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通州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徐莉

主讲人正在讲课

主讲人正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普法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图
11月30日17:30,通州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 法律护成长”普法活动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下午17时30分,我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徐莉将走进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开展“送法进校园 法律护成长”活动。现在开始!
    [17:30:16]
  • [徐莉]: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主讲人徐莉,今天的主题是“送法进校园 法律护成长”。
    [17:35:34]
  • [徐莉]:
    一提到《刑法》,同学们可能都比较好理解,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的行为如果触犯了刑法那就要受到刑事处罚,是要被判刑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呢?跟《刑法》不同之处在哪里呢?这部法律跟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又有什么关系呢?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
    [17:38:17]
  • [徐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规定,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这一条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目的。
    [17:40:48]
  • [徐莉]:
    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7:41:19]
  • [徐莉]:
    举个简单的例子,按照北京市的标准,盗窃他人财物够2000元,才构成盗窃罪,那么假如一个人去超市盗窃,总共盗窃了价值200元的东西,那么请问按照北京市的标准,能不能构成盗窃罪?不能。如果构不成盗窃罪那就不处罚他了吗?不是的,按照第二条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拘留、罚款之类的。
    [17:48:43]
  • [徐莉]:
    下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有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是否已满14周岁应当从过了生日第二天起才能认定为年满14周岁。
    [17:51:06]
  • [徐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的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实施下列严重危害社会或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17:54:55]
  • [徐莉]:
    虽不具有上述严重不良行为,但学校难教、家庭无力关键的品德、行为偏常学生,也可以由其家长申请就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通过封闭半封闭式教学、公安介入的严格管理和有针对性的强化教育,使“问题孩子”在尚未完全走上犯罪道路之前就及时干预、挽救,减少其犯罪的可能性。所以说,工读学校的教育是一种援助,而不是惩戒。
    [17:56:11]
  • [徐莉]:
    除此之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条、20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40条、41条、43条规定,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进行表演的,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殴打、伤害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的,都要受治安管理处罚。
    [17:58:30]
  • [徐莉]:
    【案例】吴某是一名16岁的在校生,不喜欢学习,经常和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一起玩。一次,这群小混混打群架,吴某也兴冲冲地参加了。十几个年轻人在一处废旧工厂内打斗,直到警察来了才结束,打斗过程中大部分人都受了伤。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吴某给予行政拘但不予执行,罚款500元的处罚。
    [18:00:52]
  • [徐莉]:
    本案中涉及的关键问题在于吴某系未成年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指根据本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确定应当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在这一档处罚幅度内,选择较轻或者最轻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根据本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确定应当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在这一档处罚的下一档处罚幅度内给予治安处罚。吴某参与打架斗致多人受伤,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该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是吴某虽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又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因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因此公安机关对吴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予执行,罚款500元的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体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重在教育的精神。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的原则。
    [18:03:14]
  • [徐莉]:
    从以上内容我们也能看出,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还是非常大的,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实施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我们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同学们从小就要养成守法的意识,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健康成长。
    [18:09:38]
  • [徐莉]:
    希望同学们从今天的几个案例里吸取教训,遵守校规校纪,抵制不良诱惑,学法、懂法、守法,提高道德修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同学们,今天我就讲到这里。最后,祝愿你们平安、幸福。谢谢大家!
    [18:11:5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通州法院“送法进校园 法律护成长”普法活动到此就结束了,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大家关注!感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大力支持,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我们下期再见!
    [18:14:21]