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后沙峪法庭外景

审判员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1月14日13:30,顺义法院审理“称车辆租期未到被收回 起诉要求退还相关费用”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车辆租期未到被收回 起诉要求退还相关费用”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9月6日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将涉诉车辆租给原告使用,每周租金1000余元,租期6个月,交付押金5000元。2019年11月12日,因车辆换保险杠一事,原告和被告产生纠纷,被告当日即将车辆收回,致使租车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给原告造成了相关的费用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租车合同,被告返还原告租金、押金等款项共计7000余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3:46:26]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4:00:16]
  • [审判员 肖承生]: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4:04:34]
  • [双方]:
    听清了。
    [14:06:51]
  • [审判员 肖承生]:
    (核实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4:15:06]
  • [双方]:
    无异议。
    [14:17:26]
  • [审判员 肖承生]:
    经核对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由本院审判员肖承生独任审判,书记员彭澍官担任法庭记录。告知诉讼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与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诉讼义务: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对以上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听清楚了吗?对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14:20:38]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4:25:15]
  • [审判员 肖承生]: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方陈述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4:31:30]
  • [原告]:
    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9月6日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将涉诉车辆租给原告使用,每周租金1000余元,租期6个月,交付押金5000元。2019年11月12日,因车辆换保险杠一事,原告和被告产生纠纷,被告当日即将车辆收回,致使租车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给原告造成了相关的费用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租车合同,被告返还原告租金、押金等款项共计7000余元。
    事实与理由无变化。
    [14:31:36]
  • [审判员 肖承生]: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14:32:31]
  • [被告]:
    首先,原告有维修欺诈行为,从时间顺序上说,他当时来公司后,他说花200喷个漆就行,我们要求联系对方,原告不提供对方信息,我们只能自己走保险修。保险公司要求现场图片,原告不能提供,13号通知原告领车,14号原告来的。原告要求换杠,但是拒绝多交钱就走了,17号,原告给我们发了信息说我们是欺诈,单方通知我们解除合同了,也没有来公司做交接手续。我方认为维修车辆争议问题,不足以影响原告使用,原告提出的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我方认为属于原告单方行为,我们同意按照协议中单方解除的规定履行就行了。如果解除属于原告单方行为,要求原告赔付一个月的车租以及8天车辆闲置,以及租赁期间违章,车辆划痕赔付等。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我们认为是原告违约,我方可以退还押金,但是应该原告交给我们补偿款。在原告支付我方要求的上述费用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14:32:51]
  • [审判员 肖承生]:
    原告与被告签订租赁合同时间、信息?
    [14:33:11]
  • [原告]:
    2019年9月6日,黑色大众帕萨特,租赁期限为6个月。租金为每天260元,每周周二付下一周的租金。
    [14:33:20]
  • [被告]:
    租赁时间没有异议。每周二交的是本周的租金,不是下周的租金。
    [14:33:38]
  • [原告]:
    同意,每周二交的是本周的租金。
    [14:33:45]
  • [审判员 肖承生]:
    哪天取的车辆?
    [14:33:53]
  • [原告]:
    就是签完合同交完钱就提了车,从那天开始付了一周的租金1820元。
    [14:34:00]
  • [审判员 肖承生]:
    履行期间因何发生纠纷?
