵思源]: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法院直播网主持人赵思源。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持续高位运行,人案矛盾突出,诉源治理作为预防和化解纠纷的重要举措,在全国全面推开。房山法院作为北京法院先试先行的典范,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出诉源治理的“房山特色”。
    [10:34:35]
  • [赵思源]: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娄宇红做客直播间,就诉源治理工作进行访谈。您好,娄院长!
    [10:35:00]
  • [嘉宾 娄宇红]: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10:37:33]
  • [赵思源]:
    娄院长,请您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诉源治理的背景与内涵。
    [10:38:08]
  • [嘉宾 娄宇红]: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利益冲突加剧、各类矛盾增多,投射到法院层面,就表现为案件数量激增。一方面,法官办案任务和压力不断加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效,法院的司法供给和人民的司法需求之间出现了不均衡。另一方面,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许多民事纠纷到了诉讼阶段矛盾升级激化,反而不易化解。
    [10:38:23]
  • [嘉宾 娄宇红]:
    从国家社会治理的角度,除了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和体系,还应该关注纠纷深层次的源头治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郭声琨书记指出“要坚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开展诉源治理,推进‘无讼’乡村(社区)创建,努力实现矛盾就地解决”。最高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将诉源治理列为今后五年人民法院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任务。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进一步指出“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
    [10:38:43]
  • [嘉宾 娄宇红]:
    诉源治理是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机制,充分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相统一、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思路,是一项系统工程。法院参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是立足司法职能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初心使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诉源治理强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扼杀于萌芽状态,将纠纷止于诉外。对外可以促进基层善治,加强矛盾纠纷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对内可以促进法院审执工作良性循环,保障审判质效提升。
    [10:39:08]
  • [赵思源]:
    刚才您提到,诉源治理是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那么法院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10:39:56]
  • [嘉宾 娄宇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所谓诉源治理,如同中医讲的“上医治未病”,着重立足于预防层面,强调社会纠纷的源头治理,从根源上减少或者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是社会治理领域的一场深远改革,绝不是人民法院一家可以实现的事。
    [10:41:51]
  • [嘉宾 娄宇红]:
    准确把握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从“法院主推”上升为“党委主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资源,形成参与诉源治理的合力。司法在其中发挥着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是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
    [10:42:14]
  • [赵思源]:
    请您介绍一下房山法院在推进诉源治理过程中有哪些亮点特色以及具体的机制举措?
    [10:42:29]
  • [嘉宾 娄宇红]:
    我院以中央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为指引,主动向房山区委政法委专题汇报诉源治理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房山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动诉源治理平台建设和机制、举措创新。围绕源头治理理念,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给案件量做减法,给办案质效做加法,树立了以矛盾源头预防为主线,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多元化解系统化推进、矛盾纠纷一体化解决、诉讼服务现代化升级“一线三化”的工作思路。
    [10:43:31]
  • [嘉宾 娄宇红]:
    开展具体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关口前移,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诉源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在一线, 司法工作的重心也要向基层下沉。因此我们的人员配置、调解资源、保障激励、指导培训等等都向人民法庭、街乡倾斜。比如拓展人民法庭“环十五公里诉讼服务圈”,增设社区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站,大力扶持村居调解组织建设,发挥法官的专业优势,指导基层调解,帮助基层组织预防化解矛盾。同时,联合辖区司法所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建立矛盾排查预警机制、纠纷导回机制、沟通协商机制,引导村民树立“无讼”意识,将矛盾吸附化解在百姓“家门口”,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10:44:14]
  • [嘉宾 娄宇红]:
    二是统筹资源,筑实非诉多元解纷平台。诉源治理要求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于已经形成的纠纷,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讼外的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往往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我院积极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纠平台,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协会等进行资源整合,以专职调解、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将大量纠纷矛盾导入非诉解决渠道,事前加强引导、事中全程指导、事后司法确认,全方位保障调解的效果和效力,使当事人信任调解,放心地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10:45:03]
  • [嘉宾 娄宇红]:
    三是有序分流,理顺“诉非衔接”流程。我们秉承“纠纷解决的分层递进”观念,在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做好诉讼案件的诉讼外分流工作。将“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纳入全院统一管理,院内设置9个专业化调解速裁团队,向6个人民法庭派驻8个综合调解速裁团队,每个团队编入3-5名人民调解员,由法官对口指导调解,在诉讼前端分流化解大批普通民事纠纷。同时,搭建人民法庭诉调对接网络,通过建立诉源治理专题微信群等方式,与辖区各调解主体共享调解信息、联动化解矛盾。
    [10:45:42]
  • [赵思源]:
    您刚才提到,为了提升非诉调解的效果和效力,使当事人最大程度地信任和选择诉外调解,房山法院加强调解指导和司法确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了司法保障,您能介绍一下具体做法和成效吗?
