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全景

通报会现场

政治部法宣组副组长孙莹主持发布会

执行局负责人刘晶通报我院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执行情况

执行局执行实施三组负责人赵庆介绍相关调研情况

执行局涉民生案件执行团队法官黄琼蕙介绍典型案件

通报会现场
6月1日10时,东城法院召开探望权执行案件中如何避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通报会
  • [孙莹]:
    各位媒体朋友、网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和关注我院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为防控疫情需要,今天的新闻通报会采取微博直播间线上发布的形式。
    [09:59:59]
  • [孙莹]:
    今天是六一,孩子们的节日。孩子代表未来和希望,呵护他们的健康成长,我们义不容辞。为此,我们特意准备了这场新闻通报会。
    [10:01:14]
  • [孙莹]:
    今天通报会主题是:探望权执行案件中如何避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呵护儿童成长——探望权执行案件新闻通报会。
    [10:01:35]
  • [孙莹]:
    参加今天通报会的有我院执行局负责人刘晶、执行局执行实施三组负责人赵庆、执行法官黄琼蕙。
    [10:02:53]
  • [孙莹]:
    首先,请执行局负责人刘晶通报我院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执行情况。
    [10:04:19]
  • [刘晶]: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为此我们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在一系列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中对未成年人予以特殊关照,这些都体现了全社会对儿童权益的重视。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时不可避免会遇到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而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执行程序更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键环节。
    [10:09:48]
  • [刘晶]:
    东城法院执行局近年来加大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在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执行中,我们做出了一些特殊安排,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以期实现更好的社会效果。
    [10:10:43]
  • [刘晶]:
    一是设立专门团队,类案专办提高效率。通过设置涉民生案件执行专业团队,快速受理、办结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执行案件,缩短此类案件的结案周期,更加及时地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及财产权益。二是建立有效机制,协调干预化解矛盾。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审执联调机制和心理干预机制。通过发挥法院司法能动性,以司法强制做保障,以教育引导为手段,以执行和解为目标,在执行完毕案件的基础上,化恩解怨,追求更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落实司法为民,便利群众减少诉累。在申请执行、谈话、案款发放等环节,充分考虑便利群众,法官多做沟通协调工作,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辛苦,让群众感受到涉民生执法的人性化和便利。在坚持上述措施的同时,我们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执行中坚持并强调刚柔并济的司法理念,从刚的一面来说,执行程序是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被执行人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义务,否则将收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前提。但另一方面,因为涉及到家庭纠纷和儿童权益,这些案件的执行又带着浓浓的感情味道。过于生硬的执法往往难以达到逾期的效果,反而容易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与矛盾更加激化,甚至导致执行程序成为当事人之间“斗法”的工具,儿童沦为失败婚姻的“牺牲品”。我们所做的努力就是希望通过发挥司法职能的能动性,通过执行法官更加耐心细致的工作,用更加灵活的方法,更加人性化的机制,尽力化解矛盾,创造条件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温暖的成长氛围。
    [10:25:41]
  • [刘晶]:
    我们的法官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执行案件时也会遇到一些困惑,比如社会家庭观念、育儿观念的变化对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年轻一代生活消费观念对履行儿童抚养义务能力的影响,不当权利观导致的探望权异化现象等,这些问题都对我们的工作形成挑战,我们只有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调整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法,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更好地保护好未成年人权益。具体的问题和案件我就不讲了,一会将由执行局执行实施三组负责人赵庆和黄琼蕙法官为大家具体讲一讲我们在涉未成年人案件执行中的一些思考,以及一些典型案例。未成年人是我们的明天和希望,值此儿童节之际,希望通过与大家交流我们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话题,能够与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在战胜疫情的同时保护好未成年人,为未成年的人健康成长出一份力,共同守护好国家与社会的明天以及长远发展的希望!