    [14:34:06]
  • [原告]:
    签合同的时候说半个月认证为专车,但是现在仍然没有,我有人证为证,只有人证的电话。拖了一个半月才认证为专车,我跟他们联系,他们说会补给我。2019.9.29,我驾驶被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之后一直都在修车,我问他们用不用我跑保险,用不用我找对方要钱,被告公司说不用我管,之后却找我让我出修车钱,我没有出钱。2019年11月12日,我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我没有报警,我与事故对方协商解决的,各自修各自的车,没有定责。当时我急于接乘客。之后回公司,被告公司说必须换车辆前保险杠,我说走保险,被告公司说不用走保险,就让我给1000元钱换前保险杠就行了。之后让我提车来,我一看没有换保险杠,我找公司,公司说需要我再出2000多才能换保险杠。11月17日我给公司发的解除合同的通知,我以微信的形式发的。
    [14:34:13]
  • [被告]:
    9月29日那次事故,是按照交通部门的要求做的,我方经了解,原告把对方保险公司起诉了,我方与原告协商其起诉对方保险公司会让我们的保险款回不来,他仍然在起诉。现在维修款已经到我们手里了,我们说让他去赔,是因为保险公司要求驾驶员必须到场,合同也是这样约定的。11月12日的交通事故,原告开车来维修厂,我当时跟他说,第一时间要求他联系对方,他当时说对方全责,他让对方走了。我当时质疑他对方全责为什么让对方走,原告当时说200块钱喷个漆就行了,当时跟原告要1000元是因为要走车损险,但是后期我们向原告要现场照片,原告拒不提供导致我们保险不能理赔,只能喷漆处理了。1000元本身是保险递增费,合同中对此也有规定。原告到现场后,要求我们必须换保险杠。我们同意将1000元扣除喷漆费用以外的退还给原告。我们就跟原告沟通,如果换保险杆只能原告自己出钱了,原告也没有给,我们也没有更换保险杠。
    [14:34:54]
  • [原告]:
    当时说的不是保险递增费,就说的是换保险杠费用。
    [14:35:16]
  • [审判员 肖承生]:
    车是什么时候交还的?
    [14:35:24]
  • [被告]:
    11月12日修车交到修理厂的。11月13日通知原告提车,11月14日原告来的我们公司。他不同意给钱换杠,原告就自行走了,也不同意提车,一直到现在。
    [14:35:31]
  • [审判员 肖承生]:
    车辆划痕?
    [14:35:42]
  • [被告]:
    原告在使用期间有划痕。11月17日原告给我们发通知说解除合同。我们就通知他来做退车手续,因为原告一直没给我们做交接手续。原告11月12日把车放修理厂,就是跟我们说了一下。17号给我们说终止合同的时候没跟我们交接。
    [14:35:48]
  • [审判员 肖承生]:
    从修理厂把车提到公司是谁提的?
    [14:35:57]
  • [被告]:
    是公司去开的。我们没有找到行驶本。包括我们补行驶本期间原告也没有来公司。
    [14:36:03]
  • [原告]:
    我不清楚行驶本的情况。行驶本我一直放车里的。
    [14:36:11]
  • [审判员 肖承生]:
    划痕呢?
    [14:36:17]
  • [原告]:
    划痕我不同意。
    [14:36:26]
  • [被告]:
    划痕现在还在。
    [14:36:33]
  • [审判员 肖承生]:
    车辆现在情况?
    [14:36:39]
  • [被告]:
    从12月25日我们就把原来租给原告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了。
    [14:36:46]
  • [审判员 肖承生]:
    划痕如何确认是原告使用期间形成的?
    [14:36:55]
  • [被告]:
    没有证据证实。
    [14:37:03]
  • [审判员 肖承生]:
    关于该车辆3分600元的违章罚款?
    [14:37:09]
  • [原告]:
    没有异议。
    [14:37:16]
  • [审判员 肖承生]:
    原告实际交付给被告的押金5000元?
    [14:37:22]
  • [被告]:
    没有异议。
    [14:37:29]
  • [审判员 肖承生]:
    行车记录仪的费用?
    [14:37:38]
  • [原告]:
    行车记录仪是我安装的,如果让我自己拆除了也行。
    [14:37:46]
  • [被告]:
    认可是原告自己出钱安装的行车记录仪。同意原告自行拆除。
    [14:37:53]
  • [审判员 肖承生]: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由原告提交你方证据原件,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14:37:59]
  • [原告]:
    提交租赁合同、照片、手机录音。
    [14:38:07]
  • [被告]:
    认可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关于录音,当时原告在维修点至少有40分钟的时间,但是原告录音的内容也就1分钟两分钟,之前之后的内容一律都没有。
    [14:38:20]
  • [审判员 肖承生]:
    鉴于原告提交的现场录音不清晰,你方应于庭后向法庭提交录音文字稿。
    [14:38:31]
  • [原告]:
    听清了。
    [14:38:38]
  • [审判员 肖承生]:
    今日开庭到此,双方阅笔录无误后签字。
    [14:38:44]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4:38:5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4: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