    [10:46:13]
  • [嘉宾 娄宇红]:
    我院以培育基层调解力量为重点,以“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为抓手,做优做实调解工作,为诉源治理工作夯实基础。
    [10:46:42]
  • [嘉宾 娄宇红]:
    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育,一是从调解流程和调解标准上精准指导人民调解。按照诉讼调解的程序和质量标准开展调解指导工作,让调解员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诉讼程序、诉讼风险和裁判标准,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途径,并对调解员在确定调解思路、调解方案、起草调解协议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指导解决,保障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从业务培训上为调解组织提供智力支撑。持续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编写调解员指导手册,针对基层多发矛盾纠纷制定类型化调解指导方案,先后在房山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乡镇开展业务培训上百场,覆盖全区27个司法所和各级调解组织。
    [10:47:06]
  • [嘉宾 娄宇红]:
    同时,我院与房山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共同建立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各类、各级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由法官全程指导,并对有管辖权的案件依申请进行司法确认。通过“提前介入、全程监督、预先审查”一体化联动,强化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两个程序紧密对接,最大限度实现人民调解效力司法化。自2017年7月运行以来,对社会调解组织制作的2000余件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其中包括300余件信访转办案件,带动6000余件矛盾纠纷在诉讼渠道外化解。
    [10:47:38]
  • [赵思源]:
    现在大数据时代,各地法院都将诉源治理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融合,打造“互联网+诉源治理”的工作模式。在这方面,房山法院做了哪些有益实践和探索?
    [10:48:10]
  • [嘉宾 娄宇红]:
    为满足信息化时代群众对多元解纷的需求,我院不断搭建与创新信息化网络平台,构建起立体化、全天候、普惠式的诉源治理网上专业综合服务平台,让百姓少跑腿的同时,让信息多跑路,将群众纠纷解决在“家门口”。
    [10:48:34]
  • [嘉宾 娄宇红]:
    一是推动风险评估终端进基层。在房山区人口密集的社区、景区和发展成熟的调解组织配备了多台风险评估终端,对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等15类常见民事纠纷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当事人点击相关选项完成案情采集,就可以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扫描二维码保存到手机里。风险评估终端设立的意义在于帮助当事人识别和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从今年7月份投放使用以来,终端已经为当事人和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出具诉讼风险评估报告1600余次。
    [10:49:56]
  • [嘉宾 娄宇红]:
    二是研发“智慧调解”APP系统。系统纳入辖区全部调解组织,远程应用时,一端连接调解员和当事人,另一端连接指导法官,通过构建“面对面”交流场景,方便法官“点对点”进行调解指导,打造人工与智能互动、线上与线下互通的工作模式。“智慧调解”APP是今年5月份投入使用的,目前已经开展调解指导800余人次。
    [10:50:39]
  • [嘉宾 娄宇红]:
    三是深化24小时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在院外和各法庭推广设置“24小时便民服务亭”“24小时智能诉讼材料交转柜”,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前往,自助办理业务、咨询信息,将相关材料通过智能诉讼材料交转柜递交法院,可以说是“全天候、全智能”。便民服务亭运行两年来,已为4000余人次提供诉讼服务;智能材料交转柜投入使用近一年,帮助当事人交转诉讼材料1400余份,切实起到便民利民效果。
    [10:51:14]
  • [嘉宾 娄宇红]:
    四是构建“八微四端四平台”普法平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影响力大、辐射面广的传播优势和融媒体即时传播、互动性强、分众化传播等优势,打造“八微四端四平台”自有媒体矩阵,采用视频动漫、网络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的多元路径,鼓励和引导群众优先选择成本低、对抗性弱、有利关系修复的解纷方式,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
    [10:52:00]
  • [赵思源]:
    提到普法宣传,我了解到前不久房山法院启动了诉源治理“房治久安”系列宣传活动,请您介绍一下“房治久安”活动是怎样开展的?取得了什么社会效果?
    [10:52:33]
  • [嘉宾 娄宇红]:
    “房治久安”的宣传宗旨以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风向标”,群众司法需求在哪里,我们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积极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一方面,推行“五区三化”工作法。在山区、社区、景区、校区、工业园区设立法官工作站,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民调指导、诉讼服务、信访化解、法治宣传“五进”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起之地、初起之时和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开展巡回审判和典型案例大宣讲。组建青年干警宣讲团,以审执工作中鲜活的司法案例,向群众传递法律提倡什么、否定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培育和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同时增强群众对矛盾纠纷诉至法院后的预判,为诉源治理深入推进打下基础。
    [10:53:20]
  • [嘉宾 娄宇红]:
    这些举措都是诉源治理“房治久安”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的载体,通过精品案例、示范性判决、“身边人、身边事”的影响力和溢出效应,将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在“家门口”,让诉源治理所传递的法治理念、多元解纷理念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强化群众法治理念,激发群众自治力量,从思想源头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目前“房治久安”系列宣传活动已经开展了10期,得到辖区群众、当事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10:54:50]
  • [赵思源]:
    听了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房山法院在诉源治理的各个方面都下了不少功夫,那您认为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来,最明显的成效是什么?