    我就讲到这里,谢谢!
    [10:28:56]
  • [孙莹]:
    感谢执行局领导的介绍。关于探望权执行案件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我院执行局干警李春双进行了 调研,下面,请执行局执行实施三组负责人赵庆介绍相关调研情况。
    [10:29:23]
  • [赵庆]:
    据统计,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以及抚养权、探望权的执行案件55件,其中涉及抚养费的案件37件,执行到位金额150万元,涉及抚养权和探望权案件18件,已经全部执结。2020年截止到现在,我院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执行案件28件,包括抚养费案件17件,已经执行到位62万元,涉及抚养权和探望权案件11件,大部分案件已经执结。
    [10:30:06]
  • [赵庆]:
    在这些案件执行过程中,我们进行了一些调研,发现探望权案件的执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极易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损害,归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柔性”探望制度与“刚性”执行效果的矛盾,未成年人身心受损。调研发现,进入执行阶段的探望权案件,双方往往积怨已久,即使离婚后矛盾仍在孩子的探望问题上不断积累、发酵。父母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初衷,是满足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和亲情需要,带有明显的制度“柔性”,探望权的行使过程也应该充分体现对未成人的身心关怀。但当柔性探望行为需要借助司法强制力才能完成的时候,对于被探望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言,很可能弊大于利。实际执行中,有的当事人要求探望时间严格以裁判文书为准,探望地点必须明确范围且不得超出约定范围,有时甚至因此产生肢体冲突,需要执行人员强行介入劝阻,这样的“被探望”过程,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损害极大,已经出现个别案件的未成人此后内心抵制探望、排斥探望的现象。
    [10:31:04]
  • [赵庆]:
    二是“双边”矛盾诱发“多边”矛盾,未成年人夹在家庭积怨中身心疲惫。调研发现,存在5%反复申请执行探望权的案件,此类案件因双方亲属的非理智介入,矛盾逐步升级为家族矛盾,未成年人夹在成人世界的积怨漩涡中处境尴尬、左右为难。如有的案件中,被执行人亲属跟踪、偷拍申请执行人探望过程,或故意为探望设置障碍,长期的非暴力不合作逐渐演变为一定的暴力倾向,极容易导致突发事件。经常性的父方和母方家族的矛盾对立,未成年人已经不堪其重,执行法官已经发现有的未成年人出现自卑、冷漠甚至自残倾向,亟需专业心理抚慰和治疗的引导和帮助。
    [10:32:01]
  • [赵庆]:
    三是单方“耳濡目染”灌输负面评价,未成年人无法做出自主情感认识和判断。调研发现,被执行人为发泄不满情绪,在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过程中直接、间接诋毁申请人,潜移默化影响了未成年人对父母一方的情感认识和判断,导致未成年人出现冷漠、怨恨情绪,主动拒绝被探望。与同龄孩子需要来自父母双方的天然情感需求相比,显得格格不入。如某案中,未成年人明确拒绝父亲探望,表现出强烈排斥父亲的情绪。
    [10:32:14]
  • [赵庆]: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工作举措和建议:
    一是树立和完善柔性执行理念和执行方式。对于探望权纠纷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应当树立柔性执行理念,对双方当事人尽量以调解、和解执行为主,软化双方矛盾,耐心与双方沟通,减少对立情绪,将双方当事人的注意力集中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上。具体案件执行中既保障申请执行人探望权、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执行法官要掌握平衡。2019年至今,我院执结的探望权案件中有75%的案件是通过执行和解执结,只有25%的案件是通过罚款、拘留等间接强制措施执结。
    [10:32:36]
  • [赵庆]:
    二是建立审执家事案件联动调处机制。家事法庭和涉民生执行团队可就涉及探望权强制执行的案件设立联动调处机制。审判阶段,在当事人矛盾较大难以调和的情况下,家事法庭可以申请执行法官提前介入,就后期不履行探望义务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明,促进当事人双方在判决后主动履行探望义务,减少探望权纠纷进入执行程序数量,开展执源治理。近年来,通过诉源治理,联合调处,很多案件无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019年我院探望权案件比上一年度同比较少了30%。
    [10:33:38]
  • [赵庆]:
    三是探索建立探望权案件当事人心理干预机制。双方积怨较深,导致部分当事人内心较为偏执,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由执行部门与具备心理学知识或者心理学专业资质的法官建立家事执行案件当事人心理干预机制,对在探望权案件中案件心理明显存在偏执的当事人,可以由具有心理学资格的法官介入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矫正案件当事人不正常心理,减少双方当事人因偏狭心理导致的矛盾发生。
    [10:33:53]
  • [赵庆]:
