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张夫贵

陈英

报告席

直播现场
3月31日9:30,顺义法院召开“注重流程细节 防范快递纠纷”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我院召开的“注重流程细节 防范快递纠纷”线上新闻通报会。
    通报会由研究室主任张夫贵主持,由李遂法庭庭长陈英参会。
    通报会马上开始。
    [09:29:58]
  • [张夫贵]:
    欢迎各位参加顺义法院的新闻通报会。
    会议的议程为
    一、顺义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张夫贵介绍通报会背景及主讲人
    二、顺义法院李遂法庭庭长陈英介绍快递代收、保价、理赔等法律问题
    三、顺义法院李遂法庭庭长陈英回答人大代表及网友线上提问
    [09:31:43]
  • [陈英]:
    近年来,得益于快递物流业的迅速发展,人们足不出户,也能物达千里。随着人们对网购的依赖程度逐渐增加,与快递收寄相关的纠纷也呈多发态势:快递被冒领,收件人“被签收”,尤其是疫情期间,为避免交叉感染,快递员将快递投放至门卫或小区门口,收件人未及时领取而丢失;网购生鲜物品寄送延迟,导致腐烂变质;快递被暴力投递,收到时破损不堪;贵重物品未保价或未足额保价,丢失后无法理赔等。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我们将涉及寄件人、收件人、快递公司、快递员等几类主体的常见纠纷总结如下。
    [09:32:37]
  • [陈英]:
    一、涉及快递的常见纠纷和处理原则
    (一)“妥投”标准不明,容易引发纠纷
    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自己并没有接到快递小哥的任何电话,也没有任何人上门给自己送快递,可物流信息却显示“已妥投”。很多快递小哥为了提高配送效率,经常把快递放到门卫、家门口、快递柜甚至是楼道里的消防栓里。一旦快递丢失,就很容易引起纠纷。针对这类纠纷,必须要明确快递公司收取了邮费,就有义务将包裹及时、准确、安全地送到寄件人所填写的地址。如果快递员未经消费者允许而擅自将快递放置单位或小区门卫处,应视为未尽到送达义务,该商品未交付给消费者,因此消费者不承担该快递丢失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卖家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卖家也可向快递公司请求赔偿。而如果快递小哥经过消费者的同意而将快递放在单位或小区门卫处,应视为商家已经将商品交付至买家,消费者因自身的过错迟迟未去领取该快递件导致其丢失,其损失应该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09:33:17]
  • [陈英]:
    (二)第三人代收快递,容易引发纠纷
    在近日热播的电视剧《安家》里有这样的片段,徐姑姑的房产中介门店有代收快递的业务,现实中也确实有很多小区的超市、门卫可以代收快递,这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可由于约定不明,一旦包裹在这些“代收点”丢失也很容易引发纠纷。针对这类纠纷,我们需要区分这些代收点的性质,如果这类代收点是消费者下单时就在淘宝等电商平台选择的“官方”代收点,或者与消费者存在相关服务协议,为消费者提供有偿代收服务,那么这些代收点应当妥善保管消费者的包裹,如果发生丢失、毁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这些代收点只是像《安家》中的徐姑姑的门店那样免费代收快递,一般情况下无需对包裹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包裹丢失、毁损的除外。
    [09:33:49]
  • [陈英]:
    (三)生鲜等特种货物延迟容易引发纠纷
    在收寄快递的过程中,也经常能遇到购买水果蔬菜、海鲜产品等生鲜物品,因快递延迟而导致变质或耗损。针对这类纠纷需要首先判断,这种损耗是否属于运输途中的自然损耗,如果正常的运输途中货物自然损耗是不能要求商家或者快递进行赔偿的。对于超出自然损耗的部分,如果是因为快递公司自身过错发生延误,致使生鲜类产品腐烂变质,那么快递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需提醒注意的是,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疫情期间,如果快递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而导致延误,进而导致货物发生腐败、变质,应认定为不可抗力,系合理事由,快递不承担违约责任。
    [09:34:45]
  • [陈英]:
    (四)保价条款容易引发纠纷
    根据我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邮政企业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赔偿的范围有保价的依照保价进行赔偿,没有保价的从其约定。在实践中,很多快递小哥取货后急着走,并没有提醒寄件人注意快递单上的保价条款和赔偿条款。由于这类条款属于快递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未征求寄件人同意的格式条款。如果快递小哥未尽到解释说明义务,该条款无效。如果快递合同中已经用显著字体标注了保价条款、赔偿条款,快递小哥也尽到了解释说明义务,寄件人仍不选择保价或者在选择报价时填写虚假信息,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09:36:10]
