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

本案原告

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

直播员

法官庭审中

庭审现场
1月17日9:30,通州法院审理“手持欠条索要工资 要求支付二倍工资”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手持欠条索要工资 要求支付二倍工资”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30:16]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09:34:19]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09:37:25]
  • [审判长]:
    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卢晓某,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河南省范县XX镇XX街XX号。
    被告:北京XX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XX商16号。
    法定代表人:边某(未到庭)。
    [09:45:00]
  • [审判长]:
    当事人经核实无误,准予参加诉讼。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本案被告北京XX商贸有限公司经本院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材料未到庭应诉,法庭视为其丧失举证、质证及当庭答辩的权利,本案今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本院今天依法公开缺席开庭审理原告卢晓某诉被告北京XX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本案适用一审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本案由本院审判长姚玮东担任审判长,汇同人民陪审员邓雅芹、张海涛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杨晨担任法庭记录工作。
    [09:50:32]
  • [审判长]:
    原告,是否听清
    [09:53:28]
  • [原告]:
    听清
    [09:55:45]
  • [审判长]:
    下面向双方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双方有对诉讼事实进行陈述、辩论、提供证人证物、请求调解、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有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宣布当事人诉讼义务: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调解书的义务。
    以上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回避。
    [09:58:07]
  • [原告]:
    听清楚,不申请。
    [10:00:34]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所诉事实及理由。
    [10:03:51]
  • [原告]: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我的工资30 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及公告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我于2018年3月-12月期间在被告处工作,担任会计一职。工作期间我多次请求签订劳动合同,都未能签订,我已年满50周岁且被告拖欠我工资30 000元。我工作地点是在北京市丰台区某酒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地。被告承诺给我工资,但一直未支付。故我诉至法院,望法院支付我的诉讼请求。
    [10:05:11]
  • [审判长]:
    被告XX商贸公司未到庭,法庭视为其丧失答辩权利。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有义务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如果不能举证或者所举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承担对于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请当事人按照顺序举证,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及证明的问题进行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10:07:32]
  • [原告]:
    1、欠条一张,证明被告欠付我工资的事实;
    2、不予受理通知书。
    [10:10:54]
  • [审判长]:
    原告,是否还有新的证据出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10:11:09]
  • [原告]:
    没有
    [10:12:30]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原告,给你书写欠条的人是谁,当时书写欠条是几月
    [10:13:59]
  • [原告]:
    是董事长,但法人边某是他的妻子。同欠条日期12月
    [10:14:41]
  • [审判长]:
    经工商查询,该公司2017年进行名称变更为何公章未变更
    [10:15:08]
  • [原告]:
    当时变更时我们都不清楚,出去办理业务还是用原公章办理,在我离职时工作交接也是原来公章。补交证据一份,工作交接单,证明当时刘某进行签字,且是原公章。当时去劳动仲裁时并非是我一人,还有其他员工。
    [10:16:28]
  • [审判长]:
    何时入职,工资一直未发放吗,你在公司做什么业务
    [10:17:58]
  • [原告]:
    2018年3月,2018年6月发了一次,12月发了一次。我是会计
    [10:18:26]
  • [审判长]:
    被告公司是做什么业务,欠条工资数额是准确的吗
    [10:19:59]
  • [原告]:
    经销酒的,当时做京都二锅头经销白酒。是的,准确。
    [10:20:17]
  • [审判长]:
    原告,对于案件事实还有补充陈述吗
    [10:21:51]
  • [原告]:
    我们因为拖欠工资提出离职请求后,被告还挽留过我们部分劳动者。
    [10:22:03]
  • [审判长]:
    对于今天的证据法庭暂不确认,确认与否以判决为准。法庭询问结束。由于被告未到庭法庭不再进行法庭辩论及法庭调解。
    [10:22:22]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
    [10:22:51]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23:05]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
    [10:23:20]
  • [审判长]:
    今日开庭到此,双方当事人自即日起5日内可到本法庭阅看此次开庭笔录。双方当事人如对以上开庭笔录内容无异议请签字,如有异议,认为记录确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于庭下提出书面补正。现在休庭。
    [10:26:34]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0:27:06]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