    总之,探望权设立的宗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和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证其在家庭破碎的同时依然能够继续维持父母亲情,感受双亲的爱和温暖,保障其能安稳的度过未成年人时期,成长为身心健康之人。但这些目的的达到,需要父母、法院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和配合,愿所有单亲未成年人都能如双亲家庭孩子一样,以一种健康、阳光、自信、快乐的身体和心理度过人生的每个阶段。
    以上就是我要介绍的内容,谢谢!
    [10:34:19]
  • [孙莹]:
    好,接下来,请执行局涉民生案件执行团队法官黄琼蕙介绍几起探望未成年人典型执行案件。
    [10:34:43]
  • [黄琼蕙]:
    下面我来介绍几起典型案件。
    [10:35:01]
  • [黄琼蕙]:
    案例一:张某(男)与武某(女)自2010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次年2月14日登记,2015年生育一子张小某。婚后双方因琐事致情感破裂,武某带孩子离家。2018年,张某起诉离婚,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孩子张小某由武某抚养。孩子张小某由男方于每周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三十分进行探望,探望地点参考孩子意见确定,武某予以协助。履行过程中,武某为孩子报了课外班,正好占用了探望的时间,双方产生了探望纠纷,张某到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武某为孩子报名参加课外班也是考虑孩子学习成长的需要,且相关课程已经报名,强行调整可能影响孩子正常的作息安排和学习生活。法院对武某未与张某协商即为孩子报名辅导班,占用探望时间的做法进行了批评,并对其进行了法律风险教育。同时从保障孩子利益出发,积极争取张某的理解。最终,双方商定了新的探望时间,就以后的探望达成了执行和解,申请人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10:35:22]
  • [黄琼蕙]:
    我们发现,探望权执行中,经过法官努力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能够解决案件执行问题,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双方当事人形成友好协商的沟通关系,让因为离婚而完全破裂的甚至敌对的关系得到缓和,在一次探望的问题解决后,他们更能理性看待后续的探望行为,通常不会反复到院请求执行。
    [10:37:31]
  • [黄琼蕙]:
    案例二:周某(女)与程某(男)由于婚前仓促结婚,相互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周某于2016年、2017年多次起诉离婚。2017年11月,双方在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子程小某由周某抚养,每月第一、三周的周六上午八点至下午六点,由程某探望并将孩子送回指定地点交回周某。
    [10:38:13]
  • [黄琼蕙]:
    履行期间,双方多次发生矛盾,甚至多次报警。程小某在父母双方的争议中哭泣不止。程某因无法正常探望孩子,向法院申请执行。通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并劝导他们双方从孩子最大利益出发,双方进行了一段时间正常探望。然而,此后矛盾再次发生,程某购买火车票欲将孩子带离北京,致孩子未依约定时间送回周某,虽然周某及时制止了,但已经发生了孩子脱离抚养人的情况,自此,周某不愿再协助探望。程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时,法官对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未经抚养权人允许私自带离孩子行为是违法的,可能存在中止探望权的法律风险。申请人对自己的鲁莽行为也表示后悔,主动撤回了强制执行请求。
    [10:40:31]
  • [黄琼蕙]:
    探望权的行使需要抚养权人的配合,更需要尊重孩子的意见,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只将对孩子的探望权作为纯粹的权利,在探望中不仅不能给孩子带来温馨和快乐,反而是伤害孩子,争夺孩子,那么就违背了法律规定探望权的初衷。
    [10:41:15]
  • [黄琼蕙]:
    案例三:王某(男)与周某(女)离婚后,女儿王小某由女方周某抚养。王某因无法探望申请强制执行。法官经与被执行人周某沟通了解到,周某愿意履行协助义务,只是由于男方并没有依约按时探望,同时每次男方接走孩子并没有好好探望,导致已经上小学五年级的女儿并不希望见到父亲。
    [10:41:38]
  • [黄琼蕙]:
    执行法官向周某说明了法律规定并劝说其充分考虑孩子健康成长对父爱的需要,周某最终同意做做孩子思想工作。法官给周某留出了一段时间与孩子沟通,在孩子同意探望后,安排双方带着孩子在法院进行探望。探望初期,王小某很不适应,法官适时介入聊天,缓和氛围。通过询问王小某学习生活情况、兴趣爱好等,让王小某感受到法律柔和温情的一面,孩子慢慢变得活跃起来,也和王某进行了顺畅的沟通,最终探望顺利结束,父女俩的感情得到缓和。
    [10:41:58]
  • [黄琼蕙]:
    离婚案件中,父母感情的破裂必然会影响到孩子幼小的心灵。尤其是孩子年龄较大时,经常会因为抚养一方潜移默化的灌输或者长时间未在一起生活导致的生疏感而对另一方父母产生一些负面的想法,形成不满或抵触的情绪,从而不愿意配合探望。部分孩子的抚养方甚至故意以孩子不同意探望作为借口不履行协助义务,这些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我通报的内容就是这些,谢谢!
    [10:42:33]
  • [孙莹]:
    感谢黄琼蕙法官的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线上发布到此结束。通过执行局领导和法官的介绍,相信大家和我一样,感受到了司法温情的一面,也感受到了法官努力缓和当事人家庭矛盾、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苦心和付出。
    [10:43:15]
  • [孙莹]:
    我们希望,通过法官们耐心细致的工作,通过今天的这场新闻通报会,能够引导更多人从关爱孩子出发,共同解决好探望权行使这个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共同守护好孩子们!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0: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