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郑学林

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 高莎薇

中国女法官协会秘书长、政治部一级巡视员 唐虎梅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刘敏

新京报记者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中国长安网记者
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 [李广宇]: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15:00:00]
  • [李广宇]:
    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我们将和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希望通过典型案例为家暴受害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示范和指引。表明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态度,倡导全社会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共识。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先生,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女士,中国女法官协会秘书长、政治部一级巡视员唐虎梅女士,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敏女士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有请郑学林庭长进行今天的发布。
    [15:02:29]
  • [郑学林]: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下午好!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15:03:59]
  • [郑学林]: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家庭文明建设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庭和谐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不仅直接危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导致家庭破裂、未成年人生活无着,而且极易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2016年制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也是该法的核心内容。
    [15:04:34]
  • [郑学林]: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和中国女法官协会深入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将司法为民,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立足各自职能为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和贯彻实施作了大量工作。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职责任务。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个“法律保护伞”、一道“隔离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 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此次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和中国女法官协会首次联合发布,这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要举措,也旗帜鲜明地向社会表明了多方合力、联合治理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态度和决心。
    [15:04:56]
  • [郑学林]: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构建反家暴宏观格局。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也不需要提供担保,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司法保护。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建立了包括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和全国妇联等15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推动建立反家暴的宏观格局。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心理测评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案后回访等制度,推动对家庭暴力的综合治理。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其他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或完善“绿色通道”,对家庭暴力事实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减轻当事人举证责任、适当放宽标准,完善妇联组织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情形等,进一步细化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措施。这些举措和制度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家庭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各地法院也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立案绿色通道。实现快速立案、迅速调查、及时处理的应对机制。在证据方面,积极发挥依职权调取证据职能,适当减轻受害方对家庭暴力的举证责任;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坚持“五必须”原则,即要求每起人身安全保护令,必须在规定时间发出,必须联合当地妇联、公安、社区三个部门协同送达,现场送达时必须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必须以案说法,必须及时进行跟踪回访。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坚持第一时间启动司法干预程序,多方督促履行,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送达、跟踪回访和违反保护令的处罚措施均列为执行内容。这些探索措施极大地丰富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的广度和深度。
    [15:05:36]
  • [郑学林]:
    二是立足社情民意,精准对症施策。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等变化巨大,家庭建设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离婚率居高不下,家庭成员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模糊,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更加隐蔽、复杂。最高法院和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深挖家庭暴力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根源、文化根源和思想根源,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推进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治理和司法矫正工作。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性化审判理念。将案件审判由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注重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推进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二是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探索符合家事纠纷特点的矛盾化解方式,鼓励法官积极行使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利,强化法官的职权探知、自由裁量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家事调查报告、心理疏导报告及大数据的应用。三是加快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动员和激励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建立司法、行政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反家暴治理格局。四是积极推进家事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机构或者团队,与全国妇联合作,探索配备专门从事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等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上述举措,传递了以司法手段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的鲜明价值导向,体现了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15:11:00]
  • [郑学林]: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弘扬良好家德家风。一个好的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在2017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即发布了反家庭暴力十大案例,庄严宣告国家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和坚决打击的态度,引起良好社会反响。此次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由三个部门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案例,既是反家暴综合治理的阶段性成果,也是各部门进一步延伸工作内容,对家庭暴力实施组合拳打击的宣言。这次发布的十个案例包括行政处罚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适用、依法惩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妇联组织或村委会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行动不便当事人申请、破除对未成年人进行打骂教育的陋习、探索学校对发现家庭暴力的作用、同居关系及离婚后的暴力防治、放宽申请人举证标准、精神暴力适用情形、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基于家庭暴力而变更直接抚养关系等多个方面。每一个案例在反家庭暴力防控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和警示意义,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联组织、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家庭暴力的集中反映,体现了依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重要价值理念,彰显了法治的应有之义。
    [15:13:10]
  • [郑学林]:
    各位记者朋友,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消除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家庭文明的标志,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家和万事兴。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是司法机关、妇联组织及成员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新时期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人民法院、妇联组织、女法官协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裁判和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让崇尚文明、反对暴力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良好风尚,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15:15:15]
  • [李广宇]:
    谢谢郑学林庭长的发布,请各位记者结合今天发布的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在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媒体的名称。现在开始。
    [15:17:00]
  • [新京报记者]:
    2017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反家庭暴力法十大案例,此次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案例,有什么考虑?谢谢。
