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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9:30,三中院审理“施工内容变更结算引争议 施工方索要工程款遇难题”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王亚楠。
今天负责审理案件的是我院民六庭。该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民六庭法官邓青菁、肖斌、杨扬组成合议庭。审判长邓青菁,民六庭庭长助理,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合议庭组成人员肖斌,从事审判实践的同时注重理论研究,多次获得个人嘉奖、三等功等荣誉。合议庭组成人员杨扬,审判业务扎实,案件调解率高,多次得到当事人赞扬。本院书记员冯妍担任法庭记录。
下面介绍一下今天庭审案件的基本情况。[09:58:43] - [主持人]:A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北京B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向A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判令B公司向A公司支付比如世界楼顶球场工程中因增加陶粒混凝土垫层而增加的材料及人工等费用;3、判令B公司向A公司赔偿利息。
一审法院 判决支持A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
A公司不服,向北京三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支持A公司一审全部诉请。[10:00:01] - [主持人]:现在庭审开始。[10:00:10]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11:11:53]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上诉人北京宝电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众力志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各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11:14:26]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上诉人北京A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B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各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11:14:26]
- [审判长]:请坐。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11:16:49]
- [均]:(略)[11:17:02]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出庭手续均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诉讼。[11:17:28]
- [均]:知道了。[11:17:39]
-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北京A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B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26489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实行合议制原则。本案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审判长杨淑敏、审判员付辉、审判员周熙娜组成合议庭负责对本案进行审理,法官助理王天水,书记员何昕燏、王秋岩。担任法庭记录的是王秋岩。[11:17:50]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2、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3、进行陈述、辩论的权利;
4、自行和解及请求调解的权利;
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6、上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上诉请求,被上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上诉请求;
7、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对于以上诉讼权利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11:18:03] - [均]: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11:18:12]
- [审判长]:首先核对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书的相关情况。当事人收到的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26489号民事判决书吗?[11:18:26]
- [均]:是的。[11:18:37]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收到上诉人提交的上诉状?[11:18:51]
- [被上诉人]:收到。[11:19:06]
- [审判长]:经审查,上诉人提起上诉的程序合法。下面继续法庭询问。首先由上诉人明确上诉请求,陈述提起上诉的事实、理由。鉴于法庭及被上诉人均已经收到你方上诉状,请直接归纳你的上诉理由并明确你的上诉请求?[11:19:16]
- [上诉人]:同之前询问内容一致。[11:19:28]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同意原审判决?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发表答辩意见。[11:19:37]
- [被上诉人]: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我方认可上诉人进行了陶粒施工,但是合同约定是包工包料的,双方是按照面积进行结算的,并且双方也已经按照面积进行结算了。[11:19:48]
- [审判长]:现在开始举证质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二审开庭审理时可以提供新的证据。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是指: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应审理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上述规定?[11:20:12]
- [均]:听清了。[11:20:25]
- [审判长]:关于各方在二审诉讼期间提交的新证据,本庭已安排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对庭前证据交换笔录中记载的内容,各方当事人是否认可?是否还有补充?[11:20:38]
- [均]:认可,无补充。[11:20:51]
- [审判长]:鉴于各方当事人均没有其他新证据提交,本案二审的举证期限就届满于今天,之后提交的证据,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发表质证意见,否则本庭将不予采信。是否听清?是否同意?[11:22:58]
- [均]:听清[11:23:05]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认可上诉人实际发生了84101元的费用?[11:23:24]
- [被上诉人]:不认可,我方不清楚上诉人花费的费用,也无法估算金额。[11:23:40]
- [审判长]:合同约定包工包料是否有详细约定具体材料?[11:23:52]
- [被上诉人]:没有详细约定,都是大项。地面约定的水泥地面,但是打水泥地面具体使用的其他辅料没有约定,上诉人也从未就使用多少陶粒向我方主张过费用,而且陶粒费用比沙子成本要低。[11:23:59]
- [上诉人]:当时约定包工包料是根据球场面积定的,包括混凝土、草皮等。[11:24:12]
- [审判长]:你方变更材料是否经过被上诉人同意?[11:24:22]
- [上诉人]:经过了,但是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当时都是现场口头说的,微信中我相对方索要陶粒费用,对方不给。[11:24:31]
- [被上诉人]:不认可。[11:24:47]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请各方当事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发表意见。[11:25:01]
- [上诉人]:坚持上诉请求。施工中确实存在变更,面积和材料都增加了,所以并不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金额进行认定。我方在一审时提出了鉴定,对方认可我方使用了陶粒,我方才撤回的鉴定申请,撤回后我方提交了陶粒部分的相关证据,对方又不认可我方提交的证据,并不是我方来回变更对于鉴定的意见。[11:25:13]
- [被上诉人]:坚持答辩意见。增加的部分最高点也没有20厘米,所以并不是对方所说的增加了将近40厘米。双方结算的表是上诉人手写后我方打印的。在2017年8月双方在微信中确认结算数额为75万元,一审认定的数额还高于这个金额。上诉人在施工后还出现了问题,我方另外找人进行了维修,对于造成的损失我方另案已经提起了诉讼。我方一审没有上诉是因为自己拆开快递时间超出了上诉期,但是我方对于一审认定事实是认可,只是对于最后认定我方认为多了3万元,希望法院可以考虑我方的意见,按照75万元进行裁决。[11:25:27]
- [审判长]:因各方当事人庭审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希望各方当事人庭后能进一步进行调解,如最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对本案及时进行评议,并择期进行宣判。下面进行法庭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11:25:42]
- [均]:坚持我方意见[11:25:52]
- [审判长]:今天庭审到此结束,请当事人阅读笔录后签字。现在休庭(敲法槌)。[11: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