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承办法官

原告

被告代理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11月19日14时,昌平法院审理“葡萄酒保质期引纠纷 消费者诉索十倍赔偿”案
  • [主持人]:
    庭审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情况。
    原告胡先生诉称:2018年3月28日,原告在被告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昌平分店处购买食品,其中包含法国某起泡葡萄酒5瓶,共840元。瓶身纸贴标签显示保质期为5年,生产日期为2014年9月16日。付款后,原告发现葡萄酒瓶身有DLC20160917喷码,经了解,此喷码上的日期为实际保质期,原告购买时葡萄酒早已过期。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物款并支付十倍赔偿,共计9240元。
    [13:31:31]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牟文洁。
    [14:20:42]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刘洋独任审判,书记员孟妍担任法庭记录。
    [14:31:49]
  • [主持人]:
    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
    [14:32:41]
  • [审判员]:
    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胡某,男,汉族,住江苏省新沂市。
    被告1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
    委托代理人王某,男,汉族,该公司办公室主任,住该公司宿舍。
    被告2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昌平第一销售分店,营业场所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赵某,男,汉族,该公司职员,住该公司宿舍。
    [14:32:56]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34:42]
  • [审判员]:
    今天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第九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胡某诉被告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昌平第一销售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刘洋独任审判,书记员孟妍担任法庭记录。现在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权利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14:44:10]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14:46:20]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
    [14:46:37]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
    [14:46:46]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4:47:22]
  • [原告]:
    2018年3月28日,原告在被告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昌平分店处购买食品,其中包含法国某起泡葡萄酒5瓶,共840元。瓶身纸贴标签显示保质期为5年,生产日期为2014年9月16日。付款后,原告发现葡萄酒瓶身有DLC20160917喷码,经了解,此喷码上的日期为实际保质期,原告购买时葡萄酒早已过期。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物款并支付十倍赔偿,共计9240元。
    [14:47:40]
  • [审判员]:
    被告答辩。
    [14:50:17]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我方认为不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问题。第一,我方所采购的任何商品都是经过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第二,我方有采购食品的正规渠道,不存在销售过期食品。原告所述的内容需要经过进口国法国及国内共同的鉴定才能够给出最后的结论,以目前法国经销商所举证据没有说明此商品过期。
    [14:52:23]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同被告1质证意见。
    [14:53:15]
  • [审判员]:
    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14:56:46]
  • [原告]:
    证据1、销售小票;
    证据2、酒1瓶;
    证据3、翻译文件。
    [14:57:03]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4:57:53]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对证据1、2、真实性没有异议。
    对证据3、不清楚法文的内容到底是什么,需要向法国经销商核实。
    [14:58:08]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同被告1质证意见。
    [14:58:52]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举证。
    [14:59:16]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证据1、保质期声明(英文及中文版)。
    [14:59:33]
  • [审判员]:
    现在由原告质证。
    [14:59:56]
  • [原告]:
    对证据1、无论是哪国的文件,必须要有对方使馆的公证,否则跨国文件是无效的。
    [15:00:15]
  • [审判员]:
    原、被告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交?
    [15:00:40]
  • [原告]:
    没有。
    [15:00:57]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没有。
    [15:01:10]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没有。
    [15:01:25]
  • [审判员]:
    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询问阶段。被告2,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
    [15:01:43]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没有资格。
    [15:02:22]
  • [审判员]:
    如果涉及到赔偿责任的话,是由谁承担责任?
    [15:02:41]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由被告1承担相应责任。
    [15:03:04]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由我方承担责任。
    [15:03:22]
  • [审判员]:
    被告,能否查询到葡萄酒的进口日期?
    [15:03:40]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需要庭后核实。
    [15:04:14]
  • [审判员]:
    原被告双方,对事实及理由部分是否还有补充?
    [15:04:43]
  • [原告]:
    没有补充。
    [15:05:05]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没有补充。
    [15:05:22]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没有补充。
    [15:05:37]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5:05:49]
  • [原告]:
    如果真的是零度无醇葡萄酒,首先需要有葡萄的采摘年份,中外文对应关系。如果是2016年到期,中文显示到2019年显然不合适。据我所了解,无醇起泡酒的保质期是两年,而非五年,这个酒的质量肯定是有问题。就瓶身上的日期而言,经过翻译,我方发现不仅是伪造日期,而且是过期产品,不排除被告的货物在进口时已经在中文标签上做了手脚,只是对方也不懂法文,提请法庭注意需要查明对方的产品。如果是过期产品,不能够保证质量和口感,对消费者的利益是有侵害的。
    [15:06:30]
  • [审判员]:
    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5:08:24]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有相应的规定,与中外文对照没有关系。,且根据相关规定,进口商品必须使用中文标签,我方所引进的产品所贴中文标没有任何问题,没有与外文不一致。如果此产品超期,在进口的时候,则无法通过申报,因而不存在进口时超期问题。具体瓶身到底是哪国文字,数字是何含义,需要由法国经销商解释说明。
    [15:08:44]
  • [审判员]:
    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15:11:01]
  • [原告]:
    最佳日期是有国家标准的,就是保质期的标示方法,是国家的强制性标。中文对应也是可以找到的,中外文必须要对应。买卖合同关系是没有问题的,双方均认可。
    [15:11:17]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没有。
    [15:29:47]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没有。
    [15:30:04]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同意在本庭主持下进行调解?
    [15:30:14]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暂不调解,庭后再协商。
    [15:30:34]
  • [审判员]:
    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予以调解。现双方做最后陈述。
    [15:30:52]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31:14]
  • [被告 被告1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5:31:27]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5:31:40]
  • [审判员]:
    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
    [15:31:49]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孟妍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15:42:21]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5:4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