    [15:18:45]
  • [刘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2016年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意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 份,通过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力地震慑、教育、惩罚了施暴者,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但是,反家庭暴力仍属世界性难题,我国现阶段,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也广泛存在。近年来,一些极端的家庭暴力事件更是突破了人们的道德底线,严重影响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将于明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禁止家庭暴力”。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选择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一道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也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内容。此次发布的十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是经最高人民法庭、全国妇联和中国女法官协会在各地法院报送的百余件案例中反复筛选后确定的,在发生主体上,既有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也有同居、离婚后等非家庭成员的暴力;在行为方式上,既包括殴打等身体暴力,也包括侮辱、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在启动方式上,既有家暴的受害人本人申请的,也有妇联组织、村委会等代为申请的,其中还涉及学校在发现家庭暴力上的特殊作用;在保护内容上,既包括单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包括行政拘留与人身安全保护令组合适用,既有对家暴行为的禁止,也包括后续的中止探视和变更抚养关系等保护措施。此外,案例还涉及破除“打是亲、骂是爱”的陋习等社会风尚引领和申请人举证标准确定等程序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一个案例在家庭暴力防控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和警示意义,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联组织、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家庭暴力的集中反映,体现了依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重要价值理念,彰显了法治的应有之义。
    消除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家庭文明的标志,是社会文明的基石,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准。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新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动建立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规范家庭暴力证据认定标准,推动建立和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制度,实现家暴受害者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发布指导意见、典型案例等方式,让崇尚文明、反对暴力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上是我们这次发布典型案例的主要考虑,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15:19:16]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请问全国妇联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有什么重要意义?谢谢。
    [15:30:01]
  • [高莎薇]:
    谢谢你提的这个问题。大家都知道,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违法侵权行为,受害者主要都是妇女和儿童。家庭暴力不仅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而且也破坏家庭和睦,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人民法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法律实施4年多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使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反家暴实践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施者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了一道“隔离墙”,有效降低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保护了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强调要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此刻,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以及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放和执行过程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比如前女友、前男友能否适用《反家庭暴力法》,父母对子女施暴能否终止监护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举证标准如何来把握,相关部门在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过程当中推诿如何解决等等,对我们指导基层法院准确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正确实施法律,积极行使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的指导意义,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深厚情怀。反家庭暴力法除了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妇联组织如何行使职责也规定了相关的条款。妇联组织深入贯彻反家庭暴力法,依法履职,开展反家庭暴力的经常性工作,发生家庭暴力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妇联信访窗口,或向妇联组织12338热线求助,妇联组织都将持续的支持受害人依法维权,提供法律帮助、心理辅导、社工干预和困难帮扶综合维权服务。基层妇联组织也会积极协调综治、地方民警、司法员、村居委员会主任共同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我们也会请求辖区内的公安机关对施暴者出具告诫书,对于多次遭受家暴或者曾经报警,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妇联组织也会协助进行伤情鉴定,也会和民政部门联系解决庇护问题。同时也会协助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有障碍,一时难以自己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我们可以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过本人同意,基层妇联还会帮助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做到尽职尽责,对于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妇联组织还会通过回访了解之后的生活状况,是否再发生家庭暴力这些情况,传递妇联组织的关心和关爱。
    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责任,希望国家机关、社会各界以及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责任,为反对家庭暴力,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社会做出我们的贡献。谢谢大家。
    [15:30:45]
  • [李广宇]:
    谢谢,也特别感谢全国妇联在反家庭暴力方面跟最高人民法院的密切合作和鼎力支持。下面继续提问。
    [15:36:56]
  • [中国长安网记者]:
    据了解,中国女法官协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还是第一次。请问有什么考虑?
    [15:37:23]
  • [唐虎梅]:
    谢谢你的提问!确实,正如你所提,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一起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是中国女法官协会自1994年成立26年以来的首次。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中国女法官协会是以全国女法官为主体的社团组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协会的重要工作内容。因为工作的缘故,很多女法官从事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审理有关妇女儿童的暴力违法犯罪案件,对性侵、家庭暴力、校园暴力问题有非常深入的研究,对被害人、受害人的境遇感同身受。因为性别的缘故,女法官更关注女性问题、儿童问题,关注妇女的发展、儿童的成长,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也表现出更多的责任和担当。所以,中国女法官协会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写入了协会的章程。
    第二,深入开展、认真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是中国女法官协会一以贯之的光荣传统。中国女法官协会在成立之初,就开始参与在北京举办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95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工作,主办了“反对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专题论坛,与来自世界各国的代表们就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制止对妇女的暴力、保护妇女权利等问题,进行了十分有益的交流。20多年以来,我们积极参与、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法律的出台和有效实施,参与婚姻家庭、未成年案件审判方式改革,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等有关庭室、全国妇联权益部等多家单位密切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座谈以及培训,为女法官提供交流知识、增长才干的平台,促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判质效的提高。
    第三,总结梳理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是中国女法官协会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倡导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方式。在此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组织案例评选活动,并与全国妇联等单位合作评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在全国发布,起到了非常好的法治宣传作用。这次,我们中国女法官协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和全国妇联共同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是新一届中国女法官协会领导担当作为的创新之举,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同志对中国女法官协会期望、履行作为全国妇联团体会员义务的具体行动,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要求、发挥协会宣传桥梁保障职能作用的有力实践。目的是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倡导、引导全社会尊重女性和女性权益,关心儿童安全、健康和成长,弘扬家庭美德、保障弱势家庭成员,促进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的形成。
    中国女法官协会是中国女法官的娘家,我们将一如既往,团结、引领全国女法官,与最高人民法院各职能部门和全国妇联等单位密切配合,继续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谢谢大家。
    [15:37:50]
  • [李广宇]:
    谢谢唐虎梅秘书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感谢郑学林庭长、高莎薇部长、唐虎梅秘书长和刘敏副庭长的光临,也特别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的光临。再见。
    [15: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