  • [陈英]:
    (五)延迟发货容易引发纠纷
    很多商家都会对发货时间作出承诺,比如下单当日发货或者次日发货等等,可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物流信息显示商家已发货,可很多天以后商品依然是原地“趴窝”。这种现象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商家虚假发货,二是快递公司信息更新不及时。如果是商家虚假发货,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及时发货或者予以退款。如果是快递信息更新不及时,可以拨打快递公司投诉电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快递公司应在7日内回复消费者。
    [09:37:18]
  • [陈英]:
    二、给快递公司和消费者的维权建议
    (一)收取快递有讲究
    一方面,作为收件人我们要及时领取快递,邮寄的是贵重物品的时候更要注意。在领取由门卫、小区物业等代收的快递时,如果遇到快递包裹有问题,要及时拍照保存快递状态,做好收集证据的工作,以便后期维权;另一方面,快递员在投递物品的时候要注意保存与收件人的聊天记录、投递物品照片等证据,并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快递。
    [09:38:45]
  • [陈英]:
    (二)寄发物品需慎重
    法律对于保价进行了规定,这也确立了保价业务的合法性。保价给寄件人一种选择权,即寄件人可在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与保价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具体地说就是,如果你要寄出的东西,要求承运人承担超过限额责任赔偿时,寄件人除了按照规定缴纳运费外,还应按照其声明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保值附加费。保价制度也是对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制度的一种排除适用。
    所以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一方面,作为快递公司负有合理提示义务,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等有关规定,告知保价规则。如果未尽到这一提示义务,这一保价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果尽到了这一义务,那么在寄件人选择不保价,或者不足额保价的时候,他也就选择了对未保价部分损毁、灭失的风险自行负担。
    另一方面,对寄件人来说,则应当仔细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保价方面的条款。一般保价费根据不同的快递公司收取的比例是不同的,所以如果是寄贵重物品,还是应该做好足额保价,以免因小失大。
    [09:38:51]
  • [陈英]:
    (三)查验货物要仔细
    对于生鲜物品等其他有特殊性质的物品,作为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应注意查看商家发布的有关商品信息及与发货时间、快递公司选择等有关的信息。在货物到货后,尽量选择在收货时当面验货,避免延迟验货导致的售后困难,在收货验货时如有问题,及时对货物进行拍照留存证据,并可以选择拒收。
    作为快递物流企业在投递生鲜物品时,应在快递包裹上做好相应标注,督促消费者收货时验货,及时回收被拒收的货物。
    [09:39:10]
  • [陈英]:
    (四)监督物流找门道
    为避免出现网购物资无法及时获取的情况。一方面,消费者应在网上关注自己的购物信息,及时与卖家沟通,可以协商延期收货,或者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网购合同,同时要求商家退回货款。如果确属紧急物资的购置,消费者最好提前跟商家沟通好发货收货信息,确保能及时获取物资。另一方面,作为商家应及时做好网上商品信息的发布,严格按照约定的情况进行发货,交递货物,并做好与快递物流的沟通和信息更新。作为快递物流公司,应当严格依照规定,进行物流网上信息更新,方便查询,并顺畅投诉渠道,及时就投诉问题给予答复。
    [09:40:41]
  • [张夫贵]:
    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如果大家还有未尽事宜,会后还可在我院官方微博下方留言。谢谢!
    [09:41:59]
  • [主持人]:
    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09: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