    [10:55:19]
  • [嘉宾 娄宇红]:
    诉源治理最直接的目标是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今年第三季度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来,我院民商事新收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减少5%左右,在连续多年收案数持续上升的情况下出现拐点,实现季度收案增幅负增长。这个收案数的减少,不是人为控制的影响,而是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必然结果。
    [10:55:53]
  • [嘉宾 娄宇红]:
    以我院辖区近年来高发、频发的社区治理类案件,如物业合同、供暖合同纠纷案件为例,我院充分研判这类案件运行态势,将其作为诉源治理的重点,排查剖析成诉原因,推动发挥行业调解作用,通过类案推送、司法建议、生效裁判宣讲、典型案例示范等方式,边审理边调解边普法,促成批量案件非诉化解,源头减少这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10:56:56]
  • [嘉宾 娄宇红]:
    今年第三季度,我院受理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9.7%,大量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圆满解决。通过后续回访,我们了解到许多小区环境和管理、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均有所提升,相应的,信访投诉、12345接诉量也有所下降,这也是从源头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一种体现。
    [10:57:33]
  • [赵思源]:
    那么下一步房山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有什么样的规划和展望呢,您能简单谈谈吗?
    [10:58:10]
  • [嘉宾 娄宇红]:
    诉源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司法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目前我院正在起草《房山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白皮书》,总结前期做法经验,通过分析区域发展状况、研判案件结构和运行态势,完善源头预防和多元解纷模式,建立整体协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10:58:36]
  • [嘉宾 娄宇红]:
    我院已就诉源治理工作向区委政法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建议把诉源治理纳入“平安房山”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对矛盾纠纷增长率、万人成诉率、诉调对接覆盖率、诉前化解率等相关指标进行考核,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质化运行。
    [10:59:00]
  • [嘉宾 娄宇红]:
    此项工作得到了区委高度肯定,已提上区委常委会议事日程,并将出台区级层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配套制度。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深入开展好诉源治理工作,建设好更高效便捷的多元解纷平台,把矛盾化解掉、把案件数降下来,让社会更和谐,让群众的生活更美好。
    [10:59:14]
  • [嘉宾 娄宇红]:
    回答网友[SUSAN娜]的问题:
    诉源治理引导将纠纷通过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是不是这些矛盾法院就不管了?落实立案登记制会不会因此而打折扣?
    这种顾虑大可不必有。立案登记制是为了保障当事人诉权所推行的一项改革,决不会朝令夕改、走回头路。我们推动诉源治理,减少诉讼案件增量,不是通过人为提高立案门槛,把矛盾从法院推出去,而是从源头发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预防或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引导群众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并加强对非诉调解的司法指导和保障。其实,就大部分民事纠纷而言,诉讼并不是唯一和最好的解决方式,相对于调解,诉讼周期长、成本高,通过一纸判决虽然可以定纷止争,但往往令当事人赢了官司、伤了和气,不利于关系修复和后续交往。开展诉源治理,就是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快、更好、更彻底地解决纠纷,为诉讼、信访划上句号,是造福社会、造福百姓的有利之举。
    [11:00:23]
  • [嘉宾 娄宇红]:
    回答网友[淡然]的问题:
    现在看来,民间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确实更有优势,但我还有一些疑问,就是我们可以信任调解组织的能力水平吗?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吗?
    近年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发展完善,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法院和法官的指导下,非诉调解活动都是依法进行的,也更加规范和高质,这一点大可放心。至于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我们也很早就关注到了,我前面讲到的“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就是专门用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我院法官全程参与指导人民调解、监督调解活动,调解成功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可以就地直接进行“一站式”司法确认,不用专程到法院立案、提交材料,经法官审查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与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同等的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反悔不主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执行,实现了人民调解效力司法化,真正兼顾了诉讼与调解的双重优势。
    [11:00:54]
  • [嘉宾 娄宇红]:
    回答网友[幸福守望者]的问题:
    我家附近就有一个“法官工作站”,想了解一下法官工作站都有哪些职能?有了纠纷可以直接去那儿调解或诉讼吗?
    目前我院在全房山区设立了23个法官工作站,法官、法官助理等定时、定点派驻,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周边群众提供诉讼服务、法律咨询等;二是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指导完善村规民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巡回审判,选取典型案件在社区、田间地头公开审理,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四是指导调解,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联动协作,就片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共同就地调解,常态化开展指导工作;五是普法宣传,归纳总结一些农村、社区常见纠纷,如分家析产、离婚、赡养、房屋买卖、劳务合同等,制成普法小册子和诉源治理宣传海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治理。
    [11:01:21]
  • [赵思源]:
    感谢嘉宾的精彩回答,通过今天的访谈,我们可以看到房山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努力与成效。
    [11:05:01]
  • [赵思源]:
    访谈的最后感谢娄宇红院长参与我们的节目,感谢收看我们节目的广大网友,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人民网、法制网、中国法院网、正义网、首都政法综治网,感谢房山法院工作人员李倩、王佳、吴明慧及高级法院工作人员梅玉兰、谢伟辉,各位网友再见。
    [1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